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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曾经的岁月
作者天生狂人
标签原创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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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不知该从何处落笔,就好象那些过去的日子不知该从何处回忆。

只知道自己是从小离开父母的,在上海跟爷爷奶奶,两个叔叔,一个婶婶,住在一栋老式的石库门房子里,靠近闹市区。房子的地板是木制的,踩上去“咯吱咯吱”的作响,外面大马路上的车子开过,房身还会剧烈摇晃,花枝乱颤的。楼梯也是木制的,陡的厉害,每次同学来都吓的腿发软,战战兢兢的走。平时老鼠也特别多,窜来窜去,十分嚣张,最有趣的景象莫过于一只老鼠咬着另一只老鼠的尾巴,然后这只老鼠的尾巴又被另一只老鼠咬着,长长的一条龙,这种似乎情况只发生过一次,结果那天晚上上海发生了地震。还有几次老鼠被药给毒死了,于是房间里弥漫起一股腐烂的尸臭味,令人作呕,直到把它的尸体找出来,这种味道才会渐渐消散。

这些粗略的描绘只是想说明我所居住的环境,也就是我的家。是的,在很长的一段日子里我一直以为这就是我的家,可是直到若干年后我才发现似乎有个成语更能体现我当时的境况,寄人篱下。

整个童年都是在这栋房子里度过的。

虽然有爷爷奶奶叔叔婶婶住在一起,可是会陪我玩的,却没有一个。每天看着叔叔婶婶们匆忙的进进出出,我总会躲在一边,如果没有什么事,是不太敢跟他们讲话的。其实他们对我并不凶,心情好的时候还会买些东西给我吃,然而我总觉得他们在看我的时候带着一种冷漠的神情,甚至是厌恶。或许是自己太敏感了吧,笑。小哥哥来玩的时候会比较开心,只有他才会跟我打牌,捉迷藏,玩老师跟学生的游戏。如果是几个哥哥都来了,又会觉得自己是多余的,看着他们几个围在一起打打闹闹,我通常会很安静的走开,他们的世界不欢迎我,我是这样认为的。

平时也没什么玩具,总是自己一个人对着墙壁自言自语的说上半天,好几次奶奶都差点以为我有病。穿的衣服也贫乏的很,基本上都是哥哥们穿过的衣服,冬天的棉毛衣裤也是他们穿破的兰色运动服。有几次小姑姑给我买新衣服,都会开心的要命,穿上了就舍不得脱,逢人就说,这是我姑姑给我买的。

小时侯最怕的是冷。一到十一月就差不多把整个过冬的衣服都裹上了,早晨不肯起床,总要等到奶奶叫了,才会依依不舍的离开被子。晚上又怕碰触冷冰冰的被子,要奶奶捂热了才肯进去。而且还会长冻疮,脚上,手上都有,痒的厉害。夏天就不一样,每天最期待的就是吃到爷爷奶奶从单位里拿回来的冷饮,然后坐在电视机前看《一休哥》和《恐龙特级克塞号》,无忧无虑。

那几年几乎没有出去玩,就连家门也很少出的。难得爷爷说我们出去走一圈,我就会兴奋的直点头。可是爷爷的逛马路方式总让我难以接受,不是闲庭信步,而是像一阵急惊风似的,连走马观花的机会都没有。出去的时候我也从不敢要他买什么,往往是向橱窗里看两眼喜欢的东西,就依依不舍的走掉,我知道,我并不是他们最喜欢的小孩,我怕我提出什么要求以后,他们会讨厌我,不要我。而我所能做的,只是努力讨好他们。

记忆里还有几次深刻的印象是关于两个叔叔之间的争吵。大叔叔是个很勤奋的人,白天在建筑工地工作,晚上还要上同济的夜校,每天看英语看到凌晨两点,好象从不知疲倦。小叔叔喜爱音乐,买了吉他和音响,常在晚上自弹自唱。老实说,小叔叔的嗓音是很好的,吉他弹的好不好我就不知道了,可是我很爱听,如果他当时不是最终放弃的话,或许,今天的孙楠会是我小叔叔第二呢,再笑。然而他的歌声对大叔叔来说却是一种严重的骚扰,两人一言不和,常常吵的不可开交,这样的吵架总会让我感到十分害怕,他们不是亲兄弟么,怎么还会吵架呢?小小的我总是想不明白。

