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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依于经律
作者:metta
标签:缘起法 阅读次数:52 缘起法概括地说就是: ‘此有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应用于生死流转与还灭,就展开为十二因缘,如《南传中部*第39*大爱尽经》所说:
20世尊曰:“善哉!诸比丘!如是汝等言,予又如次言之:“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即缘无明而有行,缘行而有识,缘识而有名色,缘名色而有六处,缘六处而有触,缘触而有受,缘受而有渴爱,缘渴爱而有取,缘取而有存在,缘存在而有生,缘生而有老死、愁、悲、苦、忧、恼生,如是彼有全苦蕴之集。…”
22 世尊更曰:“善哉!诸比丘!如是为汝等,予又如次言之: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即由无明灭而行灭,由行灭而识灭,由识灭而名色灭,由名色灭而六处灭,由六处灭而触灭,由触灭而受灭,由受灭而渴爱灭,由渴爱灭而取灭,由取灭而存在灭,由存在灭而生灭,由生灭两者死、愁、悲、苦、忧、恼灭也。如是有彼全苦蕴之灭。”
同样的内容也反复出现在经藏的相应部,小部和律藏.试问怎样与这样的缘起法为敌? 上面清静道论的引文来自小部和律藏,原文我只找到英文:
http://www.accesstoinsight.org/canon/sutta/khuddaka/udana/ud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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