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热毒”与“冷香”:宝钗的愤世出世之路
对于上面一节中所阐述的内容,我们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要点:
1、在《石头记》“以假混真”的总体设计之下,贾宝玉与林黛玉之间的假“木石前盟”,不过是一种阴差阳错的讹缘。
2、在小说中,正是癞僧、跛道将顽石“夹带”进神瑛与绛珠之间的这段公案之中,并帮助其冒名顶替取代了神瑛的。
3、这一僧一道既然将顽石引入了这种“粉渍脂痕污宝光,绮栊昼夜困鸳鸯”的尘世困境,因而他们也就有责任、有义务再帮助顽石从红尘之中拔离出来。
4、也正是基于上述第3点考虑,癞头和尚才又为顽石(贾宝玉)专门量身定制了一段“金玉良姻”——从陪同神瑛、绛珠下世的那“一干风流孽鬼”当中,选中了薛宝钗,培养为自己的女弟子。不仅将宝钗嫁给宝玉为妻,还让她承担起了引领贾宝玉打破石、绛困局,最终“悟道”出家,并复返大荒山的重任!
而清楚了以上四个要点,我们也就不能不面临另外一个问题:癞头和尚为什么偏偏是选中薛宝钗,而不是其他任何女子,来承担这样的使命呢?前面,我们曾经说过,在大观园群芳中,宝钗是最具有愤世、出世之精神潜质的一位。但这仅仅是一种笼统的回答。现在可能有的读者不禁要问,具体到小说里,曹雪芹又是如何表现宝钗最具有这方面的潜质的呢?而笔者以为,《红楼梦》第7回交代,宝钗有着“从胎里带来的一股热毒”,此一种所谓的“热毒”,就是作者在我们暗示:宝钗乃是一个先天与众不同的、具有愤世嫉俗之精神本质的女子!
关于宝钗的“热毒”,历史上的那些拥林派评红者也自然免不了会作出一些断章取义或者望文生义的解释。最常见的说法,就是将宝钗的“热毒”,看作是证明宝钗如何如何“内心冷酷”或者如何如何“阴险狡诈”的证据。诸如此类的解说当然是经不起一驳的。正如我们在前面十几章里所反复指出的那样,在曹雪芹的原著中,宝钗助湘云(第37、38回)、慰黛玉(第42、45回)、援岫烟(第57回)、怜尤二(第69回)、护香菱(第80回),有着一系列的关怀弱势人群的仁爱之举。试问,一个“内心冷酷”之人,岂做出如此之多的善行?与此同时,原著中的宝钗还再三再四地以自己的个性得罪贾母、贾政这样的权势人物,又有着“更香谜大扫贾政兴”(第22回)、“端午节不屑皇妃赏”(第28回)、“蘅芜苑开罪史太君”(第40回)、“献人参调侃王夫人”(第77回)等一系列的孤傲不群的言行记录。这世界上又有哪个“阴险狡诈”之徒,会像宝钗那样“蠢”到专跟权势者过不去的地步呢?更重要的,所谓的“冷酷”也好、“阴险”也好,都着重在于一个“冷”字或者一个“阴”字。可曹雪芹却明明白白地告诉读者,宝钗从胎中带来的乃是一股子“热毒”,而不是什么“冷毒”或者“阴毒”。不仅脂砚斋、畸笏叟等圈内评者从未说过宝钗有什么“冷毒”或者“阴毒”,就连程高本的早期读者如张汝执、东观阁、王希廉等人也从未说过这样的话。倒是后者当中年代最早,思想观点也最接近于脂砚斋的张汝执,说过林黛玉“阴毒可恶,性情较凤姐又是一般”(见张汝执、菊圃评《新镌全部绣像红楼梦》,“阴毒”原作“阴独”,乃是笔误)。而薛宝钗式的“热毒”,显然是不能跟林黛玉式的“阴毒”划上等号的!
