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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汉书志第二十四 百官一
汉之初兴,承继大乱,兵不及戢,法度草创,略依秦制,後嗣因循.至景帝,感吴楚之难,始抑损诸侯王.及至武帝,多所改作,然而奢广,民用匮乏.世祖中兴,务从节约,并官省职,费减亿计,所以补复残缺,及身未改,而四海从风,中国安乐者也. 昔周公作周官,分职著明,法度相持,王室虽微,犹能久存.今其遗书,所以观周室牧民之德既至,又其有益来事之范,殆未有所穷也.故新汲令王隆作小学汉官篇,诸文倜说,较略不究.[一]唯班固著百官公卿表,记汉承秦置官本末,讫于王莽,差有条贯;然皆孝武奢广之事,又职分未悉.世祖节约之制,宜为常宪,故依其官簿,粗注职分,以为百官志.[二]凡置官之本,及中兴所省,无因复见者,既在汉书百官表,不复悉载. 太傅,上公一人.[一]本注曰:掌以善导,无常职.世祖以卓茂为太傅,薨,因省.其後每帝初即位,辄置太傅录尚书事,薨,辄省.[二] 太尉,公一人.[一]本注曰:掌四方兵事功课,岁尽即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亚献;大丧则告谥南郊.凡国有大造大疑,则与司徒、司空通而论之.国有过事,则与二公通谏争之.世祖即位,为大司马.[二]建武二十七年,改为太尉.[三] 长史一人,千石.[一]本注曰:署诸曹事. 掾史属二十四人.本注曰:汉旧注东西曹掾比四百石,余掾比三百石,属比二百石,故曰公府掾,比古元士三命者也.或曰,汉初掾史辟,皆上言之,故有秩比命士.其所不言,则为百石属.其後皆自辟除,故通为百石云.[一],西曹主府史署用.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及军吏.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奏曹主奏议事.辞曹主辞讼事.法曹主邮驿科程事.尉曹主卒徒转运事.贼曹主盗贼事.决曹主罪法事.兵曹主兵事.金曹主货币、盐、铁事.仓曹主仓谷事.黄合主簿录省觽事.[二] 令史及御属二十三人.本注曰:汉旧注公令史百石,自中兴以後,注不说石数.御属主为公御.[一]合下令史主合下威仪事.记室令史主上章表报书记.门令史主府门.其余令史,各典曹文书.[二] 司徒,公一人.[一]本注曰:掌人民事.凡教民孝悌、逊顺、谦俭,养生送死之事,则议其制,建其度.凡四方民事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省牲视濯,大丧则掌奉安梓宫.凡国有大疑大事,与太尉同.世祖即位,为大司徒,[二]建武二十七年,去「大」.[三] 长史一人,千石.掾属三十一人.[一]令史及御属三十六人.本注曰: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录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二] 司空,公一人.[一]本注曰:掌水土事.凡营城起邑、浚沟洫、修坟防之事,则议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扫除乐器,大丧则掌将校复土.凡国有大造大疑,谏争,与太尉同.[二]世祖即位,为大司空,[三]建武二十七年,去「大」.[四] 属长史一人,千石.掾属二十九人.[一]令史及御属四十二人. 将军,不常置.本注曰:掌征伐背叛.比公者四:第一大将军,次骠骑将军,次车骑将军,次卫将军.又有前、後、左、右将军.[一] 初,武帝以卫青数征伐有功,以为大将军,欲尊宠之.以古尊官唯有三公,皆将军始自秦、晋,以为卿号,故置大司马官号以冠之.其後霍光、王凤等皆然.成帝绥和元年,赐大司马印绶,罢将军官.世祖中兴,吴汉以大将军为大司马,景丹为骠骑大将军,位在公下,及前、後、左、右杂号将军觽多,皆主征伐,事讫皆罢.[一]明帝初即位,以弟东平王苍有贤才,以为骠骑将军;以王故,位在公上,数年後罢.章帝即位,西羌反,故以舅马防行车骑将军征之,还後罢.和帝即位,以舅窦宪为车骑将军,征匈奴,位在公下;还复有功,迁大将军,位在公上;复征西羌,还免官,罢.安帝即位,西羌寇乱,复以舅邓骘为车骑将军征之,还迁大将军,位如宪,数年复罢.自安帝政治衰缺,始以嫡舅耿宝为大将军,常在京都.顺帝即位,又以皇后父、兄、弟相继为大将军,如三公焉.[二] 长史、司马皆一人,千石.[一]本注曰:司马主兵,如太尉.从事中郎二人,六百石.本注曰:职参谋议.[二]掾属二十九人.[三]令史及御属三十一人.本注曰:此皆府员职也.又赐官骑三十人,及鼓吹.[四] 其领军皆有部曲.大将军营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军司马一人,比千石.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比六百石.曲下有(纯)[屯],(纯)[屯]长一人,比二百石.其不置校尉部,但军司马一人.又有军假司马、假候,皆为副贰.其别营领属为别部司马,其兵多少各随时宜.门有门候.其余将军,置以征伐,无员职,亦有部曲、司马、军候以领兵.其职吏部集各一人,总知营事.