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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摘》转载“关于《红楼梦》作者新考”的争鸣文章
作者旁观者清
标签红楼梦作者 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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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5日出版的2005年第17期《新华文摘》“读书与传媒”专栏摘要转载了两篇“关于《红楼梦》作者新考”的争鸣文章。考虑到此前旁观者清曾经在悼红轩转过《中国教育报》关于青年学者陈林对《红楼梦》作者新考的专题报道:《破解<红楼梦>密码 :<红楼梦>新论震惊红学界》。现将《新华文摘》转自2005年6月29日《新京报》由甘丹撰写的《周思源谈<红楼梦>作者为曹頫的观点站不住脚》一文转贴如下,,供各位红友参考.。



   周思源谈《红楼梦》作者为曹頫的观点站不住脚


甘丹




  周思源 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电影家协会会员,中国红楼梦学会常务理事,红楼梦学刊编委,中国中外传记文学研究会理事,北京语言文化大学教授。



  新京报曾报道了青年学者陈林撰写的十四万字论文《破译红楼梦时间之谜》,文中提出了《红楼梦》真正作者乃曹雪芹之父曹頫,并推算出了一份隐藏在整个《红楼梦》中真实的时间序列。日前,中国红楼梦学会常务理事周思源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对陈林的文章中的几个观点提出了反驳,并称这篇论文一开始就用了错误的材料,推导出了错误的结论。

  元春享年不可能为31岁

  周思源认为元春存年不可能是陈林所说的31岁。他认为,元春的存年大体是可以从前八十回推算出来的。而推算元春年龄的一个关键点就是元春的判词。元春的判词是:“二十年来辨是非,榴花开处照宫闱。三春争及初春景,虎兕(兔)相逢大梦归。”关于“二十年来辨是非”中的“二十年”具体是指什么,周思源表示历来有几种说法,即,元春进宫时的年龄、宝玉梦游太虚时的年龄以及元春省亲时的年龄等。
  周思源表示,他认为“二十年”是指宝玉梦游太虚时元春的年龄。他说,元春在进宫的时候不可能是20岁,古代女子15岁是及笄之年,到了及笄之年就表示已经成年,可以备选入宫了。像元春这样美丽,才华洋溢,出身贵族之家的女子,必定在第一次选秀女时就能选中,因此元春入宫的时间不会超过16岁,最多17岁。
  另外,在元春省亲时曾说道:“当日这贾妃未入宫时,自幼亦系贾母教养。后来添了宝玉,贾妃乃长姐,宝玉为弱弟。贾妃之心上念母年将迈,始得此弟,是以怜爱宝玉,与诸弟待之不同。且同随祖母,刻未暂离。那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教授了几本书,数千字在腹内了。”宝玉在三四岁时由元春教识字,而这又是在元春十五六岁入宫之前,因此就可以推算出来元春大概比宝玉大八九岁,至多大十岁。而在元春省亲时宝玉十二三岁,那么省亲之时元春就应当是二十一二岁。
  同时,从红楼梦的文本来看,整个主体故事发生的时间在四五年内。如果掐除头尾,实际主体故事发生时间也就三年。因此,到故事结束的时候,宝玉最多是17岁,而元春去世是在宝玉结婚之前,根据元春比宝玉大八、九岁的推断,元春死时的年龄只能够是二十四五岁,不可能是31岁。
  至于有红学家通过查对《爱新觉罗家谱》,发现陈林论文中所推算出的曹佳(陈林认为是元春原型)的卒年与《家谱》中符合,周思源表示,这只是一个巧合。

  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非一人所做

  周思源表示,陈林指出的小说第95回写道:“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乙交卯年寅月,存年四十三岁。”的确是个明显的错误,也正是这个明显的错误表明了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作者非一人。周思源告诉记者,所谓元春“存年四十三岁”,与她的实际享年差很多,恰好说明续作者没有弄清楚这个问题。
  他还认为,如果是一个作者所写,后四十回所写的掉包计也不可能发生。王熙凤让宝玉和宝钗成亲是不可能的,林黛玉只会做诗不会做人,也不会管理大家庭。如果黛玉和宝玉成亲,得益的自然是王熙凤,她依然可以掌管荣国府的大权,从中谋取油水。但是如果是宝钗和宝玉成亲,按照宝钗的能力,这对于王熙凤来说是没有好处的。因此,掉包计是违背前八十回的人物性格、故事发展的。另外,周思源还指出在后四十回中,黛玉是被气死的,而在前八十回中早就交代了黛玉是“泪尽而亡”,前八十回也说了黛玉是死在宝玉成亲之前,贾母对待黛玉的态度等问题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也是矛盾的。他还表示,前八十回有很多细节值得去琢磨,作者的用字遣词也很讲究,但后四十回中却没有那么多值得琢磨的东西。

