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宝钗与袭人的关系类似,在黛玉与晴雯之间其实也存在着这种价值观上的巨大差异,以及由这种差异而带来的具体言行上的诸多不同。确切地讲,就是黛玉念念不忘于“邀恩宠”、“独立名”,晴雯追求的却只是一种自然、适性的生活。在本书第十五章里,我们已经阐明,黛玉实际上是一个极其重名重利的人,她把她人生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能够博取“宝二奶奶”之位,然后由宝玉携带着她夫荣妻贵之上。诚所谓“双瞻御座引朝仪”是也!因此,黛玉常常不惜扭曲自己,刻意迎合贾母、元春等权贵,以便走“上层路线”。可晴雯却满足于依恃宝玉的宠爱,在怡红院里称王称霸的生活。她是不大会搞曲己奉上这一点的。正如我们在小说第78回中所看到的,晴雯虽是贾母派下来的人,但她却竟然不懂得再往贾母那里多走动、多联络。以至于王夫人在贾母面前说她得了“女儿痨”的时候,贾母竟然对她的真实情况一无所知,王夫人一说她就信。试想,如果是换了黛玉的话,落到这种境地那简直是绝难想象的了。
同样地,黛玉与晴雯在人生追求上的此种差异也表现在了很多具体的问题之上。我们不妨从情绪、情感、处世之道和心计水平四方面来加以讨论:
首先,从情感方面看,黛玉显然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女子,见落花伤心,怨流水无情,常因为一些不相干的小事,就忽然生出许多患得患失之心。而晴雯却显然没有黛玉这么多闲情逸致,去搞什么“情重愈斟情”。“爆炭”一样的脾气,使得晴雯的感情表达,往往表现得相当直接和粗线条。同样是吃醋,黛玉的醋劲常常表现得格外地没来由,格外地莫名其妙,给人以完全无理取闹的感觉。如张道士提亲一节,亲事本来被贾母一口回绝,宝玉还专门为此来安慰黛玉。不想,黛玉却忽然冒出一句:“我知道,昨日张道士说亲,你怕阻了你的好姻缘,你心里生气,来拿我煞性子。”(第29回)真是匪夷所思!而晴雯呢?她在吃醋的时候,却能一语击中对方的要害。如前述晴雯攻击宝玉和袭人:“我倒不知道你们是谁,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那里就称起‘我们’来了。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那里就称上‘我们’了!”(第31回)明摆着是在那里欺负袭人虽有通房丫鬟之实,却无公开的屋里人之名。这样的粗直,与黛玉那种一面无视贾宝玉与丫鬟之间的“下流痴病”,一面却又在无聊小事上去挑宝玉的“毛病”(实际上是并不存在的“毛病”!)的酸文假醋,显然是大不相同的。
其次,从情绪方面看,黛玉是个情绪极不稳定的女孩,特别是她有着严重的疑神疑鬼式的心病。她因为自己看那些才子佳人式的“邪书”看入了迷,便无端猜疑宝玉和湘云也会做出那种“风流佳事”来,不惜跟踪、偷看。乃至经历了无数次表衷心、诉肺腑以后,她依然觉得“宝玉虽素习和睦,终有嫌疑”。因为这个心病,她可以茶饭不思,饮食难安,甚至生出许多“受迫害”的妄想(如《葬花辞》中的“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等语,而实际上,有贾母护着,贾府里又有谁吃了豹子胆,敢对黛玉“风刀霜剑严相逼”呢?)。一逮着机会,便免不了要吵闹一场。而晴雯却几乎没有这方面的记录。即使她对袭人的攻击,虽然属于欺负人,但那也是在宝玉先批评她,把她惹急的情况下才说的,不是她主动地无端生事。这就跟黛玉再次形成了明显的区隔。
