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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汉书卷一下 光武帝纪第一下

後汉书卷一下 光武帝纪第一下

  六年春正月丙辰,改舂陵乡为章陵县.世世复傜役,比丰、沛,无有所豫.[一]

  辛酉,诏曰:「往岁水旱蝗虫为醔,谷价腾跃,[一]人用困乏.朕惟百姓无以自赡,恻然愍之.其命郡国有谷者,给禀[二]高年、 、寡、孤、独及笃 、无家属贫不能自存者,如律.[三]二千石勉加循抚,无令失职.」[四]

  扬武将军马成等拔舒,获李宪.

  二月,大司马吴汉拔朐,获董宪、庞萌,山东悉平.诸将还京师,置酒赏赐.

  三月,公孙述遣将任满寇南郡.[一]

  夏四月丙子,幸长安,始谒高庙,遂有事十一陵.[一]

  遣虎牙大将军盖延等七将军从陇道伐公孙述.

  五月己未,至自长安.

  隗嚣反,盖延等因与嚣战於陇阺,诸将败绩.

  辛丑,诏曰:「惟天水、陇西、安定、北地[一]吏人为隗嚣所诖误者,[二]又三辅遭难赤眉,有犯法不道者,[三]自殊死以下,皆赦除之.」

  六月辛卯,诏曰:「夫张官置吏,所以为人也.[一]今百姓遭难,户口耗少,而县官吏职所置尚繁,其令司隶、州牧[二]各实所部,省减吏员.县国不足置长吏可并合者,[三]上大司徒、大司空二府.」於是条奏并省四百余县,吏职减损,十置其一.

  代郡太守刘兴击卢芳将贾览於高柳,战殁.[一]

  初,乐浪人王调据郡不服.[一]秋,遣乐浪太守王遵击之,郡吏杀调降.

  遣前将军李通率二将军,与公孙述将战於西城,破之.[一]

  夏,蝗.

  秋九月庚子,赦乐浪谋反大逆殊死已下.

  丙寅晦,日有食之.

  冬十月丁丑,诏曰:「吾德薄不明,寇贼为害,强弱相陵,元元失所.诗云:『日月告凶,不用其行.』[一]永念厥咎,内疚於心.[二]其 公卿举贤良、方正各一人;[三]百僚并上封事,无有隐讳;[四]有司修职,务遵法度.」

  十一月丁卯,诏王莽时吏人没入为奴婢不应旧法者,皆免为庶人.

  十二月壬辰,大司空宋弘免.

  癸巳,诏曰:「顷者师旅未解,用度不足,故行什一之税.[一]今军士屯田,粮储差积.[二]其令郡国收见田租三十税一,如旧制.」[三]

  隗嚣遣将行巡寇扶风,[一]征西大将军冯异拒破之.

  是岁,初罢郡国都尉官.始遣列侯就国.匈奴遣使来献,使中郎将报命.[一]

  七年春正月丙申,诏中都官、三辅、郡、国出系囚,非犯殊死,皆一切勿案其罪.见徒免为庶(民)[人].耐罪亡命,吏以文除之.[一]

  又诏曰:「世以厚葬为德,薄终为鄙,至于富者奢僭,贫者单财,[一]法令不能禁,礼义不能止,仓卒乃知其咎.[二]其布告天下,令知忠臣、孝子、慈兄、悌弟薄葬送终之义.」

  二月辛巳,罢护漕都尉官.

  三月丁酉,诏曰:「今国有觽军,并多精勇,宜且罢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及军假吏,[一]令还复民伍.」

  公孙述立隗嚣为朔宁王.

  癸亥晦,日有食之,避正殿,寑兵,不听事五日.诏曰:「吾德薄致灾,谪见日月,[一]战栗恐惧,夫何言哉!今方念愆,庶消厥咎.其令有司各修职任,奉遵法度,惠兹元元.百僚各上封事,无有所讳.其上书者,不得言圣.」

  夏四月壬午,诏曰:「比阴阳错谬,日月薄食.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大赦天下.公、卿、司隶、州牧举贤良、方正各一人,遣诣公车,朕将览试焉.」[一]

  五月戊戌,前将军李通为大司空.

  甲寅,诏吏人遭饥乱及为青、徐贼所略为奴婢下妻,欲去留者,恣听之.[一]敢拘制不还,以卖人法从事.[二]

  是夏,连雨水.

  汉忠将军王常为横野大将军.

  八月丁亥,封前河闲王邵为河闲王.

  隗嚣寇安定,征西大将军冯异、征虏将军祭遵击却之.

  冬,卢芳所置朔方太守田飒、[一]云中太守乔扈各举郡降.

  是岁,省长水、射声二校尉官.[一]

  八年春正月,中郎将来歙袭略阳,[一]杀隗嚣守将而据其城.

  夏四月,司隶校尉傅抗下狱死.

  隗嚣攻来歙,不能下.闰月,帝自征嚣,河西(太守)[大将军]窦融率五郡太守与车驾会高平.[一]陇右溃,隗嚣奔西城,遣大司马吴汉、征南大将军岑彭围之;进幸上邽,不降,[二]命虎牙大将军盖延、建威大将军耿弇攻之.

  颍川盗贼寇没属县,河东守守兵亦叛,京师骚动.

  秋,大水.

  八月,帝自上邽晨夜东驰.九月乙卯,车驾还宫.

  庚申,帝自征颍川盗贼,皆降.

  安丘侯张步叛归琅邪,[一]琅邪太守陈俊讨获之.

  戊寅,至自颍川.

  冬十月丙午,幸怀.十一月乙丑,至自怀.

  公孙述遣兵救隗嚣,吴汉、盖延等还军长安.天水、陇西复反归嚣.

  十二月,高句丽王遣使奉贡.

  是岁大水.[一]

  九年春正月,隗嚣病死,其将王元、周宗复立嚣子纯为王.

  徙鴈门吏人於太原.

  三月辛亥,初置青巾左校尉官.

  公孙述遣将田戎、任满据荆门.[一]

  夏六月丙戌,幸缑氏,登轘辕.[一]

  遣大司马吴汉率四将军击卢芳将贾览於高柳,战不利.

  秋八月,遣中郎将来歙监征西大将军冯异等五将军讨隗纯於天水.

  骠骑大将军杜茂与贾览战於繁畤,[一]茂军败绩.

  是岁,省关都尉,[一]复置护羌校尉官.[二]

  十年春正月,大司马吴汉率捕虏将军王霸等五将军击贾览於高柳,匈奴遣骑救览,诸将与战,却之.

  修理长安高庙.

  夏,征西大将军冯异破公孙述将赵匡於天水,斩之.征西大将军冯异薨.

  秋八月己亥,幸长安,祠高庙,遂有事十一陵.

  戊戌,进幸汧.[一]隗嚣将高峻降.

  冬十月,中郎将来歙等大破隗纯於落门,[一]其将王元奔蜀,纯与周宗降,陇右平.

  先零羌寇金城、陇西,[一]来歙率诸将击羌於五溪,大破之.[二]

  庚寅,车驾还宫.

  是岁,省定襄郡,[一]徙其民於西河.[二]泗水王歙薨.淄川王终薨.

  十一年春二月己卯,诏曰:「天地之性人为贵.其杀奴婢,不得减罪.」

  [三月]己酉,幸南阳;还,幸章陵,祠园陵.

  城阳王祉薨.

  庚午,车驾还宫.

  闰月,征南大将军岑彭率三将军与公孙述将田戎、任满战於荆门,大破之,获任满.威虏将军冯骏围田戎於江州,[一]岑彭遂率舟师伐公孙述,平巴郡.

  夏四月丁卯,省大司徒司直官.[一]

  先零羌寇临洮.[一]

  六月,中郎将来歙率扬武将军马成破公孙述将王元、环安於下辩.[一]安遣闲人刺杀中郎将来歙.[二]帝自将征公孙述.秋七月,次长安.[三]八月,岑彭破公孙述将侯丹於黄石.[四]辅威将军臧宫与公孙述将延岑战於沈水,大破之.[五]王元降.至自长安.

  癸亥,诏曰:「敢灸灼奴婢,论如律,免所灸灼者为庶(民)[人].」

  冬十月壬午,诏除奴婢射伤人 市律.

  公孙述遣闲人刺杀征南大将军岑彭.

  马成平武都,因陇西太守马援击破先零羌,徙致天水、陇西、扶风.

  十二月,大司马吴汉率舟师伐公孙述.

  是岁,省朔方牧,并并州.[一]初断州牧自还奏事.[二]

  十二年春正月,大司马吴汉与公孙述将史兴战於武阳,斩之.[一]

  三月癸酉,诏陇、蜀民被略为奴婢自讼者,及狱官未报,一切免为庶(民)[人]

  夏,甘露降南行唐.[一]六月,黄龙见东阿.[二]

  秋七月,威虏将军冯骏拔江州,获田戎.九月,吴汉大破公孙述将谢丰于广都,斩之.[一]辅威将军臧宫拔涪城,斩公孙恢.[二]

  大司空李通罢.

  冬十一月戊寅,吴汉、臧宫与公孙述战於成都,大破之.述被创,夜死.辛巳,吴汉屠成都,夷述宗族及延岑等.[一]

  十二月辛卯,扬武将军马成行大司空事.

  是岁,九真徼外蛮夷张游率种人内属,[一]封为归汉里君.省金城郡属陇西.参狼羌寇武都,[二]陇西太守马援讨降之.诏边吏力不足战则守,追虏料敌不拘以逗留法.[三]横野大将军王常薨.遣骠骑大将军杜茂将觽郡施刑屯北边,[四]筑亭候,[五]修烽燧.[六]

  十三年春正月庚申,大司徒侯霸薨.

