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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原创]《论宝钗》(郑无极最新73万字红学专著)66
作者郑无极
标签钗黛形象的B面 红楼梦 林黛玉 论宝钗 人物形象 薛宝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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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提到脂砚斋的“钗与玉远中近,颦与玉近中远”,我们又不得不面对一个疑问:既然贾宝玉与林黛玉之间并没有什么共同的“叛逆思想”。二人甚至志不同、道亦不合,但宝玉为什么会偏偏一度将黛玉错当成他思想上的“知己”,而待之独厚,甚至对其一往情深呢?笔者以为,对于这样的问题,我们又可以从宝玉和黛玉两方面来加以讨论:从林黛玉的角度看,她显然是向宝玉隐瞒了自己真实的价值取向,有意对宝玉进行了欺瞒。从贾宝玉的角度看,他对黛玉则无非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一种心理学上讲的“晕轮效应”,导致了他对黛玉真实思想的长期错解。以下我们就分别来说说这两方面的情况。

  要讨论黛玉对宝玉的欺瞒,我们就要首先了解黛玉因何而爱恋宝玉。她为什么会爱上宝玉呢?传统红学对此的解释,无非是说黛玉如何如何地“叛逆”,如何如何反对“封建礼教”,如何如何具有一种“与封建主义为敌的精神”云云。今天我们知道,诸如此类的解说不过是一场用后世的意识形态强套《红楼梦》而造成的笑话罢了。以林黛玉的重名重利,她在贾母、元春等人面前,“颂圣”(见第76回,史湘云对黛玉的批评)还来不及呢,“邀恩宠”(见第18回,林黛玉《世外仙源》)还惟恐不够呢,她哪里有什么心思去跟当时的名教唱反调,以至于“为敌”?真的是一番牛头不对马嘴的评议!可黛玉既然并不“叛逆”,她又为何会爱慕宝玉呢?其实,我们只要看看当时贾宝玉身上有多少显赫身份的光环,就不难知晓林黛玉因何而爱他了。按书中所写,宝玉虽然不是荣国府的长房长孙,但由于贾母的异常宠爱,全家上下都把他当作了宝贝、当作了“凤凰”(第43回,玉钏语)。黛玉若能嫁给这么一个“三千宠爱在一身”的贵家公子,成为名正言顺的“宝二奶奶”,自然立马就能改变其作为七品小官之女,且又寄人篱下的不利处境。更重要的,宝玉不仅出身名门,他还有一个做了皇妃的亲姐姐。这就意味着,宝玉将来只要踏入官场,他的起点就会比别人高出一大截。在正常情况下,其高官厚禄,以至于封妻荫子都不是太大的问题。这对于迫切渴望出人头地,获得“双瞻御座引朝仪”一类世俗荣耀的黛玉来说,更是不可多得的良机。当然了,偌大一个京城中,拥有类似优越条件的贵家公子,也并不只有宝玉一人。可宝玉却又是这些纨绔子弟当中难得的实诚人。其利弊正如第57回中紫鹃为黛玉所盘算、谋划的那样:“公子王孙虽多,那一个不是三房五妾,今儿朝东,明儿朝西?要一个天仙来,也不过三夜五夕,也丢在脖子后头了,甚至于为妾为丫头反目成仇的。若娘家有人有势的还好些,若是姑娘这样的人,有老太太一日还好一日,若没了老太太,也只是凭人去欺负了。”反是“宝玉的心倒实,听见咱们去就那样起来。”因此,倒不如“趁早儿老太太还明白硬朗的时节,作定了大事要紧。”当时黛玉虽然嘴上将紫鹃毫不留情地痛骂了一顿,但她“心内未尝不伤感”,未尝不认同紫鹃这一套逻辑。很显然,宝玉出身高、前途光明,是难得的“绩优股”、“潜力股”,再加上他心眼实在,再外加一个情绪、情趣的耦合——黛玉最喜欢那种唯我独尊,被人捧着哄着的感觉,而宝玉又是个专门爱在女孩子面前做小伏低的,这就构成了黛玉对宝玉恋恋不舍的全部理由。而这其中,黛玉对于名位的关注与渴求又是这一切的基础与核心。因此,黛玉连她的嫉妒心也都是具有高度选择性的。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在第42回“蘅芜君兰言解疑癖”以前,黛玉对宝钗、湘云这类在她看来有可能威胁到其“宝二奶奶”之位的贵家小姐,总是千般防范,万般戒备。可对于袭人、晴雯这样的下人,还有妙玉这样的出家人,由于黛玉清楚她们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成为宝玉的正妻,因而不管宝玉跟她们再怎么亲近,黛玉也没有丝毫的妒心。岂止不妒,黛玉甚至很乐意呼袭人为“嫂”,她对于妙玉也恭敬有加。如第41回,宝玉、宝钗、黛玉、妙玉四人在栊翠庵,“黛玉知他(妙玉)天性怪僻,不好多话,亦不好多坐,吃过茶,便约着宝钗走了出来”,主动创造机会,让宝玉有时间同妙玉单独相处。过去,很多拥林派论者替黛玉的妒忌之心辩护,说黛玉的嫉妒是为了追求情感的专一。但真正追求情感专一的人,又岂有可能在这些地方如此放纵宝玉呢?很明显,林黛玉要的并不是什么情感上的独占,她所追求的完完全全是名位上的独占!

