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书阁 史将 特技
背景 三国演义 PC版
首页 -> 精彩文章 -> 文章
RE:[原创]《论宝钗》(郑无极最新73万字红学专著)49
作者郑无极
标签钗黛形象的B面 红楼梦 林黛玉 论宝钗 人物形象 薛宝钗
阅读次数:7
第十一章:“岂有这样大气的理!”

——金钏、柳湘莲二公案解析

建立在金钏、柳湘莲二公案基础上的所谓“冷酷”论,乃是传统红学用来攻击和诋毁宝钗的又一条“王牌罪证”。其百用不烦的程度,一点也不亚于前面我们已经批驳过的所谓“嫁祸”谬论。所谓金钏公案,实际上指的是宝钗议论金钏之死一事。按《红楼梦》第32回中所写,金钏投井死了,宝钗因不知情由而向王夫人问及此事,王夫人却不愿意把实情告诉宝钗,只是说:“原是前儿他把我一件东西弄坏了,我一时生气,打了他几下,撵了他下去。我只说气他两天,还叫他上来,谁知他这么气性大,就投井死了。岂不是我的罪过。”于是,宝钗便说道:“姨娘是慈善人,固然这么想。据我看来,他并不是赌气投井。多半他下去住着,或是在井跟前憨顽,失了脚掉下去的。他在上头拘束惯了,这一出去,自然要到各处去顽顽逛逛,岂有这样大气的理!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又说:“姨娘也不必念念于兹,十分过不去,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也就尽主仆之情了。”自1954年红学大批判以来,那些持拥林派观点的“红色红学家”往往很喜欢断章取义地抓住宝钗所说的“(金钏)不为可惜”和“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来大做文章,以至于对着宝钗破口大骂,自以为是找到了宝钗所谓的“内心冷酷”的证据。轻一点的说那是什么“对于弱者、不幸者的无情”,重一点的则干脆认定那是所谓的“漠视生命”和“冷之入骨”的表现。末了,还要对着宝钗的言行,再恶狠狠骂一句什么“透心彻骨的森然冷气”。一时间,诸如此类的“冷漠”论、“冷酷”论,几乎充斥于所有言及宝钗形象的红学著作和红学论文之中。而所谓柳湘莲公案,指的是宝钗对于尤三姐自杀和柳湘莲出家的态度问题。在这些传统的拥林派论者眼中,那就更仿佛是在强化他们针对于宝钗的这类指控。按,据梦稿本第67回所写,在尤三姐自刎身亡以后,柳湘莲随了一个跛足道人入了空门,不知所踪。当此消息传到薛家,薛姨妈念及柳湘莲曾在平安州“救”过薛蟠的性命而“心甚叹息”。薛蟠自外而入,亦是“眼中尚有泪痕”。惟有宝钗听闻此事却“并不在意,便说道:“俗语说的好,‘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也是他们前生命定。前日妈妈为他救了哥哥,商量着替他料理,如今已经死的死了,走的走了,依我说,也只好由他罢了。妈妈也不必为他们伤感了。倒是自从哥哥打江南回来了一二十日,贩了来的货物,想来也该发完了。那同伴去的伙计们辛辛苦苦的,回来几个月了,妈妈和哥哥商议商议,也该请一请,酬谢酬谢才是。别叫人家看着无理似的。”以一般的人情常理来看,这里宝钗的态度确实有让人感觉蹊跷之处。一个人如何能把生意场上的礼数应酬看的比救命恩人的生死下落更为重要呢?那些满脑子“反封建”意识的“红色红学家”们自然更不会放过这么一个看似可以尽情贬钗的“大好”机会。有人以此指责宝钗是什么“冷静到冷酷的冷美人”,并认为“连薛蟠都比宝钗有人情味”,而且还用所谓的靖藏本眉批“呆兄也是有情之人”来加强这一观点。有人就更干脆声称此一情节的存在说明了“作者对宝钗的贬斥真是到了入骨剔髓的程度”。然而,曹雪芹笔者的薛宝钗真的是这种所谓的“内心冷酷”之人吗?作者又真的会将其心目中拥有“艳冠群芳”和“群芳之冠”美誉的薛宝钗“贬斥”到什么“入骨剔髓的程度”吗?我们所能得到的结论只能是相反的!而实际上,这些所谓的“冷漠”论、“冷酷”论跟前述所谓“嫁祸”谬论一样,也不过是以拥林派观点为核心的传统红学戴着有色眼镜,刻意曲解《红楼梦》原著的产物。只要认真一推敲,其立论上的致命缺陷和逻辑上的严重漏洞就会完全暴露出来!