  戊子,诏曰:「往年已 郡国,异味不得有所献御,今犹未止,非徒有豫养导择之劳,[一]至乃烦扰道上,疲费过所.其令太官勿复受.[二]明 下以远方口实所以荐宗庙,自如旧制.」[三]

  二月,遣捕虏将军马武屯虖沱河以备匈奴.卢芳自五原亡入匈奴.

  丙辰,诏曰:「长沙王兴、真定王得、河闲王邵、中山王茂,皆袭爵为王,不应经义.[一]其以兴为临湘侯,[二]得为真定侯,邵为乐成侯,[三]茂为单父侯.」[四]其宗室及绝国封侯者凡一百三十七人.丁巳,降赵王良为赵公,太原王章为齐公,鲁王兴为鲁公.庚午,以殷绍嘉公孔安为宋公,周承休公姬(常)[武]为韂公.省并西京十三国:广平属钜鹿,真定属常山,河闲属信都,城阳属琅邪,泗水属广陵,淄川属高密,胶东属北海,六安属庐江,广阳属上谷.[五]

  三月辛未,沛郡太守韩歆为大司徒.丙子,行大司空马成罢.

  夏四月,大司马吴汉自蜀还京师,於是大飨将士,班劳策勋.[一]功臣增邑更封,凡三百六十五人.其外戚恩泽封者四十五人.罢左右将军官.[二]建威大将军耿弇罢.

  益州传送公孙述瞽师、郊庙乐器、葆车、舆辇、於是法物始备.[一]时兵革既息,天下少事,文书调役,务从简寡,[二]至乃十存一焉.

  甲寅,冀州牧窦融为大司空.

  五月,匈奴寇河东.

  秋七月,广汉徼外白马羌豪率种人内属.[一]

  九月,日南徼外蛮夷献白雉、白兔.[一]

  冬十二月甲寅,诏益州民自八年以来被略为奴婢者,[一]皆一切免为庶(民)[人];或依托为人下妻,欲去者,恣听之;敢拘留者,比青、徐二州以略人法从事.

  复置金城郡.[一]

  十四年春正月,起南宫前殿.

  匈奴遣使奉献,使中郎将报命.[一]

  夏四月辛巳,封孔子後志为曪成侯.[一]

  越巂人任贵自称太守,遣使奉计.[一]

  秋九月,平城人贾丹杀卢芳将尹由来降.[一]

  是岁,会稽大疫.[一]莎车国、鄯善国遣使奉献.[二]

  十二月癸卯,诏益、凉二州奴婢,自八年以来自讼在所官,一切免为庶(民)[人],卖者无还直.

  十五年春正月辛丑,大司徒韩歆免,自杀.[一]

  丁未,有星孛於昴.

  汝南太守欧阳歙为大司徒.建义大将军朱佑罢.

  丁未,有星孛於营室.

  二月,徙鴈门、代郡、上谷三郡民,置常[山]关、居庸关以东.[一]

  初,巴蜀既平,大司马吴汉上书请封皇子,不许,重奏连岁.三月,乃诏髃臣议.大司空融、固始侯通、胶东侯复、高密侯禹、太常登等奏议曰:「古者封建诸侯,以藩屏京师.[一]周封八百,[二]同姓诸姬并为建国,[三]夹辅王室,尊事天子,享国永长,为後世法.故诗云:『大启尔宇,为周室辅.』[四]高祖圣德,光有天下,亦务亲亲,封立兄弟诸子,不违旧章.陛下德横天地,兴复宗统,曪德赏勋,亲睦九族,[五]功臣宗室,咸蒙封爵,多受广地,或连属县.今皇子赖天,能胜衣趋拜,陛下恭谦克让,抑而未议,髃臣百姓,莫不失望.宜因盛夏吉时,定号位,以广藩辅,[六]明亲亲,尊宗庙,重社稷,应古合旧,厌塞觽心.臣请大司空上舆地图,[七]太常择吉日,具礼仪.」制曰:「可.」

  夏四月戊申,以太牢告祠宗庙.丁巳,使大司空融告庙,封皇子辅为右翊公,英为楚公,阳为东海公,康为济南公,苍为东平公,延为淮阳公,荆为山阳公,衡为临淮公,焉为左翊公,京为琅邪公.癸丑,追谥兄伯升为齐武公,兄仲为鲁哀公.

  六月庚午,复置屯骑、长水、射声三校尉官;[一]改青巾左校尉为越骑校尉.

  诏下州郡检核垦田顷亩[一]及户口年纪,又考实二千石长吏阿枉不平者.

  冬十一月甲戌,大司徒欧阳歙下狱死.十二月庚午,关内侯戴涉为大司徒.

  卢芳自匈奴入居高柳.

  是岁,骠骑大将军杜茂免.虎牙大将军盖延薨.

  十六年春二月,交址女子徵侧反,略有城邑.

  三月辛丑晦,日有蚀之.

  秋九月,河南尹张汲及诸郡守十余人,坐度田不实,皆下狱死.[一]

  郡国大姓及兵长、髃盗处处并起,攻劫在所,害杀长吏.郡县追讨,到则解散,去复屯结.青、徐、幽、冀四州尤甚.冬十月,遣使者下郡国,听髃盗自相纠擿,[一]五人共斩一人者,除其罪.吏虽逗留回避故纵者,皆勿问,听以禽讨为效.其牧守令长坐界内盗贼而不收捕者,又以畏 捐城委守者,皆不以为负,[二]但取获贼多少为殿最,[三]唯蔽匿者乃罪之.於是更相追捕,贼并解散.徙其魁帅於它郡,赋田受禀,使安生业.自是牛马放牧,邑门不闭.

  卢芳遣使乞降.十二月甲辰,封芳为代王.

  初,王莽乱後,货币杂用布、帛、金、粟.是岁,始行五铢钱.[一]

  十七年春正月,赵公良薨.

  二月乙(亥)[未]晦,日有食之.[一]

  夏四月乙卯,南巡狩,皇太子及右翊公辅、楚公英、东海公阳、济南公康、东平公苍从,幸颍川,进幸叶、章陵.[一]五月乙卯,车驾还宫.

  六月癸巳,临淮公衡薨.

  秋七月,妖巫李广等髃起据皖城,[一]遣虎贲中郎将马援、骠骑将军段志讨之.九月,破皖城,斩李广等.

  冬十月辛巳,废皇后郭氏为中山太后,立贵人阴氏为皇后.进右翊公辅为中山王,食常山郡.[一]其余九国公,皆即旧封进爵为王.

  甲申,幸章陵.修园庙,祠旧宅,观田庐,置酒作乐,赏赐.时宗室诸母因酣悦,相与语曰:「文叔少时谨信,与人不款曲,唯直柔耳.今乃能如此!」帝闻之,大笑曰:「吾理天下,亦欲以柔道行之.」乃悉为舂陵宗室起祠堂.有五凤皇见於颍川之郏县.[一]十二月,至自章陵.

  是岁,莎车国遣使贡献.

  十八年春二月,蜀郡守将史歆叛,遣大司马吴汉率二将军讨之,围成都.

  甲寅,西巡狩,幸长安.三月壬午,祠高庙,遂有事十一陵.历冯翊界,进幸蒲膎,祠后土.[一]夏四月(甲戌)[癸酉]车驾还宫.

  (癸酉)[甲戌],诏曰:「今边郡盗谷五十斛,罪至於死,开残吏妄杀之路,其蠲除此法,同之内郡.」

  遣伏波将军马援率楼船将军段志等击交址贼徵侧等.

  (戊)[甲]申,幸河内.戊子,至自河内.

  五月,旱.

  卢芳复亡入匈奴.

  秋七月,吴汉拔成都,斩史歆等.壬戌,赦益州所部殊死已下.

  冬十月庚辰,幸宜城.[一]还,祠章陵.十二月乙丑,车驾还宫.

  是岁,罢州牧,置刺史.[一]

  十九年春正月庚子,追尊孝宣皇帝曰中宗.始祠昭帝、元帝於太庙,[一]成帝、哀帝、平帝於长安,舂陵节侯以下四世於章陵.

  妖巫单臣、傅镇等反,据原武,遣太中大夫臧宫围之.夏四月,拔原武,斩臣、镇等.

  伏波将军马援破交址,斩徵侧等.因击破九真贼都阳等,降之.

  闰月戊申,进赵、齐、鲁三国公爵为王.

  六月戊申,诏曰:「春秋之义,立子以贵.[一]东海王阳,皇后之子,宜承大统.皇太子强,崇执谦退,愿备藩国.父子之情,重久违之.其以强为东海王,立阳为皇太子,改名庄.」

  秋九月,南巡狩.壬申,幸南阳,进幸汝南南顿县舍,置酒会,赐吏人,复南顿田租岁.父老前叩头言:「皇考居此日久,陛下识知寺舍,[一]每来辄加厚恩,愿赐复十年.」帝曰:「天下重器,常恐不任,日复一日,安敢远期十岁乎?」吏人又言:「陛下实惜之,何言谦也?」帝大笑,复增一岁.进幸淮阳、梁、沛.

  西南夷寇益州郡,[一]遣武威将军刘尚讨之.越巂太守任贵谋叛,十二月,刘尚袭贵,诛之.

  是岁,复置函谷关都尉.[一]修西京宫室.

  二十年春二月戊子,车驾还宫.

  夏四月庚辰,大司徒戴涉下狱死.[一]大司空窦融免.

  五月辛亥,大司马吴汉薨.

  匈奴寇上党、天水,遂至扶风.

  六月庚寅,广汉太守蔡茂为大司徒,太仆朱浮为大司空.壬辰,左中郎将刘隆为骠骑将军,行大司马事.[一]

  乙未,徙中山王辅为沛王.