  此外,关于黛玉的爱情观与名位观,长期以来还有一种误解甚深的看法。自1954年红学大批判以来,很多“红色红学家”都很喜欢引用第32回中黛玉偷听到宝玉谈话以后的心理活动,来论证黛玉在不讲“混帐话”以及不走经济仕途的问题上如何如何跟宝玉心心相印。但这样的立论方法却无不有断章取义、故意曲解之嫌。我们把这一段的相关原文抄录于下:

  原来林黛玉知道史湘云在这里,宝玉又赶来,一定说麒麟的原故。因此心下忖度着,近日宝玉弄来的外传野史,多半才子佳人都因小巧玩物上撮合,或有鸳鸯,或有凤凰,或玉环金珮,或鲛帕鸾绦,皆由小物而遂终身。今忽见宝玉亦有麒麟,便恐借此生隙,同史湘云也做出那些风流佳事来。因而悄悄走来,见机行事,以察二人之意。不想刚走来,正听见史湘云说经济一事,宝玉又说:“林妹妹不说这样混帐话,若说这话,我也和他生分了。”林黛玉听了这话,不觉又喜又惊,又悲又叹。所喜者,果然自己眼力不错,素日认他是个知己,果然是个知己。所惊者,他在人前一片私心称扬于我,其亲热厚密,竟不避嫌疑。所叹者,你既为我之知己,自然我亦可为你之知己矣;既你我为知己,则又何必有金玉之论哉;既有金玉之论,亦该你我有之,则又何必来一宝钗哉!所悲者,父母早逝,虽有铭心刻骨之言,无人为我主张。况近日每觉神思恍惚,病已渐成,医者更云气弱血亏,恐致劳怯之症。你我虽为知己,但恐自不能久待;你纵为我知己,奈我薄命何!想到此间,不禁滚下泪来。待进去相见,自觉无味,便一面拭泪,一面抽身回去了。(第32回)

  乍一看,那些“反封建”论者的观点似乎很正确。因为黛玉的确是由于听见宝玉说的“林妹妹不说这样混帐话,若说这话,我也和他生分了”,才在心里认定宝玉“果然是个知己”的。这好象的确能够支持所谓宝、黛共同反叛“封建”道路一说。但细细一想,情况就远不是这么一回事儿了。我们不妨再次回顾一下第79回中,林黛玉又是如何告诫和训斥贾宝玉的:

  黛玉道:“又来了,我劝你把脾气改改罢。一年大二年小,……”

  假设黛玉真的是在不讲“混帐话”以及不走经济仕途的问题上跟宝玉心心相印,见到宝玉不肯同孙绍祖之类的官场“俗物”同流合污,黛玉会如此激动地训斥他是“一年大二年小”么?她会如此急迫地要求他“把脾气改改”么?按此推论下去,林黛玉竟是这样一种“痴情女”,居然把所爱之人同自己心灵相映看作是越活越不懂事的老毛病,而且还急不可耐地要逼着对方改掉!天下能有如此奇怪的逻辑吗?就算是那些拥林派评红者相信世界上有这号女子,我看,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也断不至于如此地缺心眼、没头脑吧?