那么,什么又是宝钗的“热毒”呢?排开那些望文生义的诬钗之论,我们看到,曹、脂等人又是从三个角度、三重意义上来阐释这个“热毒”二字的。首先是甲戌本第7回脂批的解释,其二是小说第38回正文的解释,其三是戚序本第7回脂批的解释。以下我们逐条来看一看曹雪芹和脂砚斋又是怎样说的:
在甲戌本第7回中,脂砚斋针对癞头和尚说宝钗的病乃是“从胎里带来的一股热毒”一句,有一条批语云:
凡心偶炽,是以孽火齐攻。(甲戌本第7回侧批)
此批显然是通过对一个“热”字的解释,彰显了宝钗人物的来历非凡。我们知道,在甲戌本第1回中,作为贾宝玉前身的那块补天遗石正是因为“凡心已炽”,才央求了癞僧、跛道二位仙师携他下凡的。无独有偶,作为甄宝玉前身的神瑛侍者也是由于“凡心偶炽”,方“意欲下凡造历幻缘”的。如今宝钗其人亦是出于“凡心偶炽”才来到世间的。这就足以说明,宝钗跟顽石、神瑛一样,也是来自于神仙天界的人物。虽然在小说第1回中,作者没有详细交代她的前世来历,但此处却可以知道不管宝钗究竟前世为何人,她在本性上都是跟顽石、神瑛最为接近的一个女子!
不过,上述批语显然只解释了一个“热”字,并没有触及那一个“毒”字。而且严格来说,对这个“热”字的解说,其实也只讲了一半。事实上,我们知道,所谓“凡心”的概念是很广泛的。留恋红尘中的荣华富贵、繁荣景象,这可以说是一种“凡心”。关心人世间的正邪相争、善恶成败,这也可以说是一种“凡心”。留恋人间的“声色货利”,这是“凡心”,怀着美好理想,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与斗争,这也是“凡心”。具体到宝钗身上,又究竟是哪一种“凡心偶炽”呢?在这个地方,脂砚斋似乎有顾虑,没有直接说出来。而这个遗憾,到了小说第38回“薛蘅芜讽和螃蟹咏”一节当中,却被作者自己给弥补上了。且看这一段的相关原文:
众人看毕,都说这是食螃蟹绝唱,这些小题目,原要寓大意才算是大才,只是讽刺世人太毒了些。(第38回)
这里说的很清楚,宝钗之“毒”乃是愤世嫉俗之“毒”,是“讽刺世人”(曹雪芹语)和“讽刺时事”(脂砚斋语)之“毒”!而事实上,这也是《红楼梦》全书中唯一一处将宝钗的思想、言行跟一个“毒”字联系在一起的地方。因而,我们可以很清晰地看到,所谓的宝钗之“毒”,在脂评本原著中,所指的恰恰是她针对于人间的一切恶势力,特别是当时那些昏暴权贵、横行赃官的一种刻骨铭心的憎恶与义愤!不难理解,宝钗既然具有这么一种“讽刺世人”、“ 讽刺时事”之“毒”,她当然会因为自己的社会正义感而“孽火齐攻”,变成一个对当时社会极度不满的“女右派”、“女愤青”。讲到此,我们不妨再顺便提一句:过去,那些传统“红学”的文论之中,也有将宝钗的“热毒”解释成所谓的“封建毒素”的。不过,这种解释在脂评本原著中的客观事实面前,显然只能碰得头破血流。道理很简单,一个循循于儒家礼教的女子,哪里能够像《红楼梦》中的宝钗这样骂世最狠、“讽刺世人太毒”呢?
