[一] 南中志曰:「县有大渊池水,名千顷池.西南二里有堂狼山,多毒草,盛夏之月,飞鸟过之,不能得去.」蜀都赋注曰:「有灵池在县南数十里,周四十七里.」

[二] 案前书,朱提银重以八两为一流,直一千五百八十,他银一流直一千.南中志曰:「旧有银窟数处.」诸葛亮书云:「汉嘉金,朱提银,采之不足以自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