  其实,我们只要对第32回的那一段原文的上下文语境稍加留意一下,就不难看出,贾宝玉的那一句“林妹妹不说这样混帐话,若说这话,我也和他生分了”,之所以能让林黛玉那样感怀至深,关键并不在于宝玉或黛玉说不说“混帐话”本身,而在于宝玉是带着偏私护短的态度来讲这句话的。按,宝玉的这句话实际上是针对袭人扬钗抑黛的那一番言论来说的。此前,湘云劝宝玉出去拜会贾雨村,遭到宝玉的拒斥。袭人支持湘云对宝玉的劝告,又在宝玉面前夸奖宝钗,说宝姑娘涵养好,心地宽大,并不因宝玉的拒谏而恼恨于他,“那要是林姑娘,不知又闹到怎么样,哭的怎么样呢”,“提起这个话来,真真的宝姑娘叫人敬重”。刚说到宝钗的优点和黛玉的缺点,宝玉就讲了那样一句话来堵袭人和湘云的嘴。即使在背地里,他也对黛玉如此地偏私护短,以至于在黛玉看来,“他在人前一片私心称扬于我,其亲热厚密,竟不避嫌疑”。这怎么不让黛玉喜上加惊,感激涕下呢?我们知道,黛玉这个时候正是由于担心宝玉与湘云因一个金麒麟,“也做出那些风流佳事来”,致使“由小物而遂终身”,才不惜跑过来偷窥、监视宝、湘二人的一举一动的。而现在,她不仅没有看到宝玉与湘云有任何亲昵、越轨之举,反而发现宝玉为了给她护短,竟不惜跟其他人翻脸,还要找理由去堵人家的嘴。她由此把宝玉判定为她的“知己”,那也是再合情合理不过的了。只不过,这样的“知己”,又并不是思想意志层面上的知己,而仅仅是一种情绪情感层面上的“知己”——我对你痴情一片,你亦为我痴心不改,只要“君心似我心”,便算是“不负相思意”了。尽管宝玉的确是因为误信黛玉“不说这样混帐话”,才如此抬举黛玉的。但在黛玉看来,讲不讲所谓“混帐话”,不过是男人为了抬举她,并同时贬斥其他女子而随意找的一种借口罢了。黛玉是不会对这种借口本身有任何兴趣的。因此,一旦她确信自己与宝玉的关系相当稳固了,不再有同宝钗、湘云等人相竞争的问题了,她就会反过来拿所谓的“混帐话”去劝谏宝玉,告诫他说:“我劝你把脾气改改罢!”

  也正因为黛玉主要是出于名位的目的才对宝玉如此恋恋不舍的,因此无论是情感上,还是生活上,她都惟恐失去后者。读《红楼梦》,大家都比较熟悉黛玉一生气,宝玉便千般陪小心,万般赔不是的情节。可如果黛玉真的惹恼了宝玉,使宝玉决绝而去,情况又如何呢?我们看到,这时候就该轮到黛玉惶恐异常,焦虑不堪了。比如,第22回,宝玉因为调解黛玉与湘云之间的争吵而弄得两头不讨好,索性不再搭理二人。于是,首先坐不住的就是黛玉:

  谁想黛玉见宝玉此番果断而去,故以寻袭人为由,来视动静。(第22回)

