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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原创]《论宝钗》(郑无极最新73万字红学专著)67
作者郑无极
标签钗黛形象的B面 红楼梦 林黛玉 论宝钗 人物形象 薛宝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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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次回到脂砚斋所谓“钗与玉远中近,颦与玉近中远”的命题之上,不难看出,跟宝玉、黛玉即使爱到极点,也无法在思想意志层面达成心灵的默契,最终不能不走向分道扬镳的情况恰好相反,宝钗哪怕是在被宝玉误解和排斥之际,其愤世、出世的思想倾向也显现出了同宝玉立场一致而精神契合的本质。这也就注定了钗、玉之间又终有一个豁然开朗、断环重合的情感发展趋势,其爱情的前景是远比宝、黛之情要光明的多的。而我们再深入讨论这一问题之前,却又不能不从另外一个最基础的问题说起,这就是曾经一度在红学界引起过不小争议的宝钗究竟爱不爱宝玉的问题。

  抛开高鹗的后四十回伪续而不论,在曹雪芹的原著中,宝钗究竟爱不爱宝玉呢?自1949年吗,特别是1954年红学大批判以来,官方红学会一直是把宝钗与宝玉的关系当做所谓“封建”与“反封建”两条路线的斗争来处理的。在这些“红色红学家”眼中,薛宝钗是所谓的“官僚地主家庭的好女儿、好媳妇”(见刘大杰《薛宝钗的思想本质》),贾宝玉则被认为是所谓的“封建末世贵族阶级的叛逆者”(见李希凡、李萌《红楼梦选粹与赏析》),前者是理所当然地不可能爱上后者的。但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随着旧有意识形态的衰减和消褪,一部分学者开始小心翼翼地提出各种各样的有关宝钗爱慕宝玉的说法。坚持阶级论、路线论的那些评红者自然要维护旧说,容不得任何动摇传统红学之基础性观点的说法和做法,而这些年轻的学人又急于推陈出新,开创出自己的一片红研天地。于是,一时间便形成了一股不小的争议和讨论的热潮。然而,在笔者看来,这样的问题却实在没有多少可争议的地方。我们只要看看小说第34回宝玉挨打以后,宝钗前往探伤,她那种“娇羞怯怯”的神态,就不难知晓,宝钗其实是深爱宝玉的,而且这种爱意一点也不在林黛玉之下:

  只见宝钗手里托着一丸药走进来,向袭人说道:“晚上把这药用酒研开,替他敷上,把那淤血的热毒散开,可以就好了。”说毕,递与袭人,又问道:“这会子可好些?”宝玉一面道谢说:“好了。”又让坐。宝钗见他睁开眼说话,不象先时,心中也宽慰了好些,便点头叹道:“早听人一句话,也不至今日。别说老太太、太太心疼,就是我们看着,心里也——”刚说了半句又忙咽住,自悔说的话急了,不觉的就红了脸,低下头来。宝玉听得这话如此亲切稠密,大有深意,忽见他又咽住不往下说,红了脸,低下头只管弄衣带,那一种娇羞怯怯,非可形容得出者,不觉心中大畅,将疼痛早丢在九霄云外,心中自思:“我不过捱了几下打,他们一个个就有这些怜惜悲感之态露出,令人可玩可观,可怜可敬。假若我一时竟遭殃横死,他们还不知是何等悲感呢!既是他们这样,我便一时死了,得他们如此,一生事业纵然尽付东流,亦无足叹惜,冥冥之中若不怡然自得,亦可谓糊涂鬼祟矣。”(第34回)

  很明显,正因为宝钗深爱宝玉,她在情急之中,才有可能一不小心就说出那样“亲切稠密,大有深意”的话来。也正是由于她深爱宝玉,才有可能刚说出那样一句话,就“自悔说的话急了”,“红了脸,低下头只管弄衣带”,表现出“那一种娇羞怯怯”的情态。假若宝钗不爱宝玉,作为表姐,她去探望挨打受伤的表弟,一切都光明正大。如何是刚说一句“我们看着,心里也疼”,就要娇羞、就要脸红?如何还要以“低下头只管弄衣带”的举动,来掩饰自己内心的不胜羞怯?而事实上,对于宝钗这样一个平素里举止严肃、端庄的少女来说,也恐怕只有爱情的力量才能让她一时间忘情若此、娇羞若斯吧!显然,红学界以往用来否定钗、玉之间存在爱情的那些著述和评论,都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书中这么一个再清楚不过的事实!