更进一步,宝钗的这种先天的社会正义感,又是怎样发展成为一种对现实黑暗的批判主义精神的呢?作为一个名门闺秀,她的这些不合时宜的愤世精神,为什么没有被森严的家教给束缚死,被彻底压倒和消灭呢?实际上,蒙府本和戚序本第7回中的一条脂批,就为我们揭示了这个问题的答案。不过,此条批语在原抄本和石印本上均有所残缺,因而需要经过相应的校正,才能进行释读。其未经点校的原批如下:
热毒二字画出富家夫妇图一时遗害于子女而可不谨慎(戚序本第7回双行夹批)
明眼人一望便知,“一时”二字的后面是有文字脱漏的。整条批语因此而显得残缺不全,故而长期以来均未受到红学界的重视。只是到了最近几年,才有人试着在“一时”二字补上“名利”二字,企图将整条批语的意思解读成所谓的“薛公、薛姨妈夫妇因为贪图一时的荣华名利,巴结贾府成就金玉姻缘,反倒误了女儿的一生”的意思。不过,诸如此类的校读,依然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要知道,薛公、薛姨妈夫妇本来就家势豪富,如何会贪图什么“一时名利”?就算他们要追求荣华富贵,也应该追求“永世名利”才对。这类“一时”的荣耀,怎么会对他们这种家庭产生什么吸引力?更何况,若说成就金玉姻缘就会误了女儿宝钗的一生,那慈悲为怀的癞头和尚又为何要偏偏给予宝钗一个金锁?那不是误上加误吗?这种志在救苦救难、度化世人的仙师,又岂有将无辜女孩往火坑里推的道理?足见,此类校读已经作者的臧否给完全弄颠倒了,将作者所赞美、所厚爱的“金玉良姻”,错当成了被否定的东西。这样的做法,当然是经不起任何认真的推敲的!那么,上述批语正确的解读又该是怎样的呢?笔者以为,上述批语中的“图”字实际是“因”字的形讹——按,“因”字又写作“囙”,“图”字本作“圖”,由于“囙”比较罕见,所以很容易被抄手误认作“圖”字的省写。另外,“一时”二字后面脱漏的乃是“溺爱”二字。整条脂批的正确校读应当如下:
“热毒”二字画出富家夫妇因一时溺爱,遗害于子女,而可不谨慎?(戚序本第7回双行夹批)
按,薛公、薛姨妈夫妇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最大的特点就是溺爱无度。比如,薛姨妈对儿子薛蟠的溺爱就是尽人皆知的:“如今这薛公子幼年丧父,寡母又怜他是个独根孤种,未免溺爱纵容,遂至老大无成。”(第4回)而事实上,薛姨妈对女儿宝钗也很溺爱。小说第57回就写有宝钗伏在母亲怀里说笑的情节,以至于让黛玉感叹宝钗说:“你瞧,这么大了,离了姨妈他就是个最老道的,见了姨妈他就撒娇儿。”(第57回)不仅是薛姨妈,薛公生前对宝钗也喜欢到了“酷爱”的程度:“当日有他父亲在日,酷爱此女,令其读书识字,较之乃兄竟高过十倍。”(第4回)很显然,也正因为父亲的“酷爱”,宝钗才能够读书识字,进而轻易接触到《西厢》、《琵琶》、“元人百种”等大量杂书杂曲,特别是如《山门·寄生草》一类的“道书禅机”,以至于发生了“移性”,产生了一整套激烈批判现实的愤世嫉俗的思想。这样看来,父母对子女的极端溺爱,对子女所造成的影响完全可能是一体两面。一方面,富家夫妇溺爱子女,完全可能把子女娇惯成薛蟠那样的废物,另一方面,也正因为极端溺爱,才有可能给子女的精神成长提供相对宽松的环境,使之发展出独立思考的习惯,并形成勇于批判现实黑暗,敢于“讽刺时事”、“借蟹讥权贵”的精神风骨。如果我们放眼整部《红楼梦》,书中的富家子女,除了薛蟠和宝钗以外,还有一个贾宝玉,也是受到长辈极度溺爱的人。而贾宝玉的性格特点也正好在薛蟠和宝钗之间,一方面他像薛蟠一样,是个世俗意义上的“废材”:“可怜辜负好韶光,于国于家无望”,而另一方面他也像宝钗一样,具有鄙视和憎恶当时官场黑暗的思想意识。因此,笔者以为上述脂批的“一时”二字后面所紧接着的,不是别的,就应该是“溺爱”二字!
