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娟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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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论坛》 2008年第6期 |
[内容摘要]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网络中上演了多起与网络道德追杀相关的“人肉搜索”及“网络追杀令”事件。在每一起网络道德追杀事件的背后,都有成千上万的网民参与其中。对网络热点事件进行积极的公开讨论和持续的公共参与。然而,网民在网络空间中的集聚,是一场有关正义的华庭盛宴,还是一起聚沙成山的网络骚乱?本文从几起具有代表性的网络道德追杀事件入手,试图对此做较为深入的思考。
[关键词]网络道德追杀事件;网民;集群行为
[作者简介]任娟娟,西北政法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助教,社会学硕士,主要从事网络社会学研究
伴随着我国网民群体的逐渐壮大,诸多主要源发于网民的网络事件都对中国人的网络生活、网络社会思想、网民生存与价值观念等方面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网络成名、人肉搜索引擎、网络追杀令、电子商务、信息战争、网络监督、网络恶搞、商业炒作、视频分享等热点纷纷经由网络聚焦而被无限放大。几乎每一起重大的社会事件,尤其是关涉道德评判的社会事件发生之后,该事件相关讯息都会于第一时间内在国内各大知名网站及其论坛上迅速传播,从而引起无数网友的广泛关注与网络集聚。他们通过发帖、转帖、跟帖、讨论、谴责、谩骂甚至是籍由网络发起在现实生活中的集聚。形成汹汹民意与公共舆论压力,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了“严酷”的民意审判与道德拷问。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网络中上演了多起与网络道德追杀相关的“人肉搜索”及“网络追杀令”事件。然而,植根于虚拟、匿名、开放以及以身体的不在场为特征的网民在网络空间中的集聚,其表现形式为何?特征如何?是一场有关正义的华庭盛宴,还是一起聚沙成山的网络骚乱?
作为新近出现的网络术语,对于什么是“人肉搜索”及“网络追杀令”,学界还没有明确的解释。网民们一般把“搜索引擎”看成是利用机器自动化的收集网络信息并有序化的一种技术,具有高效快速的特点,然而因为现在人工智能并不完善,搜索引擎还很难甄别被刻意修饰过的信息。所以,有些人想从搜索引擎的反面来解决问题,那就是更多的利用人工把搜索引擎搜索到的信息进一步萃取和有序化,这被称之为人肉搜索引擎。“网络追杀令”则是指,一条新闻,在网上激起众网友广泛关注,并最终经网友合力,将事件当事人进行彻查。并将事件当事人的所有真实信息全部挖掘出来(网友称之为“扒皮”)并公布到网络上进行曝光与谴责的行为。而下面谈到的几起网络热点事件,均与这两类行为相关。为了很好的理解起因与表现形态各:晕的网络道德追杀事件背后网民集群行为的概貌,先来对这些曾经引发了广泛关注的网络热点事件做一个简要的浏览。
1、虐猫视频事件(2006年3月)。“某女郎残忍虐杀一只小猫并以此为乐”的视频短片在网上迅速流传并引起网友极度愤怒:随后,网友发挥人肉搜索能力并发出“宇宙A级通缉令”,并在短短数十天时间内将该虐杀小猫的主角身份查出;最后,虐猫女主角不得不面对媒体承认过错,在网络上发布《踩猫女致广大网民及市民的一封公开道歉信》,至此,这起引发上万网友参与的虐猫事件暂时告一段落。