  而同样能够说明宝钗对宝玉的爱意的,还有第36回宝钗在“绣鸳鸯”一节文字中的表现。书中写明:这日午后,“宝钗与黛玉等回至园中,宝钗因约黛玉往藕香榭去,黛玉回说立刻要洗澡,便各自散了。宝钗独自行来,顺路进了怡红院,意欲寻宝玉谈讲以解午倦”。不想“宝玉在床上睡着了,袭人坐在身旁,手里做着针线”。宝钗见袭人给宝玉绣的是“一个白绫红里的兜肚,上面扎着鸳鸯戏莲的花样,红莲绿叶,五色鸳鸯”。因喜爱这活计,便与袭人闲聊了几句。正巧,袭人道:“今儿做的工夫大了,脖子低的怪酸的。”又笑道:“好姑娘,你略坐一坐,我出去走走就来。”说着便走了。于是:

  宝钗只顾看着活计,便不留心,一蹲身,刚刚的也坐在袭人方才坐的所在,因又见那活计实在可爱,不由的拿起针来,替他代刺。(第36回)

  碰巧这时候林黛玉约着史湘云来找袭人,从外边偷窥到了上面这一幕。从她们的视角看去,当时宝玉、宝钗的情景,其温馨、浪漫就俨如一对亲热的小夫妻: 

  只见宝玉穿着银红纱衫子,随便睡着在床上,宝钗坐在身旁做针线,旁边放着蝇帚子。(第36回)

  正如脂砚斋所言,“宝钗之行止,端肃恭严,不可轻犯”。可她为什么偏偏于此时,只顾着替袭人代绣,就忘记了那些男女之大防了呢?这里宝钗的行为固然有着欣赏袭人的女红技艺的因素。但作为一个一向作风严谨的人,仅仅是为了欣赏别人的针线活计,就忽然失了常态,这恐怕还是不大讲不通的。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才能够让宝钗一时间忘掉这些本应该回避的男女之嫌呢?显而易见,惟有对宝玉的浓浓爱意,才足以让宝钗将其全部的关注点都集中在袭人为宝玉所绣的五色鸳鸯的兜肚上,一不留神,就忘记了当时礼法的森严和人言的可畏!当然了,宝钗是个自要尊重而且很懂得适度节制的人。她即使在偶失常态的情况下,也仅仅是坐在宝玉的身边做一做女红活计而已,并不会像黛玉那样去跟已经“初试”过“云雨情”宝玉睡到一张床上(按,很多影视作品将“绣鸳鸯”一节的场景处理为:宝玉睡在床上,宝钗坐在床沿上做针线。这实际是错误的。因为书中写明,宝钗所坐之处,就是“袭人方才坐的所在”,而袭人刚才所坐的地方,又仅仅是宝玉的“身旁”而已,并没有说是坐在宝玉的“床边”。同时,在叙及宝钗此刻所坐的位置时,作者也只是说“宝钗坐在身旁做针线”,亦没有强调宝钗坐在床沿上的意思。由此可知,宝钗当是坐在宝玉睡床之旁的另一个椅子、凳子或绣墩一类的东西之上,并不曾直接坐在宝玉所睡的床上!)。但面对宝钗忽然忘情如斯的这种神态,我们仍不难从中感受到她情感世界里的那种纤细而微妙的心曲脉动。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宝钗跟黛玉一样深爱宝玉,但二人之爱宝玉的目的却又有着极大的不同。如前所述,黛玉更感兴趣的其实是宝玉身上所附加的那些有关身份及名位的显赫光环。因此,黛玉会把争取所谓的“宝二奶奶”之位,当作自己人生道路上的第一个重要目标,而为之费尽心机、苦恼不堪。但宝钗所爱的却仅仅是宝玉这个有血有肉的人,而不是他的身份与地位。所以,宝钗不仅不会像黛玉那样,为改变自己的现实地位而拼命争夺宝玉的婚姻,她甚至还十分反感别人拿家族之间的世俗利益来玷污自己对宝玉的感情,尤其反对她母亲薛姨妈,还有王夫人、元春等人把她的终身大事当作搞家族联姻的利益工具。这样一来,在小说第28回中我们就看到了宝钗根本不屑于皇妃的特别恩赏,反倒“心里越发没意思起来”,而且反以宝玉被黛玉缠绵住为“幸”的那一幕:

  宝钗因往日母亲对王夫人曾提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等语,所以总远着宝玉;昨日见元春所赐的东西独他与宝玉一样,心里越发没意思起来,幸亏宝玉被一个黛玉缠绵住了,心心念念惦记着黛玉,并不理论这事。(第28回)

  很清楚,宝钗作为个人,她是爱慕宝玉的。但作为一个有尊严的女子,她自然不情愿把自己的爱情婚姻贬低为调解家族利益的工具和砝码。因此,在她母亲,还有王夫人、元春等人为此积极活动之际,她宁可抑制住自己对宝玉的感情,来与后一种做法划清界限。过去,很多红学家在论述宝钗之情的时候,都显然没有对宝钗的个人情感与贾、薛二氏的家族联姻这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作出有效的区隔。因而,面对上述“薛宝钗不屑皇妃赏”的情节,总是失于一偏而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要么只是简单地依据宝钗反感元春之青睐的情形,断言宝钗“不爱”宝玉,要么则主观臆断,认定宝钗当时只是面上“不好意思”,而心里喜悦,干脆无视作者给出的原文乃是宝钗“心里越发没意思起来”,并非什么“面上”没意思,心里却有意思得很。但实际上,宝钗的这种既深爱宝玉,又反感别人拿世俗想法玷辱自己纯洁情感的心态,不过是任何一个自尊自爱的未婚少女的心理常态,这又有什么不好理解的呢?倒是网友“兰花先生”一语中的,道出了宝钗的这种矜持心态同黛玉的名利之爱的真正区别所在:

  应该是这样的。有一个有钱少爷:一个女孩子真心喜欢他。然后,周围的人根本不能理解,用世俗的眼光去看这个事,说这个女孩子真有眼光,找到金龟婿了什么的。这种情况下,这个女孩子会很不开心的,宁可不喜欢算了,反感大妈嚼舌头。另一个女孩子本来就是冲着有钱少爷夫人的名位去的。周边的人把他们凑一起,说她有眼光,将来有前途。她就会很开心,认为大家都这样说,真是太好了。前者是宝钗,后者是林黛玉。林黛玉内心很希望自己有金的,因为她看重世俗名位,认为有金更加名正言顺,她只是酸葡萄心思:黛玉说:“我没这么大福禁受,比不得宝姑娘,什么金什么玉的,我们不过是草木之人!”另一方面,其内心深处却又认为“既有金玉之说,也该你我有之”。但薛宝钗呢?反感这种形式主义的东西去影响她内心的感情。(见兰花先生在百度—宝钗吧《“心里越发没意思”何以变得“心里也疼”?》一贴中的留言)

  显而易见,同样是深爱宝玉,黛玉所重的却是爱的外在形式,宝钗所重的却是爱的内在实质。正由于黛玉重形式而轻内容,所以她会为宝玉、湘云有可能发生肉体上的“风流佳事”,以及名位上的“由小物而遂终身”,而紧张不安、恐惧不已,乃不惜跟踪、偷窥宝玉的一举一动,而根本想不起自己在思想层面上同宝玉还有哪些契合与互信可言。反过来,宝钗却因为是重内容而轻形式,所以她只要自己爱宝玉、疼宝玉,也清楚宝玉的精神内核能够与自己相通,而且这个人也值得自己去疼爱,也就够了。至于贾母、元春等家长究竟是支持木石姻缘,还是金玉姻缘,以及宝玉自己是不是一时糊涂,只被一个黛玉缠绵住,甚至于自己最终能不能嫁作宝玉之妇,她都可以不予理会,并不在意。归根结底,宝钗所求的就是“海内存知己”式的爱情本身,而不是爱情所附加的婚姻、利益等方面的结果。因此,她才可以一方面轻轻松松将元春的婚姻暗示判作“越发没意思”的事情,另一方面又却对宝玉爱意无限,一不留神就对其讲出自己“心里也疼”的娇羞情话来。

那么,宝玉其人到底有什么样的品格值得宝钗去爱呢?这是我们在清楚了宝钗究竟爱不爱宝玉以后,紧接着所要面对的又一个疑问。乍一看,这似乎不成其为问题。贾宝玉是富贵公子,人长得俊美,性情又温柔体贴,大观园里的众女儿几乎没有不喜欢他的。可是,我们前面已经说过,薛宝钗并不羡慕这些外在荣华富贵以及宝玉容貌上的光鲜和性情上的温柔,否则的话,她也就不会将元妃的特别恩赏当作“越发没意思”的事情,甚至反过来以宝玉被黛玉缠绵住为“幸”。这实际上是显而易见的:作为大观园群芳中最有独立思想的女子,她的爱也肯定是最有思想深度而与众不同的,她既然爱上宝玉,那必然是另有缘故的,怎么可能是出于这些随波逐流、人云亦云的原因呢?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缘故,使得宝钗对宝玉迸发出了一时难以自抑的爱意呢?这就又要从宝玉到底是怎样一个人说起。

  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贾宝玉一直是被红学界当作一个所谓的“反封建”的“叛逆者”来加以歌颂的。可实际上呢?我们只要认真看一看宝玉对待当时的朝廷和“君父”的态度,以及他对待儒家祖师爷——孔子的态度,便不难知晓,这位怡红公子其实根本就谈不上有什么“叛逆”、“反封建”的思想。我们还是先来看看第36回中宝玉是如何在袭人面前盛赞当时的朝廷是“受命于天”,且又“圣”又“仁”的:

  宝玉道:“那武将不过仗血气之勇,疏谋少略,他自己无能,送了性命,这难道也是不得已!那文官更不可比武官了,他念两句书汙在心里,若朝廷少有疵瑕,他就胡谈乱劝,只顾他邀忠烈之名,浊气一涌,即时拚死,这难道也是不得已!还要知道,那朝廷是受命于天,他不圣不仁,那天地断不把这万几重任与他了。可知那些死的都是沽名,并不知大义。”(第36回)

  而同样能反映宝玉真实立场的,还有第63回中宝玉与芳官说笑时,他仍然念念不忘“为君父生色”的思想意识:

  宝玉听了,喜出意外,忙笑道:“这却很好。我亦常见官员人等多有跟从外国献俘之种,图其不畏风霜,鞍马便捷。既这等,再起个番名,叫作‘耶律雄奴’。‘雄奴’二音,又与匈奴相通,都是犬戎名姓。况且这两种人自尧舜时便为中华之患,晋唐诸朝,深受其害。幸得咱们有福,生在当今之世,大舜之正裔,圣虞之功德仁孝,赫赫格天,同天地日月亿兆不朽,所以凡历朝中跳梁猖獗之小丑,到了如今竟不用一干一戈,皆天使其拱手俛头缘远来降。我们正该作践他们,为君父生色。”芳官笑道:“既这样着,你该去操习弓马,学些武艺,挺身出去拿几个反叛来,岂不进忠效力了。何必借我们,你鼓唇摇舌的,自己开心作戏,却说是称功颂德呢。”宝玉笑道:“所以你不明白。如今四海宾服,八方宁静,千载百载不用武备。咱们虽一戏一笑,也该称颂,方不负坐享升平了。”(庚辰本第63回)

  归纳一下,宝玉对当时的朝廷和“君父”,一则曰:“那朝廷是受命于天,他不圣不仁,那天地断不把这万几重任与他了。”二则曰:“当今之世,大舜之正裔,圣虞之功德仁孝,赫赫格天,同天地日月亿兆不朽。”三则曰:“凡历朝中跳梁猖獗之小丑,到了如今竟不用一干一戈,皆天使其拱手俛头缘远来降,我们正该作践他们,为君父生色。”四则曰:“咱们虽一戏一笑,也该称颂,方不负坐享升平了。”——清一色全是拥戴、赞颂的口吻!如果一定要说书中的贾宝玉“反对”什么的话,他所反对的那也是那些文臣武将只顾自己沽名钓誉,为邀忠烈之名,胡乱批评,拚得一死,反把“昏君”的坏名声强加给皇上。如此设身处地的替“君父”着想,这算是哪门子的“叛逆”?与其说是“叛逆”,还不如说是对朝廷的别样忠诚才是!

  更进一步,贾宝玉不仅对当时的朝廷是一副忠心赤胆,完全以忠臣孝子自居的样子,他对于儒家的祖师爷、被历代统治者褒封为“文宣王”的孔子,也照样是恭敬有加而不敢有丝毫的“忤慢”。他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因为孔子的教导,而改变了其一味厌恶男子,不愿意同兄弟们相接触的心态。我们来看看作者在第20回中的一段交代:

  宝钗素知他家规矩,凡作兄弟的,都怕哥哥,却不知那宝玉是不要人怕他的。他想着:“兄弟们一并都有父母教训,何必我多事,反生疏了。况且我是正出,他是庶出,饶这样还有人背后谈论,还禁得辖治他了。”更有个呆意思存在心里。——你道是何呆意?因他自幼姊妹丛中长大,亲姊妹有元春、探春,伯叔的有迎春、惜春,亲戚中又有史湘云、林黛玉、薛宝钗等诸人。他便料定,原来天生人为万物之灵,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因有这个呆念在心,把一切男子都看成混沌浊物,可有可无。只是父亲叔伯兄弟中。因孔子是亘古第一人说下的,不可忤慢,只得要听他这句话。所以,弟兄之间不过尽其大概的情理就罢了,并不想自己是丈夫,须要为子弟之表率。是以贾环等都不怕他,却怕贾母,才让他三分。(第20回)

  你看,宝玉本来是“把一切男子都看成混沌浊物,可有可无”,只因为孔子强调了兄弟之间的人伦不可废弃,所以他“只得要听他这句话”, 也要在弟兄之间尽个大概的情理。假若真是什么反孔、反礼教的“叛逆者”,他能把孔子的话看的这样神圣而不可冒犯吗?那显然是完全不合逻辑的!而有意思的是,脂砚斋在这个地方也批了一句:

  听了这一个人之话,岂是呆子?由你自己说罢。我把你作极乖的人看。(庚辰本第20回眉批)

  这就点明,不仅书中的贾宝玉是尊孔的,要听孔子的话的,就连作书人和批书人归根结底,也不敢不对孔子本人尊崇有加的!

  至小说第58回,宝玉想通过芳官之口告诫藕官不可在园内烧纸钱,他就更是将烧纸钱原非“孔子的遗训”这一条拿出来,当作了其反对这一习俗的一个最重要的理由:

  因又忙拉芳官嘱道:“既如此说,我也有一句话嘱咐他,我若亲对面与他讲未免不便,须得你告诉他。”芳管问何事。宝玉道:“以后断不可烧纸钱。这纸钱原是后人异端,不是孔子的遗训。以后逢时按节,只备一个炉,到日随便焚香,一心诚虔,就可感格了。愚人原不知,无论神佛死人,必要分出等例,各式各例的。殊不知只一‘诚心’二字为主。即值仓皇流离之日,虽连香亦无,随便有土有草,只以洁净,便可为祭,不独死者享祭,便是神鬼也来享的。你瞧瞧我那案上,只设一炉,不论日期,时常焚香。他们皆不知原故,我心里却各有所因。随便有清茶便供一钟茶,有新水就供一盏水,或有鲜花,或有鲜果,甚至荤羹腥菜,只要心诚意洁,便是佛也都可来享,所以说,只在敬不在虚名。以后快命他不可再烧纸。”(庚辰本第58回)