很显然,宝钗正因为“凡心偶炽”,她才会热忱关心社会,并思考国家大政方面的问题。又因为当时的社会已经呈现出腐朽、糜烂的走势,宝钗的思想才会逐步脱离传统儒家的束缚,而转向老庄式的激进和孤愤。又恰逢父母的溺爱与宽容,这种老庄式的激进和孤愤于是就进一步地发展为宝钗的“讽刺世人”之“毒”和“讽刺时事”之“毒”。那么,作者又为什么要说这种“热毒”是一种“遗害于子女”的疾病呢?脂砚斋又为什么要反过来告诫天下为人父母者“而可不谨慎”呢?其中的道理也并不复杂。这是因为饱经人间磨难的曹、脂诸人又十分清楚,一个人的愤世嫉俗虽然能够指引着他去同人间的黑暗势力相抗争,但这种抗争本身也是要付出巨大代价的。特别是在黑暗势力已经庞大到依靠个人力量所无法动摇的情况下,一个劲地悲情战斗只能让抗争者本人作出无谓的牺牲。而且这种抗争者即使不被外部的黑暗势力所吞噬,也会因为看不到出路而屡屡陷入愤懑和悲伤之中,以至于造成精神上的自我伤害。从世俗功利角度看,这当然是一种“遗害于子女”且需要医治的疾病。从佛、道等“出世”哲学的角度看,一个人若是过分沉溺于忧世、愤世的情结之中而不能自拔,这也不会妨碍她走向大彻大悟的精神完满。因而这也是一种需要用道锋、禅机将其清凉下来的“孽火”。故此,作者才借癞头和尚之手,又为宝钗开出了名曰“冷香丸”的药方。只是宝钗虽然亦有着“凡心偶炽”的“热毒”之疾,但她的“热”与“毒”均来自于她内心强烈的社会正义感。并不像原著中的林黛玉和王熙凤那样痴迷于世俗的名位和财势。所以,宝钗“热毒”之疾并不要紧,是可以医治的。黛玉、凤姐之病,除了点化她们出家以外,却无药可医。正如小说第7回的正文和脂批所显示的那样——当时,周瑞家的询问宝钗的病情如何。宝钗自云:
“幸而我先天结壮,还不相干。”(甲戌本第7回)
这里,马上就有一条脂批云:
浑厚故也,假使颦、凤辈,不知又何如治之。(甲戌本第7回侧批)
脂砚斋已经把话说得很明白了:正因为宝钗的“浑厚”,也就是古道热肠,充满社会正义感,所以她“先天结壮”,她的病终究于性命“还不相干”。至于醉心于“声色货利”或者念念不忘于“邀恩宠”、“独立名”的“颦、凤辈”,则简直无可救药了。
而既然宝钗的“热毒”终究是一种病,虽然体现了她愤世嫉俗、充满社会正义感的精神潜质,却也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她走向更高层面的解悟。因此,作为导师的癞僧、跛道,也就有责任指导自己选中的女弟子学会如何克制这样的疾病,或者干脆更进一步,设法将这些“悟道”之路上的阻力,转化为能够帮助宝钗全面提升其思想境界的强大推力!具体到《红楼梦》的神话、寓言体系中,这便有了癞头和尚下凡,赠予宝钗“冷香丸”配方一事。在小说第7回中,这件事又是通过周瑞家的跟宝钗的一段对话转述出来的。此一段相关原文如下:
(周瑞家的)一面炕沿上坐了,因说:“这有两三天也没见姑娘到那边逛逛去,只怕是你宝兄弟冲撞了你不成?”宝钗笑道:“那里的话。只因我那种病又发了,所以这两天没出屋子。”周瑞家的道:“正是呢,姑娘到底有什么病根儿,也该趁早儿请个大夫来,好生开个方子,认真吃几剂,一势儿除了根才是。小小的年纪倒作下个病根儿,也不是顽的。”宝钗听了便笑道:“再不要提吃药,为这病请大夫吃药,也不知白花了多少银子钱呢。凭你什么名医仙药,从不见一点儿效。后来还亏了一个秃头和尚,说专治无名之症,因请他看了。