后来才渐渐明白,当人与人之间的利益产生矛盾时,是没有什么兄弟可言的。亲情,不过是拥有了一切之后,才拿出来消遣的玩意。

终于大叔叔去了澳大利亚,小叔叔也放弃了他心爱的音乐,于是那几次的吵架就成为了我偶尔拿出来的回忆。

最最开心的当然要数爸爸回到上海来陪我的日子,通常一年两次,暑假和寒假。他一般都是晚上的火车到上海,于是那天晚上我就会睡不着觉,直到听到了他的声音,才会迷迷糊糊的睡去。接下来的日子过的像一个公主,逛公园,糖果,新衣服,小人书,那些平时只能羡慕别人的东西统统会来到我生命中。一次爸爸带我去公园玩,出来的时候在地摊上买了一只塑料的戒指,很漂亮。可是没走几步就被我“啪嗒”一下弄断了,望着坏掉的戒指我难过的直哭,于是爸爸马上就转身又帮我买了一个更漂亮的。从那时侯我就知道,只有爸爸才会对我无条件的宽容,在他面前,我可以放心的撒娇,嬉闹,不必担心他会讨厌我,不要我,因为我是他的小公主,是捧在掌心的明珠呵。开心。

暑假通常他会带我去的他们居住的那个小镇上看妈妈,一住差不多整个暑假。那里没有冰棍吃,但是每天下午都会有一个人推着小车来卖鸡爪,鸡腿。这时候我就会问他们要五毛钱买上一副,津津有味的吃。记忆里那边的电视节目很好看,都是我喜欢的武打片。三年级的时候看了梁朝伟的侠客行,笑到嘴巴脱臼,当然,那时候我也不知道梁朝伟是谁的,只知道他叫石中玉。后来还看了潘莹紫演的神雕侠侣,一身白衣的潘莹紫清丽绝俗,在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都被我看成是天底下最漂亮的女人,而这部片子也被我引为经典,以至于对之后古天乐版的那部毫无兴趣。

还有一件事让儿时的我触目惊心。

我曾在那边的集镇上看到一个男人拖着一个横躺在地上的女人,那女人面色苍白,嘴唇紫乌,身体僵硬,眼睛闭的紧紧的。我问爸爸这是怎么了,爸爸说,这个女人喝农药自杀了,这种事在这里很平常的。我听了忽然感到很难过,虽然我不认识她,却也有一种想哭的冲动。小小的心里竟然害怕有一天自己也会象她这样被人拖出来,于是紧紧握住爸爸的手,寻找一点安全感。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死人,也是第一次对死亡感到恐惧,那天晚上我躲在被窝里偷偷的对自己说,我不要死,我要永远陪着爸爸妈妈。傻的可笑。

暑假结束后,爸爸再送我回上海,然后他要回到那个小镇。这个时候是我最最难过的时候,那种分离的痛苦直到现在还刻骨铭心。他一般会坐晚上的火车离开,于是我又睡不着,总会拉着他的手或衣角,抓的紧紧的,然后说上一句“爸爸你不要走哦!”,直到他答应了才肯放心的睡去。可是第二天醒来,手上空空的,他还是回去了。

每次都骗我,难过的想哭。

后来就有点恨那些老是有爸爸妈妈来接他们放学的小朋友了。恨他们天天打扮的花枝招展,恨他们总能用上最新的文具,恨他们可以拿出零花钱买许多好吃的零食,还洋洋得意的分给别的小朋友。而我什么都没有。

渐渐的就不跟那些小朋友讲话。我知道,我不配跟他们交朋友的。我最固定,最要好的朋友是丽丽。她也是我生命中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跟我相同,她也是寄住在上海爷爷奶奶家里的,父母在南京,很少回来。

我们就跟天底下大多数的“好朋友”一样,每天一起上学,一起放学,说说笑笑,玩玩闹闹。有时候我还会偷偷地放了学不回家,跟她还有另一个小朋友去跳橡皮筋,回到家里骗爷爷奶奶说学校补课。