其三,从处世之道看,黛玉与晴雯都有口角锋利、言语刻薄、恃宠而骄,甚至仗势压人的毛病。但晴雯的刻薄,具有无差别的特点,既对下,也对上。她既压得怡红院里的小丫头们抬不起头来,又敢于得罪王夫人这样的权贵。用她的话说就是:“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软气。”(第37回)而黛玉的刻薄却大有选择性的:只对下,而不对上。对于周瑞家的、李嬷嬷这样的地位和靠山势力远不如她的下人,她敢挖苦、敢挑刺。对于赵姨娘这种贾府里人人都敢踩一脚的倒霉蛋,她也可以不拿正眼去瞧。可一到了贾母、王夫人、元春这样的权贵面前,黛玉却立刻变得格外地听话懂事、格外地殷勤有礼。哪里还有一点刻薄相呢?所以,晴雯的恃宠而骄,所反映出的是一种缺乏心机的骄横。而黛玉的媚上压下,所表现出的却是一种“机谋深远”的心计!当然了,晴雯在打、骂小丫头们所表现出来的粗野、残忍等特点,却也是黛玉所没有的。
最后,从心计水平来看,晴雯的那点小聪明更是跟黛玉的“不直偷,可畏可怕”(脂砚斋语)相去甚远。比如,第73回写贾政即将回家考验宝玉的功课,宝玉连夜温习也照样是半生不熟。晴雯为了替宝玉解围,竟然想出了这样的歪主意:
话犹未了,只听金星玻璃从后房门跑进来,口内喊说:“不好了,一个人从墙上跳下来了!”众人听说,忙问在那里,即喝起人来,各处寻找。晴雯因见宝玉读书苦恼,劳费一夜神思,明日也未必妥当,心下正要替宝玉想出一个主意来脱此难,正好忽然逢此一惊,即便生计,向宝玉道:“趁这个机会快装病,只说唬着了。”此话正中宝玉心怀,因而遂传起上夜人等来,打着灯笼,各处搜寻,并无踪迹,都说:“小姑娘们想是睡花了眼出去,风摇的树枝儿,错认作人了。”晴雯便道:“别放诌屁!你们查的不严,怕得不是,还拿这话来支吾。才刚并不是一个人见的,宝玉和我们出去有事,大家亲见的。如今宝玉唬的颜色都变了,满身发热,我如今还要上房里取安魂丸药去。太太问起来,是要回明白的,难道依你说就罢了不成。”众人听了,吓的不敢则声,只得又各处去找。晴雯和玻璃二人果出去要药,故意闹的众人皆知宝玉吓着了。王夫人听了,忙命人来看视给药,又吩咐各上夜人仔细搜查,又一面叫查二门外邻园墙上夜的小厮们。于是园内灯笼火把,直闹了一夜。至五更天,就传管家男女,命仔细查一查,拷问内外上夜男女等人。(第73回)
这一次,宝玉倒是靠装病蒙混过关了。可晴雯却连累得那些守夜之人无端受了责罚,等于凭白无故地给自己增添了一大堆敌人。即便那个王善保家的不去王夫人那里控告晴雯,谁又能保证这些受了牵累的上夜男女有一天不会向晴雯集体发难呢?所以,晴雯的小聪明等于是帮了主子,却给自己树敌。我们再看看黛玉的情形,黛玉固然是刻薄过周瑞家的,歧视过赵姨娘,但那都是势力小到不足以影响她的利益的人。黛玉对宝钗、湘云也一度百般算计、千般防范,但那也是由于她怀疑后者会跟她争夺“宝二奶奶”之位才这么做的。真正遇到那些势力跟自己接近或相当,却又与自己暂无直接的利害冲突的人,如凤姐、李纨、三春、妙玉之属,黛玉又什么时候像晴雯一样凭白无故地给自己树过敌呢?因此,我们说,黛玉“多愁善感”的背后,却又不乏一种精于利弊计算的所谓“工具理性”。而晴雯跟黛玉相比,其随心所欲的放肆、施恶,简直跟傻大姐一般不通人情世故了。
也正由于袭人与宝钗、晴雯与黛玉之间在思想意志层面上又有着如此之大、如此之多的差异,所以袭、晴之于钗、黛的“正借影”关系只能是属于一种比较表面的对照。如果要把人物的“借影”推进到其性格的核心层面的话,作者还显然需要为宝钗、黛玉另外寻觅一组女配角,来充当她们的“内影”。而事实上,这样的“内影”在《红楼梦》中还的确存在,这就是金钏、小红二婢之于钗、黛的“再借影”关系。其实,细心的读者恐怕早已经发现了,即使撇开小说对金、红二婢的具体描写不论,单是看她们的姓名,就与钗、黛存在着千丝万缕且切割不断的联系。何也?由小说交代可知,金钏本姓白,即“白金钏”,正可与“薛宝钗”三字相对。小红本名红玉,乃林之孝之女,即“林红玉”,正可与“林黛玉”三字相对。“白”,“雪”之色也,“金”与“宝”均示其贵。“林”与“林”同姓,“玉”与“玉”重名。“钗”为头簪,“钏”为手镯,都是女子首饰之物。点唇用“红”,画眉用“黛”,皆系妇人化妆用品。这样的对映关系,就算不说让人叹为观止,最起码也显示了作者在设计这么一组钗、黛之“再借影”关系上的匠心独具!