  依贾宝玉的逻辑,这烧纸钱“原是后人异端,不是孔子的遗训”,于是便可以反对,而不必遵行。那么,这话反过来也就是说,只要是“孔子的遗训”,就应当遵行,而不能反对。惟有不属于孔子遗训的后世异端,才是可以异议并反对的。事实上,我们也看到,贾宝玉即使在否定众多后儒经典的时候,他也是在强调“除‘明明德’外无书,都是前人自己不能解圣人之书,便另出己意,混编纂出来的”,惟独肯定孔子的“大学之道”本身(见第19回)。同样地,他即使在为别人劝他走科举之路而迁怒于古人,不惜烧书的时候,他也是“除《四书》外,竟将别的书焚了”,却惟独留下了《四书》本身(见第36回)说句实在话,如果一个人尊孔尊到这种地步,爱惜《四书》爱惜到这种程度,都算是什么“叛逆者”的话,《红楼梦》中也真就是无人不“叛逆”了!而具有讽刺性的是,人民文学出版社在1981年出版通行本《红楼梦》时,就偷偷地删除了第58回中有关“孔子遗训”的这一句话。很显然,这说明即使是那些张口“阶级斗争”、闭口“反封建”的“红色红学家”,他们内心里也清楚,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其实是既不“叛逆”,也不“反封建”的!

说到此,我们不妨再顺便说一下,近五、六十年以来,很多持“反封建”立场的红研者都特别喜欢将《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跟晚明时代以王艮、李贽、何心隐为代表的“王学左派”联系起来,尤其认为宝玉身上所谓的“叛逆”思想是来源于李贽的“童心”说。但我们结合以上引用的诸多原文来看,诸如此类的说法,其荒谬处却是一目了然的。众所周知,李贽是坚决反对世人沿袭孔子的是非观的。用他的原话说,就是:“前三代,吾无论矣;后三代,汉、唐、宋是也。中间千余年而独无是非者,岂其人无是非哉?咸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固未尝有是非耳。”(见李贽《藏书》)可《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却左一句“孔子的遗训”,右一句这是“亘古第一人说下的,不可忤慢”。这径直就是“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这怎么能跟李卓吾的思想扯上关系呢?更要命的,李贽倡导“童心”说的目的是为了要人们保持“最初一念之本心”,反对通过后天学习以及扩大视野、增长见识而获得的“道理闻见”之言。可在《红楼梦》中,贾宝玉的“童心”又是什么呢?无非是要所有年轻、漂亮的女孩子都围绕在他身边,为他洒泪的妄念罢了。直到他“闻见”到龄官只爱贾蔷,并不买他的帐,这才“识分定情悟梨香院”,意识到“人生情缘,各有分定”、“从此后只是各人各得眼泪罢了”(第36回)。这又恰恰是等于以后天“闻见”的真理,来否定当初“童心”般的妄想。如果真要认真推究起来,书中贾宝玉的思想脉络,其发展走向几乎处处都跟李贽等“王学左派”截然相反。而本来如此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类人,到了那些“红色红学家”嘴里竟然有了相互师承的关系,笔者倒真的是不能不佩服他们当初的“勇气”了!

  除此而外,值得一提的还有宝玉是否具有所谓的“民主”思想的问题。过去,官方红学会中的很多人一口咬定宝玉是一个带有近代风气的“民主主义者”,认为他具有初步的“平等意识”。理由是宝玉“每每甘心为诸丫鬟充役”,很多小丫鬟都敢于同宝玉没尊没卑地乱开玩笑。这在我们看来,也明显是属于信口开河的表现。为什么呢?读者只要看看贾宝玉误踢袭人一事,就不难明白他身上所谓的“民主”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宝玉见关着门,便以手扣门,里面诸人只顾笑,那里听见。叫了半日,拍的门山响,里面方听见了,估谅着宝玉这会子再不回来的。袭人笑道:“谁这会子叫门,没人开去。”宝玉道:“是我。”麝月道:“是宝姑娘的声音。”晴雯道:“胡说!宝姑娘这会子做什么来。”袭人道:“让我隔着门缝儿瞧瞧,可开就开,要不可开,叫他淋着去。”说着,便顺着游廊到门前,往外一瞧,只见宝玉淋的雨打鸡一般。袭人见了又是着忙又是可笑,忙开了门,笑的弯着腰拍手道:“这么大雨地里跑什么?那里知道爷回来了。”宝玉一肚子没好气,满心里要把开门的踢几脚,及开了门,并不看真是谁,还只当是那些小丫头子们,便抬腿踢在肋上。袭人“嗳哟”了一声。宝玉还骂道:“下流东西们!我素日担待你们得了意,一点儿也不怕,越发拿我取笑儿了。”口里说着,一低头见是袭人哭了,方知踢错了。(第30回)