他说我这是从胎里带来的一股热毒,幸而先天壮,还不相干。若吃寻常药,是不中用的。他就说了一个海上方,又给了一包药末子作引子,异香异气的。不知是那里弄了来的。他说发了时吃一丸就好。倒也奇怪,吃他的药倒效验些。”周瑞家的因问:“不知是个什么海上方儿?姑娘说了,我们也记着,说与人知道,倘遇见这样病,也是行好的事。”宝钗见问,乃笑道:“不用这方儿还好,若用了这方儿,真真把人琐碎死。东西药料一概都有限,只难得‘可巧’二字:要春天开的白牡丹花蕊十二两,夏天开的白荷花蕊十二两,秋天的白芙蓉蕊十二两,冬天的白梅花蕊十二两。将这四样花蕊,于次年春分这日晒干,和在药末子一处,一齐研好。又要雨水这日的雨水十二钱,……”周瑞家的忙道:“嗳哟!这么说来,这就得三年的工夫。倘或雨水这日竟不下雨,这却怎处呢?”宝钗笑道:“所以说那里有这样可巧的雨,便没雨也只好再等罢了。白露这日的露水十二钱,霜降这日的霜十二钱,小雪这日的雪十二钱。把这四样水调匀,和了药,再加十二钱蜂蜜,十二钱白糖,丸了龙眼大的丸子,盛在旧磁坛内,埋在花根底下。若发了病时,拿出来吃一丸,用十二分黄柏煎汤送下。”周瑞家的听了笑道:“阿弥陀佛,真坑死人的事儿!等十年未必都这样巧的呢。”宝钗道:“竟好,自他说了去后,一二年间可巧都得了,好容易配成一料。如今从南带至北,现在就埋在梨花树底下呢。”周瑞家的又问道:“这药可有名子没有呢?”宝钗道:“有。这也是那癞头和尚说下的。叫作‘冷香丸’。”周瑞家的听了点头儿,因又说:“这病发了时到底觉怎么着?”宝钗道:“也不觉甚怎么着,只不过喘嗽些,吃一丸下去也就好些了。”(第7回)
根据以上原文可知,癞头和尚送给宝钗的“冷香丸”,乃是由这样几组成分构成的一种“海上方”:一是春天开的白牡丹花蕊、夏天开的白荷花蕊、秋天的白芙蓉蕊、冬天的白梅花蕊各十二两,二是雨水、白露、霜降、小雪这四个节气日的雨、露、霜、雪各十二钱,三是蜂蜜、白糖各十二钱,四是服用的时候,还要用十二分黄柏煎汤送下。正如脂砚斋所言:“以花为药,可是吃烟火人想得出者?诸公不必问其事之有无,只据此等新奇妙文悦我等心目,便当浮一大白。”(甲戌本第7回双行夹批)如此脱离了人间烟火气的神异、奇特的海上仙方,我们自然不能将其当作凡俗的医药而等闲视之,而应该意识到其中每一组成分,都是有其独特寓意的。那么,我们该从哪里入手,去解读这么一副“新雅奇甚”(脂砚斋语)的“冷香丸”药方呢?蒙府本、戚序本第7回中的一条脂批,正好在这个问题上起到了为我们指点迷津的作用:
历着炎凉,知著甘苦,虽离别亦能自安,故名曰冷香丸。又以谓香可冷得,天下一切无不可冷者。(戚序本第7回双行夹批)
很明显,春、夏、秋、冬四季合起来就是“炎凉”二字。蜂蜜、白糖味甘,黄柏性苦,合起来就是“甘苦”二字。“白”者,纯色也。“蕊”者,花之精髓也。牡丹、荷花、芙蓉、梅花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又分别象征了高贵、淡雅、娇艳、坚贞四种品性。所以整个一副“冷香丸”配方的寓意,就是要宝钗历尽世态炎凉,尝遍人间甘苦,经过苦修苦炼,来获得如癞僧、跛道那样的“见素抱朴”的思想精髓,成为同时具备高贵、淡雅、娇艳、坚贞四方面美质的女性。而事实上,宝钗很快就接受了癞头和尚的这么一番带有象征意味的忠告,自觉自愿地修炼起自己的品格。我们看到,在脂评本原著中,宝钗所偏爱的乃是“雪洞”一般朴素之极的居室布置,所坚守的也是“人谓藏愚,自云守拙”的一套行事准则。她既能像白牡丹、白梅花一样不畏权势,不怕“武则天”们的淫威,敢于“借蟹讥权贵”;又像白荷花、白芙蓉一样娇嫩可爱,“淡极始知花更艳”。因此,宝钗的这种精神也正好代表了金陵十二钗中最高的思想境界和修行成就。故而,脂砚斋刚读到“要春天开的白牡丹花蕊十二两”一句,就马上批云:
凡用“十二”字样,皆照应十二钗。(甲戌本第7回侧批)
这就更进一步地点明了宝钗作为金陵十二钗之冠首的地位。我们再结合小说正文来看,书中曾受到过癞僧、跛道直接或间接点拔的人物,总计有甄士隐、英莲(香菱)、宝钗、黛玉、贾瑞、宝玉、凤姐、柳湘莲八位。而其中只有甄士隐、柳湘莲、贾宝玉、薛宝钗四人成功地接受了一僧一道的点化。而宝钗恰恰是其中唯一的一位女性人物。换言之,在金陵十二钗的正册、副册、又副册共计36人当中,亦只有宝钗是获得了大彻大悟的一位金钗!故此,宝钗的“冷香丸”药方每每以十二之数作为计量单位,也就意味着,在金陵十二钗之中,惟有宝钗才是癞僧、跛道之崇高精神的化身和代表!那么,从这一点上看,作者将宝钗赞誉为“艳冠群芳”的“群芳之冠”,那也的确不是一句虚言空话,而实实在在地是其来有自的!
除了“冷香丸”配方本身以外,我们看到,癞头和尚还送给宝钗一包药引子。宝钗说这包药引子“异香异气的,不知是那里弄了来的”。此处,有脂批云:
卿不知从那里弄来,余则深知。是从放春山采来,以灌愁海水和成,烦广寒玉兔捣碎,在太虚幻境空灵殿上炮制配合者也。(甲戌本第7回双行夹批)
读者不妨回忆一下,这“放春山”、“灌愁海”又是何地呢?熟悉原著的读者可能马上就会想起,在第5回贾宝玉的梦境中,那警幻仙姑的自我介绍便是:“吾居离恨天之上,灌愁海之中,乃放春山遣香洞太虚幻境警幻仙姑是也。”所以,脂砚斋的这条批语也就等于告诉我们,癞头和尚带给宝钗的一包药引子,正是警幻仙姑所制。换言之,这位警幻仙姑也同样是“金玉良姻”的一位支持者!
最后,作者在叙述宝钗“冷香丸”配方的同时,也巧妙地告诉读者,想要成功地获得癞僧、跛道的点化,那又是需要机缘的事情。我们看到,宝钗的“冷香丸”药方中春、夏、秋、冬四季的白牡丹花蕊、白荷花蕊、白芙蓉蕊、白梅花蕊,若是要在一年之间正好赶上四时花期,将四种白花之蕊搜集齐全,已属不易。而雨水、白露、霜降、小雪这四个节气日的雨、露、霜、雪,就更是难得。恰如宝钗自己所言:“东西药料一概都有限,只难得‘可巧’二字”。不是东西本身有多么稀罕,而是短时间内要想凑齐它们,这个机缘实在不易。就像周瑞家的所问:“倘或雨水这日竟不下雨,这却怎处呢?”依此类推,若白露这日无露,霜降这日无霜,小雪这日无雪,岂不是要年复一年的等下去?也难怪她会感叹说:“阿弥陀佛,真坑死人的事儿!等十年未必都这样巧的呢。”然而,面对这样的问题,在曹雪芹的笔下,宝钗又是怎样回答的呢?我们看到,原著中的宝钗却是这样答复的:
宝钗道:“竟好,自他说了去后,一二年间可巧都得了,好容易配成一料。如今从南带至北,现在就埋在梨花树底下呢。”(第7回)
自癞头和尚走后,宝钗竟然能在“一二年间”将如此难得凑齐的各种药物成份全部搜集齐全,配为成药。这显然说明,宝钗的确是跟癞头和尚天生有缘,或者说,恰恰是宝钗的“先天结壮”,天生就有诸多美好的潜质,才使她毫不困难地获得了如此之多、如此“可巧”的机缘,成了癞头和尚的得意女弟子,以及在金、玉婚礼上作为美丽新娘的不二人选!
