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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四川大地震的民生建议 胡星斗
作者自在人
标签胡星斗 四川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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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大地震震撼人心,全国人民无比悲痛,震后重建、安抚民生更是需要筹划,为此,我建议:

一、全国停止娱乐活动一个星期,全国下半旗致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也就是说,国旗法已经体现国家对普通公民生命的珍重,反映了社会的进步;本人也多次呼吁为普通的遇难民众下半旗志哀[见附件一]。如今四川等地发生了巨大的地震灾难,已经死亡12000多人,最终的遇难人数可能数万,应该属于“重大伤亡”吧?该是遵照国旗法、为遇难者下半旗志哀的时候了。

二、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为四川大地震的死难者默哀。

三、追查地震预测预警是否存在失职的问题。本次地震在震前已经有征兆、也有比较准确的分析预测[见附件二],也有传言要发生地震,四川省地震局网站上几天前还在辟谣,说不会发生地震[见附件二];民间也有人准确预报出5月12日将发生大地震[见附件二、三]。

四、追查大量中小学教学楼垮塌的责任。在本次地震中,政府的豪华大楼大多安然无恙,而都江堰市聚源中学、北川中学、重庆市梁平县文化镇小学等教学楼垮塌共造成了1~2千名学生被埋。必须追究大楼质量不合格、豆腐渣工程、教育投入不到位的责任。血的教训该引起我们认真的反思了,中国应当怎样保证对基础教育的投入?怎么珍惜祖国的花朵与未来?

五、合并民政部与国家地震局,实行大部制,组建民政与紧急事务部,加强对灾难的统一救援,建立救援的协调配合机制。中国幅员辽阔,灾难频发,2008年就已经发生了雪灾、火车相撞、手足口病、地震等重大灾难,为了抗击天灾人祸、统一领导,建议在民政部的基础上组建民政与紧急事务部,下设国家地震局,加强部、地震局与国务院的情报沟通。

六、中央财政对四川及受灾市县转移支付2000亿用于人员救助、家园重建,不能仅靠当地的财力和微薄的慈善援助解决全部问题。中国去年新增财政收入就达到1万多亿,完全有能力为受灾地区提供转移支付。同时,中央可考虑建立灾难基金,为各种灾难、重建提供资金保障。

七、给重灾区人民每人发放1千至1万元的补助金,对伤残者、遇难同胞家属发放两万元以上的抚恤金;保险公司按照最高标准理赔;金融机构为重建家园提供免息贷款;税务部门免除受灾地区的企业及个人税收一至五年。

八、将灾区重建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样板,统一规划,统一施工,严格保障楼房质量(必须能抗八级地震),将楼房免费或低价提供给农民和部分市民;增加教育投入,重建优质的中小学教学楼。仿照美国一些地区的做法,为了抗震及逃生,中小学教学楼只能为平房,不得多层,最好采用木结构。

九、学习发达国家,建立强制房屋保险制度,保险费率很低,但一旦发生重大灾难、房屋倒塌的时候,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同时,在全国开展一次建筑质量及抗震性检查,以后城乡建设部应当统一要求:所有的房屋建设必须能达到抗八级地震的标准;这样做,房屋的建设成本虽然提高,但也可改变中国的建筑平均寿命仅30余年(发达国家达130余年)的短命现状。

十、为了体现人道主义精神和政府的关怀,对于地震中失去家属的老人、孤儿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孤儿救助、低保、慈善医院、医疗保障等体系。

十一、大力进行制度创新,在受灾地区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合法化、私人银行合法化的试点,为重建家园提供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

十二、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迁徙自由的权利,政府提供资金、土地、就业等方面的帮助,鼓励农民迁出地震带、水库区、高山区。

十三、美国胡佛大坝建成后诱发了大量的中小地震,此后美国便停止了修建一切大坝的计划。虽然没有证据证明四川大地震与三峡大坝有关,但中国确应秉持科学态度,检讨在长江上游及其支流建立大量大坝的危险性,而不应当采取鸵鸟政策或蛮横态度:不许讨论气候异常、干旱、地震与三峡工程的关系。

十四、中国政府应当以四川大地震为教训,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建立现代型政府、公开性政府、可问责政府的工作。

十五、健全地震信息的正常披露机制。即使政府对于地震信息没有确实的把握,也应当把地震的可能性、地震几率的百分比告知大众[附件五];像美国那样披露地震的可能性,不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反而会增强民众对政府的信任感,同时,可以提醒居民加强防震避震的意识。

十六、针对目前全国的中小学课程中普遍缺乏防震避震教育的内容,甚至成年人也缺乏应有的知识与技能,我建议在人民大众中广泛普及防震抗震、避震应急、自救互救的相关知识。


2008-5-14,5-17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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