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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对曹頫“实际也只是吹毛求疵”吗?
作者:一蓑风雨
标签:曹頫 红楼梦 雍正 阅读次数:145 雍正对曹頫“实际也只是吹毛求疵”吗? 周汝昌在《曹雪芹小传》(华艺出版社1998年7月出版)“家遭巨变”一章里,有则注释,其中写道: 根据一些档案知道,雍正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下令抄家时,对曹頫已有私自馈人物品、贱售人参、所织御用衣料落色……等指责。这不但都是琐事细节,实际也只是吹毛求疵,寻找“欲加之罪”的借口而已。(第42页) 在这段文字里,前一句话,是对的,符合实情;后一句话,是错的,属于周汝昌的随意曲解和主观臆测。 “私自馈人物品、贱售人参、所织御用衣料落色……等”,怎么能说是“琐事细节”呢? 首先来说“所织御用衣料落色”一事。 你江宁织造是卖什么吃的?江宁织造一职,主要是负责宫内及官用绸缎等纺织品的。(除此之外,还负责对江南官场、士风的“打听”和监督,传递当地农业、雨水、收成等情报,并代皇上“惠一方人”以稳定地方统治,所以说“所关非细”。)可你“所织御用衣料落色”,这又是什么性质的问题?这不是严重的失职又是什么? 起初,雍正只是说,“朕穿的石青褂落色,此缎系何处织造?是何员、太监挑选?库内许多缎匹,如何挑选落色缎匹做褂?现在库内所有缎匹,若皆落色,即是织造官员织得不好,倘库内缎匹有不落色者,便是挑选缎匹人等,有人挑选落色缎匹,陷害织造官员,亦未可定。将此交与内务府总管等严查。”(见雍正五年闰三月二十九奏事员外郎张文彬等传出的谕旨) 从此谕旨来看,雍正并不是故意想找曹頫的茬儿,甚至还担心有人会“陷害织造官员”!然而,内务府经过“严查”,发现“做皇上服用褂面,俱用江宁织造送之石青缎匹”,而且,库存的所有这些缎匹,“逐一查看,俱皆落色”。这就是说,这次事故与挑选缎匹的人无关,主要是“织造官员织得不好”。 由此说明,曹頫有些玩忽职守了。能够做好而不去做好,力所能及而又不及,消极怠工,胡乱应付,这绝对不是一个奴才所取的态度。正如内务府在奏折里说的那样:曹頫“系专司织造人员,织造上用石青缎疋,理宜敬谨将毕纰染造纯洁,不致落色;乃并不敬谨,以致缎正落色不合”。 再看看“贱卖人参”一事。 雍正二年的闰四月二十六日,内务府向雍正汇报了江南三织造售卖人参的情况,并详细开列了各种人参的数量及售价。 雍正阅罢了内务府的奏折,当即便提出质疑:“人参在南省售卖,价钱为何如此贱?早年售价如何?著问内务府总管。”(参见内务府《奏请将少卖人参银两由孙文成曹頫均赔并严催李煦亏空之银折》) 从此御旨可以看出,雍正怀疑曹頫等人在售卖人参时,压低售价,从中分肥,可又一时说不准,便责令内务府调查核实。然而,经内务府核查,曹頫等果然有“隐价”行为,于是将“少卖之三万六千八十二两六钱三分银内,由孙文成、曹頫、李煦均分……”以至于雍正说道:“尔等知无耻耶!” 由此可知,曹頫“贱卖人参”一事成立,而且,这也不是什么“琐事细节”,它反映了奴才对主子“忠不忠”的问题。 仅由以上两点便可洞晓,雍正对曹頫实际上并不是在吹毛求疵,更没有寻找“欲加之罪”的借口。退一步讲,身为万乘之尊的雍正,位高权重,和尚打伞,想整谁就可整谁,完全不需要挖空心思去罗织谁的罪名,尤其是像曹頫这样的低品家奴。 由此可知,周汝昌的上述说法,属于随意曲解和主管臆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