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世解释缘起法,一直是比较主流的诠释。详细的解释缘起法,并非是本文的目的。有兴趣的朋友们,可以查阅《上座部佛教基本教义》第三章·第二节 缘起法http://sss2002.51.net/books/ncgy/ncgy-003-3.html。
当前,否定三世缘起的错误思潮正在许多地方漫延着,于是,本文就有其撰写的必要了。在此,我主要是引用《巴利经藏》来印证三世缘起的正确性。
三世缘起的关键在于“识”和“生”这两个缘起支的解释。因此,我就此部分展开解释。
一、缘起法中的“识”
佛陀在《相应部》第12相应第2经里,这样解释“识”:“一三 诸比丘!何为识?诸比丘!此等有六识身: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是。诸比丘!以此谓之识。”(S.12.2)
佛在《长部·第15经大缘经》里这样解释“识缘名色”:
二一 如是既言,‘缘识而有名色。’阿难!如何缘识而有名色耶?此乃应如是知,阿难!识不入母胎时,尚且名色能结成于母胎耶?”
“世尊!实不然。”
“阿难!识若入母胎后而消灭,名色尚能出现于[名色之]相耶?”
“世尊!实不然。”
“阿难!识于幼者,即在男童或女童被切断时,名色尚且能增大、成长、发达耶?”
“世尊!实不然。”
“是故,阿难!于此,有名色之因,其因缘,其集,其缘[而]称谓识。(D.15)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佛陀明确的以“结生识”来解释“识”。
有些朋友可能会问:这两处经文为什么会有这个差异呢?我们应当知道,《相应部》第12相应是叫做“因缘相应”,而第2经叫“分别”,即详细而全面的解释缘起12支的一篇经文。首先,“结生识”属于“意识”的范围。以“业行”为缘,除了能生起“意识”外,还能生起眼识等前五识,只是,这五识与结生识并非是在同一刹那内生起的。所以,如果有人说“业行”不能异熟“结生识”是错误的、说“业行”只能异熟“结生识”也是错误的。
那么,异熟结生识的业行与结生识本身是同处于一世的吗?答案相当明显:不是,而是前一世的。我们可以从下面的经文中得以窥见:
一五 诸比丘!随我欲,以清净而超越人间之天眼,观察众生,见众生之死而又生,应众生所为之业,知有卑与贵、美与丑,幸与不幸,即:‘诸贤!此等之众生,身具恶行、语具恶行、意具恶行、谤贤圣、怀邪见,执持邪见业。彼等身坏命终后,生于苦处、恶趣、无乐处、地狱。诸贤!此等之众生,身具善行、语具善行、意具善行,不谤贤圣,不坏正见,执持正见业,彼等身坏命终后,生于善趣、天界。’(S.16.9)
所以,当我们以现在世的“结生识”来理解“识”的时候,无明、行,这两个缘起支是属于过去世的。
二、缘起法中的“生”
佛陀在《相应部》第12相应第2经里,这样解释“生”:“五 诸比丘!何为生?于各种众生之类,各种众生之出生、出产、降生、诞生、诸蕴之显现,诸处之获得,诸比丘!以此谓之生。”(S.12.2)
从这一经文,我们可以看出,佛陀将“生”解释为有情的出生。
对“生”的理解,当前有几种错误的观点:
1、将缘起法中的“生”解释为“刹那生灭”的“生”。这种观点的错误之处,首先在于它与圣典有违:圣典里以有情的出生来解释,而此观点则为异说;其次,这种观点无法解释缘起法的还灭,即佛陀虽灭尽无明,但仍无法灭除这种错误观点里解释的“生”,因为佛陀的诸蕴一样还是刹那生灭着。
2、将缘起法中的“生”解释为“当这「我」的感觉进行到最旺盛时,称为生”。这种观点的错误之处,首先在于它与圣典有违:圣典里以有情的出生来解释,而此观点则为异说;其次,这种观点导致异解另一缘起支“有”:依这种观点,“有”被解释为“相续地产生「我」,称为有”,这里所谓的“我”,应是指:对“自我”观念的一种执取。而佛陀究竟是如何解释的“有”的呢?佛在《相应部》第12相应第2经里说:“六 诸比丘!何为有?诸比丘!此等有三有:欲有、色有、无色有是。诸比丘!以此谓之有。”(S.12.2)这里的三有,实际是三种生命存在。而佛陀是如何解释缘起支——“取”的呢?佛陀说“七 诸比丘!何为取?诸比丘!此等有四取:欲取、见取、戒禁取、我语取。诸比丘!以此谓之取。”(S.12.2)这里的“我语取”正是指对“自我”观念的执取。