  只因恼恨丫头们不给他开门,这位宝二爷就“满心里要把开门的踢几脚”。他踢到袭人固然属于误踢,但如果真的是那些小丫头子们来开门,被他踢了不也白踢吗?很显然,中国历史上从来就不乏贵族主子宠嬖年轻侍婢的例子。因为少爷们一时喜欢,娇宠无度,得宠的丫头当然也可以关起门来称王称霸,为所欲为,不把礼法尊卑放在眼里。但如果你当真以为这就是“民主”,这就是“平等”,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这一切都是建立在主子心情好的基础上的。一旦生起气来,主子终究还是主子,奴才终究还是奴才。其上下、尊卑是一点也不曾错乱的。在这种人与人的关系当中,为奴的一方根本就说不上有什么真自由、真解放。而主子一方呢?如果你把他对美貌侍婢的娇宠,给当成什么“叛逆”,什么“反礼教”,那就等于是说脓疮不是脓疮,简直美艳如桃花了。

  在清楚了宝玉的真实思想以后,我们还可以从性格与性情的角度进一步地了解这个人。应当说,贾宝玉这个人不仅在思想上并不是一个所谓的“叛逆者”,就是在性格和性情方面也远没有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评价的那样高,相反,他还是一个相当软弱、相当不负责任的人。而关于这一点,我们又可以通过他在金钏投井、晴雯被逐二事上的表现来加以说明。小说第30回和第32回写金钏被王夫人驱逐,愤而投井自尽。这事本来是由宝玉甜言蜜语地主动找金钏亲热、调笑而引起的。可事发以后的情形是怎样的呢?王夫人一个耳光打在金钏的脸上,狠狠地骂她:“下作小娼妇,好好的爷们,都叫你教坏了。”宝玉却不仅不敢站出来主动承担责任,替金钏辩护一句,反而是见势不妙,“早一溜烟去了”。直到传来金钏投井而死的消息,这宝玉才深悔不及,又是垂泪不已,又是在金钏冥诞那天,偷偷溜出城外,私祭金钏。可人都已经死了,这一切忏悔的表现对死者又有什么用呢?充其量不过是让自己良心上的不安有所缓解罢了。而同样的情形,在晴雯被逐的时候,又几乎是重演了一遍。第77回写晴雯被王夫人一气撵出了大观园,这宝玉也是当场默不出声,“不敢多言一句,多动一步”,眼睁睁地看着晴雯被拖了出去。等到送走了王夫人,才躲在自己的房间里冲着袭人、麝月等人发脾气。倒是袭人为他提出了一个挽救晴雯的切实可行的方案:“你果然舍不得他,等太太气消了,你再求老太太,慢慢的叫进来也不难。……倒是养着精神,等老太太喜欢时,回明白了再要他是正理。”可这时候的宝玉又在做什么呢?他反而在无端怀疑袭人、麝月等人是所谓的“告密者”:“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单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纹来?”他也不想一想,若是袭人真的想“告”晴雯,以晴雯的浮浪,她恐怕早就被王夫人给盯上了,还轮得到今天才来驱逐她么?作为一个男人,一个以护花使者自居,口口声声愿意为女孩子们“化烟”、“化灰”的男人,事到临头,只因害怕母亲的威严,就束手无策,想不出任何可以用来应对的办法,只知道一跑了之,或者对着无辜的人胡乱怀疑一气、怨怒一通。怯懦到这种地步,糊涂到这种程度,也的确要让人不禁感叹一番:还“绛洞花王”呢,其表现简直比“呆霸王”薛蟠还不如。至少后者还知道为抢夺心爱的女人而挥动老拳!