自然,这种对映关系,敏感的脂砚斋也是一早就看出来了。金钏一出场,他(她)便评论说:
金钏、宝钗互相映射。妙!(甲戌本第7回侧批)
点明金钏与宝钗之间的特殊联系。而实际上,曹雪芹的正文中也的确多有将宝钗与金钏联系起来的文字。第32回,宝钗为金钏送衣殓葬,说:“她活着的时候也穿过我的旧衣服,身量又相对。”隐隐然将金钏之死,写成是宝钗一个影子的失落。至第35回,更是将金钏之妹“白玉钏”与宝钗之婢“黄莺儿”联袂,即所谓“白玉钏亲尝莲叶羹,黄金莺巧结梅花络”,一并写成是宝玉所倾心的两个丫鬟。
至若黛玉与小红,脂砚斋也有一段精当的批评。他(她)说,“林红玉”这个名字:
又是个林。 “红”字切“绛珠”,“玉”字则直通矣。(庚辰本第24回双行夹批)
而小说第24回中也的确有一段也专门点出,红玉是因为犯了黛玉的讳才改名小红的。“你也玉,我也玉,得了玉的便宜似的。”(第27回,凤姐语。)
那么,曹雪芹原著中的金钏、小红又何德何能,可以同宝钗、黛玉相提并论呢?如果读者肯于深入剖析的话,其实不难发现,这两个人物虽然身份不高,但她们深层次性格中某些东西,跟钗、黛相比却又是颇有几分神似的。确切地说,就是小红的“攀高”正与黛玉邀宠相通,金钏的“情烈”恰同宝钗的愤世相合!鉴于金钏的情况稍微复杂了一点,我们放到后面再讲。这里就先说说小红与黛玉之间的神似。正如我们在本书第十五章里所分析的那样,林黛玉一生最念念不忘的就是“邀恩宠”、“独立名”式的出人头地。因此,平日里满口“孤标傲世”的她,一俟元春驾到,就会迫不及待地“安心今夜大展奇才,将众人压倒”,一旦贾母光临,则又“亲自用小茶盘捧了一盖碗茶来奉与贾母”,表现得比其他任何一个姐妹都要殷勤!那么,这种渴望名位,巴心巴肝地渴望在权贵面前多挣表现的心理,又是否存在于小红身上呢?巧的很,小红也正是这么一个同样喜欢“攀高枝”的女子。我们来看看在这个人物初次登场的时候,作者又是怎样对她进行介绍的:
这红玉虽然是个不谙事的丫头,却因他有三分容貌,心内着实妄想痴心的往上攀高,每每的要在宝玉面前现弄现弄。只是宝玉身边一干人,都是伶牙利爪的,那里插的下手去。不想今儿才有些消息,又遭秋纹等一场恶意,心内早灰了一半。(第24回)
读者试想,这里所谓“因他有三分容貌,心内着实妄想痴心的往上攀高,每每的要在宝玉面前现弄现弄”,此语中的“三分容貌”若替换成“八分才貌”,“宝玉”二字若替换成“贾母、元妃诸人”,整句话不也恰好可以移植过来,充作对黛玉的评语吗?很明显,黛玉跟小红都是因为太过于看重名位,才会生出如此献媚、卖弄之心的。而实际上,脂砚斋也正是基于这一点,才将黛、红二人联结在一处的。我们看到,在正文所谓“却因他有三分容貌”一句的旁边,脂砚斋的评语即是:
有三分容貌尚且不肯受屈,况黛玉等一干才貌者乎?(庚辰本第24回双行夹批)
接下来,在正文叙及小红“心内着实妄想痴心的往上攀高”时,脂砚斋又将黛玉跟小红一并划入了“争名夺利”者的行列:
争名夺利者同来一看。(庚辰本第24回双行夹批,“争名夺利”原作“争夺”,显系夺漏了“名”字、“利”字)
再往下,小说写小红“又遭秋纹等一场恶意,心内早灰了一半”,脂批又云:
争名夺利者齐来一哭。(庚辰本第24回双行夹批)
还是将黛玉跟小红一并划在“争名夺利”者的行列之中,要黛玉等其他的热衷名利之人也一齐过来,为小红的挫折而悲哭。