  秋,东夷韩国人率觽诣乐浪内附.[一]

  冬十月,东巡狩.甲午,幸鲁,进幸东海、楚、沛国.

  十二月,匈奴寇天水.

  壬寅,车驾还宫.

  是岁,省五原郡,徙其吏人置河东.复济阳县傜役六岁.

  二十一年春正月,武威将军刘尚破益州夷,平之.

  夏四月,安定属国胡叛,屯聚青山,[一]遣将兵长史陈欣讨平之.[二]

  秋,鲜卑寇辽东,辽东太守祭肜大破之.

  冬十月,遣伏波将军马援出塞击乌桓,不克.

  匈奴寇上谷、中山.

  其冬,鄯善王、车师王等十六国皆遣子入侍奉献,愿请都护.[一]帝以中国初定,未遑外事,乃还其侍子,厚加赏赐.

  二十二年春闰月丙戌,幸长安,祠高庙,遂有事十一陵.二月己巳,至自长安.

  夏五月乙未晦,日有食之.

  秋七月,司隶校尉苏邺下狱死.

  九月戊辰,地震裂.制诏曰:「日者地震,南阳尤甚.夫地者,任物至重,静而不动者也.而今震裂,咎在君上.鬼神不顺无德,醔殃将及吏人,朕甚惧焉.其令南阳勿输今年田租刍焒.遣谒者案行,其死罪系囚在戊辰以前,减死罪一等;徒皆 解钳,衣丝絮.[一]赐郡中居人压死者棺钱,人三千.其口赋逋税而庐宅尤破坏者,勿收责.[二]吏人死亡,或在坏垣毁屋之下,而家羸弱不能收拾者,其以见钱谷取佣,为寻求之.」

  冬十月壬子,大司空朱浮免.癸丑,光禄勋杜林为大司空.

  是岁,齐王章薨.青州蝗.匈奴薁鞬日逐王比[一]遣使诣渔阳请和亲,使中郎将李茂报命.乌桓击破匈奴,匈奴北徙,幕南地空.[二]诏罢诸边郡亭候吏卒.

  二十三年春正月,南郡蛮叛,遣武威将军刘尚讨破之,徙其种人於江夏.[一]

  夏五月丁卯,大司徒蔡茂薨.

  秋八月丙戌,大司空杜林薨.

  九月辛未,陈留太守玉况为大司徒.[一]

  冬十月丙申,太仆张纯为大司空.

  高句丽率种人诣乐浪内属.

  十二月,武陵蛮叛,寇掠郡县,遣刘尚讨之,战於沅水,[一]尚军败殁.

  是岁,匈奴薁鞬日逐王比率部曲遣使诣西河内附.

  二十四年春正月乙亥,大赦天下.

  匈奴薁鞬日逐王比遣使款五原塞,求捍御北虏.

  秋七月,武陵蛮寇临沅,[一]遣谒者李嵩、中山太守马成讨蛮,不克,於是伏波将军马援率四将军讨之.

  诏有司申明旧制阿附蕃王法.[一]

  冬十月,匈奴薁鞬日逐王比自立为南单于,於是分为南、北匈奴.

  二十五春正月,辽东徼外貊人[一]寇右北平、渔阳、上谷、太原,辽东太守祭肜招降之.乌桓大人来朝.[二]

  南单于遣使诣阙贡献,奉蕃称臣;又遣其左贤王击破北匈奴,却地千余里.三月,南单于遣子入侍.

  戊申晦,日有食之.

  伏波将军马援等破武陵蛮於临沅.冬十月,叛蛮悉降.

  夫余王遣使奉献.[一]

  是岁,乌桓大人率觽内属,诣阙朝贡.

  二十六年[春]正月,诏有司增百官奉.[一]其千石已上,减於西京旧制;六百石已下,增於旧秩.

  初作寿陵.[一]将作大匠窦融上言园陵广袤,无虑所用.[二]帝曰:「古者帝王之葬,皆陶人瓦器,木车茅马,[三]使後世之人不知其处.太宗识终始之义,景帝能述遵孝道,遭天下反覆,而霸陵独完受其福,岂不美哉![四]今所制地不过二三顷,无为山陵,陂池裁令流水而已.」[五]

  遣中郎将段郴授南单于玺绶,令入居云中,[一]始置使匈奴中郎将,将兵韂护之.[二]南单于遣子入侍,奉奏诣阙.於是云中、五原、朔方、北地、定襄、鴈门、上谷、代八郡民归於本土.遣谒者分将施刑补理城郭.[三]发遣边民在中国者,布还诸县,皆赐以装钱,转输给食.[四]

  二十七年夏四月戊午,大司徒玉况薨.

  五月丁丑,诏曰:「昔契作司徒,禹作司空,皆无『大』名,其令二府去『大』.」[一]又改大司马为太尉.骠骑大将军行大司马刘隆即日罢,太仆赵 为太尉,大司农冯勤为司徒.

  益州郡徼外蛮夷率种人内属.

  北匈奴遣使诣武威乞和亲.[一]

  冬,鲁王兴、齐王石始就国.

  二十八年春正月己巳,徙鲁王兴为北海王,以鲁国益东海.赐东海王强虎贲、旄头、锺虡之乐.[一]

  夏六月丁卯,沛太后郭氏薨,因诏郡县捕王侯宾客,坐死者数千人.[一]

  秋八月戊寅,东海王强、沛王辅、楚王英、济南王康、淮阳王延始就国.

  冬十月癸酉,诏死罪系囚皆一切募下蚕室,[一]其女子宫.[二]

  北匈奴遣使贡献,乞和亲.

  二十九年春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遣使者举冤狱,出系囚.

  庚申,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 、寡、孤、独、笃 、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夏四月乙丑,诏令天下系囚自殊死已下及徒各减本罪一等,其余赎罪输作各有差.

  三十年春正月,鲜卑大人内属,朝贺.

  二月,东巡狩.甲子,幸鲁,进幸济南.闰月癸丑,车驾还宫.

  有星孛于紫宫.

  夏四月戊子,徙左翊王焉为中山王.

  五月,大水.

  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 、寡、孤、独、笃 、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秋七月丁酉,幸鲁国.复济阳县是年傜役.冬十一月丁酉,至自鲁.

  三十一年夏五月,大水.

  戊辰,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 、寡、孤、独、笃 、贫不能自存者粟,人六斛.

  癸酉晦,日有食之.

  是夏,蝗.

  秋九月甲辰,诏令死罪系囚皆一切募下蚕室,其女子宫.

  是岁,陈留雨谷,形如稗实.[一]北匈奴遣使奉献.

  中元元年春正月,东海王强、沛王辅、楚王英、济南王康、淮阳王延、赵王盱皆来朝.[一]

  丁卯,东巡狩.二月己卯,幸鲁,进幸太山.北海王兴、齐王石朝于东岳.辛卯,柴望岱宗,登封太山;甲午,禅于梁父.[一]

  三月戊辰,司空张纯薨.

  夏四月癸酉,车驾还宫.己卯,大赦天下.复嬴、博、梁父、奉高,[一]勿出今年田租刍焒.改年为中元.

  行幸长安.戊子,祀长陵.五月乙丑,至自长安.

  六月辛卯,太仆冯鲂为司空.

  乙未,司徒冯勤薨.

  是夏,京师醴泉涌出,[一]饮之者固疾皆愈,惟眇、蹇者不瘳.又有赤草生於水崖.[二]郡国频上甘露.髃臣奏言:「地只灵应而朱草萌生.[三]孝宣帝每有嘉瑞,辄以改元,神爵、五凤、甘露、黄龙,列为年纪,盖以感致神只,表彰德信.是以化致升平,称为中兴.今天下清宁,灵物仍降.陛下情存损挹,推而不居,岂可使祥符显庆,没而无闻?宜令太史撰集,(四)以传来世.」帝不纳.常自谦无德,每郡国所上,辄抑而不当,故史官罕得记焉.

  秋,郡国三蝗.

  冬十月辛未,司隶校尉东莱李欣为司徒.

  甲申,使司空告祠高庙曰:「高皇帝与髃臣约,非刘氏不王.吕太后贼害三赵,[一]专王吕氏,赖社稷之灵,禄、产伏诛,[二]天命几坠,危朝更安.吕太后不宜配食高庙,同祧至尊.薄太后母德慈仁,[三]孝文皇帝贤明临国,子孙赖福,延祚至今.其上薄太后尊号曰高皇后,配食地只.迁吕太后庙主于园,四时上祭.」[四]

  十一月甲子晦,日有食之.

  是岁,初起明堂、灵台、辟雍,及北郊兆域.[一]宣布图谶於天下.复济阳、南顿是年傜役.参狼羌寇武都,败郡兵,陇西太守刘盱遣军救之,及武都郡兵讨叛羌,皆破之.

  二年春正月辛未,初立北郊,祀后土.