之后几次他们都没有发现,索性胆子越来越大,天天爬铁门翻到一个幼儿园的院子里,玩里边的一只大铁鱼,常常在上面倒挂金钩,翻来翻去,腻了就再跳橡皮筋。其实说到底爬那扇铁门的人也只有我一个,丽丽和另一个小朋友是可以从两根铁杠之间穿过去的,可是我的头太大,总要被卡住,所以只能爬上爬下的。

现在才知道头大是聪明的象征,偷笑。

当然也有几次谎言是被揭穿的,免不了一顿数落,然而事后还是一样的偷偷去玩。其实说谎不能怪我。为什么别的小朋友可以出来玩我就不可以呢?难道跳一下橡皮筋,就要算野小孩了?没道理啊。

丽丽离开上海的时候是小学四年级。她要回南京,回到父母的身边。她走的那天我不是很难过,还笑着对她说,要记得回来哦!之后她的确回来过一次,是初中的时候,我们在她的小阁楼上回忆了很多,可是现在又全忘了。再后来她的爷爷奶奶也去了南京,此后毫无音讯。关于她的最后一个消息,是知道他的父亲死了,死于癌症。

她是我第一个好朋友,也是第一个离开我的朋友,虽然现在我又有了许多新朋友,但总还会不经意地想起她,想起以前那个提心吊胆却又十分纯真年代,可是她的容貌,我竟然渐渐忘了!

这才发现时间的可怕。生老病死在它面前到底苍白。

小学里还有一个人是值得一提的,我的同桌,一个十分健壮的男生。是他教会了我如何去恨一个人。因为他老是欺负我,迫的我不得不与他对打,有时候还会受些小伤。有一次我的左手背就被他弄伤了,流了好多血,他一看也害怕的要命,可是我却把手伸到水龙头下冲了足足三分钟,血冲完后又拿手帕随便擦了擦,顺手拎起他的书包“嗖”的一下扔到窗外,把他看的直发楞。

这样的冲突直到我们都离开这所小学为止。一年后又碰到一次,结果还是以拳打脚踢而告终。

初中四年是我彻底埋没在武打书里的四年。往往捧着一本武打书白天看,晚上看,上课看,下课看,躲在被窝里还看,这样所导致的直接后果是,让原本成绩就不怎么样的我变的更加不怎么样了,有好几次考出来的分数还可以用这样四个字形容,羞于见人。其实我并不是真的那么喜爱血腥的刀光剑影,只是无法不向往金庸古龙笔下的深情与厚意,现实生活中找不到这些。

偏偏我的两个朋友又是班里最优秀的两个学生,于是一边惭愧着,一边仍不可自拔的迷恋于武侠。

接着又不知天高地厚的写起武侠小说来,常常开了一个头,就不知该如何往下接,写着写着,兴趣跑的无影无踪。上两个月整理东西的时候还发现了当初那些稚嫩艰涩的稿页,随意看了一遍,觉得比开心一刻里的笑话还要可笑,后来就当废纸卖了。

我所在的那所中学据说是区里相当有名的流氓中学,混迹了许多不良少年。我平时在教室里深居简出,也没见过什么所谓的问题学生。只是放学的时候才会在校门口见到一群打扮诡异,面如调色盘,耳朵穿了十七八个孔的男男女女。还有一次课上了一半,跑来几个威武的黑猫叔叔,说要带我们班的某某某去一趟警局。吓的那个同学面如菜色。

一打听,才知道这个同学经常去偷别人轿车上的车牌。那次他相中一辆林肯,就努力的“工作”起来,哪知干到一半,车窗突然摇了下来,原来里面居然有人坐着,那人冲他就喊:“小赤佬,侬做啥?”结果当场活捉。笑的我们直叫肚子疼。

不尽人意的成绩把我带进一所中专,在那里无可救药的迷起了八十分,其实也是形势所迫,不会八十分的人似乎无法在那所学校生存下去,因为这是唯一的消遣。最多的时候我们寝室可以开出三桌,一个室友干脆提议,我们把寝室改称“小拉斯维加斯”好不好?。全体室员举手通过。

那是异常嚣张的三年,因为不是高中生,没有升学的压力,所以上课的时候也没什么人听课,谈情的谈情,讲话的讲话,睡觉的睡觉,听音乐的听音乐,无所不有。我一如既往的写着那些可笑的小说,歌词,又一如既往的半途而废,将它们掐死在萌芽状态。我也说过,那些当初费尽心血所写下来的东西,都成为了我日后卖出废纸的主要来源。