首先一点,这些所谓的“冷酷”论者,其思维方式本身就大有问题。本来,在《红楼梦》原著中,实在有许多关于宝钗热忱关爱身边弱势人群的事例。譬如,我们现在所熟知的宝钗助湘云(第37、38回)、慰黛玉(第42、45回)、援岫烟(第57回)、怜尤二(第69回)、护香菱(第80回)等一系列的情节,都是其中非常典型的文字。甚至连曾经一向敌视宝钗的林黛玉,在感受到了宝钗无私的关心体贴以后,也不能不对着宝钗承认:“东西事小,难得你多情如此。”(第45回)这些足以说明宝钗待人热忱的情节,无论是从数量上看还是从质量上看,都不知比金钏、柳湘莲二公案要重要多少倍!可到了那些持“冷酷”论观点的“红色红学家”的眼中,这一切却全都消失不见了,被他们的有色眼镜给全部过滤掉了。仅仅因为宝钗在金钏、柳湘莲二事上讲了那么一句两句在他们看来有悖于人情的话,就被死死抠住,强拗硬拽成什么“冷酷无情”、“漠视生命”,连曹雪芹借林黛玉之口道出的宝钗“多情如此”的事实也丢在一边,完全不管不顾了!这样的做法,固然能使那些传统的拥林派论者在以往的钗、黛之争当中一逞口舌之快,但对照以曹雪芹的原文,却始终难逃以偏概全之讥,而且还有很严重的玩弄双重标准的嫌疑!譬如,如果我们把这套只攻一点而不及其余的思维逻辑也运用到林黛玉的身上,情况又会是怎样的呢?这个所谓的“反封建”的“叛逆者”又是否就能表现得不那么“冷酷”、不那么“无情”呢?很显然,事实正好与之相反,因为如果真的跟宝钗相比,林黛玉的许多言行反倒是更难逃脱这些“内心冷酷”、“漠视生命”、“冷之入骨”的嫌疑与指控的!

我们先来重点看看林黛玉是如何对待刘姥姥这一贫苦的农村老太太的。按《红楼梦》第40至41回所写,刘姥姥第二次来到贾府,由于得到了贾母的喜爱,被特别准许进入大观园游赏。可怜这么一个贫穷的乡下人仅仅为了改善一下生活,就不得不在贾母等贾府女眷面前故意装疯卖傻,充作“女篾片”,以博得她们的欢心。比较厚道一点的人,比如宝钗、迎春等等都不忍心当面取笑这个被生活所逼迫的可怜人。但林黛玉的态度又如何?黛玉却径直把刘姥姥当作了牲畜和虫豸,带头加以嘲笑、刻薄。比如,第41回,黛玉因看见刘姥姥食量大便将其比做了“牛”:

黛玉笑道:“当日圣乐一奏,百兽率舞,如今才一牛耳。”(第41回)

第42回,刘姥姥走后,林黛玉跟众姐妹谈起她,又将她比做了“母蝗虫”:

林黛玉忙笑道:“可是呢,都是他一句话。他是那一门子的姥姥,直叫他是个‘母蝗虫’就是了。”(第42回)

林黛玉自己不过就是一个寄居在贾府里白吃白喝的人,但她却瞧不起刘姥姥这样的“打秋风”的人,只因后者是农村的。以所谓的“反封建”的立场上看,这不是剥削阶级在歧视、压迫劳动人民么?这又是不是林黛玉“内心冷酷”的表现呢?这又是不是黛玉“对于弱者、不幸者的无情”呢?宝钗还没把金钏怎么样,只说她如果因为无足轻重的小事就跳井自杀,便“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这就成了所谓的“冷酷无情”。相比之下,黛玉却是有意要在那里带头作践刘姥姥的人格,以供自己取乐。依同样的标准,林黛玉的表现是不是应该比“冷酷无情”的性质还要严重呢?这又该不该算作是黛玉的残忍暴虐呢?