  东夷倭奴国王遣使奉献.[一]

  二月戊戌,帝崩於南宫前殿,年六十二.[一]遗诏曰:「朕无益百姓,皆如孝文皇帝制度,务从约省.[二]刺史、二千石长吏皆无离城郭,无遣吏及因邮奏.」[三]

  初,帝在兵闲久,厌武事,且知天下疲秏,思乐息肩.[一]自陇、蜀平後,非儆急,未尝复言军旅.皇太子尝问攻战之事,帝曰:「昔韂灵公问陈,孔子不对,此非尔所及.」[二]每旦视朝,日仄乃罢.数引公卿、郎、将讲论经理,夜分乃寐.[三]皇太子见帝勤劳不怠,承闲谏曰:「陛下有禹汤之明,而失黄老养性之福,[四]愿颐爱精神,优游自宁.」帝曰:「我自乐此,不为疲也.」虽身济大业,兢兢如不及,故能明慎政体,总 权纲,量时度力,举无过事.退功臣而进文吏,戢弓矢而散马牛,虽道未方古,斯亦止戈之武焉.[五]

  论曰:皇考南顿君初为济阳令,以建平元年十二月甲子夜生光武於县舍,[一]有赤光照室中.[二]钦异焉,使卜者王长占之.长辟左右[三]曰:「此兆吉不可言.」是岁县界有嘉禾生,一茎九穗,因名光武曰秀.明年,方士有夏贺良者,上言哀帝,云汉家历运中衰,当再受命.於是改号为太初元年,称「陈圣刘太平皇帝」,以厌胜之.及王莽篡位,忌恶刘氏,以钱文有金刀,故改为货泉.或以货泉字文为「白水真人」.後望气者苏伯阿为王莽使至南阳,遥望见舂陵郭,唶曰:[四]「气佳哉!郁郁鰃鰃然.」及始起兵还舂陵,远望舍南,火光赫然属天,有顷不见.初,道士西门君惠、李守等亦云刘秀当为天子.其王者受命,信有符乎?不然,何以能乘时龙而御天哉![五]

  赞曰:炎正中微,大盗移国.[一]九县飙回,三精雾塞.[二]人厌淫诈,神思反德.光武诞命,灵贶自甄.[三]沈几先物,深略纬文.[四]寻、邑百万,貔虎为髃.[五]长毂雷野,高锋彗云.[六]英威既振,新都自焚.[七]虔刘庸、代,纷纭梁、赵.[八]三河未澄,四关重扰.[九]神旌乃顾,递行天讨.[一0]金汤失险,车书共道.[一一]灵庆既启,人谋咸赞.[一二]明明庙谟,赳赳雄断.[一三]於赫有命,系隆我汉.[一四]

校勘记 四七页 四行 高祖(丰)沛[丰]邑人 据殿本考证改. 四七页 六行 其命郡国有谷者给禀 按:「给禀」二字连下读,注於「给禀」绝句,非. 五0页一0行 故行什一之税 按:「什」原作「十」,迳据汲本、殿本改. 五一页 一行 初罢郡国都尉官 按:刊误谓郡有都尉,国有中尉,此但罢郡都尉,不当有「国」字. 五一页 二行 拥节 按:「拥」原作「雍」,迳据汲本、殿本改. 五一页 三行 见徒免为庶(民)[人]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章怀注范史,避太宗讳,「民」字皆改为「人」.今本仍有作「民」者,则宋以後校书者回改.然亦有不当改而妄改者.此「庶民」本当作 「庶人」,校书者不知庶民与庶人有别,而一例改之.凡律言「庶人」者,对奴婢及有罪者而言,与它处泛称「庶民」者不同.今据钱说回改.下十一年、十二年、十三年、十四年同. 五二页 九行 公车[司马]掌殿司马门 据前书百官公卿表颜注引汉官仪补. 五二页一三行 杜预[注]左传云 按文当有「注」字,今补. 五三页一二行 河西(太守)[大将军]窦融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河西非郡名,不当有太守,当依前五年作「河西大将军」.今据改. 五四页 一行 後改为(高)平[高] 据殿本考证改. 五四页 三行 河东守守兵亦叛 按:刊误谓案文多一「守」字.若云太守之兵,不合去「太」字. 五六页一二行 故城在今兰州 按:「兰」原鬭「阑」,迳改正. 五七页 五行 [三月]己酉幸南阳 据袁纪及通监补.按:通监考异谓上有「二月己卯」,袁纪「三月己酉,幸南阳」,以长历考之,二月壬申朔,己酉在三月,盖上脱「三月」二字. 五八页 八行 本或作 水及沅水者并非 按:「沅」殿本、集解本作「沆」. 五八页一四行 并并州 按:王先谦谓「并州」下疑脱「凉州」二字,说详集解. 五九页 四行 黄龙见东阿 按:袁纪「东阿」作「河东」. 五九页一二行 冬十一月戊寅至辛巳吴汉屠成都 续天文志云十一月丁丑,汉护军将军高午刺述洞其 胸,其夜死.明日,汉入屠蜀城.而此云戊寅,述被创,夜死,辛巳,吴汉屠成都.按:戊寅至辛巳四日,丁丑次日即戊寅,志明云明日汉入屠蜀城,公孙述传亦云其夜死,明旦岑降,吴汉传亦云旦日城降,则「戊寅」当从续志作「丁丑」,「辛巳」又为「戊寅」之鬭. 六0页 九行 钳釱 按:「釱」原鬭「 」,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六一页 八行 庚午以殷绍嘉公孔安为宋公 按:建武十三年二月庚寅朔,无庚午,疑「庚午」为「庚子」或「庚戌」之鬭.又查是年三月庚申朔,有庚午,或下文「三月」二字当移於此. 六一页 九行 周承休公姬(常)[武]为韂公 集解引惠栋说,谓前书恩泽侯表姬常於建武二年为周承休侯,五年,侯武嗣,十三年,更为韂公,然则「姬常」当作「姬武」也.今据改. 六一页 九行 省并西京十三国 按:钱大昕谓「三」字衍,说详下. 六一页一0行 淄川属高密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续志北海国下云建武十三年省淄川、高密、胶东三国,以其县属.盖其时以高密四县封邓禹,胶东六县封贾复,故不立王国而并属之北海,高密与淄川同在省并之内,非以淄川属高密也.志又称世祖省并郡国十,今并高密计之,正合十国之数,乃知纪云十三国者,误衍「三」字,而「淄川」下又衍「属」字耳. 六一页一四行 故城在今瀛州乐(府)[寿]县西北 据刊误及殿本考证改. 六二页 八行 鞰彝之属也 按:「鞰」原鬭「鐏」,迳改正. 六四页~九行 一一行 丁未有星孛於昴 丁未有星孛於营室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丁未」重出,当有一误,以天文志证之,似下「丁未」误也. 六四页一二行 置常[山]关 据刊误补. 六五页 九行 必(有)[以]觽大之辞言之 据刊误改,与今公羊传合. 六五页一三行 上至高祖 按:伪孔传「至」作「自」. 六七页一四行 二月乙(亥)[未]晦 据集解引钱大昕、惠栋说改.按:是年三月丙申朔,作「乙未」是. 六八页 四行 夏四月乙卯 按:是年四月丙寅朔,无乙卯,此误.下云「五月乙卯,车驾还宫」.是年五月乙未朔,有乙卯,不误. 六八页 六行 属南[阳]郡 据殿本考证补. 六九页 七行 夏四月(甲戌)[癸酉]车驾还宫 据殿本考证改. 六九页一0行 (癸酉)[甲戌]诏曰 据殿本考证改.按:万松龄谓「癸酉」移前,「甲戌」移後,写者误倒耳. 六九页一三行 (戌)[甲]申幸河内 据殿本考证改.按:是年夏四月庚申朔,下文云「戊子至自河内」,明此「戊申」乃「甲申」之误. 七0页 八行 始祠昭帝元帝於太庙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祭祀志是年雒阳高庙四时加祭孝宣、孝 元,凡五帝,此云「昭帝」,误. 七0页一0行 光武第虽十二 「第」原作「弟」,弟第古字通用,今改归一律,後如此不悉出校记. 七0页一0行 於哀帝为诸父於平帝为祖父 按:李慈铭谓哀帝、平帝皆元帝庶孙,兄弟行也,光武於成帝为兄弟,则於平帝亦为诸父,非祖父.注引汉官仪皆谬. 七0页一一行 然则宣帝为(曾)祖 按:刊误谓案世数宣帝於光武犹是祖,此多一「曾」字.今据删. 七一页 五行 母贵则子[何以]贵 据刊误补,与公羊传合. 七三页一一行 鄯善王车师王等十六国 按:西域传「十六国」作「十八国」,袁纪作「鄯善王安、莎车王贤等十六国」. 七四页 四行 制诏曰 按:刊误谓多一「制」字. 七四页 六行 徒皆 解钳 按:李慈铭谓以注文详之,此当衍一「解」字,脱一「釱」字. 七六页一0行 寇右北平渔阳上谷太原 按:集解引陈景云说,谓「太原」二字非衍即误.貊人入寇东边诸郡,不能西至太原内地也. 七六页一三行 大人谓渠帅也 殿本「大人」作「乌桓」.按校补谓当作「大人,乌桓谓渠帅也」,互脱二字. 七七页 八行 二十六年[春]正月 据汲本、殿本补. 七九页 四行 骠骑大将军行大司马刘隆即日罢 刊误谓两汉称「行」者皆云行某官事,明此少一「事」字.今按:范书称行某官事往往省一「事」字,非必脱文,後如此不悉出. 八一页 五行 幸鲁国 按:刊误谓它处皆不言国,明此多一「国」字. 八一页 五行 冬十一月丁酉至自鲁 汲本、集解本「丁酉」作「乙酉」.按:是年十一月丁未朔,无丁酉、乙酉,疑「己酉」之误. 八一页一三行 中元元年 按:中元非年号,刊误及补注并谓应冠「建武」二字. 八四页一二行 (谓)[为]方 四陛 据刊误改.按:为谓古通作. 八四页一二行 皆徙南郊之具 按:汲本、殿本「徙」作「从」. 八四页一五行 东夷倭奴国王遣使奉献 按:「王」原作「主」,迳据汲本、殿本改. 八五页 二行 年六十二 按:惠栋补注引蒋杲说,谓光武以二十八岁起兵,中更始二年,建武三十一年,中元二年,则崩时乃六十三岁.祭祀志封禅刻石文已云「在位三十二年,年六十二」,则崩年六十三无疑矣.此「二」字疑传写误也. 八五页 三行 无遣吏及因邮奏 按:刊误谓多一「无」字,盖凡吊丧及赴葬,皆遣吏及因邮也. 八六页 六行 於是改号为太初元年 按:沈家本谓「太初」下当有「元将」二字,事详前书. 八七页 一行 炎正中微 按:校补谓文选「正」作「政」. 八七页 一行 光武诞命 按:校补谓文选「光武」作「世祖」. 八七页 二行 高锋彗云 文选「锋」作「旗」.按:校补谓观李注引东都主人曰「戈鋋彗云」,则「旗」仍「锋」之鬭. 八七页 四行 明明庙谟 按:校补谓文选「谟」作「谋」. 八七页 五行 系隆我汉 按:校补谓文选作「系我皇汉」.又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尉宗宋人,不应有「我汉」之称,此必沿东观旧文. 八七页一一行 言甚猛勇也 按:汲本「甚」作「其」. 八七页一六行 谓朱鲔等据洛(州)[阳] 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时无洛州,「州」当是「阳」之误.今据改.