2、魔兽铜须门事件(2006年4月)。一名《魔兽世界》的玩家发现妻子“幽月儿”有偷情行为,而对方竟然是自己在《魔兽世界》中加入的公会会长。该玩家在某论坛将此事公布,然后引发了互联网上的舆情地震。尽管所有人物都用网名,偷情的男主角“铜须”还是被网民挖出了各种资料,在互联网上被扒得精光,各种讨论铺天盖地。长达数月,最终形成几乎弥漫整个中国网络世界的道德追杀。由此,24岁的大学生“铜须”因与“幽月儿”的婚外情。在深陷网络声讨的同时,也被推进了社会讨伐的漩涡,殃及其家人和学校。
3、流氓外教事件(2006年9月)。一外教在个人博客上因细述玩弄中国女学生的过程、贬低中国男人性能力激起公愤。上海一名教授对其发出“网络追杀令”,该外教毫不示弱,进行反击。事后该外教承认这只是一场有策划的闹剧。其实一切都是莫须有的恶搞之作。流氓老外事件引发大学教授参与论战,最后揭穿竟然是有策划的闹剧,争论才到此为止。
4、海艺“辱师门”事件(2007年5月)。海淀区艺术职业学校影视班几名学生在地理课上以辱骂、扔水瓶等行为侮辱给其上课的年逾古稀的老教师,该班某学生出于娱乐目的将这段录下来的视频发给了其他同学的同时,并上传到自己的个人博客上,随后经过网友的传播,在网络世界里掀起风暴。经过网络追杀,几名当事人的资料陆续被网友揭发出来,并引发海艺门口的抗议行动。最终,引发关于道德、教育问题大讨论。
“人肉搜索”和“网络追杀”在网络上已不鲜见。这里提到的“虐猫事件”“魔兽铜须门事件”“流氓外教事件”“海艺‘辱师门’事件”,以及更早的“清华女生铊中毒事件”“车祸报道事件”“郭志刚事件”“陈易事件”“宝马撞人事件”等等,都曾出现过类似的情况。而不同之处仅在于,随着时间的推演,网民群体日趋壮大。网民集体意识逐渐形成,网民在网络社会中的活动也逐渐以一种更加清晰、明朗的形态突显出来。而上述所有事件所表现出来的一个非常鲜明的特征就在于:这些事件经由网络迅速传播,引起网民在网络空间。甚至是现实社会生活中的集聚,与这种聚集相伴而生的从铺天盖地的道德谴责到没有边际的隐私曝光和肆意的侮辱谩骂,均体现出集群行为的特征,也确实造成了非常广泛的社会影响。
当人们在网络上展开互动,建立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发展彼此之间比较稳定的社会联系方式,进而构成一个社会共同体的时候。网络社会便产生了。网络社会作为现实社会中人们彼此互动联系的特殊场域,作为再生产出来的一个特定的人类活动空间。可以看作是现实社会的延伸,但是这个经由计算机媒介技术建构的网络空间毕竟与现实社会生活空间有着太多的不同。
1、在网民集群行为的发生模式上。在一起又一起网络道德追杀事件之中,一种完全独立、成熟的追杀模式正在渐渐浮出水面:首先,是网络上出现有关某事件的一篇帖子或者一段视频,然后经由网络传播,引起网友的公愤;进而有网络达人/黑客高手跟进,从浩瀚的互联网上搜索出这些作恶者的详细资料(姓名、住址、籍贯、电话、邮箱、真实社会身份、甚至是与其相关的其他人的信息等等),将其公之于众;继而引发网友或在网上集体撰文讨伐,或直接在现实生活中对当事人进行回击;最后,网民在网络空间中的集聚以及由之形成的网络舆论对事件当事人造成极大的压力。迫于舆论压力,事件当事人纷纷现身网络,澄清事实、公开致歉。而在这一过程的终了,往往有现实社会中的控制力量介入,惩戒当事人,控制事态发展,而事件当事人的现实生活也因此被迫发生改变。
