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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光
作者blueskysea
标签科幻 文学 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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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光

  “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一定会获得生命的光。”

  自从20世纪初爱因斯坦提出狭义相对论,人类对光速旅行的狂热一天也没有冷却过。科幻小说家津津乐道于编造各种光速旅行的故事,而物理学家们永远在喋喋不休地争论光速旅行的可行性。

  我的老师是一位一丝不苟的理论物理学家,光速不可超越论的坚定捍卫者。光速不可超越,这当然是天经地义的,已通过因果律得到证明。可我终究不死心,依然痴迷于光速旅行的研究。当然我一直瞒着老师,否则他一定将我逐出师门。

  200年以来,光速不可超越论者和“超光速派”之间的仇怨与日俱增。在因果律铸成的坚固防线前,超光速派已尝试过任何可能的突破口,量子力学、黑洞、曲折空间论甚至介质光学。有些理论还很像那么回事,比如2000年“介质中光速超越真空光速”的事件,最后却被证明是一场闹剧,沦为笑柄。还有些几乎是可以实现的,像基于黑洞原理的曲折空间论,只不过技术方面遇到了两个小小的瓶颈:第一,制造曲折空间需要数倍于太阳的能量和质量;第二,物体一进入曲折空间首先就会被巨大的引力压扁、撕碎,如果是人,断无生还可能。

  然而这都不是我关心的,我向往的是真正的光速旅行。换句话说,我希望用自己的身体在四维时空中画出一条类光的轨迹——或者像老师说的:一条类光世界线。我念念不忘爱因斯坦的困惑:当人类追上光,与光齐头并进的时候,他将看到什么。

  我所有的老师——其中不乏超光速派的前辈——都一再告诉我这种想法何等荒谬。因为类光世界线上无法定义时间,根本不适合作为观测系。从技术上讲,首先一点,世间万物唯有光子的速度是绝对的,相对于任何观测系,它永远只保持唯一的速度299,792,460米/秒。这就意味着,无论我以何种速度相对于地球飞行,只要没有达到光速——哪怕只差1毫米/秒,对我而言,我与光子的速度差依然是299,792,460米/秒。换句话说光速于我永远可望而不可及,除非我有办法瞬间由零直接达到光速——这当然是痴人说梦,因为即使我找到办法,也找不出一种材料,分子结构坚固得足以抵抗这般强大的加速度,更何况血肉之躯。单凭这一点,在整个21世纪,光速旅行的实现是不可能的。

  直到反物质引擎被发明。

  当时我正陪三亲六故除夕守岁打麻将,4圈16把没开胡,正是昏昏欲睡的时候。这念头不知怎么就钻进我的脑子,刺激着我的神经,好像就着王致和臭豆腐吃了一整罐250克装的雀巢咖啡一样。

  对于反物质我们并不陌生,早在1932年就发现了第一种反粒子正电子,到现在我们甚至已经可以制备分子态的反物质了。所有人都知道一对正反粒子相遇时将要发生的,它们会湮灭,化作一对光子飞向宇宙尽头。而这不正是我苦苦追索的瞬间加速过程吗。

  多妙的Idea,除了证明我是天才以外,还证明灵感这种物质具有天然放射性,灵感的获得不需要任何启发也不需要任何逻辑。看见碎瓷人而侦破碎尸案那叫联想,充其量算人才;看见红中而想到反物质,这叫灵机一动,这才是天才。导致激光诞生的微波振荡的主意就是汤斯在公元里愣神儿时想出来的。有人说爱迪生在唐人街看见竹筷子才想起来用竹子烧炭作灯丝。我就不信,焉知他不是吃红烧肉吃爽了灵机一动想出来的。

  记得有人说过,宇宙中的天才都是相似的,蠢才各有各的蠢法。不过同样是天才,有的人走运,比别人早几个月想通某件事。我无疑是不走运的那种,仅仅在大年初二,我就拿到了登在最新一期《Science》上的论文,美国的史努比和格利高利提出了反物质引擎的设计原理,甚至已经拉到了赞助(竟然有美国人会傻到投资这么没有前途的项目,老实说如果是我,我都不会掏钱),正准备进入实际研制阶段。

  我马上修书一封,申请加入反物质引擎的研究小组——为了表示诚意,我特意不用E-mail,而使用传真。虽然我清楚基本上没什么希望被接受——不用指望那些家伙信任中国人,即使你是怀揣绿卡的“华裔美国人”,更何况我拿着中国国籍,住在中国,为中国政府服务,是个不折不扣的中国本土科学家。但是当我被“婉言谢绝”的时候,我还是跳着脚把他们18代祖宗骂了个遍。