後汉书志第二 律历中

 贾逵论历 永元论历 延光论历 汉安论历 熹平论历 论月食

  自太初元年始用三统历,施行百有余年,历稍後天,朔先[於]历,朔或在晦,月[或朔]见.考其行,日有退无进,月有进无退.建武八年中,太仆朱浮、太中大夫许淑等数上书,言历[朔]不正,宜当改更.时分度觉差尚微,上以天下初定,未遑考正.至永平五年,官历署七月十六日[月]食.待诏杨岑见时月食多先历,即缩用筭上为日,[因]上言「月当十五日食,官历不中」.诏书令岑普[候],与官[历]课.起七月,尽十一月,弦望凡五,官历皆失,岑皆中.庚寅,诏[书]令岑署弦望月食官,复令待诏张盛、景防、鲍邺等以四分法与岑课.岁余,盛等所中多岑六事.十二年十一月丙子,诏书令盛、防代岑署弦望月食加时.四分之术,始颇施行.是时盛、防等未能分明历元,综校分度,故但用其弦望而已.

  先是,九年,太史待诏董萌上言历不正,事下三公、太常知历者杂议,讫十年四月,无能分明据者.至元和二年,太初失天益远,日、月宿度相觉浸多,而候者皆知冬至之日日在斗二十一度,未至牵牛五度,而以为牵牛中星,(从)[後]天四分日之三,晦朔弦望差天一日,宿差五度.章帝知其谬错,以问史官,虽知不合,而不能易,故召治历编欣、李梵等综校其状.[一]二月甲寅,遂下诏曰:「朕闻古先圣王,先天而天不违,後天而奉天时.河图曰:『赤九会昌,十世以光,十一以兴.』又曰:『九名之世,帝行德,封刻政.』朕以不德,奉承大业,夙夜祗畏,不敢荒宁.予末小子,托在於数终,曷以续兴,崇弘祖宗,拯济元元?尚书琁玑钤曰:『述尧世,放唐文.』帝命验曰:『[顺]尧考德,(顾)[题]期立象.』且三、五步骤,优劣殊轨,况乎顽陋,无以克堪,虽欲从之,末由也已.每见图书,中心恧焉.闲者以来,政治不得,阴阳不和,灾异不息,疠疫之气,流伤於牛,农本不播.夫庶徵休咎,五事之应,咸在朕躬,信有阙矣,将何以补之?书曰:『惟先假王正厥事.』又曰:『岁二月,东巡狩,至岱宗,柴,望秩于山川.遂觐东后,睰时月正日.』祖尧岱宗,同律度量,考在玑衡,以正历象,庶乎有益.春秋保乾图曰:『三百年斗历改宪.』史官用太初邓平术,有余分一,在三百年之域,行度转差,浸以谬错.琁玑不正,文象不稽.冬至之日日在斗二十(二)[一]度,而历以为牵牛中星.先立春一日,则四分数之立春日也.以折狱断大刑,於气已迕;用望平和随时之义,盖亦远矣.今改行四分,以遵於尧,以顺孔圣奉天之文.冀百君子越有民,同心敬授,[傥]获咸(喜)[熙],以明予祖之遗功.」於是四分施行.而欣、梵犹以为元首十一月当先大,欲以合耦弦望,命有常日,而十九岁不得七闰,晦朔失实.行之未期,章帝复发圣思,考之经谶,使左中郎将贾逵问治历者韂承、李崇、太尉属梁鲔、司徒[掾]严勖、太子舍人徐震、钜鹿公乘苏统及欣、梵等十人.以为月当先小,据春秋经书朔不书晦者,朔必有明晦,不朔必在其月也.即先大,则一月再朔,後月无朔,是明不可必.梵等以为当先大,无文正验,取欲谐耦十六日[望],月朓 ,晦当灭而已.又晦与合同时,不得异日.又上知欣、梵穴见, 毋拘历已班,天元始起之月(常)[当]小.定,後年历数遂正.永元中,复令史官以九道法候弦望,验无有差跌.逵论集状,後之议者,用得折衷,故详录焉.

  逵论曰:「太初历冬至日在牵牛初者,牵牛中星也.古黄帝、夏、殷、周、鲁冬至日在建星,建星即今斗星也.太初历斗二十六度三百八十五分,牵牛八度.案行事史官注,冬、夏至日常不及太初历五度,冬至日在斗(一)[二]十一度四分度之一.石氏星经曰:『黄道规牵牛初直斗二十度,去极二十五度.』於赤道,斗二十一度也.四分法与行事候注天度相应.尚书考灵曜『斗二十二度,无余分,冬至在牵牛所起』.又编欣等据今日所在[未至]牵牛中星五度,於斗二十一度四分一,与考灵曜相近,即以明事.元和二年八月,诏书曰『石不可离』,令两候,上得筭多者.太史令玄等候元和二年至永元元年,五岁中课日行及冬(夏)至斗(一)[二]十一度四分一,合古历建星考灵曜日所起,其星闲距度皆如石氏故事.他术以为冬至日在牵牛初者,自此遂黜也.」

  逵论曰:「以太初历考汉元尽太初元年日(朔)[食]二十三事,其十七得朔,四得晦,二得二日;新历七得朔,十四得晦,二得(三)[二]日.以太初历考太初元年尽更始二年二十四事,十得晦;以新历十六得朔,七得二日,一得晦.以太初历考建武元年尽永元元年二十三事,五得朔,十八得晦;以新历十七得朔,三得晦,三得二日.又以新历上考春秋中有日朔者二十四事,失不中者二十三事.天道参差不齐,必有余,余又有长短,不可以等齐.治历者方以七十六岁断之,则余分(稍)[消]长,稍得一日.故易金火相革之卦象曰:『君子以治历明时.』又曰:『汤、武革命,顺乎天应乎人.』言圣人必历象日月星辰,明数不可贯数千万岁,其闲必改更,先距求度数,取合日月星辰所在而已.故求度数,取合日月星辰,有异世之术.太初历不能下通於今,新历不能上得汉元.一家历法必在三百年之闲.故谶文曰『三百年斗历改宪』.汉兴,当用太初而不改,下至太初元年百二岁乃改.故其前有先晦一日合朔,下至成、哀,以二日为朔,故合朔多在晦,此其明效也.」

  逵论曰:「臣前上傅安等用黄道度日月弦望多近.史官一以赤道度之,不与日月同,於今历弦望至差一日以上,辄奏以为变,至以为日漤缩退行.於黄道,自得行度,不为变.愿请太史官日月宿簿及星度课,与待诏星象考校.奏可.臣谨案:前对言冬至日去极一百一十五度,夏至日去极六十七度,春秋分日去极九十一度.洪范『日月之行,则有冬夏』.五纪论『日月循黄道,南至牵牛,北至东井,率日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七』也.今史官一以赤道为度,不与日月行同,其斗、牵牛、[东井]、舆鬼,赤道得十五,而黄道得十三度半;行东壁、奎、娄、轸、角、亢,赤道(十)[七]度,黄道八度;或月行多而日月相去反少,谓之日漤.案黄道值牵牛,出赤道南二十五度,其直东井、舆鬼,出赤道北[二十]五度.赤道者为中天,去极俱九十度,非日月道,而以遥准度日月,失其实行故也.以今太史官候注考元和二年九月已来月行牵牛、东井四十九事,无行十一度者;行娄、角三十七事,无行十五六度者,如安言.问典星待诏姚崇、井毕等十二人,皆曰『星图有规法,日月实从黄道,官无其器,不知施行』.案甘露二年大司农中丞耿寿昌奏,以图仪度日月行,考验天运状,日月行至牵牛、东井,日过[一]度,月行十五度,至娄、角,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赤道使然,此前世所共知也.如言黄道有验,合天,日无前漤,弦望不差一日,比用赤道密近,宜施用.上中多臣校.」案逵论,永元四年也.至十五年七月甲辰,诏书造太史黄道铜仪,以角为十三度,亢十,氐十六,房五,心五,尾十八,箕十,斗二十四四分度之一,牵牛七,须女十一,虚十,危十六,营室十八,东壁十,奎十七,娄十二,胃十五,昴十二,毕十六,觜三,参八,东井三十,舆鬼四,柳十四,星七,张十七,翼十九,轸十八,凡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冬至日在斗十九度四分度之一.史官以(郭)[部]日月行,参弦望,虽密近而不为注日.仪,黄道与度转运,难以候,是以少循其事.