2、在网民集群行为的发生条件上。尼尔·斯梅尔塞(1962)在针对集群行为的研究中曾经指出,集群行为的发生有六个必要且充分的基本条件:(1)环境条件;(2)结构性紧张;(3)普遍情绪的产生和共同信念的形成;(4)诱发因素;(5)参与者的行动动员;(6)社会控制。只有当这六个特定条件在特定情况下结合起来或相互作用才能导致集群行为的产生。首先,在网络中,诸如电子公告栏(BBS)、专门的讨论社区以及新闻组等公共活动领域,为广大的网民参与网上集群行为提供了类似于公园、广场、剧场之类的背景性条件。其次,有关某事件的一篇帖子或者一段视频是整个网络集群行为产生的重要促发因素。第三,带有很强冲击力的帖子或视频经由网民之手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引起了网友的普遍关注,激起了网友的普遍愤怒,要求对事件当事人进行曝光和惩戒成为网友的普遍的公识,即:产生出了一种共同情绪并通过信息和压力的传递,唤起了网民情绪。第四,无论是在虐猫事件之中,还是在魔兽铜须门事件、流氓外教事件以及海艺“辱师门”事件之中,都有网友在网络上或主动参与声讨,或主动发挥人肉搜索能力,发出“网络追杀令”,进行了广泛的行动动员。第五,事件当事人均不同程度的受到了来自或网络社会、或现实社会、或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的规约和控制。在虐猫事件当中,事件的两个当事人均受到了本人所在单位和当地警方的调查,虐猫者还被暂停工作;魔兽铜须门事件的当事人一度不堪重负。回到廊坊老家躲避媒体和记者的追问;流氓外教在公开承认所有的事情都是一场莫须有的闹剧之后热浪才告平息:而海艺“辱师门”事件中的几个当事人也是由学校出面,学生道歉,才使事件告一段落。由此,可以看出,因为网络空间的特殊性质,集群行为发生发展的条件在这之中有着较为特殊的表现方式,但仍然获得基本的满足。但是,就条件之间产生关联的顺序来看。两者之间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差异。如果我们将审视的目光定位于现实的社会生活空间,可以看到,带有负面色彩的社会因素的出现及与之相伴而生的普遍心理压力和共同情绪的产生是集群行为出现的前提和基础。而导火索的出现只不过好像摩擦碰撞中迸射的火花,轻易而迅疾的点燃了积蓄已久的熊熊烈火。但如果将关注的焦点切换至网络空间,你会发现。这里首先需要的不是悠远漫长的情绪铺垫,而是重量级的新闻事件。一旦有料爆出,便立刻有人登高一望。振臂一呼。于是蛰伏在网海深处的网络游民便立刻群情激愤,四方云集,集群行为由此产生。
3、在网民集群行为的外在特征表现上。(1)随意性和偏激性。出于现实利益的考虑,相当多的人虽然对种种不公平、甚至丑恶的社会现象虽心存不满、满怀激愤。但多半会或选择沉默、或保持克制。或选择适当而合乎理性的方式来舒缓对抗的情感。但在网络中却不一样,可以看到,几乎每一起网络道德追杀事件的背后。都有成千上万的网民投入近乎疯狂的热情参与其中。而网民们对网络道德追杀事件的高度热情,在很大程度上根源于网络空间的匿名性特征。这一由于匿名而导致的责任分散所促使的集群行为所具有的鲜明的狂热性、盲目性和高度的从众性等方面的特征在网络空间中获得了空前放大。同时,加之网络渠道的相对宽松,使得网民可以在非常自由的情况下不负责任的发表任何言论,而不需要顾忌现实生活中所必须遵循的规则,也不需要承担什么风险。他们可以尽情的释放隐含于每个人内心深处的抗拒性情感,在虚拟的行侠仗义中透彻的宣泄情绪以获得某种心理快感。(2)鲜明的结构性。在每一起网络道德追杀事件之中,都有这样几个要素:一是神秘的网络高手的及时跟进与领军作用。如:“虐猫”视频中摄像的李跃军和踩猫的王某,本如“海底之针”。但在10天不到的时间里。就被网络兜底一捞,便在北疆一隅的萝北县捞出水面。二是普通网民的声讨与支援。在每一起网络道德追杀事件背后。都有成千上万的网民参与其中,成为与领军人物遥相呼应的声援力量。三是有组织、有分工的在网民身份与公民身份的衔接,网络空间和现实空间的转换。如:在海艺“辱师门”事件之中。网友们曾有分工地组织了在海艺门口抗议活动,有人专门负责到实地观察事件进展,而有人专门负责在第一时间内将相关讯息发送到网上。所有这些,都使得网络空间的集群行为表现出鲜明的结构性特征。(3)目标的具体性。