兵曹掾史主兵事器械.禀假掾史主禀假禁司.又置外刺、刺奸,主罪法. 明帝初置度辽将军,以卫南单于觽新降有二心者,後数有不安,遂为常守.[一] 校勘记 三五五五页一二行 刘千秋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刘千秋即刘珍.文苑传云珍字秋孙,疑传误. 三五五六页 四行 乃欲以(汉)[渐]次述汉事 校补引柳从辰说,谓孙星衍辑汉官解诂,「以汉」作「以渐」,是.今据改. 三五五六页 六行 为作诂解 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孙辑本「诂解」作「解诂」. 三五五六页一六行 已语之适 按:「语」当作「诺」,已诺犹言然否或许与不许也.今贾谊新书傅职篇正作「不知已诺之适」.大戴礼作「不知已诺之正」.汲本、殿本作「言语之道」,乃後人臆改. 三五五七页 六行 自是而阙 按:「自是而」下有阙文.孙星衍校辑汉官仪,此「阙」字代之以□,云今本本作「阙」,乃校者所记,而後来误入正文也.今据孙校,「阙」字用小一号字排. 三五五八页 二行 说菀曰 汲本、殿本「菀」作「苑」.按:菀苑通. 三五五八页 五行 元狩六年罢太尉 按:校补谓案前书百官公卿表,太尉武帝建元二年省,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马,汉官仪误也.又按:下文「官候」应作「候官」,见前三五二一页. 三五五八页 七行 明帝以[为]司马司空府[已荣]欲(复)更[治]太尉府 据御览卷二百七职官部五引补删. 三五五八页 九行 员职既少自足相受 按:汲本、殿本「受」作「容」,孙辑本同.御览「既」作「鲜」,「受」作「授」. 三五五八页 九行 即[见]听许 据御览补. 三五五八页一0行 [帝]临辟雍 据御览补. 三五五八页一0行 而太尉[府]独卑陋(云) 按:汲本、殿本「太尉」下有「府」字,「卑陋」下无「云」字,孙辑本同,御览同.今据以补删. 三五五九页一一行 世祖以幽并州兵骑定天下 按:窦宪传注引作「光武中兴,以幽、冀、并州兵骑克定天下」. 三五六0页 三行 有官骑三十人 校补引柳从辰说,谓孙辑本作「二十二人」.今按:孙云辑自续汉志补注,则所据本不同. 三五六0页一四行 县囊捉撮 集解引惠栋说,谓「捉」当作「括」,淮南子「烛营指天」,高诱注「烛营读曰括 撮,伛偻之象,喻容悦之臣」. 三五六0页一四行 其与申屠须责邓通 校补引陈景云说,谓「须」当作「显」,或作「顿」.按:黄山云当据嘉传作「坐责」为是,不必於字之形似求之. 三五六一页 二行 郡国守长史上计 按:孙星衍辑汉旧仪「守」下有「丞」字. 三五六一页 二行 遣公出庭 按:孙辑汉旧仪「公」作「君侯」,「出」下有「坐」字. 三五六一页 二行 记室掾史 按:孙辑汉旧仪「史」作「吏」. 三五六一页 三行 丞史归告二千石 按:孙辑汉旧仪「史」上有「长」字. 三五六一页 四行 无烦挠夺民时 按:孙辑汉旧仪「挠」作「扰」. 三五六一页 五行 今日公卿以下 按:孙辑汉旧仪无「今日」二字. 三五六一页 五行 奢侈过制度以益甚二千石身帅 按:孙辑汉旧仪「奢」上有「今俗」二字,「以」上有「日」守,「身」上有「务以」二字. 三五六一页 五行 请谨以法 汲本、殿本「谨」作「谕」.按:孙辑汉旧仪亦作「谕」,云本作「谨」,从续汉志补注引改. 三五六一页 六行 无饰厨养 按:孙辑汉旧仪作「无饰厨传增养食」. 三五六一页 六行 又更过度 按:孙辑汉旧仪作「或更尤过度」. 三五六一页 六行 长吏以[闻] 据汲本、殿本补. 三五六一页 七行 墙垣阤坏不治 孙辑汉旧仪「不」作「所」.按:如依孙辑本改「不」为「所」,则「所治」二字应连下读. 三五六一页 七行 无办护者 汲本、殿本「办」作「辨」.按:孙辑本作「办」. 三五六一页 七行 不胜任 按:孙辑汉旧仪「胜」作「称」. 三五六一页 七行 归告二千石听 按:孙辑汉旧仪「听」上有「勿」字. 三五六一页 七行 十年更名相国 按:校补引陈景云说,谓「十年」上有脱文. 三五六一页 九行 汉丞相府门无兰 汲本、殿本「兰」作「阑」.按:阑兰通. 三五六一页一一行 建武十八年省也 按:集解引周寿昌说,谓光武纪十一年夏四月省大司徒司直官,献帝纪注亦作十一年,「八」字误. 三五六一页一三行 (汉)[献]帝起居注曰 据汲本、殿本改. 三五六一页一三行 九年十一月 按:汲本、殿本作「十二月」. 三五六二页一0行 守长史到郡 按:孙辑汉旧仪「守」下有「丞」字. 三五六二页一一行 郡国有茂才不显者言[上] 据孙辑汉旧仪补. 三五六三页 五行 以古尊官唯有三公皆将军始自秦晋 按:沈家本谓「皆」字疑误. 三五六四页 八行 案本传东平王作骠骑掾史四十人 按:校补谓范书东平王传文不载骠骑掾史,刘昭所引盖是续汉书本传文. 三五六四页一一行 曲下有(纯)[屯](纯)[屯]长一人 据汲本、殿本改.按:纯屯二字古每不分,亦犹「屯留」之作「纯留」矣. 三五六五页 二行 明帝(十)[永平]八年 校补引柳从辰说,谓据纪,事在永平八年,故志以为明帝初,「十」字衍.黄山谓案史无纪年不著年号者,盖注实阙「永」字,「平」字亦残其半,遂鬭为「十」字也.今据黄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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