  改造材料验证预设结论

  周思源认为,由一个假设前提推导出的结论必然具备可能性和不可能性,在陈林文章中,只看到了推论的可能性,而忽视了其不可能性。“一个假设推出的结论只有50%可能性,利用这个可能性再推出一个结论,此结论就又只有25%的可能性,一直这样推算下去,最后结果的可能性就越来越低。离真实的距离就越来越远。”
  周思源还指出,陈林的文章中有许多常识性的错误,而这些错误有相当一部分都是为了论证他预设的结论,而不顾常识对材料进行任意改造。他举了两个例子:在陈林文章中提到:“曹玺之妻孙氏生于清太宗天聪六年,死于康熙四十五年初,则孙氏存年七十四岁。顺治十一年三月十八日玄烨诞生时,孙氏已二十三岁,这个年龄按规定是不能当乳母的,因此她很有可能是十五岁左右被选入宫中任女官,后来又被挑选去担任玄烨的保母,教导其饮食、言语、行步和礼节等;康熙即位后,孙氏出宫,此时已三十岁,嫁给了曹玺作续弦夫人。”
  周思源指出,文中所说“孙氏已二十三岁,这个年龄按规定是不能当乳母的。”这个“规定”是什么“规定”?,有什么证据规定“二十三岁不能当乳母”?另外,他还指出,以前所谓的“保母”和现在的“保姆”是不一样的,在北方少数民族中,“保母”就是奶妈,而且“保母”就有相当高的地位。而所谓的“教导饮食、言语、行步和礼节”的人只是“教引嬷嬷”。而孙氏只能是当过康熙的保母,才会有较高的地位,如此受康熙的重视。而要当“保母”的人,必须是结过婚,至少生了一个孩子的人,奶水充足才能当保母。因此,陈林文中所说孙氏三十岁出宫,嫁给曹玺做续弦夫人是不对的。孙氏应该是在入宫之前就嫁给了曹玺。之所以会有这样常识性的错误,周思源指出,陈林就是想借此论证,孙氏就是“贾母”的原型。
  周思源又指出在陈林文中另一处写道:“第二十八回写道,袭人告诉宝玉:”昨儿贵妃打发夏太监出来,送了一百二十两银子,叫在清虚观初一到初三打三天平安醮,唱戏献供,叫珍大爷领着众位爷们跪香拜佛呢。’第二十九回又写道:“单表到了初一这一日,荣国府门前车辆纷纷,人马簇簇。那底下凡执事人等,闻得是贵妃作好事,贾母亲去拈香。’(第404页)所谓‘作好事’,就是指作‘女子事’,即月经。由这些情节可知,贾府兴师动众前去跪香拜佛打三天‘平安醮’,正是因为元春痛经。”周思源表示,所谓的打“平安醮”就是因为元春痛经这一说法,简直就是荒唐。他认为贵妃痛经的事情,最多只能有她的贴身宫女,御医或者皇上知道,这是宫闱之事,绝对不可能传到宫外贾家。更不可能贾府的女眷都知道,还兴师动众地去打“平安醮”。周思源认为,陈林称贾母们为了元春去打平安醮,就是想说明之后林黛玉的“好日子”就是“月经初潮”,并由此来推断林黛玉的真实年龄。

  作者没有隐瞒真实情况的必要

  周思源表示,《红楼梦》中的确是有很多暗喻,这在200多年对文本的研究中就早已经有发现。但是如果说作者为了少惹麻烦就要隐瞒许多真实的情况,那么大可不必,因为从现有文本中就可以发现很多“厉害”的东西。“比如贾宝玉一次把皇上送的珠子给黛玉,黛玉一下子就扔掉,还说:”什么臭男人戴过的东西,我不要’,这个‘臭男人’是在骂皇上啊,难道不比那些所谓隐藏了的东西厉害吗?还有湘云有一次说了一句‘不犯着他们颂圣去。’这一句也是很了不得的,还有‘管他们什么贝亲王,宝亲王。’这个贝亲王是谁?那就是当年乾隆当太子的封号。《红楼梦》问世以后,直到乾隆末年才得以刊刻,就是因为小说中有很多影射,有很多犯忌讳的东西。比如作者在书中提到了多少次‘末世’,这些都是相当严重的。所以,作者既然都已经敢写这些了,还怕什么呢。”

  还原时间序列没有可能性和必要性

  周思源说,小说不是自传更不是实录,因此没有必要每个人物都要去寻找原型,或者推算什么小说的时间序列。在陈林的文章中,用史书上记载的自然灾害、皇家丧葬这些东西来论证其推算出的时间序列是真实存在的,这种方法本身就是错误的。黄河洪水、皇家丧葬这些东西,其实发生的次数是很多的,想寻找一个和推算出的年代相对应的是很容易的。在陈林发表在《中华读书报》的文章《我是怎样“破译红楼梦时间之谜”的》中可以看到,陈林自己都往后退了一步。“如果只有部分符合,另一部分近似,同样可以得出前述结论。”这种方法显然是不严谨的。

  必须推翻前人旧说

  “什么叫推翻”?周思源表示,说作者是曹雪芹的主要证据就是和曹雪芹同时代的一些文人在文章中提到过这一问题。比如敦诚、敦敏说过,那么就要证明他们说的是不正确的,或者这个话敦诚、敦敏根本就没有说过。还有就是脂批也明确说到了《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这些东西都必须一一排除,一一证明是错误的,绝对不可能自说自话。而且现在红学界基本上都认为作者是曹雪芹,那么陈林说不是,就必须有足够的论据来推翻红学界的这些说法。许多年前,已经故去的红学家戴不凡发表过几篇文章,指出红楼梦的作者不是曹雪芹,而是“石兄”,我觉得戴不凡的那些文章观点虽然不对,但还有一定学术价值,他的论证比较严谨。
   (摘自2005年6月29日《新京报》)

    转自《新华文摘》2005年第17期




旁观者清(bbbbbbb)于 2005-9-12 19:45:40 编辑过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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