  很显然,黛玉是惟恐宝玉一气之下把她扔下不要了,所以才顾不得自尊,随便找了个“寻袭人”的由头,来探查宝玉的动静!事实上,也正是基于这种惟恐被对方抛弃的心理,黛玉在与宝玉相处之际,也就比别人更多了一层特别的心机和佞巧。纵观《红楼梦》(脂评本)全书,我们看到,在黛玉确信她与宝玉的关系相当稳固以前,她在宝玉面前都始终在掩饰和隐藏她对于贾雨村等世俗官僚的好感,特别是留心于淡化她与贾雨村的“师从之谊”和师生渊源。言谈之间,也总是小心翼翼,尽量不触碰宝玉所能容忍的底线。当然了,在黛玉眼中,宝玉的这些不走经济仕途的底线,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不过小孩子家一时的心性。她相信,等到宝玉年龄渐长,他终究还是会回到读书做官的“正路”上去的。因此,等到后来贾母明确表态支持宝玉与黛玉的婚事,黛玉也确知宝钗、湘云都无意跟她角逐什么“宝二奶奶”之位,可宝玉却还是那样一无长进,黛玉就忍不住要训斥他“一年大二年小”,还要告诫他说:“我劝你把脾气改改罢!”可这一切都只能发生于黛玉自信那个“宝二奶奶”之位稳稳在手以后。在她尚自多心多疑,总觉得宝钗、湘云在“挑战”她、“威胁”她的那个时候,她是绝不会用这种训斥的口吻跟宝玉谈讲这些官场经济之学的。这其中的道理也很简单:黛玉固然也希望宝玉改掉其不求上进的老毛病,转而去走仕途、“正路”,但问题是,宝玉要携带着她夫荣妻贵才是要害!假设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宝玉劝上了“正路”,却因为言辞激烈而得罪了宝玉,弄得宝玉坚决不肯娶她做“宝二奶奶”(按,因为贾母的极度溺爱,宝玉对自己的婚姻其实也是有相当大的发言权的,假使他死活不肯娶某女为妻,贾母在心疼之际,也未必肯于狠心将此女强配于他),那就等于是为她人做了嫁衣裳,其损失可就太大了。因此,同样是规劝宝玉改掉自己的老毛病,宝钗、湘云等人往往是犯颜直谏,有什么话都直截了当地告诉宝玉,湘云甚至亲自动手打落了宝玉手里的胭脂盒,以阻止他继续吃别人的胭脂。而黛玉却患得患失,充满了算计。她既知道放马后炮,将劝戒语变成没有实际拦阻效果的废话,同时还懂得见势不妙,便转移话题,以避免激怒宝玉,并用柔媚的态度和浓浓的爱意,将后者潜在的敌意化解于无形。而这方面最突出的事例当然首推第19回有关“意绵绵静日玉生香”的一节文字:

  黛玉因看见宝玉左边腮上有钮扣大小的一块血渍,便欠身凑近前来,以手抚之细看,又道:“这又是谁的指甲刮破了?”宝玉侧身,一面躲,一面笑道:“不是刮的,只怕是才刚替他们淘漉胭脂膏子,蹭上了一点儿。”说着,便找手帕子要揩试。黛玉使用自己的帕子替他揩试了,口内说道:“你又干这些事了!干也罢了,必定还要带出幌子来,便是舅舅看不见,别人看见了,又当奇事新鲜话儿去学舌讨好儿,吹到舅舅耳朵里,又该大家不干净惹气。”(第19回)

  庚辰本中此处有三条脂批值得注意,在黛玉道:“你又干这些事了”处有批语云:

  又是劝戒语!(庚辰本第19回双行夹批)

  “干也罢了”一句处,又有批语云:

  一转,细极!这方是颦卿,不比别人一味固执死劝。(庚辰本第19回双行夹批)

  末了,“又该大家不干净惹气”处,又有批语云:

  “大家”二字何妙之至,神之至,细腻之至!乃父责其子,纵加以笞楚,何能“使大家不干净”哉?今偏云“大家不干净”,则知贾母如何管孙责子,迁怒于众,及自己心中多少抑郁难堪难禁,代忧代痛一齐托出。(庚辰本第19回双行夹批)

  结合上述正文和脂批,我们不难看出,黛玉其实是很希望宝玉改掉“邪癖”,而归于“正路” 的。在这一点上,她与贾母、贾政等所谓“封建家长”,几乎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在这个问题上,她是十分情愿替家长们分忧解愁的,正所谓“代忧代痛”是也!但黛玉却惟恐因此而得罪宝玉,所以她的规劝之法又跟别人完全不同:她刚刚以所谓“你又干这些事”的“劝戒语”触碰到宝玉的底线,就在宝玉将怒未怒之际,便话锋“一转”,改云:“干也罢了”。等于承认了宝玉吃胭脂的既成事实,连一句“下次不准再吃”的话也没有。此等圆滑与佞巧,亦恰如脂砚斋所云:“这方是颦卿,不比别人一味固执死劝!”相比之下,宝钗、湘云从不在宝玉面前掩饰自己的态度,有什么话都直截了当同宝玉讲,以至于时不时地惹后者生气,就实在是太过于实心眼了。