在“生”这个缘起支以前的: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等八支,与“生”在同一世里吗?很明显,不是。而是前世的事情。如果将这八支看作是现在世,那么“生”、“老死”,这两支当然是未来世的。
为了帮助那些比较偏爱北传阿含的朋友们,我这里已经引出了与上面《巴利经藏》对应的阿含经:
全面解释缘起支“识”的经文:
云何为识。谓六识身。眼识身.耳识身.鼻识身.舌识身.身识身.意识身。(杂298)
以结生识解释缘起支“识”的经文:
阿难。缘识有名色。此为何义。若识不入母胎者。有名色不。答曰。无也。若识入胎不出者。有名色不答曰。无也。若识出胎。婴孩坏败。名色得增长不。答曰。无也。阿难。若无识者。有名色不答曰。无也。阿难。我以是缘。知名色由识。缘识有名色。我所说者。义在于此。(长13)
与天眼智有关的经文:
此诸众生身恶行,口、意恶行,诽谤贤圣,邪见因缘,身坏命终,生地狱中。如是众生身善行,口、意善行,不谤贤圣,正见成就,以是因缘,身坏命终,得生天上。(杂538或五三九)
与缘起支“生”有关的经文:
缘有生者。云何为生。若彼彼众生。彼彼身种类一生。超越和合出生。得阴.得界.得入处.得命根。是名为生。(杂298)
与缘起支“有”有关的经文:
缘取有者。云何为有。三有。欲有.色有.无色有。(杂298)
与缘起支“取”有关的经文:
缘爱取者。云何为取。四取。欲取.见取.戒取.我取。(杂298)
在此,我还需要提及另几种对三世缘起的误会。虽然前面的解释已经能否定他们的主要错误见解,但为了纠正他们的全部误解,还是有必要一提。
一、有人认为,三世缘起的解说,将导致任何人无法解脱。因为,他们以为三世缘起的观点是:只有已作业全部被取消,才能获得解脱。而已作业不可能被取消,所以会导致任何人无法获得解脱。下面的内容是他们的观点:
在佛陀的教导里,业并非轮回的主要原因。因为,没有人可能完全消灭他的业来停止轮回。但是,在佛陀的教导里,贪爱才是轮回的原因。所以,以三世的前世轮回以身、口、意的业而产生下一世的轮回和接下来所说的有冲突。同时,也不符合佛法。这就是三世解说的弱点。
上面这段话,错误的认为“缘行有识”中的因缘条件已经全部详尽的列示完整了。事实上,涉及过去世的“无明缘行、行缘识”只是略说,不论是过去世、现在世还是未来世,都是有五因(无明、行、爱、取、有)和五果(识、名色、六处、触、受)的。在《阿毗达摩概要》里,是这样解释的:“于此,在提及无明与行时,爱、取与有也已包括在内。同样地,在提及爱、取与有时,无明与行也已包括在内。在提及生与老死时,识等五果也已包括在内”。如果依照他们的错误见解,那么,“缘受有爱”也违背了佛法的,这种“缘受有爱”的观点也会导致任何人无法解脱。因为“受”总是任何人都有的,包括佛陀和阿罗汉圣人,那么,他们也能生起“爱”吗?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缘受有爱”只是略说,其中的因缘条件未被全部列出,“无明”是必须包括在内的。这是正确的理解。
二、另一部分人认为:三世缘起无法在“当下”就全部体验到,所以照这个说法,修行将陷于失败。
这种观点有两个错误的地方:
1、缘起法义不能因推测而被改变。也就是说,如果为了获得自己所理解的修行上的胜利、成就,就去曲解法义,让法义来适应无明的凡夫,而不是凡夫改变自己,去学习、实践佛陀的教法。这是它的第一个错误处。
2、成就度疑清净(缘摄受智)的方法并非是在当下体验全部缘起支,而是观察缘起法。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体验过全部缘起支,仅仅是通过体验它们,就能成就度疑清净(缘摄受智)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我们都无数次的体验过,而仍在轮回之中。这是它的第二个错误处。我们需要的是观察缘起法。应该怎么观察呢?简单的说,在当下发生的,当下就去观察它,在过去或未来发生的,就在当下以观智随念它。观察过去世与未来世的究竟法、观察过去世五因,观察现在世五果、观察现在世五因、观察未来世五果。最终,他能够了解它们的因缘关系,破除有个“自我”的观念,成就度疑清净。具体的方法,请大家认真、谦虚的学习《清净道论》相关章节。
愿正法久住!!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于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