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四十回和前八十回一样,同样都是曹雪芹的伟大作品。虽然主流派权威人士持“曹著高续”论,人多势众,迷惑读者,影响深远;反对续书论者,寥若晨星,人微言轻。但是,大量续书论的论据,正在或将被一一驳倒。
曹雪芹写的《红楼梦》就是一百二十回本。脂砚斋不是一百二十回《红楼梦》全璧本的最早读者。最早读过曹雪芹生前已完成百廿回《红楼梦》全璧本的有明义、永忠、墨香、敦敏、敦诚等人,他们存世的有关《红楼梦》的诗文可为证。
有资料证实,题名《红楼梦》的百廿回手抄全本,早在程本刊行以前就已存在。
与脂本有某种关连的几个八十回抄本的序文,也提供了与百廿回有关的重要线索。
全盘否定后四十回,主要是以脂批为依据,而脂批本身就是后人的伪作,需全盘否定之,不足为训。
后四十回写宝玉举业理所当然,合情合理,是小说情节发展的必然。黛玉之死乃悲剧高潮,脍炙人口。并非“高鹗败笔”。读者不应受新红学的错误诱导和迷惑,对曹雪芹颇具匠心的情节安排浅尝辄止。曹雪芹《红楼梦》的完整著作权应该得到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