如果说刘姥姥一事尚不涉及到人的性命与生死,那么我们再来看看林黛玉又是如何对待晴雯之死的:

话说宝玉祭完了晴雯,只听花影中有人声,倒唬了一跳。走出来细看,不是别人,却是林黛玉,满面含笑,口内说道:“好新奇的祭文!可与曹娥碑并传的了。”宝玉听了,不觉红了脸,笑答道:“我想着世上这些祭文都蹈于熟滥了,所以改个新样,原不过是我一时的顽意,谁知又被你听见了。有什么大使不得的,何不改削改削。”黛玉道:“原稿在那里?倒要细细一读。长篇大论,不知说的是什么,只听见中间两句,什么'红绡帐里,公子多情;黄土垄中,女儿薄命'。这一联意思却好,只是‘红绡帐里’未免熟滥些。放着现成真事,为什么不用?”宝玉忙问:“什么现成的真事?”黛玉笑道:“咱们如今都系霞影纱糊的窗槅,何不说‘茜纱窗下,公子多情’呢?”宝玉听了,不禁跌足笑道:“好极,是极!到底是你想的出,说的出。可知天下古今现成的好景妙事尽多,只是愚人蠢子说不出想不出罢了。但只一件:虽然这一改新妙之极,但你居此则可,在我实不敢当。”说着,又接连说了一二十句“不敢”。黛玉笑道:“何妨。我的窗即可为你之窗,何必分晰得如此生疏。古人异姓陌路,尚然同肥马,衣轻裘,敝之而无憾,何况咱们。”宝玉笑道:“论交之道,不在肥马轻裘,即黄金白璧,亦不当锱铢较量。倒是这唐突闺阁,万万使不得的。如今我越性将‘公子’、‘女儿’改去,竟算是你诔他的倒妙。况且素日你又待他甚厚,故今宁可弃此一篇大文,万不可弃此‘茜纱’新句。竟莫若改作:‘茜纱窗下,小姐多情;黄土垄中,丫鬟薄命。’如此一改,虽于我无涉,我也是惬怀的。”黛玉笑道:“他又不是我的丫头,何用作此语。况且小姐丫鬟亦不典雅,等我的紫鹃死了,我再如此说,还不算迟。”(第79回)

按小说第78至79回所写,晴雯死了,贾宝玉为之悲伤不已,特意作《芙蓉女儿诔》以祭奠她。宝玉读诔文,焚帛奠茗,犹依依不舍。可林黛玉却并没有为晴雯之死流下一滴眼泪,反而兴奋得“满面含笑”,兴致勃勃地跟宝玉探讨起诔文中的词句优劣。当宝玉提议把《芙蓉女儿诔》中的所谓“红绡帐里,公子情深;黄土垄中,女儿命薄”改为“茜纱窗下,小姐多情;黄土垄中,丫鬟薄命”,以算作黛玉给晴雯的祭文时,黛玉却一口拒绝了宝玉的这种“多情”,说是“他又不是我的丫头,何用作此语”、“等我的紫鹃死了,我再如此说,还不算迟”。依照所谓“冷酷”论的标准,林黛玉不仅对于晴雯之死无动于衷,没有任何悲伤之感,反而还只顾着“满面含笑”地欣赏诗文,连晴雯曾经帮助宝玉给她传递手帕的旧情也不管不顾了,这又是不是黛玉从骨子里散发出的一种“透心彻骨的森然冷气”呢?那林黛玉又算不算是一个“漠视生命”、“冷之入骨”的人、一个“冷静到冷酷的冷美人”呢?以上“满面含笑”四字赫然出现于曹雪芹的原文中,这又是不是说明了作者对黛玉的贬斥真是到了入骨剔髓的程度呢?

很显然,只要抱定了攻击和诋毁的想法,用这种捕风捉影和以偏概全的手法推演开去,我们是不难把包括林黛玉在内的任何红楼人物都描绘成一副青面獠牙的模样的!更何况,跟其他人相比,尤其是跟宝钗相比,黛玉身上的道德污点还更多、更明显。除了上面举出的作践刘姥姥和漠视晴雯之死二事以外,像第29回中林黛玉冷笑进谗、攻击宝钗的事例,还有第34回中黛玉贼喊捉贼、挖苦宝钗的事例,这些还倒更臻于所谓“一冷入无情”的境界。所以,如果真要一碗水端平,采用相同的标准去展开评判话,那林黛玉反而是更容易被评论者贬斥到入骨剔髓的程度的!