在“虐猫”事件中,当惨无人道的虐猫录像出现在网络上,网民的义愤和汹汹的民意顿时占据了主流话语地位,事件当事人立即成为众矢之的。而在“魔兽铜须门”事件中,当一位网名为“锋刃透骨寒”的男子声称自己的妻子“幽月儿”有了外遇,并且公布了妻子和情人长达五千字的QQ聊天记录,痛斥与妻子有染的“铜须”之后不久,一篇名为《对郑××同学的“江湖追杀令”》(注:“郑××”是对“铜须”的贬称)便在网络上迅速流传:“郑星同学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呼吁广大机关、企业、公司、学校、医院、商场、公路、铁路、机场、中介、物流、认证,对郑星及其同伴进行抵制。不招聘、不录用、不接纳、不认可、不承认、不理睬、不合作。在他做出彻底的、令大众可信的悔改行为之前,不能对他表示认同……”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集群行为具有鲜明的过渡性特征。或者为了情感发泄、或者在打破旧规则的基础上建立新规则、或者是转变为社会运动,或者兼而有之。行为的过渡性特征使得集群行为所力图实现的目标趋于未确定状态。但在网络空间中,集群行为的爆发导源于突然爆出的新闻事件,网友们基由感情激动而采取的集群行为首先是疯狂的道德追杀与极端的隐私曝光;然后是接受虚拟民意的道德审判和现实力量的严酷惩戒,其所针对对象的明确性使得网络道德追杀事件背后的网民行为有着具体而鲜明的行动目标。
透过网络,我们能够看到网络时代由网民的集群行为凝聚而成的一种草根力量的庞大和近似“恐怖”的蔓延。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网民的力量又何尝不是如此。当一个刺激因素的出现能调动起众多网友的关注与热情,引起他们在网络中,甚至是在现实生活中集聚的时候。那产生的影响力是惊人的。这种网民经由网络媒介在网络乃至现实社会生活中的聚集,无论是在过程、发生发展的条件、还是在行为特征上均表现出集群行为的特点。而作为一种在网络空间中频繁出现的网络社会现象,作为一股经由网络而凝聚的网络民意。它完全是一把双刃剑,因为:一方面,它有可能会发挥正面的舆论监督作用。在对新闻当事人进行道德审判的同时,唤起大众的道德良知并形成道德约束,弘扬网络正气,体现“网络正义”;但另一方面,一盘散沙的网民,一旦聚沙成山。就有可能形成压垮一切的力量,就有可能失控和异化,完全有可能蜕变为“网络骚乱”。
从集群行为的视角对网络道德追杀事件背后的网民行为进行考察,不可否认这种行为所具有的破坏性影响。但是,如果进行简单的有关“网络正义”与“网络骚乱”的二元评判,显然有失公允。因为在大众面前,网络草根力量更多的还只是一种年轻的冲动,在现实中堆积起来的那种力量还不成熟。但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兴的公共领域,以其匿名性、自主性、平等参与性及公共性等方面的特征。为网民的公共参与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参与空间。而网民对于社会事件的讨论和公共参与,不仅成为网络公共领域的重要特征,而且对社会事件的走向,网民公民意识的形成以及中国现实社会的发展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影响。“网络正义”与“网络骚乱”之间也许也就一步之遥,很显然,如何客观、合理的看待目前我国互联网发展所处的特定阶段,如何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型塑文明和谐的网络文化。正确、有效的发挥价值舆论的正向引导,规范网民的网络集群行为,是接下来需要我们进行深入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