下课后就去附近的田林路上吃牛肉拉面,或者一碟臭豆腐,一只油墩子,外加一碗鸡粥。晚上就拿泡面当夜宵,几个人分吃一碗,特别香。有时候买上几袋洽洽香瓜子,大伙儿围在一起乱侃,或者说上几个恐怖故事,磕一地的瓜子,让壳象一座小山似的高高堆起,踩上去颇有脚感。

无聊的时候还偷过学校种的橘子,结果被一个上了岁数的老师发现,少不得一顿训。只好故作天真可怜状,才免过一场更大的风暴。

跟同学去逛街,把自己累到半死。她是那种每家服装店都要呆上半个小时的人出来时心满意足的大包小包,羡慕的我恨不能打她两拳。事实上直到现在我都是很少自己去买衣服的,尽管父母已经回到了上海,可在钱财方面,依然拮据的很。每次跟妈妈出去买了衣服回来,都会有一种深深的负罪感,想到自己书又读不好,还要花父母的钱,简直社会的人渣一个。苦笑。
  
  大学又是另一番景象——先勉强称呼我所在的那所学校为大学吧。

既不打牌,也不看武打书,最多的消遣是逛超市。这个消遣的产生主要拜一位室友所赐。她是那种长得极瘦偏又不肯承认自己瘦的人,还时不时的要嚷上几句“天哪,我长胖了”。具体想知道她瘦成什么样的人可以参考一下你家的晾衣服竹竿,如果你家没有,就看别人家的吧。

据此人描述,她最大的兴趣爱好有三样:睡觉,看八卦新闻,逛超市。问她将来想住什么样的房子,她答“只要附近有一家三分钟内可以走到的大卖场就行了”。她逛超市的记录一般是一天两次,碰雨天延期,心情好时风雨无阻。

偶尔还出去吃几次火锅,选的都是家家粗粮王。因为那里是无限量畅吃,比较符合我们大胃王一足。最重要的原因是,那里的点心可以偷偷的带出来。于是每次去都事先准备好充足的保险袋,委派专门人员背上全寝室最大的包,以备必要时用。差不多每次出来的时候都是挺着圆滚滚的肚皮,扛着圆滚滚的背包,对着圆滚滚的月亮叫上一句“哎哟,我不行了。”都吃撑了!

最该一说的是我们学校的电影院。每周三下午放两部,都是最新,最轰动的好片子,票价很便宜,一块钱看两场。因此“不知珍惜青春好时光”的我总会陪同竹竿室友,买上两个双皮奶肉包,在影院里聚精会神的消磨本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黄金时刻。而别人也会忍不住来打量我们手中的包子,我忍不住一边发笑一边想,难道允许你看电影的时候吃薯片,就不允许我吃包子么?

只有考试前才会悔恨万分的发誓,下次我再也不浪费时间了,一定每天都好好看书,然后咬牙切齿的与书本怒目相视。考完后故态复萌,前一晚的指天立誓统统抛诸脑后,肆无忌惮的说不乘着年轻好好挥霍一把还等到什么时候。于是下次考试时又不要脸的再度发誓。如此反复。

期间还发生了一件十分诡异的事情。

那天晚上复习西方经济学,我从寝室外走进来,瞧见门上插了一串钥匙,也没说什么。接着我一室友也从外面进来,坐下后顺口就问了一句:“谁的钥匙没拔下来啊?”我说不知道我的在抽屉里呢。另两个同学居然也说不知道。顿时傻了眼,既然不是我们的,那又是谁的?我们再跑去门口一看,钥匙不见了!

当晚吓的不轻,越想越觉得不对劲,直到现在还是百思不得其解。

不得不再度感叹时间的可怕。三年时光居然就这么飞快的从指间滑过,一次次的欢声笑语,一场场的嬉戏打闹,一天天的正襟危坐,一夜夜的挑灯夜战,如今只是回忆,而已。临近毕业,没有太多的伤感,因为坚信只要有缘就会相聚,是真朋友就不会分离。

在这天边有晚霞的日子里写下这些心情文字,纪念那些逝去的岁月,开心的,不开心的,不怎么动人,却很真实。告诉自己夕阳虽然已经落下,人生却刚刚开始。

要珍惜,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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