此外,黛玉、小红还恰恰因为出人头地的欲念过于强烈,以至于在现实中得不到满足,从而共同陷入了一种吃不着葡萄便说葡萄酸的心理当中。众所周知,黛、红二人均是嘴尖齿利、长于口才之人。黛玉天生一副伶牙利齿,一张嘴说出话来,“真真比刀子还尖利”。(第8回,李嬷嬷语。)小红的口才,亦不曾输于黛玉。第27回,小红跑到凤姐面前传话,说得头头是道,一丝不乱,以至于凤姐也大感惊奇,不得不对她另眼相看,说:“林之孝两口子都是锥子扎不出一声儿来的。我成日家说,他们倒是配就了的一对夫妻,一个天聋,一个地哑。那里承望养出这么个伶俐丫头来!”可就是这么两个聪明外露的女子,却又常常把自己浸泡在一种悲观的情绪之中。按,书中写明,黛玉天性是个“喜散不喜聚”的。对此,她有她自己的一番道理:“人有聚就有散,聚时欢喜,到散时岂不清冷?既清冷则生伤感,所以不如倒是不聚的好。比如那花开时令人爱慕,谢时则增惆怅,所以倒是不开的好。”(第31回)同样地,小红也常把所谓“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这句话挂在嘴边。正如她对另一个小丫头佳蕙所说的那样:“俗语说的好,‘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谁守谁一辈子呢?不过三年五载,各人干各人的去了。那时谁还管谁呢?”(第24回)但如果我们再仔细探究下去,黛玉、小红所谓的“悲观厌世”,却又一点也不能当真。要知道,黛玉的“喜散不喜聚”,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她惟恐失去种种繁华景象,徒增清冷伤感所致。她骨子里仍然是“入世”的。所以,元春一来、贾母一来,黛玉就马上忙着“颂圣”、“邀恩宠”去了,立即把宁可人不聚、花不开的想法抛到了九霄云外。同样地,只要是凤姐一招手,小红也是得空便入,一点也不受那些席终人散的悲凉情绪的影响。因此,我们说,小红跟黛玉一样,本质上也是热衷于“入世”的。她们所有的“清高”、“含怨”,戳穿了,都不过是一些有关欲求太盛、恨不满足的怨叹罢了!
跟黛玉和小红的情形相比,宝钗与小红的关联点则更多地集中在一个涉及价值观核心的问题之上:当一个人受到权力意志莫名的逼迫时,究竟是应该选择为世俗名位而妥协、屈从呢,还是选择为捍卫个性尊严而奋起抗争呢?我们看到,金钏这么一个平日里性情温顺、婉嫕,深受王夫人宠爱的丫鬟,一旦受到了来自主子的冤屈,在无以自证清白的情况下,她也是敢于以死抗争的!她是用她的死,深深地刺伤了这场悲剧的制造者——王夫人和贾宝玉的内心。这种被作者称为“情烈”的热辣品性,与宝钗愤世嫉俗的所谓“热毒”,以及她搬离大观园,同王夫人、王熙凤等人宣告决裂的毅然决然,也恰好形成了一种遥相呼应的结构!自然了,要说清楚这一点,我们还是首先得对金钏被冤及其投井一事的来龙去脉进行一番必要的梳理。按小说第30回和第32回所写,某日贾宝玉前往上房,见王夫人在凉榻上午睡,金钏在一旁捶腿伺候,“也乜斜着眼乱恍”,遂上前缠住金钏,与之亲热、调笑。又是“向身边荷包里带的香雪润津丹掏了出来,便向金钏儿口里一送”,又是向金钏表示“我明日和太太讨你,咱们在一处罢”。金钏半推半就,也跟他说了几句口气亲昵的话。正巧王夫人醒来,见金钏与宝玉若此,以为二人在正在做那种她平生最为痛恨的苟且、无耻之事,遂“照金钏儿脸上就打了个嘴巴子”,指着金钏狠狠地骂道:“下作小娼妇,好好的爷们,都叫你教坏了。”贾宝玉倒是见势不妙,“早一溜烟去了”。这里金钏却被王夫人下令赶出了上房。虽经金钏跪下苦求,王夫人依然不肯收留,“到底唤了金钏儿之母白老媳妇来领了下去”。不久,贾府里便传出了金钏投井自尽的消息。听闻此一噩号,王夫人反追悔莫及,不住地悲伤垂泪。甚至稍后王夫人在重新调整丫鬟们的月钱时,亦不忘通知凤姐让玉钏领个双份“工资”,以补偿她对于金钏的亏欠:“也罢,这个分例只管关了来,不用补人,就把这一两银子给他妹妹玉钏儿罢。