而黛玉这种“一转,细极”式的劝谏,则又不禁让人想到了历史上苏世长之流的“谏似直而实多诈”。根据《资治通鉴》记载:唐初,苏世长以一降臣的身份,担任了唐高祖李渊的谏议大夫。这个职位的工作职责是专门向皇帝提意见,但苏世长却惟恐因为自己的劝谏而得罪了李渊。于是,他在劝谏的方式上,耍起了心眼:

  (苏世长)尝从校猎高陵,大获禽兽,上顾群臣曰:“今日畋,乐乎?”世长对曰:“陛下游猎,薄废万机,不满十旬,未足为乐!”上变色,既而笑曰:“狂态复发邪?”对曰:“于臣则狂,于陛下甚忠。”尝侍宴披香殿,酒酣,谓上曰:“此殿炀帝之所为邪?”上曰:“卿谏似直而实多诈,岂不知此殿朕所为,而谓之炀帝乎?”对曰:“臣实不知,但见其华侈如倾宫、鹿台,非兴王之所为故也。若陛下为之,诚非所宜。臣昔侍陛下于武功,见所居宅仅庇风雨,当时亦以为足。今因隋之宫室,已极侈矣,而又增之,将何以矫其失乎?”上深然之。(见《资治通鉴》第一百八十九卷)

  翻译一下,这是两个小故事。第一个故事说的是苏世长有一次随李渊去打猎,李渊玩得十分尽兴,所获猎物也颇丰,他十分高兴,问随猎的大臣们:“今日打猎高兴吗?”苏世长回答说:“陛下打猎,还不到一百天,算不了什么快乐!”李渊打猎只不过是偶而为之,根本不会猎上一百天,自然也犯不上生他的气,只是笑了笑说:“你那狂妄的老毛病又犯了!”他说:“对我来说是狂妄,对陛下可是一片忠心。”第二个小故事说,苏世长有一次在华丽的披香殿侍宴,他趁着酒劲问李渊:“这个大殿是隋炀帝所建的吧!”李渊说:“你好象敢于直谏,其实是在耍心眼,你难道不知道这是我兴建的?却假装糊涂说是炀帝所建!”苏世长回答说:“我实在不知道,只看到它的华奢如同殷纣王的倾宫、鹿台,这不是一个开国之君所应作的,若是陛下所建,就太不合适了。当年我曾到武功(李渊称帝前的旧居)为陛下效力,看到那个地方的房屋仅仅能遮挡风雨,当时陛下也很知足。如今继承了隋朝旧的宫殿,已经够奢侈的了,新建的这座又超过了它,这怎么才能矫正隋朝的过失呢?”李渊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对于苏世长的这种行为,早有人分析说:

  苏世长以一降臣而担任了谏议大夫这样的官职,也真够让他为难,对有关国家大政方针的问题,他自然不敢妄加议论,可什么意见也不提,未免有点“尸位素餐”,也会招皇帝的不高兴,怎么才能作到所提意见既不触怒皇帝,又能为皇帝所接受,使皇帝博得一个“纳谏”的美名呢?看来苏世长费了一番心思,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他的办法是避重就轻,放马后炮。李渊并不是一个荒纵之君,打猎也不过是偶而为之,苏世长却拿这个大作文章,夸张其辞,李渊自然能够容忍、接受,而对李渊致命的弱点——忠奸不分,他却不置一词。如果说他认为打猎是不恰当的,便应该劝阻于前,他也没有这样作,而且还陪着去玩了一天,到收兵回营了,他才放了个马后炮,又有什么用呢?披香殿的建立已是既成的事实,他却又要装傻作呆地议论几句,以致连李渊也看出来他是“谏似直而实多诈”,不过李渊却不怪罪他。这种以反对派的面目出现而行讨好之实的技巧,实在是谄媚之术中的上乘手段。(见邹纪孟《官场权谋》)

  回到《红楼梦》上,黛玉的“一转,细极”,以及“不比别人一味固执死劝”,不是跟这个苏世长的风格颇有几分近似吗?如果黛玉真的想用力去劝阻宝玉“爱红”、吃胭脂,就不说以实际行动拦阻于前,最起码也应当告诫宝玉下次不准再吃。可黛玉这些都没有做,刚出语劝戒,又马上以一句“干也罢了”,把前面的“劝戒语”变成了避重就轻的马后炮。既亮明了自己希望宝玉改掉这些“邪癖”和“下流痴病”的态度,又不至于得罪宝玉。这样的劝谏,就算不说是“谄媚之术中的上乘手段”,最起码也应该是黛玉有意欺瞒且柔佞有术的经典体现吧?也难怪宝玉一恋上她,就会尽落其彀中,在盲目排斥宝钗、湘云等其他女子的同时,却反而觉得这个本来最热衷于“邀恩宠”、“独立名”的林黛玉“自幼不曾劝他去立身扬名等语”!

