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正义其春,即四年春也.元光四年十月,灌夫 巿.十二月末,魏其 巿.至三月乙卯,田蚡薨.则三人死同在一年明矣.汉以十月为岁首故也.秦楚之际表云[十月],十一月,十二月,端月,二月,三月,至九为终.周建子为正月,十一月为正月,十二月为二月,正月为三月,二月为四月,至十月为岁终.汉初至武帝太初以前,并依秦法,以後改用夏正月,至今不改.然夫子作春秋依夏正.
[三] 集解徐广曰:「蚡疾,见魏其、灌夫鬼杀之,则其(春)[死]共在一春内邪?武帝本纪『四年三月乙卯,田蚡薨』,婴死在蚡薨之前,何复云五年十二月邪?疑十二月当为二月也.」案侯表,蚡事武帝九年而卒,元光四年侯恬之元年,建元元年讫元光三年而九年.大臣表蚡以元光四年卒,亦云婴四年 巿,未详此正安在.然蚡薨在婴死後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