他姐姐伏侍了我一场,没个好结果,剩下他妹妹跟着我,吃个双分子也不为过逾了。”(第36回)与此同时,贾宝玉亦为金钏之死哀伤不已。而这又引出了贾宝玉在金钏冥诞这天,私自出城去祭祀她的所谓“不了情暂撮土为香”(第43回)一段文字。如此前后一路读过来,可能有的读者已经会感到奇怪了:按说贾府里少爷们跟女性下人之间别说调情、说笑,就是真的发生男女关系,贾母以下的家长们也未必真当一回事。比如,第44回中贾母对于贾琏私通鲍二媳妇一事,也不过是轻描淡写地说几句:“什么要紧的事?小孩子们年轻,馋嘴猫儿似的,那里保得住不这么着。从小儿世人都打这么过的。”从文字上看,金钏跟宝玉不过是拉拉手、说说亲热话而已。为何王夫人偏偏就会如此怒不可遏呢?另外,按说王夫人平时对金钏宠爱有加,只不过是一时生气,撵了金钏下去。事实上,王夫人自己后来也说,等她气消了,还叫金钏上来。可金钏为何就一定要投井自杀呢?由于作者并没有对这些问题给出详尽的说明,甚至小说对金钏自杀前的所思所想,也未作任何正面描写,作为读者,我们就只能通过对王夫人、金钏、贾宝玉三人之间的利害关系,来分析其中的最接近于真实的缘由。 曾经有一种说法,认为王夫人的恼怒源于金钏“教唆”贾宝玉“捉奸”。持这种观点的评论者主要是看到第30回中金钏刚向宝玉提及“你往东小院子里拿环哥儿同彩云(的私情)去”,王夫人便醒来大骂金钏的情节,遂断定王夫人的生气并不是因为金钏跟宝玉过于亲密,而是因为恼恨金钏劝宝玉去捉拿别人的私情,等于“教坏”了宝玉。这种说法貌似有理,却经不起认真的推敲:首先,按中国传统社会的观点,如果发生“捉奸”之类的事情,有错的、应该遭受耻辱的从来都是有“奸情”而被别人捉住的一方,前往捉别人的“奸情”,何错之有?套用《水浒》中武大郎、郓哥“捉拿”潘金莲、西门庆的例子来说,难道当时的人会觉得有错的竟然不是潘金莲、西门庆一方,而竟然是武大郎、郓哥吗?笔者实在看不出来,王夫人凭什么会认为干了“捉奸”就等于“学坏”!第二,如果王夫人真的是在意金钏在那里议论贾环同彩云的私情。她最起码也应该调查贾环同彩云是不是真有私情才对,又怎么可能一上来就把满腔怒火喷向金钏呢?如果套用“捉奸”一说来套,这就更奇怪了:居然处罚商议“捉奸”的人而放纵有所谓“奸情”嫌疑的人,这王夫人还是荣国府的当家太太么?第三,也是最致命的一点:王夫人若真是恼恨金钏挑唆宝玉去“捉奸”,金钏死了,她怎么反倒悲伤、后悔起来了?要知道,金钏要宝玉去拿环哥儿同彩云的私情,这是确凿无疑的事实。如果王夫人真的以为这就是金钏的“罪孽”所在,金钏的“犯罪事实”尚未被推翻,王夫人这个“主审官”怎么自己先倒后悔起来,又是伤心落泪,又是补偿玉钏,弄得好像自己理亏似的?这能讲得通么?因此,我们说,所谓“捉奸”一说其实似是而非,并不是王夫人恼怒的真正缘由。金钏后来也更不是为此而死的。 那么,我们该从那里寻找问题的答案呢?笔者以为,真正的要害还是在于金钏不同于其他女性下人的独特身份。简单地说,金钏是王夫人的贴身侍婢,相对贾宝玉,她是他母亲的婢女。而所谓“淫辱母婢”,在一个讲究等级礼制的社会中,总是跟耻辱和不孝的恶名联系在一起的!我们这里不妨先撇开《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先说说中国历史一个有名的实例——明代万历一朝的所谓“国本”之争。熟悉明史的读者都知道,明朝的万历皇帝朱翊钧向来宠爱郑贵妃及其所生儿子——福王朱常洵,而厌恶其名正言顺的长子兼太子——后来的泰昌皇帝朱常洛。这是为什么呢?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后者乃系万历年轻时“私幸”母婢——其母李太后身边宫女王氏的产物。