  当然了,原著中的宝玉也并不是一味地“上当”、“受骗”。从脂评本前八十回的实际描写来看,贾宝玉即使身处“情迷”之际,也偶有灵光乍现的时刻。而作者亦十分敏锐、准确地抓住了这电光石火的一刹那,乃借这位绛洞花王之口,将他心爱的绛珠林妹妹比作了“黛山”、“林子洞”里的一位偷香窃玉,极擅长变化伪装之术的小耗子精。我们将带有脂批的这一段原文辑录于下:

  “……小耗道:‘我虽年小身弱,却是法术无边,口齿伶俐,机谋深远。【庚辰双行夹批:凡三句,暗为黛玉作评,讽得妙!】此去管比他们偷的还巧呢。’众耗忙问:‘如何比他们巧呢?’小耗道:‘我不学他们直偷。【庚辰侧批:不直偷,可畏可怕。】我只摇身一变,也变成个香芋,滚在香芋堆里,使人看不出,听不见,却暗暗的用分身法搬运,【庚辰侧批:可怕可畏。】渐渐的就搬运尽了。岂不比直偷硬取的巧些?’【庚辰双行夹批:果然巧,而且最毒。直偷者可防,此法不能防矣。可惜这样才情这样学术却只一耗耳。】……”(第19回,贾宝玉语)

  你看,黛玉欲偷“香芋”,她是从来“不直偷”的。她所擅长的恰恰就是“也变成个香芋,滚在香芋堆里,使人看不出,听不见,却暗暗的用分身法搬运”!在爱情领域,黛玉为了让宝玉接受自己、抬举自己,进而专宠自己、独敬自己,她的“法术无边”和“机谋深远”,不正体现在此种假扮“同类”的心机和手腕之上吗?过去那些只看见半截文字,就在那里大谈特谈林黛玉如何如何“叛逆”,如何如何反对经济仕途的“反封建”论者和拥林派评红者,显然也跟处在“情迷”阶段的贾宝玉一样,被这位小耗子精的“不直偷”和“分身法”给蒙蔽了双眼,迷惑了心窍!