再一点,那些“冷酷”论者对于金钏、柳湘莲二公案的具体阐释,也表明他们对于曹雪芹原文的理解是远远没有到位的!在这些人的红学文章和红学论著中,其挂一漏万和穿凿附会的地方,简直比比皆是。有时侯,这些论者所表现出的对于脂评本原著的生疏,甚至到了要令人捧腹大笑或喷饭满案的程度!以下我们就分别来说一说传统红学在金钏、柳湘莲二事究竟错谬在什么地方:

关于金钏一事,那些“红色红学家”们一向以来的说法无非是这样的:宝钗“明知”金钏死的惨,却还要替王夫人“文过饰非、开脱罪责”,可见其“内心冷酷”云云。但这些红色学者显然没有看到整个事件的一个大前提:宝钗其实并不知情。确切地讲,就是宝钗在事前并不清楚金钏的真实死因!何也?作者早已写明,在听闻金钏的时候,宝钗的第一反应乃是:“这也奇了。”到了王夫人房中以后,被王夫人问及此事,宝钗说的第一句话也是:“怎么好好的投井?这也奇了。”直到宝钗为金钏取了陪葬的衣服回来以后,作者才点明:“一时宝钗取了衣服回来,只见宝玉在王夫人旁边坐着垂泪。王夫人正才说他,因宝钗来了,却掩了口不说了。宝钗见此光景,察言观色,早知觉了八分。”(第32回)这些地方都十分清楚地显示了宝钗先前并知情的事实。既然宝钗先前并不知情,那么当时她所能听到的不过是王夫人的一面之辞。而按照王夫人的说法,金钏仅仅因为弄坏了一样东西,遭到主子打骂了一下,就如此轻易地结束投井自尽,完全是她自己不珍惜生命的结果。在整个过程中,王夫人又何“罪”之有?宝钗根本就不知道王夫人有什么“罪”,又哪里谈得上什么“文过饰非、开脱罪责”?况,宝钗说金钏“岂有这样大气的理”、“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也不过是依照王夫人的说法所必然推演出来的结论。这又哪里扯得上是什么“内心冷酷”呢?如果一定要说什么“内心冷酷”、“漠视生命”,如前所述,林黛玉面对晴雯之死而“满面含笑”又该作何解释?能讲的通吗?此其一也。

其二、持这些“冷酷”论观点的官方学者更没有注意到的是,宝钗说金钏有可能是玩耍时失脚落井,这其实恰恰是对王夫人隐瞒真相的一种隐责和反讽!正因为王夫人的说法太不可信——王夫人岂会因为弄坏一件东西就轻易逐走她所一直宠爱的金钏?而长期受到王夫人信任的金钏又岂有可能是那种因为一点小挫折就绝望自杀的人?一句话:“岂有这样大气的理!”——所以,宝钗才会运用归谬法,故意提出一个更荒唐、更不能让王夫人接受的说法,来讥讽王夫人的说谎:“姨娘是慈善人,固然这么想。据我看来,他并不是赌气投井。多半他下去住着,或是在井跟前憨顽,失了脚掉下去的。他在上头拘束惯了,这一出去,自然要到各处去顽顽逛逛,岂有这样大气的理!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第32回)依照常理,连大观园内的一个老婆子都知道金钏是“投井”而死,若王夫人转而宣称金钏是失足落井,别人会信吗?金钏又不是几岁孩童!况,一个被逐之人,如那个老婆子所交代那样,整日“在家里哭天哭地”还来不及呢,哪里还有那种闲情逸致“到各处去顽顽逛逛”呢?一种注定不可能为舆论所采信的说法,宝钗却把它拿出来为王夫人“开脱”。这真的是“开脱”得了吗?究竟是开脱呢,还是反讽呢?

第三、这些“红色红学家”也没有观察到王夫人对宝钗这些反讽之言的激烈反应:“一时宝钗取了衣服回来,只见宝玉在王夫人旁边坐着垂泪。王夫人正才说他,因宝钗来了,却掩了口不说了。”(第32回)很明显,王夫人对于宝钗的防范之心反而更强了。要知道,开始的时候,王夫人是主动地向宝钗提及金钏之死的:“你可知道一桩奇事?金钏儿忽然投井死了。”现在她却是像防“贼”一样防着宝钗,其戒心反倒是明显增强了许多倍。如果按那些拥林派红学家的说法,宝钗欲为王夫人“开脱罪责”,怎么王夫人对宝钗的防范和戒心怎么反而是越“开脱”越重了呢?这真的是什么“开脱”吗?很显然,官方红学会所长期宣扬的这些拥林诬钗之论,全都是经不起推敲也站不住脚的!