纵观《红楼梦》中宝钗思想性格的形成史与发展史,我们很容易看到,这正是一个从愤世嫉俗转向淡泊出世的精神升华的过程。如前所言,宝钗与生俱来的强烈正义感,使她在精神上“先天结壮”,即使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也终究于性命“不相干”,也就是说在大方向上是没有问题的。而家长的溺爱纵容,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宝钗可以“杂学旁收”,自由地浏览大量书籍,特别是当时不允许女孩子阅读的很多禁书,可以自由地接触到若干社会黑暗面,以至于养成忧世、愤世的性格特点。而当宝钗刚刚开始为国家、社会的昏暗而孤介、愤懑的时候,癞头和尚又为她送来了“冷香丸”,指导她走上了“我独泊兮,其未兆,沌沌兮,如婴儿之未孩”的“藏愚”、“守拙”之路。让宝钗懂得了用以“梵玲声”为具体象征物的佛法真谛来指引自己的心灵走向解悟,而不致一味苦闷悲伤,陷于无法自拔的境地。原来的社会正义感并没有消失,对于黑暗官场和贪酷权贵的批判、抨击也不曾减弱,只是宝钗不会再为此而自我折磨了。就如同《山门·寄生草》中鲁智深的心路变迁一样,“漫揾英雄泪”的悲哀,终究要让位于“一任俺芒鞋破钵随缘化”的洒脱。或者亦如宝钗自己在《更香谜》中所表露的那样,尽管开始时她有着“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的孤愤,可最终还是要调整好心态,以“光阴荏苒须当惜,风雨阴晴任变迁”的大彻悟精神去克服人世间的一切艰难困苦!而这样一来,也就决定了原著中薛宝钗对于贾宝玉爱情,肯定非同于一般女子,而必然是一种非占有欲的“法爱”!
按,佛教将人间之爱分为两种。一曰“欲爱”,又名“饿鬼爱”。一曰“法爱”,有时候又被称为“无(饿鬼)爱”。丁福保《佛学大词典》对“饿鬼爱”的释义是:
二爱之一。欲爱之异名。以凡夫爱着五欲,同于饿鬼趣也。
同样是丁福保的《佛学大词典》,对于“法爱”的释义却是:
爱有二种,一欲爱,凡夫之爱着也。二法爱,菩萨已上之爱乐善法也。此法爱又有二种:一小机之爱涅槃者及菩萨未断法执而爱善者,此法爱必当断之。二如来之大悲,亦云法爱,是无上之真爱也。
此外,北凉僧人昙无谶所译《大般涅盘经》中也对“欲爱(饿鬼爱)”与“法爱”的异同进行过具体阐述:
解脱者,名曰无爱。爱有二种:一者、饿鬼爱,二者、法爱。真解脱者,离饿鬼爱,怜愍众生故有法爱。如是法爱即真解脱,真解脱者即是如来。
综合《大般涅槃经》以及丁福保《佛学大词典》的论述,我们很容易得到以下结论:佛教所说的“欲爱”,又名“饿鬼爱”、“凡夫爱”,指占有欲的爱。对名誉、地位、钱财、美女(美男)的执迷和贪恋,都属于“欲爱”的范畴。而佛教所说的“法爱”,特指对真理和正义的爱、非占有欲的爱。菩萨一般的爱乐善法,以及佛祖一般怜愍众生的大慈大悲,都属于“法爱”的范畴。
