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本文引用了如下诸红学研究观点:
1、此书为脂砚斋的自述,为曹雪芹披阅删改的。脂砚斋即为曹[兆页],曹雪芹为其子
或侄。
2、此书为以虚写实,隐含以曹家被抄一事导至没落为终的事件。
3、林黛玉、薛宝钗为秦可卿的化身,以二人影秦可卿兼美之说。
4、秦可卿为皇室之亲(胤[衣唐]或其它相当层次之人物的亲属。)
以上的文章可见胡适先生、俞平伯先生及其他诸位红学家的相关文章。
引述
《红楼梦》一名《金陵十二钗》,是说书中诸多女子,“觉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
上。”
作者在第五回写判词时,点判十五位,其余诸人则隐于书中。我原本对此不解过,
但与朋友说时,朋友说我太也求疵。自己也觉得确也如此,总不能让作者把三十六人皆
罗列,而不留一点遐思空间于读者。但心中一直隐隐觉得,为何副钗只点香菱,又副钗
只点袭人、晴雯,而正钗均点到了呢。作者难道就是为了重于取舍么?恐怕并非完全如
此。
在看了黛玉、宝钗、可卿为一人论述的相关文章后,这种感觉便更加强烈了。
作者点判十五人中,又副钗为袭人、晴雯,副钗为香菱,正钗为黛、钗,元、迎、
探、惜,妙玉、李纨、巧姐,熙凤,湘云,可卿。若按可卿、黛、钗为一人,那么正钗
便只剩十人,总判变成十三人了。这便肯定不合理了,若说副钗择其要者书明尚可,而
若正钗不书全,例不该如此,作者也决不会如此。答案只能于其中求,我求得的结果
是,那又副、副册三人,其实是十二钗之正选,为了不着迹于读者,不使读者一下看明
十二钗中,原有几人为一人之分化,故弄出副及又副之说。
副册及又副甚至又又副,也曾在别的评红之著中见过,虽说分的挺好的,但如此把
人分成三六九,我却不赞同,而且人是那么易于分的吗?纵观全书而论,作者之正钗也
并非按其好恶,或其在书中的轻重而分的,例如巧姐。
这样,便出现了十三钗。肯定其中有一人同于钗、黛、卿一样,与别人是一身而
化。故十三人实为十二人。那么此人是谁呢——
香菱
一、从香菱的身世说起
香菱原名英莲,看过红楼梦的都知到其为甄士隐的女儿。甄士隐先失了女儿,后失
了火,至一败涂地。这便是第一回的重点。从此士隐不见诸于后文,只英莲换名至于贾
府。
这便留个大大的问号于读者,难道这大大的一段头版头条,只是为了表明此文是
“真事隐去,假语存焉”?难道仅仅是为了贾府一个丫头就如此费心,作者如此费墨就
为这个?
绝对不是,这里面一定隐个极大的内幕。我们从书中可见一斑。
甄家(暗指曹[兆页]的真家),是因英莲的失踪(亦可隐喻为死)而祸起(霍
启),接着因某事(书中云为葫芦庙炸供)而毁家。从此便没落了。那是什么样的事
呢,能至使曹家这样一个四次接驾,富贾数省的望族一下没落了呢?这个人一定比曹家
势力强许多,权力大许多,谁有这样的权力呢,自然是皇上了。这证据就在书里。
二、从香菱的判词说起
在甲戌脂评本中,香菱的判词及脂评如下:(【】中为脂评,余同不注)
只见画着一株桂花,下面有一池沼,其中水涸泥干,莲枯藕败,后面书云:
根并荷花一茎香,【却是咏菱妙句。】
平生遭际实堪伤。
自从两地生孤木,【拆字法。】
致使香魂返故乡。
宝玉看了仍不解.【世之好事者争传推背图之说,想前人断不肯煽惑愚迷,即有此说,
亦非常人供谈之物。此回悉借其法,为儿女子数运之机。 无可以供茶酒之物,亦无干
涉政事,真奇想奇笔。】
此段文字。最初引起我怀凝的不是判词,是脂评。
脂评中,避讳谈政事两字,在此判后的脂评中,说了“不涉政事”之语,如果脂评
不提,谁能从此判词中看到一丝政事来,那么红楼梦由他来写将比曹雪芹更合适了。所
以,唯一解释是,脂砚斋是要我们不要拘泥于字面,这条判词要往政事上想,要用推背
图的理论去思考此判,方能得出正确的结果。
如果按这个思路去想,香菱的判词便不是我们通常所得到的结论了,而应是:
“根并荷花一茎香”——取与当今皇上本是同根生之意。
“平生遭际实堪伤”——直解,这一生遭际任谁都该可怜。皇上相煎何急。
“自从两地生孤木”——这条,原来的解释按拆字法拆为桂字,意指夏金桂。但现在即
然认为是皇上所为,那就决不是夏金桂了。同是拆字法,但拆法不同而己。
我的拆法为:
两地暗合双土,生孤木,暗指其二土之上的一个“木”字,应该是一个事件的年月的
“天干地支”即“木土木土”。查阅当时的天干地支,与之相合的,只有“甲辰年甲戌
月”即雍正二年九月,这该是对“香菱”及曹家非常重要的一个时间。
反过来再探“夏金桂”其名,亦不难得出相似的结果,夏即“下”,夏金,意“下
金”。五行中金下为“木”,再加上桂之拆开为“木土土”与判词之谓相同。
“致使香魂返故乡”——因了上述的事件,香菱被赐死。怎么死的,是皇帝的一条“香
绫”绞死。(香菱)
这样的死法,不正是皇族中最常用的赐死女子的所为吗。
三、四位一体说的论证
如果上述的推理成立,那么很自然的能想到秦可卿与香菱何其相似。
1、香菱活脱脱的一个可卿,书中,她从宝钗身上仿来“停机德”,又师黛玉学得“咏
絮才”。而且作者用暗示的手法,先虚写与可卿于太虚境的闺阁之娱,后写出了来世愿
与香菱同结连理的意愿。“憨湘云醉眠芍药(衣因),呆香菱情解石榴裙”一回有:
“香菱见宝玉蹲在地下,将方才的夫妻蕙与并蒂菱用树枝儿抠了一个坑,先抓些落
花来铺垫了,将这菱蕙安放好,又将些落花来掩了,方撮土掩埋平服。香菱拉他的手,
笑道:“这又叫做什么?怪道人人说你惯会鬼鬼祟祟使人肉麻的事。”
2、两者的死法死期相一致,秦可卿是吊死的,按香菱的名字,当为香绫绞死的隐喻。
秦可卿为立春后春分前死的,而香菱是在正月十五失踪的。两者皆因血中有病而死(应
是暗指因血统的原因)。
3、作者在书中,也多处暗示香菱即为秦可卿之影。第七回有最直接的说明:
(周瑞家的说)“倒好个模样儿,竟有些象咱们东府里蓉大奶奶的品格儿。”金钏儿笑
道:“我也是这们说呢。”
这明示香菱即可卿,可卿是香菱的化身,
这样,书中提及的“林如海捐馆扬州城”是在“九月三日”应为暗指导致香菱之死
的根由,所以作者在秦可卿丧事期间提及此事。似无边际,却有实指。
四、由可卿的丧事想到的
如上一解释,便有许多问题都可解了。
1、秦可卿将死前托凤姐(第十三回)之后有一偈:
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
以前大家都往元、迎、探三春身上打主意,而如今可认定为实指,是指“木土年木土
月”(雍正二年)。三年后曹家被抄之事(雍正五年)。借可卿之口,说出而已。
2、秦可卿丧事之规格,不是一般人能享用得起的,连王爷八公都要设路祭,这怎么可
能是个贵族中孙子辈份的女子所能得到的规格。
3、我甚至想,死后封的“龙禁尉”其实是作者在提醒,龙(皇上)禁(禁止)尉(谓,
谈及之意)。就是说这事皇上不让谈及。而脂砚斋是否为“有旨戒言”之谓(脂,即
“旨”,斋即“戒”砚即“言”)。似乎牵强了些,想到那便写到哪了!
五、十二钗之属合数
如果把上述的四位一体说,应用于第五回之判,则十二钗便一个不多一个不少了。
所谓可卿、黛玉、宝钗,为虚构,必用三人填其空缺,而且是二重的虚构。方引出副
钗、又副钗之说。而这四位一体的一钗,却是分别写其身世,遭际和与作者的关系的分
写。
作者把真正的事件隐在了幕后。而分别用四个人去写一件事,秦可卿是写死的原因
及其葬仪的规格。林黛玉、薛宝钗是其平时的性情和作者对之的感情的写照。香菱是写
其身世和其在曹府隐姓埋名的际遇。作者如此煞费苦心,可见此事关系的重要。遗憾的
是,我没有找到更多的材料,不能确知那年那月(甲辰年甲戌月)到底发生了怎样的事
情。
(完)
虾皮
2000-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