万历作为皇帝,他当然不愿意有这么一个皇太子在那里显赫、招摇,等于时时提醒世人关注他曾经做过的那件不光彩的往事。也正是由于这个心结,万历甚至不惜冒跟他那位严厉母亲——李太后对抗的风险。比如,史书上记载的这么一件事: 光宗之未册立也,给事中姜应麟等疏请被谪,太后闻之弗善。一日,帝入侍,太后问故。帝曰:“彼都人子也。”太后大怒曰:“尔亦都人子!”帝惶恐,伏地不敢起。盖内廷呼宫人曰“都人”,太后亦由宫人进,故云。光宗由是得立。(见《明史·李太后传》)
文中所称“都人”,乃是明人对宫女的称呼。我们看到,万历不喜欢长子朱常洛(也就是后来的明光宗)的理由居然是,后者为宫女所生!他竟然忘了他母亲也是宫女出身,他自己也是宫女所生!难怪会惹得李太后大为光火。但实际上,中国历史上由宫女所生之子的身份而登上九五之位的皇帝并不鲜见。比如,明朝早些时候在位的弘治皇帝,其生母就是由女俘而沦为宫女,再跟成化皇帝生下他的。而万历竟然会拿“彼都人子也”当作拒封皇太子的理由,足见他真正在乎的还是他早年间那桩“淫辱母婢”的羞耻之事!由此回到《红楼梦》上,王夫人的大动肝火也就毫不奇怪了:万历作为至高无上的皇帝尚且畏惧“私幸母婢”的恶名,更何况贾宝玉还不过是一个少不更事的普通贵公子呢?可以说,也正是基于对宝玉也背负上此类不伦恶名的担心,王夫人在情急之中将宝玉跟金钏的调笑错当成了真正的男女之事,她才会把事态看的这么严重。而事实上,稍后贾环跑到贾政面前诬告宝玉,其提出的“罪名”也正是宝玉企图“强奸”金钏:
贾环忙上前拉住贾政的袍襟,贴膝跪下道:“父亲不用生气。此事除太太房里的人,别人一点也不知道。我听见我母亲说……”说到这里,便回头四顾一看。贾政知意,将眼一看众小厮,小厮们明白,都往两边后面退去。贾环便悄悄说道:“我母亲告诉我说,宝玉哥哥前日在太太屋里,拉着太太的丫头金钏儿强奸不遂,打了一顿。那金钏儿便赌气投井死了。”(第33回)
这也恰好构成贾政痛打宝玉的理由之一,正所谓“手足耽耽小动唇舌、不肖种种大承笞挞”是也:
宝玉急的跺脚,正没抓寻处,只见贾政的小厮走来,逼着他出去了。贾政一见,眼都红紫了,也不暇问他在外流荡优伶,表赠私物,在家荒疏学业,淫辱母婢等语,只喝令:“堵起嘴来,着实打死!”小厮们不敢违拗,只得将宝玉按在凳上,举起大板打了十来下。贾政犹嫌打轻了,一脚踢开掌板的,自己夺过来,咬着牙狠命盖了三四十下。(第33回)
当然了,王夫人作为母亲,她护犊心切,自然是既不愿意相信,也不愿意承认此事实际是宝玉主动调戏在先,金钏不过是稍显被动地应和而已。因此,她只能放过宝玉,把满腔怒气全部发泄到金钏的头上,责怪是此等“下作小娼妇”把她的宝贝儿子给“勾引”坏了。
清楚了王夫人勃然大怒的原因,金钏投井自尽的缘由便也不难理解了。尽管小说并没有对金钏自杀前的所思所想作任何正面的描写,只是借一个老婆子之口说她下去以后,“在家里哭天哭地的,也都不理会他”(第32回)但我们却完全可以根据王夫人和贾宝玉在上述事件中的表现,推断出金钏到底因何而“哭天哭地”。那金钏为什么会哭得如此悲哀欲绝呢?就因为她实际上是做了王夫人的主观、颟顸和贾宝玉的怯懦、不负责任的双重牺牲品。首先是王夫人不分青红皂白,当着众丫鬟的面大发雷霆(按,书中写明,当时宝玉进入上房,除了看见王夫人与金钏以外,还瞧见“几个丫头子手里拿着针线,却打盹儿呢”。由此可知,稍后王夫人发火之时,至少这几个小丫头肯定也是在场的),不仅给金钏扣上了一顶“下作小娼妇”的大帽,还要用这样的罪名公然撵金钏出去,这叫金钏将来如何做人?