  前面说过,贾宝玉即使在“情迷”之际,也偶有灵光乍现的时刻,能够意识到林黛玉在对他使用“法术”和“机谋”。但纵观整个前八十回,这位“怡红公子”、“富贵闲人”在多数情况下,却依然不能跳出其林妹妹设下的所谓“滚香芋”的圈套。这又是为什么呢?我们说,这就不能不从宝玉自身的“晕轮效应”上寻找原因了。所谓“晕轮效应”,乃是一个西方心理学术语,指的是人们常常根据一些局部的印象以及纯粹的个人好恶,来对他人进行以偏概全式的认知。如果认知对象被先入为主地判定为“好”的,他就会被“好”的光圈笼罩着,并被赋予一切好的品质;反之,如果认知对象被先入为主地判定为“坏”的,他就会被“坏”的光圈笼罩着,他所有的品质都会被认为是坏的。这个术语本身虽然是现代西方人提出的,但作为一个现象,“晕轮效应”却广泛存在于古往今来的一切国家、一切人群当中。比如,中国古籍中所谓“以言取人,失之宰予,以貌取人,失之子羽”(见司马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的典故,还有“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见伏胜《尚书大传》)的典故,都属于“晕轮效应”的典型表现。至于恋爱中的青年男女,由于“一见钟情”,只看见对方的某一方面符合自己的审美观,便对其思想、情操、性格诸方面存在的不相配处都视而不见,觉得对象是“带有光环的天仙”,样样都尽如人意,这种情况就更是比比皆是。诚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是也。而在这方面,贾宝玉之于林黛玉的情形,又尤为突出。按书中所写,自黛玉初进贾府以来,宝、黛二人就是同在贾母身边,“一桌吃”、“一床睡”,一起长大的。这种情况使他们之间远较别的姊妹更为熟惯。既熟惯,便觉的亲密,既觉的亲密,便不分彼此。我的就是你的,我心中怎么想,你也必定抱有同样的观点,而不管对方是否真的如此。同时,更要命的是,由于贾母的偏心、溺爱,他们两个还共同享受到了许多别的姐妹都无法享有的特殊待遇。比如,第5回交代:“如今且说林黛玉自在荣府以来,贾母万般怜爱,寝食起居,一如宝玉,迎春、探春、惜春三个亲孙女倒且靠后。”第7回又说:“原来近日贾母说孙女儿们太多了,一处挤着倒不方便,只留宝玉、黛玉二人这边解闷,却将迎、探、惜三人移到王夫人这边房后三间小抱厦内居住,令李纨陪伴照管。”——那贾母只留宝、黛二人在身边养尊处优,“日则同行同坐,夜则同息同止”,而别的孙女则一概被排挤到一边。这样一来,在实心眼的贾宝玉心中,就更只能产生一种先入为主且相当固化的思维定势:黛玉什么都理所当然地应该同他一样,如果不一样了,反倒会觉得不可思议。因此,宝玉打心底里就不愿意相信和承认,那个什么都跟他一样的林妹妹,竟然在思想意志层面上跟他是全然相反的两种人!故而,不管黛玉的那些“法术”和“机谋”,在宝玉面前多少次地偶露破绽,宝玉都宁愿闭一闭眼,叹一口气,就让它过去,而不愿轻易打破他心目中“林妹妹不说这样混帐话”的好印象。直到后文中二人之间爆发出越来越激烈的思想冲突,残酷的事实才会让他逐步清醒过来,并最终走出“情迷”,转而走向“情悟”。所以,我们可以这么说,宝玉自身的一叶障目、以偏概全,才恰是黛玉的欺瞒能在他身上屡屡得手的一个心理学根源。

  如上所言,宝玉因为“晕轮效应”的一叶障目,错将黛玉当成他思想上的“知己”,从而对其“深敬”有加。反过来,这种“深敬”有加,以至于不惜在背地里替黛玉偏私护短,又促使黛玉进一步地将宝玉认作了可以“不负相思意”的如意郎君。这样的阴差阳错,绕开了思想意志层面的理性思考,在情绪与情感的层面上,也能使二人碰撞出爱情的火花,并进而蔓延成熊熊烈焰。但由于缺少灵魂最深处的一种相知和默契,不管这种爱情的火焰再怎么耀眼,再怎么炽烈,也始终不能融化和打破二人价值取向上相互隔膜的坚冰。因此,我们看到,二玉即使在其关系日渐融洽、热烈之际,他们之间也始终是口角不断、猜疑不止。哪怕二人本来都是一条心,亦都有求近之意,也会因为其思想深处的巨大差异而搞得来多心多疑,“反弄成疏远之意”。套用作者的话说,这就叫做“求全之毁,不虞之隙”(第5回)。小说第29回,宝、黛之间又因为张道士提亲一事而大动干戈,爆发了言语激烈却又十分无谓的争吵。作者很是细致地描写了他二人当时的所思所想。那宝玉想的是:

  “我不管怎么样都好,只要你随意,我便立刻因你死了也情愿。你知也罢,不知也罢,只由我的心,可见你方和我近,不和我远。”(第29回)

  而当时黛玉心里的盘算却是:

  “你只管你,你好我自好,你何必为我而自失。殊不知你失我自失。可见是你不叫我近你,有意叫我远你了。”(第29回)

  前者是一片痴心,宁可为所爱之人奉献一切,以至于牺牲自己。后者却充满了功利算计,觉得对方越是损己利人,就越是心中有鬼。两者的高下,岂可同日而语哉?很显然,宝玉的爱是无私的,他每每甘为丫鬟们充作仆役。自己烫了手,还问端汤人是否烫着(见第35回)。而黛玉的爱,却明显有着自我中心主义的倾向,一切都以自己的得失为转移。宝玉因为对贾雨村一类的“禄蠹”充满了厌恶,所以才宁可躲到女儿国中去寻求逃避。而黛玉却始终不能理解宝玉的这种“爱博”。在她看来,宝玉既然独敬于她,却又与别的女孩在一起,只能是浮浪公子用情不专的表现。反过来,宝玉却绝不可能有黛玉这么多的心机和城府。于是,我们也就看到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不论宝玉如何剖心表白、赌咒发誓,都始终无法令黛玉彻底释怀。而且,他愈是表白,还愈是被黛玉视为“做贼心虚”的表现。直到第45回,“风雨夕闷制风雨词”,宝、黛之间已经历了无数次述肺腑、表衷肠,可黛玉躺在床上独思,她想到的仍然是宝玉终有撇下她而娶其他女子为妻的“嫌疑”:

  黛玉自在枕上感念宝钗,一时又羡他有母兄;一面又想:“宝玉虽素习和睦,终有嫌疑。”(第45回)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嫌疑”二字并不像有的拥林派评红者所辩护的那样,是指什么男女之间的“嫌疑”。因为宝、黛之间是从来不避这种意义上的“嫌疑”的。如第27回中宝钗所评判的那样:“宝玉和林黛玉是从小儿一处长大,他兄妹间多有不避嫌疑之处,嘲笑喜怒无常。”不仅别人认为宝、黛不避男女意义上的“嫌疑”,黛玉自己也有过在众目睽睽之下,公然不避男女之嫌的举动。比如,第54回写宝玉轮流给众人斟酒,轮到黛玉,“偏他不饮,拿起杯来,放在宝玉唇上边,宝玉一气饮干”。如果黛玉当真在乎男女之间的“嫌疑”,她会如此放肆地冲撞此等“男女授受不亲”的原则吗?由此可见,第45回这里所说的“嫌疑”,并不是说宝玉和黛玉之间的和睦,存在男女之嫌的障碍,而是说宝玉虽然素来跟黛玉关系融洽,可黛玉心目中,他始终还有同别的女子“也做出那些风流佳事”,以至于“由小物而遂终身”的所谓“嫌疑”!

  大凡人与人之间,相遇易而相爱难,相爱易而相信难,要做到相知、相谅就更是难上加难。宝玉与黛玉之间哪怕是爱到这样“呼吸相关”(立松轩语)、死去活来的程度,却始终不能在思想意志层面上做到相知、在灵魂深处做到相谅,这也就决定了二人之间的爱情必然会有一个分道扬镳的结局。笔者在《“入世”理想的盛大葬礼》一书中,曾经对黛玉及宝、黛爱情的结局,作出过如下推断:在贾母的主持下,二人最终定婚。黛玉自以为上了保险锁,于是更加用力地劝说宝玉去结交官场,以备将来踏入经济仕途。可宝玉却仍旧是不求上进的老样子。焦急与愤怒之下,二人终于爆发了有史以来最为激烈的争吵。宝玉在气头上,索性不再理会黛玉。而黛玉亦最终失望地发现,宝玉并不能成为她所热望的那种“蟾宫之客”、“折桂之夫”(见《牡丹亭》第十出,杜丽娘语:“吾今年已二八,未逢折桂之夫;忽慕春情,怎得蟾宫之客?”),更不可能携带着她去实现所谓“双瞻御座引朝仪”、“鳌背三山独立名”的“入世”理想。然而,此时二人已经定亲,黛玉自然不可能另嫁。极度失望和绝望之际,她也只能绝粒、绝药,自戕而亡。正所谓“莫怨东风当自嗟”是也!他们的悲剧并非由什么外力干涉所致,而纯粹是其价值取向上的分歧所一路发展下来的必然结果!当然了,曹雪芹后三十回佚稿中的具体写法究竟是不是如此,还有待讨论。但在作者的原构思中,宝玉与黛玉的分道扬镳却是完全可以肯定的。因为事实上,作者早在前八十回中,就以黛玉劝说宝玉结交孙绍祖一事为例,对二人最终走向分离的结局进行了暗示。我们看到,这时候连贾政都不再以举业强逼宝玉了,黛玉却反而急不可耐地要宝玉“把脾气改改罢”,要他去结交那些官场“俗物”。如果不是为了给宝、黛之间最终的痛苦决裂预作铺垫,我们就很难解释,作者何以要在宝、政父子冲突趋于消弥之际,偏偏将宝、黛之间的思想对立给凸显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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