关于柳湘莲一事,过去那些拥林派评红者只看见柳湘莲驱散强盗,好象“救”薛蟠一命,就认定他是薛家的救命恩人,但这些论者却丝毫没注意到,脂砚斋早就提醒过读者:柳湘莲后来是做了强盗,他跟那些强人其实是一伙的!关于这一点,读者不妨看看甄士隐应和跛足道人而作的《好了歌注》:

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第1回)

此处,甲戌本有两条相关的脂批:

言父母死后之日。(甲戌本第1回侧批)

柳湘莲一干人。(甲戌本第1回侧批)

小说第40回中,作者在交代柳湘莲出身时,说:“那柳湘莲原是世家子弟,读书不成,父母早丧,素性爽侠,不拘细事,酷好耍枪舞剑,赌博吃酒,以至眠花卧柳,吹笛弹筝,无所不为。”根据脂批,这么一个浪荡子,后来显然是做了“强梁”。“强梁”也就是强盗。既然如此,薛蟠遇盗一事,也就很可能另有蹊跷了。从表面上看,是柳湘莲把贼人赶散,夺回货物,救了薛蟠的性命。然而,稍作进一步的分析,柳湘莲就算有些武功,又如何能够轻而易举地将“一伙强盗”都打走赶散呢?因此,更大的可能是他同那伙贼人原本相识,甚至干脆就是一伙的。事先设好圈套,到时候只要假作打斗一番,那伙贼人自然就会归还财物,然后作鸟兽状散去。再往后,这些贼人就可以利用柳湘莲与薛蟠的关系,把薛家在全国的商业网络变成他们窝藏和销赃的渠道。这可是比直接掠夺薛蟠财物要大得多的买卖!我们再从柳湘莲的角度看去,这种可能性也是非常大的。因为当初柳湘莲打了薛蟠以后是“惧祸走他乡”,仓促之间不会携带太多的财物。而这么一个浪荡子又不事生产,且喜好赌博吃酒、眠花卧柳,久后手上必然拮据。因此,被贼人拉下水,一起做了强盗,这也是很顺理成章的。薛蟠与柳湘莲拜了兄弟,到时候,柳湘莲固然随了那跛足道人一走了之,而薛蟠却因为同江洋大盗拜过兄弟,还不知不觉中参与了销赃,从而遭到官方查处,进而遭致家族倾覆的后果,也不是不可能的。由此,宝钗何以对柳湘莲出走的事情表现得“并不在意”,又为何仅用一句“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来劝慰母亲对柳的悲哀,这就很好理解了:因为宝钗早就隐隐约约地察觉到了柳湘莲这个人的身份不明!甚至还可能意识到了这里面说不定存在着某种阴谋。只不过,宝钗是厚道之人,现在尤三姐已死、柳湘莲已出家,薛姨妈正在伤心之际,她又如何把她的忧虑向母亲直说呢?故而,只有用“犒劳伙计”稳住母亲的情绪,在慢慢查访得实以后,再来向母亲禀报。而这居然就成了什么“内心冷酷”的一条“罪状”!难道对于柳湘莲这个足以害得自己家家破人亡的“强梁”、“祸根”,那宝钗就竟然不能表示出一点点冷静和怀疑吗?这也未免太可笑了吧!

至于那个被用来说明什么“连薛蟠都比宝钗有人情味”的所谓的靖藏本眉批——“呆兄也是有情之人”,其实也不过是一条现代人伪造的批语。如果论者想以此来论证宝钗比薛蟠还不如,那可真的是进错了庙门、拜错了菩萨!何也?因为有证据显示所谓的“靖藏本脂批”其实是抄自俞平伯先生在1954年编撰的《脂砚斋红楼梦辑评》(又称“俞辑本)。譬如,靖藏本第48回的一条批语:

湘(香)菱为人根基不让迎探,容貌不让凤秦,端雅不让龙(袭)平……

按,此批亦见于庚辰本,但原文是:

细思香菱之为人也,根基不让迎探,容貌不让凤秦,端雅不让纨钗,风流不让湘黛,贤惠不让袭平……

当初俞平伯在编辑《脂砚斋红楼梦辑评》时,把庚辰本的这条批语抄漏了中间几个字:

细思香菱之为人也,根基不让迎探,容貌不让凤秦,端雅不让袭平……

漏了“不让纨钗,风流不让湘黛,贤惠”这几个字,于是把“端雅”与“袭平”直接连在了一起。而后来才发现的靖藏本批语在这个地方竟然和俞平伯错的一模一样!这究竟是惊人的巧合呢,还是恰恰说明所谓的“靖藏本脂批”实际是现代人的伪作呢?不管是哪种情形,最起码靖批作伪的嫌疑是排除不掉的。既然如此,那句“呆兄也是有情之人”充其量也不过是反映了一部分现代读者的看法罢了。拥林派论者用它来诋毁什么“宝钗连薛蟠也不如”,那当然是没有任何说服力的了!


浙ICP备0602015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