  逵论曰:「又今史官推合朔、弦、望、月食加时,率多不中,在於不知月行彁疾意.永平中,诏书令故太史待诏张隆以四分法署弦、望、月食加时.隆言能用易九、六、七、八(支)[爻]知月行多少.今案隆所署多失.臣使隆逆推前手所署,不应,或异日,不中天乃益远,至十余度.梵、统以史官候注考校,月行当有彁疾,不必在牵牛、东井、娄、角之闲,又非所谓朓、侧匿,乃由月所行道有远近出入所生,率一月移故所疾处三度,九岁九道一复,凡九章,百七十一岁,复十一月合朔旦冬至,合春秋、三统九道终数,可以知合朔、弦、望、月食加时.据官注天度为分率,以其术法上考建武以来月食凡三十八事,差密近,有益,(宣)[宜]课试上.」

  案史官旧有九道术,废而不修.熹平中,故治历郎梁国宗整上九道术,诏书下太史,以参旧术,相应.部太子舍人冯恂课校,恂亦复作九道术,增损其分,与整术并校,差为近.太史令扬上以恂术参弦、望.然而加时犹复先後天,远则十余度.[一]

  永元十四年,待诏太史霍融上言:「官漏刻率九日增减一刻,不与天相应,或时差至二刻半,不如夏历密.」诏书下太常,令史官与融以仪校天,课度远近.太史令舒、承、梵等对:「案官所施漏法令甲第六常符漏品,孝宣皇帝三年十二月乙酉下,建武十年二月壬午诏书施行.漏刻以日长短为数,率日南北二度四分而增减一刻.一气俱十五日,日去极各有多少.今官漏率九日移一刻,不随日进退.夏历漏[刻]随日南北为长短,密近於官漏,分明可施行.」其年十一月甲寅,诏曰:「告司徒、司空:漏所以节时分,定 明. 明长短,起於日去极远近,日道周[圜],不可以计率分,当据仪度,下参晷景.今官漏以计率分 明,九日增减一刻,违失其实,至为疏数以耦法.太史待诏霍融上言,不与天相应.太常史官运仪下水,官漏失天者至三刻.以晷景为刻,少所违失,密近有验.今下晷景漏刻四十八箭,立成斧官府当用者,计吏到,班予四十八箭.」文多,故魁取二十四气日所在,并黄道去极、晷景、漏刻、 明中星刻于下.

  昔太初历之兴也,发谋於元封,启定於(天)[元]凤,积(百)三十年,是非乃审.及用四分,亦於建武,施於元和,讫於永元,七十余年,然后仪式备立,司候有准.天事幽微,若此其难也.中兴以来,图谶漏泄,而考灵曜、命历序皆有甲寅元.其所起在四分庚申元後百一十四岁,朔差漤二日.学士修之於草泽,信向以为得正.及太初历以後(大)[天]为疾,而修之者云「百四十四岁而太岁超一(表)[辰],百七十一岁当弃朔余六十三,中余千一百九十七,乃可常行」.自太初元年至永平十一年,百七十一,当去分而不去,故令益有疏阔.此二家常挟其术,庶几施行,每有讼者,百寮会议,髃儒骋思,论之有方,益於多闻识之,故详录焉.

  安帝延光二年,中谒者亶诵言当用甲寅元,河南梁丰言当复用太初.尚书郎张衡、周兴皆能历,数难诵、丰,或不对,或言失误.衡、兴参案仪注(者),考往校今,以为九道法最密.诏书下公卿详议.太尉恺等上侍中施延等议:「太初过天,日一度,弦望失正,月以晦见西方,食不与天相应;元和改从四分,四分虽密於太初,复不正,皆不可用.甲寅元与天相应,合图谶,可施行.」博士黄广、大行令任佥议,如九道.河南尹祉、太子舍人李泓等四十人议:「即用甲寅元,当除元命苞天地开辟获麟中百一十四岁,推闰月六直其日,或朔、晦、弦、望,二十四气宿度不相应者非一.用九道为朔,月有比三大二小,皆疏远.元和变历,以应保乾图『三百岁斗历改宪』之文.四分历本起图谶,最得其正,不宜易.」恺等八十四人议,宜从太初.尚书令忠上奏:「诸从太初者,皆无他效验,徒以世宗攘夷廓境,享国久长为辞.或云孝章改四分,灾异卒甚,未有善应.臣伏惟圣王兴起,各异正朔,以通三统.汉祖受命,因秦之纪,十月为年首,闰常在岁後.不稽先代,违於帝典.太宗遵修,三阶以平,黄龙以至,刑犴以错,五是以备.[一]哀平之际,同承太初,而妖孽累仍,痾祸非一.议者不以成数相参,考真求实,而泛采妄说,归福太初,致咎四分.太初历觽贤所立,是非已定,永平不审,复革其弦望.四分有谬,不可施行.元和凤鸟不当应历而翔集.远嘉前造,则(丧)[表]其休;近讥後改,则隐其福.漏见曲论,未可为是.臣辄复重难衡、兴,以为五纪论推步行度,当时比诸术为近,然犹未稽於古.及向子歆欲以合春秋,横断年数,损夏益周,考之表纪,差谬数百.两历相课,六千一百五十六岁,而太初多一日.冬至日直斗,而云在牵牛. 阔不可复用,昭然如此.史官所共见,非独衡、兴.前以为九道密近,今议者以为有阙,及甲寅元复多违失,皆未可取正.昔仲尼顺假马之名,以崇君之义.况天之历数,不可任疑从虚,以非易是.」上纳其言,遂[寝]改历事.

  顺帝汉安二年,尚书侍郎边韶上言:「世微於数亏,道盛於得常.数亏则物衰,得常则国昌.孝武皇帝摅发圣思,因元封七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乃诏太史令司马迁、治历邓平等更建太初,改元易朔,行夏之正,乾凿度八十[一]分之四十三为日法.设清台之候,验六异,课效觕密,太初为最.其後刘歆研机极深,验之春秋,参以易道,以河图帝览嬉、雒书(甄)[乾]曜度推广九道,百七十一岁进退六十三分,百四十四岁一超次,与天相应,少有阙谬.从太初至永平十一年,百七十[一]岁,进退余分六十三,治历者不知处之.推得十二度弦望不效,挟废术者得窜其说.至(永)[元]和二年,小终之数寖过,余分稍增,月不用晦朔而先见.孝章皇帝以保乾图『三百年斗历改宪』,就用四分.以太白复枢甲子为癸亥,引天从筭,耦之目前.更以庚申为元,既无明文;托之於获麟之岁,又不与感精符单阏之岁同.史官相代,因成习疑,少能钩深致远;案弦望足以知之.」诏书下三公、百官杂议.太史令虞恭、治历宗欣等议:「建历之本,必先立元,元正然後定日法,法定然後度周天以定分至.三者有程,则历可成也.四分历仲纪之元,起於孝文皇帝後元三年,岁在庚辰.上四十五岁,岁在乙未,则汉兴元年也.又上二百七十五岁,岁在庚申,则孔子获麟.二百七十六万岁,寻之上行,复得庚申.岁岁相承,从下寻上,其执不误.此四分历元明文图谶所著也.太初元年岁在丁丑,上极其元,当在庚戌,而曰丙子,言百四十四岁超一辰,凡九百九十三超,岁有空行八十二周有奇,乃得丙子.案岁所超,於天元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月俱超.日行一度,积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一而周天一澘,名曰岁.岁从一辰,日不得空周天,则岁无由超辰.案百七十[一]岁二蔀一章,小余六十三,自然之数也.夫数出於杪曶,以成毫氂,亮氂积累,以成分寸.两仪既定,日月始离.初行生分,积分成度.日行一度,一岁而周,故为术者,各生度法,或以九百四十,或以八十一.法有细觕,以生两科,其归一也.日法者,日之所行分也.日垂令明,行有常节,日法所该,通远无已,损益毫氂,差以千里.自此言之,数无缘得有亏弃之意也.今欲饰平之失,断法垂分,恐伤大道.以步日月行度,终数不同,四章更不得朔余一.虽言九道去课进退,恐不足以补其阙.且课历之法,晦朔变弦,以月食天验,昭著莫大焉.今以去六十三分之法为历,验章和元年以来日变二十事,[一]月食二十八事,与四分历更失,定课相除,四分尚得多,而又便近.孝章皇帝历度审正,图仪晷漏,与天相应,不可复尚.文曜钩曰:『高辛受命,重黎说文.唐尧即位,羲和立(禅)[浑].夏后制德,昆吾列神.成周改号,苌弘分官.』运斗枢曰:『常占有经,世史所明.』洪范五纪论曰:『民闲亦有黄帝诸历,不如史官记之明也.』自古及今,圣帝明王,莫不取言於羲和、常占之官,定精微於晷仪,正觽疑,秘藏中书,改行四分之原.及光武皇帝数下诏书,草创其端,孝明皇帝课校其实,孝章皇帝宣行其法.君更三圣,年历数十,信而徵之,举而行之.其元则上统开辟,其数则复古四分.宜如甲寅诏书故事.」奏可.

