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坐在电脑旁,听着小刚的《多爱我一秒钟》,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苦涩。
已经是2004年9月份了,分手快一个月了,心里还是很难受,还是不愿面对这个事实。可事实终归是事实,我们无法逃避,只能去面对。每当脑中再闪过她的身影,头就莫名的疼,有一种想自杀的欲望。朋友们说,那是因为我这次是真的动了情,所以当这段爱情离开我的时候,我才会这么难受。屋子里到处都是她的痕迹,电脑的桌面是20张她的照片拼成的壁纸;手机的桌面也是用她的八张照片做成的;每当和别人说话时,都会不经大脑的说出一句“我家薇薇以前说过……”;甚至每天晚上7:00到7:30的时候,我都会习惯性地把手机拿到身边,随时准备第一时间接起曾经每天这个时候都会打进来的一个电话。可是现在呢,这些习惯都变成了一种痛苦,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她。我真的好想忘记她,可那太难了。朋友们以为我已经恢复过来了,其实不然,我只是为了不让他们担心而装出来的开心罢了。走在街上,我仍然不敢看别的女孩子超过三秒钟,可现在已经没有人再来管我看不看了;上网聊天仍然不再加多余的女孩子,可加不加也都没人去管我了。我想放纵一次自己,可我忍住了,我还有很多关心我的人,我不能就这样毁了自己。虽然现在还是没心情学习,但还是要逼着自己看看书,因为我还有自己的路要走嘛。人生嘛,挫折是必须的,也许这次感情的挫折会让我成长也说不定呢。
她对我来说已经成为一个过客了,别傻了,还是为自己的理想努力吧,不要因为一个过客而使自己也成为了别人生命中的过客,要努力去做别人生命中很重要的那个人嘛。呵呵,好了,原谅别人,原谅自己。如果不能多爱我一秒钟的话,那就让她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