  由以上情形来看,贾宝玉不仅没有什么“叛逆”思想,而且还有着怯懦无能和不负责任的毛病,简直是一无是处。依照常理,这样一个形同废物的男人,似乎应当为宝钗所不直,离他远远的才对。可《红楼梦》中的事实却是,宝钗义无反顾地爱上了他。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其实,这其中的奥秘就在于我们以上的分析,均是从世俗的意识形态、功利成败等角度去解剖贾宝玉。如果我们换从非世俗的角度去看,这个被作者自贬为“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的纨绔子弟,却又有着当时几乎所有的男人,尤其文人士大夫阶层的男人所最为稀缺的一种品质——高度的社会正义感!我们知道,宝玉尽管软弱,尽管无能,但他的本性还算是纯良的。比如第35回写玉钏儿端汤,不小心烫了宝玉的手,宝玉却只管问玉钏儿:“烫了那里了?疼不疼?”同样地,贾环屡次三番想要谋害宝玉,宝玉却从未借助自己受到贾母宠爱的优势地位,打击报复贾环,使后者有任何难堪。哪怕是在得知他挨了父亲的暴打乃是贾环告密所致以后,书中也只是说“宝玉原来还不知贾环的话,见袭人说出,方才知道”(第34回),仍未见他有任何怨毒的念头。而即使是他的糊涂无能和不负责任,追根溯源。也是他善良软弱的产物,并非内心冷酷的表现。也正是这种天性中的善良,发展到了政治领域,使得宝玉表现出了一种跟别的官宦子弟都截然不同的洁癖和节操。别人都热衷于功名利禄,宝玉对此却一点兴趣也没有。别人为了仕途上的“进步”,可以不择手段地贪酷虐民,最起码也是甘愿与这些贪酷虐民的赃官融洽相处,同流合污。宝玉却把这些人一律看作“国贼禄鬼”,而坚决不肯与之为伍。因此,宝玉虽然不是一个“叛逆者”,也没有丝毫的“反封建”或者说“反孔”、“反皇权”的意识,但这并不妨碍他成为一个有独立的社会思考能力的人,一个懂得从维护“君父”的角度出发去批判现实黑暗的人,一个在昏暗朝政下产生的所谓“忠诚的反对派”。当然了,也有人将宝玉的不喜读书仕进以及厌恶官场中人,一古脑地都解释成他懒惰怕苦、贪图享乐的表现。我们不否认,宝玉作为一个十几岁的少年,的确有好逸恶劳、害怕刻苦学习的一面。但《红楼梦》中又特意点出了宝玉与北静王之间的交往,这又足证宝玉对那些读书做官的“须眉浊物”的厌恶,并非全是基于懒惰、图享受的心理,而至少有一大半还是出于其社会正义感的驱动!何也?因为宝玉在厌弃百官的同时,却惟独对这位“贤王”崇拜得五体投地。且看他初见北静王时的情景,又是“忙抢上来参见”,又是将后者所赠鹡鸰香念珠恭恭敬敬地接过来,“回身奉与贾政”(第15回),后来又“珍重取出来,转赠黛玉”(第16回)。完全是将这位年轻的王爷当作了自己的偶像!再看宝玉平日跟北静王的交往。第43回写宝玉出城私祭金钏,他回来给家里撒的谎便是:“北静王的一个爱妾昨日没了,给他道恼去。他哭的那样,不好撇下就回来,所以多等了一会子。”这固然是蒙骗贾母等人的谎言,但如果宝玉不是平时常登这位北王爷的家门,贾母她们能信吗?可我们知道,这位北静王也是一样要劝说宝玉认真读书的。事实上,他在初见宝玉时,就对贾政说过:“吾辈后生,甚不宜钟溺,钟溺则未免荒失学业。昔小王曾蹈此辙,想令郎亦未必不如是也。若令郎在家难以用功,不妨常到寒第。小王虽不才,却多蒙海上众名士凡至都者,未有不另垂青,是以寒第高人颇聚。令郎常去谈会谈会,则学问可以日进矣。”(第15回)可宝玉为何却惟独不嫌恶这位北静王的劝导呢?归根到底,还是在于北静王乃是一个不同于众贪官的“贤王”!书中虽未明写这位水溶王爷有什么过人的贤德,但他的廉洁却是完全可以肯定的。因为第53回写北静王给宁国府送过年用的字联、荷包,贾珍就把他当作了一般“打秋风”的“世袭穷官儿”而宁可躲着不见。而我们知道,北静王其实权势并不小、地位并不低。作者在第14回中交代,东平郡王、南安郡王祭棚、西宁郡王和北静郡王,“原来这四王,当日惟北静王功高,及今子孙犹袭王爵”。可知皇家对于北静王这一支脉是青睐有加的。然而,出身如此显赫的王爷,到贾珍眼里却沦落为惟恐避之不及的“打秋风”的“世袭穷官儿”。那么,合理的解释就只有一个:北静王是一个廉洁的人,他不会像其它的官员那样会搞“外水”。而反过来,宝玉厌弃百官,却独敬这位廉洁的“贤王”,这就足以说明他并不是一个因懒惰、贪图享受而逢官必反的人。他对于官场的激愤和憎恶,的确是其内心正义感的使然!