  灵帝熹平四年,五官郎中冯光、沛相上计掾陈晃言:「历元不正,故妖民叛寇益州,盗贼相续为[害].历[当]用甲寅为元而用庚申,图纬无以庚[申]为元者.近秦所用代周之元.太史治治历中郭香、刘固意造妄说,乞(与)本庚申元经纬(有)明[文],受虚欺重诛.」乙卯,诏书下三府,与儒林明道者详议,务得道真.以髃臣会司徒府议.[一]

  议郎蔡邕议,以为:

    历数精微,去圣久远,得失更迭,术(术)无常是.[汉兴](以)承秦,历用颛顼,元用乙卯.[一]百有二岁,孝武皇帝始改正朔,历用太初,元用丁丑,行之百八十九岁.孝章皇帝改从四分,元用庚申.今光、晃各以庚申为非,甲寅为是.案历法,黄帝、颛顼、夏、殷、周、鲁,凡六家,各自有元.光、晃所据,则殷历元也.他元虽不明於图谶,各[自一][之]术,皆当有效於(其)当时.(黄)[武]帝始用太初丁丑之元,(有)六家纷错,争讼是非.太史令张寿王挟甲寅元以非汉历,杂候清台,课在下第,卒以疏阔,连见劾奏,太初效验,无所漏失.是则虽非图谶之元,而有效於前者也.及用四分以来,考之行度,密於太初,是又新元[有]效於今者也.延光元年,中谒者亶诵亦非四分庚申,上言当用命历序甲寅元.公卿百寮参议正处,竟不施行.且三光之行,彁速进退,不必若一.术家以筭追而求之,取合於当时而已.故有古今之术.今[术]之不能上通於古,亦犹古术之不能下通於今也.元命苞、乾凿度皆以为开辟至获麟二百七十六万岁;及命历序积获麟至汉,起庚(子)[午]蔀之二十三岁,竟己酉、戊子及丁卯蔀六十九岁,合为二百七十五岁.汉元年岁在乙未,上至获麟则岁在庚申.推此以上,上极开辟,则(不)[元]在庚申.谶虽无文,其数见存.而光、晃以为开辟至获麟二百七十五万九千八百八十六岁,获麟至汉百六十(二)[一]岁,转差少一百一十四岁.云当满足,则上违乾凿度、元命苞,中使获麟不得在哀公十四年,下不及命历序获麟[至]汉相去四蔀年数,与奏记谱注不相应.

    当今历正月癸亥朔,光、晃以为乙丑朔.乙丑之与癸亥,无题勒款识可与觽共别者,须以弦望晦朔光魄亏满可得而见者,考其符验.而光、晃历以考灵曜[为本],二十八宿度数及冬至日所在,与今史官甘、石旧文错异,不可考校;以今浑天图仪检天文,亦不合於考灵曜.光、晃诚能自依其术,更造望仪,以追天度,远有验於图书,近有效於三光,可以易夺甘、石,穷服诸术者,实宜用之.难问光、晃,但言图谶,所言不服.元和二年二月甲寅制书曰:『朕闻古先圣王,先天而天不违,後天而奉天时.史官用太初邓平术,冬至之日,日在斗二十(二)[一]度,而历以为牵牛中星,先立春一日,则四分数之立春也,而以折狱断大刑,於气已迕,用望平和,盖亦远矣.今改行四分,以遵於尧,以顺孔圣奉天之文.』是始用四分历庚申元之诏也.深引河雒图谶以为符验,非史官私意独所兴构.而光、晃以为[香]、固意造妄说,违反经文,谬之甚者.昔尧命羲和历象日月星辰,舜睰时月正日,汤、武革命,治历明时,可谓正矣,且犹遇水遭旱,戒以『蛮夷猾夏,寇贼奸宄』.而光、晃以为阴阳不和,奸臣盗贼,皆元之咎,诚非其理.元和二年乃用庚申,至今九十二岁,而光、晃言秦所用代周之元,不知从秦来,汉三易元,不常庚申.光、晃区区信用所学,亦妄虚无造欺语之愆.至於改朔易元,往者寿王之术已课不效,亶诵之议不用,元和诏书文备义著,非髃臣议者所能变易.

  太尉耽、司徒隗、司空训以邕议劾光、晃不敬,正鬼薪法.诏书勿治罪.[一]

  太初历推月食多失.四分因太初法,以河平癸巳为元,施行五年.永元元年,天以七月後闰食,术以八月.其(十)二年正月十二日,蒙公乘宗绀上书言:「今月十六日月当食,而历以二月.」至期如绀言.太史令巡上绀有益官用,除待诏.甲辰,诏书以绀法署.施行五十六岁.至本初元年,天以十二月食,历以後年正月,於是始差.到熹平三年,二十九年之中,先历食者十六事.常山长史刘洪上作七曜术.甲辰诏属太史部郎中刘固、舍人冯恂等课效,复作八元术,固等作月食术,并已相参.固术与七曜术同.月食所失,皆以岁在己未当食四月,恂术以三月,官历以五月.太史上课,到时施行中者.丁巳,诏书报可.

  其四年,绀孙诚上书言:「受绀法术,当复改,今年十二月当食,而官历以後年正月.」到期如言,拜诚为舍人.丙申,诏书听行诚法.

  光和二年岁在己未,三月、五月皆阴,太史令修、部舍人张恂等推计行度,以为三月近,四月远.诚以四月.奏废诚术,施用恂术.其三年,诚兄整前後上书言:「去年三月不食,当以四月.史官废诚正术,用恂不正术.」整所上(五)[正]属太史,太史主者终不自言三月近,四月远.食当以见为正,无远近.诏书下太常:「其详案注记,平议术之要,效验虚实.」太常就耽上选侍中韩说、博士蔡较、谷城门候刘洪、右郎中陈调於太常府,覆校注记,平议难问.恂、诚各对.恂术以五千六百四十(日)[月]有九百六十一食为法,而除成分,空加县法,推建武以来,俱得三百二十七食,其十五食错.案其官素注,天见食九十八,与两术相应,其错辟二千一百.诚术以百三十五月二十三食为法,乘除成月,从建康以上减四十一,建康以来减三十五,以其俱不食.恂术改易旧法,诚术中复减损,论其长短,无以相踰.各引书纬自证,文无义要,取追天而已.夫日月之术,日循黄道,月从九道.以赤道仪,日冬至去极俱一百一十五度.其入宿也,赤道在斗中十一,而黄道在斗十九.两仪相参,日月之行,曲直有差,以生进退.故月行井、牛,十四度以上;其在角、娄,十二度以上.皆不应率不行.以是言之,则术不差不改,不验不用.天道精微,度数难定,术法多端,历纪非一,未验无以知其是,未差无以知其失.失然後改之,是然後用之,此谓允执其中.今诚术未有差错之谬,恂术未有独中之异,以无验改未失,是以检将来为是者也.诚术百三十五月月二十三食,其文在书籍,学者所修,施行日久,官守其业,经纬日月,厚而未愆,信於天文,述而不作.恂久在候部,详心善意,能揆仪度,定立术数,推前校往,亦与见食相应.然协历正纪,钦若昊天,宜率旧章,如甲辰、丙申诏书,以见食为比.今宜施用诚术,弃放恂术,史官课之,後有效验,乃行其法,以审术数,以顺改易.耽以说等议奏闻,诏书可.恂、整、诚各复上书,恂言不当施诚术,整言不当复(弃)恂术.为洪议所侵,事下永安台覆实,皆不如恂、诚等言.劾奏谩欺.诏书报,恂、诚各以二月奉赎罪,整适作左校二月.遂用洪等,施行诚术.

  光和二年,万年公乘王汉上月食注.自章和元年到今年凡九十三岁,合百九十六食;与官历河平元年月错,以己巳为元.事下太史令修,上言「汉所作注不与见食相应者二事,以同为异者二十九事」.尚书召谷城门候刘洪. 曰:「前郎中冯光、司徒掾陈晃各讼历,故议郎蔡邕共补续其志.今洪其诣修,与汉相参,推元(谓)[课]分,考校月食.审己巳元密近,有师法,洪便从汉受;不能,对.」洪上言:「推(元)汉己巳元,则考灵曜旃蒙之岁乙卯元也,与光、晃甲寅元相经纬.於以追天作历,校三光之步,今为疏阔.孔子纬一事见二端者,明历兴废,随天为节.甲寅历於孔子时效;己巳颛顼秦所施用,汉兴草创,因而不易,至元封中,迂阔不审,更用太初,应期三百改宪之节.甲寅、己巳谶虽有文,略其年数,是以学人各传所闻,至於课校,罔得厥正.夫甲寅元天正正月甲子朔旦冬至,七曜之起,始於牛初.乙卯之元人正己巳朔旦立春,三光聚天庙五度.课两元端,闰余差(自)[百]五十[二]分(二)之三,朔三百四,中节之余二十九.以效信难聚,汉不解说,但言先人有书而已.以汉成注参官施行,术不同二十九事,不中见食二事.案汉习书,见己巳元,谓朝不闻,不知圣人独有兴废之义,史官有附天密术.甲寅、己巳,前已施行,效後格而(已)不用.河平疏阔,史官已废之,而汉以去事分争,殆非其意.虽有师法,与无同.课又不近密.其说蔀数,术家所共知,无所采取.」遣汉归乡里.[一]

