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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赦、贾政补充
作者徐霞客
标签贾赦 贾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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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雍正曾经命他的弟弟允禄(或者允礼)继承一个世袭罔替的亲王,关系好像是堂叔或更远一层。不过这是特例,还是成例,就不敢说了,大概皇帝有这个权力吧。其实小说也不一定都要有历史依据。红楼梦里还故意不合历史呢!我觉得今本可以这样解释,并不认为是很好的安排。

贾赦是後加的,张爱玲举证很充分,大致没有问题。红米举出的矛盾,也有道理,这是改写造成的不接榫。

读《红楼梦魇》是苦差使,张女士想到哪里说到哪里,跟的很累,真是梦魇。既然红米问到,只好再读一遍。

张爱玲的意见是这样,根据明义「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瘦损骨嶙峋,青蛾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诗,和「这便是凤姐扫雪拾玉之处」的脂批,认为曾经有一个早期的版本,其中没有抄家的情节,荣府仍然是贾家的宅第,袭人改嫁,只是因为宝玉变穷了。於是推论上一帖所说的那首诗所指的内斗,就是中秋诗回内暗示的贾环争夺世袭一事。

但是没有抄家只是变穷有很多不合理之处,於是毅然决然改写结局。但是写抄家要写成是贾府咎由自取,否则有诋毁雍正的危险,於是加写贾赦此人,和夺石呆子的扇子之事。贾琏本来另有身分(难怪一直母不详)。

贾赦是後加的,张爱玲举证充分,应该没有问题。爵位由贾赦继承,第二回也说的很明白。问题出在,写入抄家之事後,贾环争夺世袭一事就不必了,於是原先有暗示意义的两首中秋诗必须改写,但一直拖著没写,贾赦的对白也没改。「便又轻轻抹去也」这条批又留下来,造成今本的不接榫,好像有所指又不知何所指。

大概是抄家难写不能定稿,预言诗也就不能写。七十五回从庚本回前批所说「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对清,缺中秋诗,似雪芹」,直到曹公过世,都没写出来。

张爱玲的看法大致如此,有兴趣的最好自己看《红楼梦魇》,这个问题分散在四详和五详里,我的转述很简略,难免有失真之处。

最後一点,如果皇帝都可以由庶子继承,爵位为什麽不可以呢,当然嫡子会占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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