  但事情很快出现了转机。其实我早该料到,只不过我光顾着生气了。

  反物质引擎已经造出来了,然而这时人们才发现,这只不过是件没用的废物。把它用到载人飞船上是绝对没有可能的。如果你能想象反物质飞船驾驶者的下场,你就会知道一只被做成肉松或肉酱的猪是多么幸福。虽然有些家伙像我这样的心存侥幸,认为反物质引擎的加速并非线性过程,而应该引入量子力学分立态的思想进行考虑。但任何一个人都非常清醒地意识到,不管能否闯过加速度这一关,飞船里那个人踏上的必将是一条不归之路。可是如果没有宇航员,谁也不会吃饱了撑的,把花巨资研制出来的引擎像个大二踢脚似的放到天上,让它自己飞去。这么多钱扔太平洋里还能听见扑通扑通好几声呢。

  统计学认为,世上无难事,只怕几率低。找个不怕死的家伙试飞反物质飞船,这种事的几率太低了,足以称之为不可能。我可以精确地计算出这个几率是100亿分之一,因为在地球上现有的100亿人口中,真的有那么一个家伙自告奋勇要求送死。那就是我。

 

  现在我已远离恒星 当然不光指太阳,而是所有恒星。这非常重要的,因为由恒星引力造成的时空弯曲非常危险,特别是加速的那一刹那。相对于地球,我现在的速度并不很高,还不到0.1倍光速。这无所谓,对于我来说,任何速度结果都是一样的。

  我打开自动操控程序,这是为了防止我死掉这件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发生后,飞船无人管理而导致功亏一篑。这样,即使我死了,飞船也能继续完成任务,记录下飞行中的一切数据,也许还包括我的死因 如果那时它还能工作,并且有机会把这些数据送回地球。

  开始自杀以前,我想起临行,老师对我说:“孩子,如果你为科学献身,我将为你自豪。但是就算你对准自己的脑袋开一枪,也比现在这样强。”

  我已触到了反物质引擎的启动键。如果现在我有一台望远镜能看到地球,我将看到地球上所有的一切都凝固在这一刻,就像睡美人的城堡。

  那夜,温存过后,她问我:“你不要去了,好吗?”

  啊,你能想象我多么爱她,我知道她同样爱我,我知道我的离去必将让她心碎,我也知道她只期待我回答两个字:“好吧。”然而我也只回答两个字:“不行。”我知道她不会原谅我,即使她能明白为这次旅行我已等待了多少岁月。但我知道她依然会为我祈祷。永别了,我在这宇宙间的唯一牵挂。

  一束光从我身边掠过。如果想要追上它,我知道我必须马上行动了,它稍纵即逝。

  对于光,人类有一种天生的崇拜。嫦娥奔月,夸夫逐日,为了追逐光明不惜粉身碎骨玉石俱焚。当周口店“鸽子堂”里燃起第一颗火星,人类第一次把一种光掌握在自己手里,那是怎样的喜悦。而第二次,爱迪生的电灯使他成为整个地球的伟人。所有的金银珠宝都以耀眼的光芒宣示自己的珍贵,即使不懂得分辨价值高下的孩童,也把晶莹剔透的玻璃珠作为自己最宠爱的玩具。

  我感到一下轻微的震动,这是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堕入虚空而又不受四种相互作用中任何一种限制的感觉与飘浮在游泳池里的感觉绝对不同。我是正确的,反物质发动机的加速过程是分立态的跃迁而非速度的连续变化。

  那束光就飘浮在我眼前,不远的地方飞翔,它再也不会离我远去,我紧随其后却永远追不上它,可望而不可及。飞船里的一切时钟都停止转动,凝固在我按下启动键的那一刻;飞船外的一切星星都停止闪烁,凝固在我按下启动键的那一刻,好像睡美人的城堡。

  爱因斯坦的愿望,我已实现了。我终于知道,达到光速以后,得到的不是绝对的运动,而是绝对的静止。我将永远年轻,生命停留在这一点。我不会长命百岁,我将继续飞行,不是一万年,而是永远。因为我再也不会有下一秒钟了。类光曲线上没有时间。

  我不禁想起,大爆炸那一瞬间产生的最初的一个光子,它身在何方?它必定一直在飞翔,今后依然会飞翔,从那一刻起,直到永远。时间对于它来说,已经永远停留在大爆炸那一刻,就像对我而言永远停留在现在。

  一开始,神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圣灵在水面运行。神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和暗分开。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

 


P.S.:真正的超光速问题比我写的要复杂的多。我写的加速度的问题只能算是现象之一,而非本质。事实上,根据现有理论证明出的结果,静质量大于0的物体不可能以光速运动。(静质量是传的说法,现在除非特别说明,否则我们说质量一般都是指静质量,不过在相对论概念要求不太严格的领域,尤其科普领域静质量一词还被广泛使用。)而静质量为0的物体必然以光速运动。这一点阿西莫夫在《台球》中作过很清楚的说明。然而我有意避重就轻,否则就没法写了。而且相对论自己本身还很不完善,我对那些证明过程本身并不抱百分之百的把握。

  更重要的是,抛开物理学的立场,我其实是相信人类终有一天能实现光速旅行梦想的,不管用什么方法,我们可以理解的或不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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