  宝玉的这些激愤和社会正义感,如果是放在今天那些自由民主的国家里,自然算不得什么。可它却存在于一个外表貌似强大,内瓤子却已经朽坏的所谓的“太平盛世”里,因此就成了一种十分难能可贵的品格。至少,我们从宝钗的角度看过去,宝玉甚至还是她视野所及的范围内唯一具有这种愤世嫉俗的批判精神的男人!正如原著第42回中宝钗向黛玉所袒露的那样,当时在她眼中所看到的那些读书做官的男子,竟然没有一个是真正能够“读书明理,辅国治民”的好人。不仅“如今并不听见有这样的(好)人”,反而是一个个“读了书倒更坏了”,全部成了滥用职权,祸国殃民的横行“螃蟹”,“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如今突然遇见一个贾宝玉坚决不肯同她所极度厌恶的贾雨村之流狼狈为奸、同流合污,这怎么能不让宝钗产生眼前一亮、如获至宝的感觉呢?当然了,宝钗并没有接触过北静王,她恐怕也不知道在当时贪渎成风的官场中还有着这么一位让宝玉敬重的“贤王”。但话又说回来,即使是北静王,书中也只是稍带着点出了他的廉洁,并没有告诉我们这位年轻的王爷有任何愤世、出世的想法或者对当时的朝政有什么异议和不满。因此,即便是宝钗听闻过这位北静王的贤名,宝玉身上的这份让她感到惊喜的社会正义感,在她的眼里也依然是唯一的。显而易见,正是这一点构成了宝钗深爱宝玉的思想基础!固然,以世俗的眼光来看,宝玉是个软弱无能,负不起丈夫责任的人。但宝钗原本就不是一个需要倚靠男人的宠护和怜悯才能生存下去的小女人。母亲的糊涂和哥哥的荒唐,早就将宝钗历练成为了一个现实生活中的强者。她有那个自信去引导自己所爱的男人去走一条富于挑战性的道路。宝玉纵然无能,但因为本性的纯良,他即使做不成什么大事业,也如那些耕种人、买卖人一样,不至于有大的社会危害,而不会像贾雨村那样“才胜于德”的“奸雄”那样,造成贪酷虐民的严重后果。更何况,宝钗之劝宝玉读书仕进,是期望他将来能够实现澄清吏治的远大理想的,原本就不是在意于功名本身。因此,哪怕是以后最终不能让宝玉通过科举入仕,掌握足以消灭那些赃官的权力,依照宝钗那种做不了好官就不如不做官,“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的思想立场,她也乐得以老庄、禅宗的“梵铃声”引导宝玉走上所谓“一任俺芒鞋破钵随缘化”的出世、遁世之路。至于她自己,这世间的一切荣辱得失,原本就是无所谓的,甚至她在尘世的婚姻幸福,她也可以选择放弃,正所谓“虽离别亦能自安”(见戚序本第7回双行夹批)是也!也恰如脂砚斋所云,这就叫做“香可冷得,天下一切无不可冷”的精神!所以,宝钗才宁可将自己的政治期望全部寄托在宝玉这样一个娇弱的青年公子身上,顶着被后者误解、攻击的风险,一再劝说他将来“在外头大事上做工夫”(见第34回),而不会对贾雨村之类的虽才干优长,却心术不正,被功利思想迷了心窍的人心存任何幻想!可想而知,在宝玉因为经济仕途等事而误解和攻击宝钗的时候,宝钗的内心一定是既觉得尴尬,又感到欣慰的。正如小说第32回借袭人之口所描述的那样,宝钗劝说宝玉认真读书,准备将来出仕朝廷,那情形往往是“这里宝姑娘的话也没说完”,宝玉“也不管人脸上过的去过不去,他就咳了一声,拿起脚来走了”。弄得宝钗“登时羞的脸通红,说又不是,不说又不是”,只能“自己讪了一会子去了”。袭人倒脸上过不去,只当宝钗“恼了”,从此翻脸不再理会宝玉。“谁知过后还是照旧一样”,照样对宝玉关爱有加,照样对宝玉尽心负责。使得袭人也禁不住要感叹说:“真真的宝姑娘叫人敬重”、“真真有涵养,心地宽大”。宝钗本来是希望宝玉通过掌握权力去消灭如贾雨村那样的赃官,现在却被宝玉一气之下错当成了后一种贪官的同类,连个解释、辩白的机会都没有,这样的尴尬当然要使她“登时羞的脸通红,说又不是,不说又不是”。可宝钗事后却毫不计较,“过后还是照旧一样”,照样地疼爱宝玉,这又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宝钗恰恰通过这一使自己尴尬的场景,看到了一个绝不肯向流俗妥协、退让的贾宝玉!故而,在尴尬的背后,她的内心又由此感觉到了一种莫大的欣慰!而这种微妙的心态,也被网友“兰花先生”给捕捉到了。对此,她评论说:

  说白了,我倒觉得很能理解薛宝钗为什么会喜欢贾宝玉!本来,薛宝钗一直认为当时的读书人没有一个是好的。尽管,贾宝玉算不上一个优秀的男人,但是当贾宝玉因为误会她的意思,给她脸色看的那一刻,我到觉得薛宝钗不仅不会生气,反而会有点高兴!至少,他是一个听到要跟现实同流合污就会生气的男人。……呵呵,袭人认为薛宝钗有修养,受了气自己在边上站了一会儿就走了。其实,我到觉得薛宝钗是站在那里暗暗高兴。试想,薛宝钗是个心甘情愿受白气的人么?贾宝玉说她身材那次,她是怎么反击的?如果薛宝钗真的觉得自己是对的,她保证让贾宝玉下不了台!(见兰花先生在百度—宝钗吧《宝钗规劝宝玉,原文在哪几回?》一贴中的留言)

  这也是一针见血的评论。试想,在“宝钗借扇机带双敲”一节当中,宝钗是怎样回击宝玉的无理挑衅的?而现在宝钗却能优容宝玉的此种非理性的放肆,这只能说明宝玉在此种激愤中所表现出的社会正义感,恰恰是宝钗自己所欣赏的东西!也正是由于这个缘故,第38回中写“薛蘅芜讽和螃蟹咏”,宝玉刚一读到宝钗讥讽贪官的那一句“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春秋空黑黄”,就立即意识到过去是自己弄错了,而他的这位宝姐姐不仅不是什么贾雨村等贪官的同类,反倒跟他一样,属于坚决反对此类“国贼禄鬼”的同盟者和急先锋!因此,宝玉不仅要为之叫好,高呼“写得痛快”,而且还甘拜下风,佩服得五体投地,承认在宝钗的这首“借蟹讥权贵”的政治讽刺诗面前,“我的诗也该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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