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犯孤平自古有两种说法,其一是兄所说的"没有两个相连平声字的韵句仍属孤平句"。其二是除韵脚外只有一个平声字的句子才属孤平句。我读的
<<读古诗入门>>这本书第99页写道 /因此唐人对这种 仄仄平平仄仄平 句式,凡是第三字用了仄声的,也不一定非要把第五字改成平声,有时只要变动第
一字的平仄,使全句成为 平仄仄平仄仄平 句型,也就可以了。例如白居易<<燕子楼三首>>的"曾到尚书墓上来"句,杜牧<<远寄三首>>的"清夜
一声白雪微"句,许诨的"寒殿一灯夜更高"句,罗隐的"狂忆判身入酒船"句,都是这种句型。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很多流传下来的规例其实都沒有完全达成一致的,那就各取所需吧。
至于"忍看"改为"可悲"以后,句式己成 平平仄仄仄平仄 第五字在全句没有犯孤平的前提下,其平仄是可以不论的。当然,这又涉及到对孤平的认
识存在差异的问题了。全诗进一步修改如下
独坐闲庭绪纵横,驰思文革误民生。可悲一夕毁传统,难解十年乱斗争。
不学无才充正道,呕心沥血害精英。阴霾散却成陈迹,风送龙腾又一程。 欢迎继续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