固然,以金钏平日的得宠,王夫人在事情过后冷静下来,认识到金钏确有冤情以后,再叫她重新上来也不是没有可能。但王夫人作为主子,她肯定也是讲面子的,断然不可能公开认错,取消她原来当着上房那么多丫头的面所强加给金钏的恶名。这就意味着金钏即使回来,她也只能忍辱偷生,顶着一个“勾引”少爷的处分记录,逢人矮三分。连那些小丫头子都可以随意对她指指点点,说三道四。这对于一个把个体尊严看的比名利、前程更重的人来说,又怎么能够接受呢?由此,金钏选择以死来自证清白,也是很自然而然的事情,并不像有的论者所说的那样,属于什么不珍惜生命的鲁莽之举。那么,对于金钏来说,又有没有办法可以做到保全生命与捍卫尊严的两全呢?严格来说,出路还是有的。假设当时宝玉在出事以后,敢于主动站出来说明事情的缘由,并拉住王夫人苦求,把金钏讨要过来,作为自己的通房丫鬟,就如他此前亲口承诺的那样:“我明日和太太讨你,咱们在一处罢”、“凭他怎么去罢,我只守着你”。那金钏也断不至于落到如此伤心绝望的地步。可这位平日里以甜言蜜语、怜香惜玉而出名的宝二爷,此时又做了些什么呢?他早就一溜烟跑得没了人影!哪怕是在事后,他也不敢站出来承担责任,任由金钏在一旁苦苦挣扎!当然了,宝玉也并不是那种无情无义的冷酷、冷血之人。他只是怯懦、不敢冒犯母亲的“虎威”而已。但毫无疑问,也正是他的这种怯懦,连同王夫人的虚荣、颟顸一起,将金钏逼到了生命与尊严不可两全的境地!这样来看的话,金钏在经历了一个痛苦煎熬的过程以后,最终作出为尊严而死的决定,这也就具有了一种同时向王夫人和贾宝玉两个人抗争、施压的意味。正如我们前面所言,金钏的死也的确深深地刺伤了这两个人的内心,也在不同程度上唤起了他们的良知:一方面,王夫人在追悔莫及之际,只能通过安排玉钏“吃个双分子”,来补偿金钏的冤屈,另一方面,宝玉也甘愿冒着被贾母责怪的风险,在凤姐生日那天,偷偷出城去私祭金钏,直至把那个具“翩若惊鸿,婉若游龙”之态、秉“荷出绿波,日映朝霞”之姿的洛神塑像当作了投井而死的金钏的化身。
如果我们把人生比做一个大舞台,金钏的投井自尽则无异于用一种愤而“退场”的方式来向冤屈的制造者——王夫人和贾宝玉表示抗议。而巧得很,原著中的宝钗在遭遇了类似金钏的双重冤屈以后,她也是用愤然离场的方式来刺痛王夫人的内心的。所不同者仅仅在于,宝钗所退出的不是人生这个大舞台,而是贾府这个堪称是非之地的小舞台:正如我们在本书前面章节里论述的那样,小说第74回,王夫人也不等暗中调查清楚,只为了一个绣春囊便“惑奸谗抄检大观园”,让凤姐领着大队人马去园中各房大肆搜检一番,这种做法本身就等于是将园中的众小姐都当成了窝藏放贼的共谋嫌犯。宝钗作为大观园群芳中的一员,她不能不为此感到人格受辱。更何况,作为抄检大队之“领队”的凤姐还有自己的小九九,她以宝钗是亲戚为由,故意设局留着蘅芜苑一处不抄,这就更是将宝钗逼到了一种无以自明的尴尬境地当中。那么,面对如此复杂的局面,宝钗又有着怎样的作为呢?我们看到,宝钗的反应也恰与金钏的投井一般,显示出了一种异乎寻常的激烈。——一方面,她索性搬出了荣国府,任凭王夫人等人怎么劝说也不再搬回大观园,以这种方式宣告了同王夫人、凤姐等人的关系决裂。另一方面,宝钗在向李纨辞行之际,还忘不了针对王夫人下令抄检的做法,再反讽一句:“你又不曾卖放了贼。”(第75回)几乎是在当众斥责和嘲笑此一决策的愚蠢和不义。无论是哪方面的表现,都足以令王夫人的内心深觉不安。也难怪王夫人刚一听说宝钗私自回家居住的情由,便忙不迭地要请她回来“分晰前日的事以解他疑心”,又是批评宝钗:“你太固执了,正经再搬进来为是”,又是要她“休为没要紧的事反疏远了亲戚”(第78回)当然了,宝钗作为一个出身“仕宦名家”的淑女,她即使在愤怒的时候,也能保持优雅的风度,可以在说说笑笑之间,以冠冕堂皇的理由来婉拒王夫人要她搬回贾府居住的请求,使后者在明知是碰了软钉子的情况下,亦无可如何。