校勘记 -3044- 三0二五页 四行 朔先[於]历 集解引卢文弨说,谓「先」下脱「於」字,依御览补.今据补. 三0二五页 四行 月[或朔]见 集解引卢文弨说,谓「月」下脱「或朔」二字,依御览补.今据补. 三0二五页 五行 建武八年中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北宋本无「中」字. 三0二五页 六行 历[朔]不正 集解引卢文弨说,谓「言」下脱「朔」字,依御览补.今据补. 三0二五页 六行 官历署七月十六日[月]食 集解引卢文弨说,谓「日」下脱「月」字,依御览补.王先谦谓以下文证之,当有「月」字.今据补.按:印影宋本御览「月」鬭「日」. 三0二五页 七行 [因]上言月当十五日食 集解引卢文弨说,谓御览「上言」上有「因」字.今据补. 三0二五页 八行 诏书令岑普[候]与官[历]课 集解引卢文弨说,谓「普」下脱「候」字,「官」下脱「历」字,御览有.今据补. 三0二五页 九行 诏[书]令岑署弦望月食官 集解引卢文弨说,谓「诏」下脱「书」字,依御览补.今据补. 三0二六页 二行 (从)[後]天四分日之三 集解引李锐说,谓「後天」误「从天」,当改.今据改. 三0二六页 七行 [顺]尧考德(顾)[题]期立象 集解引惠栋说,谓「顾」一作「题」.又引卢文弨说,谓纬书所载作「顺尧考德,题期立象」.按:曹曪传作「顺尧考德,题期立象」,今据以补改. 三0二六页一三行 日在斗二十(二)[一]度 据集解引卢文弨说改. 三0二六页一五行 [傥]获咸(喜)[熙] 集解引惠栋说,谓「获」上一有「傥」字,「喜」作「熙」,宋志同.又引 卢文弨说,谓南宋本有「傥」字.今据以补改. 三0二七页 三行 司徒[掾]严勖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此严勖亦司徒之掾属,非司徒也,史脱文.今据补. 三0二七页 四行 朔必有明晦不朔必在其月也 按:集解引卢文弨说,谓「明」字衍,「不朔」当作「朔不」. 三0二七页 五行 是明不可必 按:集解引卢文弨说,谓唐一行大衍历议引「明」作「朔」. 三0二七页 六行 十六日[望] 按各本俱无「望」字,今依历理及文义补. 三0二七页 七行 天元始起之月(常)[当]小 据汲本、殿本改. 三0二七页一二行 冬至日在斗(一)[二]十一度四分度之一 据汲本、殿本改. 三0二七页一四行 日所在[未至]牵牛中星五度 集解引卢文弨说,谓「在」下当脱「未至」二字.今据补. 三0二八页 一行 五岁中课日行及冬(夏)至斗(一)[二]十一度四分一 集解引惠栋说,谓李本「一十」作「二十」.按:上屡见冬至日在斗二十一度,明作「一十」者鬭,今据改.又按文义「夏」字当衍,今删. 三0二八页 四行 日(朔)[食]二十三事 据集解引卢文弨说改. 三0二八页 五行 二得(三)[二]日 按:各本并作「三日」,於历理为舛,今改正. 三0二八页 八行 治历者方以七十六岁断之 按:集解引卢文弨说,谓「方」疑当作「乃」. 三0二八页 九行 则余分(稍)[消]长 集解引惠栋说,谓「稍」李本作「消」.今按:依文义作「消」是,各本作「稍」,盖涉下「稍」字而误,今据改. 三0二九页 五行 其斗牵牛[东井]舆鬼 集解引钱塘说,谓「牵牛」下脱「东井」二字.斗、牵牛冬至日所在,东井、舆鬼夏至日所在也.今据补. 三0二九页 六行 行东壁 按:於文义「行」字当衍. 三0二九页 六行 赤道(十)[七]度 集解引李光地说,谓「十」当作「七」.今按:壁、奎、娄、轸、亢闲在黄道斜交赤道之附近,以赤道标准度之,则赤道得度多而黄道得度少,其大较为七与八之比,李说是,今据改. 三0二九页 七行 出赤道南二十五度 按:「五」当作「四」,说详下. 三0二九页 七行 出赤道北[二十]五度 据集解引李光地说补.按:当作「二十四度」,说详下. 三0二九页 八行 去极俱九十度 当作「九十一度」,脱「一」字.按:四分历以周天为三百六十五度又四分一,赤道去极为其四分之一,约为九十一度.张衡浑仪谓「赤道横带浑天之腹,去极九十一度十六分之五,黄道斜带其腹,出赤道表里各二十四度,故夏至去极六十七度而强,冬至去极百一十五度亦强也」.上文亦言「冬至日去极一百十五度,夏至日去极六十七度,春秋分日去极九十一度」.并足证当时以赤道去极为九十一度,黄道於 牵牛及东井各距赤道南北二十四度也. 三0二九页一二行 日过[一]度 据殿本考证补. 三0三0页 三行 史官以(郭)[部]日月行参弦望 按:集解引齐召南说,谓「郭」当作「部」.今据改. 三0三0页 六行 能用易九六七八(支)[爻]知月行多少 据集解引卢文弨说改. 三0三0页一一行 (宣)[宜]课试上 据集解引卢文弨说改. 三0三一页 一行 而月日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有畸 据集解引卢文弨说补. 三0三一页 三行 事 而不悖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杜集「事」上有「则」字,「悖」作「 」. 三0三一页 六行 日食[亦得朔] 据集解引卢文弨说补. 三0三一页 八行 [明]此[食]非用币伐鼓常月 据集解引卢文弨说补. 三0三一页一0行 [而]先儒所未喻也 据集解引卢文弨说补. 三0三一页一二行 而三统历唯[得]一食 据集解引卢文弨说补. 三0三一页一四行 皆不(得)谐合 据集解引卢文弨说删. 三0三一页一七行 累日为月[累月为岁] 据集解引卢文弨说补. 三0三一页一七行 以新故相序不得不有毫毛之差此自然[之]理也 集解引惠栋说,谓「序」原作「涉」,「毛」作「末」,「然」下有「之」字.按:晋志引长历与惠校同,今以「相序」与「相涉」,「毫 毛」与「毫末」,文异而义同,故但补一「之」字. 三0三一页一七行 [有]旷年不食者 据集解引卢文弨说补. 三0三二页 一行 而筭守(从)[恒]数 据汲本、殿本改. 三0三二页 二行 非为合以验天(者)也 据集解引卢文弨说删. 三0三二页 四行 以考朔晦(也) 据集解引卢文弨说删. 三0三二页 四行 而[见]皆不然 据集解引卢文弨说补. 三0三二页 五行 善筭李修夏显 按:集解引卢文弨说,谓「善筭」本作「有善筭者」.又引惠栋说,谓「夏」杜集作「卜」. 三0三二页 七行 以乾度与(太)[泰]始历参校古今记注 据卢文弨髃书拾补校改. 三0三二页 七行 乾度历殊胜[泰始历上胜官历四十五事] 集解引卢文弨说,谓「胜」下脱「泰始历上胜官历四十五事」十一字,依晋志补.今据补. 三0三二页 八行 今[其]术具存 据汲本、殿本补. 三0三二页 八行 今具列其(时)得失之数 据集解引卢文弨说删. 三0三二页 八行 又据经传微旨(证据及失闰旨)考日辰朔晦 据集解引卢文弨说删. 三0三二页 九行 及失闰[违]时 据集解引卢文弨说补. 三0三二页一0行 盖[是]春秋当时之历也 据集解引卢文弨说补.按:「之」原鬭「文」,迳改正. 三0三二页一五行 夏历漏[刻]随日南北为长短 集解引惠栋说,谓「漏」下脱「刻」字,当依隋志增.今据补. 三0三三页 二行 日道周[圜] 集解引惠栋说,谓「周」下宋志有「圜」字.今据补. 三0三三页 五行 立成斧官府当用者计吏到班予四十八箭文多故魁取二十四气日所在 集解引卢文弨说,谓「立成」至「魁取」二十二字宋志无.今按:文有鬭夺,难句读.疑诏书至「班予四十八箭」止,下为史官 述之文.「魁」字衍.言文多,故仅取二十四气日所在等刻於下也. 三0三三页 七行 发谋於元封启定於(天)[元]凤积(百)三十年是非乃审 集解引李锐说,谓前志云「自汉历初起,至元凤六年,而是非坚定」.案自太初元年至元凤六年,正得三十年,此文「天凤」当作「元凤」,「百」字衍.今据改.按:依前书则「启」当作「坚」. 三0三三页 八行 亦於建武施於元和 按:集解引张文虎说,谓「亦」下疑脱一字,谓始於建武,而施行於元和也. 三0三三页一0行 及太初历以後(大)[天]为疾 据集解引李锐说改. 三0三三页一一行 百四十四岁而太岁超一(表)[辰] 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三0三四页 二行 或不对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不」下宋志有「能」字. 三0三四页 二行 衡兴参案仪注(者) 集解引惠栋说,谓「者」字衍,从宋志删.今据删. 三0三四页 五行 太子舍人李泓 按:殿本「泓」作「弘」. 三0三四页 六行 推闰月六直其日 按:寻文义,疑「六」为「不」之鬭,「日」为「月」之鬭. 三0三四页一0行 灾异卒甚 汲本、殿本「卒」作「率」.按:卢文弨云北宋本作「卒」. 三0三四页一二行 五是以备 按:汲本、殿本「是」作「者」.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洪范「五者来备」一作「五是」,盖汉儒传本异也.闽本、汲古阁本作「五者」,则後人据今本尚书易之.李云传「五氏来备」,氏古是字.荀爽传「五韪来备」,韪亦训是. 三0三四页一五行 则(丧)[表]其休 集解引卢文弨说,谓钱氏改「丧」为「表」.按:详文义当作「表」,表与丧形近,今据改. 三0三五页 五行 遂[寝]改历事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详文义,是安帝纳尚书令忠言,仍用四分,不复议改.宋志亦云「亶等遂寝」.此文「遂」下当有「罢」字,或是「寝」字.今据钱说并参宋志,补一「寝」字. 三0三五页 九行 乾凿度八十[一]分之四十三为日法 据集解引钱大昕说补. 三0三五页一0行 雒书(甄)[乾]曜度 据殿本改.按:集解引惠栋说,谓「乾」作「甄」当是避太子承乾讳 改. 三0三五页一二行 从太初至永平十一年百七十[一]岁 据集解引钱大昕说补. 三0三五页一三行 至(永)[元]和二年 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三0三六页 九行 案百七十[一]岁二蔀一章 据集解引钱大昕说补. 三0三七页 二行 羲和立(禅)[浑] 集解引卢文弨说,谓「禅」乃「浑」之鬭,浑谓浑仪,与韵协.今据改. 三0三七页 九行 盗贼相续为[害] 王先谦谓「为」下疑有「害」字.宋志作「历元不正,故盗贼为害」.今据王说参宋志,补一「害」字. 三0三七页一0行 历[当]用甲寅为元而用庚申 王先谦谓宋志作「历当以甲寅为元,不用庚申」.今依宋志补一「当」字. 三0三七页一0行 图纬无以庚[申]为元者 据集解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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