同时,宝钗的家势富厚亦使她自有进退的空间,用不着像金钏那样,只要被撵出去,就只能以死相拼。但如果我们抛开这些由家势和修养所造成的差异而不论,只单就宝钗和金钏均敢于以激烈手段对抗制造冤屈的权力意志这一点上说,这两个人物的所作所为在本质上又别无二致!事实上,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小说很早地便将她们两个绾结在了一起。也不止是脂砚斋的评语道出了所谓“金钏、宝钗互相映射”的情形,就是曹雪芹给出的小说正文,也有一处专门逗露了二者之间切割不断的关联。且看第32回中宝钗就送衣服给金钏入殓一事,而对王夫人所说的一句话:
“……况且他活着的时候也穿过我的旧衣服,身量又相对。”(第32回)
这句话等于告诉我们:金钏跟宝钗一样属于体态丰美的女孩子,不仅两人身量相合,而且金钏也穿过宝钗的旧衣服。过去,很多人对于金钏穿过宝钗的旧衣裳而感到大惑不解。有的拥林派评红者甚至猜测说,宝钗是为了“讨好”王夫人,才拿自己的衣服去“结交”作为王夫人之宠婢的金钏的。但诸如此类的说法,我们却只能把它当作笑话来看:王夫人再小气也不至于连一身衣服都给下人置办不起,宝钗就更没道理拿自己的“旧衣服”去“讨好”和“结交”王夫人身边的红人——若真要以此来“结交”,那不仅不是什么“讨好”,简直跟羞辱差不多!可是曹雪芹却为什么偏偏要杜撰出如此不合事理的情节来呢?其实,原因无他,推究作者的本心,他不过是要借着《诗经》里“同袍”、“同裳”的典故,来暗示宝钗与金钏同仇敌忾的特殊关系罢了。恰如古人所言:“岂曰无衣?与子同袍……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裳……与子偕行”(见《诗经·秦风·无衣》)这里已隐隐然将金钏写成了宝钗的一个失落的影子!
很显然,金钏、小红作为钗、黛的一组内影,比至于袭人、晴雯这一组“外影”,她们方更多地照见了钗、黛性格中接近于人性内核的东西。而如果我们将袭、晴雯、金、红四婢的这种“内外之别”完全打乱,另外以生死、寿夭的标准进行重新排列,则袭人与小红又正好构成了钗、黛的一组“存续的影子”,晴雯与金钏则如前所述,组成了钗、黛的一对“失落的影子”。其中,袭人与小红的故事留待后文之中,显然还有其各自的独立意义。诚如脂批所提示的那样,袭人在曹雪芹的后三十回佚稿中尚有“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的情节,小红在后来将宝玉营救出“狱神庙”的过程中,亦有“大得力处”。二者共同构建起《红楼梦》对于“恩义”主题的探讨。反过来,晴雯和金钏的早夭有说明了什么呢?我们看到,这一组“失落的影子”又恰好照出了钗、黛对于生命的真实态度。晴雯死了,黛玉明知其死因,却不为之下一滴泪,反倒为了一篇《芙蓉女儿诔》而兴奋得“满面含笑”。这种冷刺的态度已经充分说明了在黛玉的心目中,下人的生命还不及一篇可充作谈笑之姿的祭文值钱。而金钏死了,宝钗在不知其冤情的情况下,仍拿出自己的衣服为她妆裹入殓,丝毫不忌讳把自己的衣服送给死人穿。这样的豁达则又正好点出,在《红楼梦》的众人当中,惟有宝钗这样的能够以“出世”之心,行“入世”之事的女子,才能真正参悟庄子“泯物我”、“齐生死”的大道,做一个可以超越声色、物欲之羁绊的旷达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