当然了,佛教中所说的“欲爱(饿鬼爱)”与“法爱”,并不专指男女之间的爱情。可即使不用“欲爱”、“法爱”这样的佛学概念,我们也很容易将人类的爱情分为“占有欲的爱情”与“非占有欲的爱情”两大类。喜爱对方,就想着将对方据为己有,将他(她)变为自己所属的一件玩物、一件观赏品,或者恰恰是因为对方能带给自己种种名利方面的好处,才喜爱对方的,这一种就属于“占有欲的爱情”。反之,爱对方,就一心为对方着想,哪怕是自己得不到对方,也甘愿付出种种努力、作出种种牺牲来成全对方,这一种我们即称之为“非占有欲的爱情”。而具体到《红楼梦》中,我们看到,林黛玉对贾宝玉的爱情就属于非常典型的“占有欲的爱情”,而且还十分突出地表现出佛教所讲的那种“饿鬼”之相:林黛玉虽然也深爱贾宝玉,但她恰恰是出于谋得“宝二奶奶”之位,进而实现自己“邀恩宠”、“独立名”之人生理想的目的,才会对后者爱恋得如此之深的。其中最为显著的一个标志,就是林黛玉那种高度有选择性的嫉妒。一方面,黛玉在涉及宝钗、湘云这样的贵家小姐的时候,她总是表现出一种极度的防范心理和对宝玉的强烈控制欲。——她惟恐史湘云等其他女孩与贾宝玉“也做出那些风流佳事来”,并且“皆由小物而遂终身”,夺了她的“宝二奶奶”之位,不惜长期跟踪、偷窥贾宝玉,反而把自己弄得疑神疑鬼,总是心神不宁。正对应了那种“爱着五欲,同于饿鬼趣”的情形。另一方面,对于袭人、晴雯这些的下人,还有妙玉这样的出家人,由于不可能威胁到其“宝二奶奶”之位,黛玉却从来不予嫉妒。甚至乐得呼袭人为“嫂”,或者干脆创造条件让宝玉与妙玉有机会在一起单独谈话,丝毫不担心宝玉的一颗心被同样有知识、有文化的妙玉给吸引走。因此,这就更进一步地证明了,黛玉对宝玉要求的是名位上的独占,而绝非情感上的专一。此外,黛玉在是否劝谏宝玉读书仕进、接触“正经人”、走“正经路”上的表现,也说明了她将占有宝玉夫人的名份,看得比爱恋贾宝玉这个人更为重要——当宝、黛二人的关系尚不稳固的时候,黛玉每每涉及这样的话题,总是“一转,细极”、“不比别人一味固执死劝”,尽量不给贾宝玉留下讲“混帐话”的印象,以至于被后者所疏远、抛弃。可一等到他们二人的婚姻关系,得到了贾母的首肯,黛玉一劝起宝玉来,就声色俱厉,又是要他“把脾气改改罢”,又是训斥他“一年大二年小”,变得毫不客气起来了。试想,若真心是为贾宝玉着想,劝他仕进也罢,不劝他仕进也罢,都各有道理,只要始终如一地做下去就行了,又如何会有这种前恭后倨的态度变化?这只能说明林黛玉的爱不过是将贾宝玉其人当作了实现自己名位之欲的一种工具罢了!而跟林黛玉的情形正好相反,薛宝钗对于贾宝玉的爱情,才真正表现出了一种爱对方,就不计自身成败利钝的真心。就在黛玉尚不肯“固执死劝”宝玉读书的时候,宝钗却直言相告,要宝玉学一身本事,通过掌握权力来消灭贾雨村这样的赃官。哪怕是由此引起贾宝玉的误解,遭到后者非理性的谩骂与恶评也在所不惜。传统红学往往以此指责宝钗“醉心功名富贵”、“渴望夫荣妻贵”云云,但此等言论放诸于原著原文,却只能用滑稽可笑四字来形容。试想,若宝玉由此坚决拒斥宝钗为妻,并以死相要挟,以贾母的极度溺爱岂能强逼?就算宝玉后来发奋用功,取得了显赫功名,那诰命夫人的位置也只能便宜黛玉这样的女子。对宝钗来说,有何“功名富贵”可言?又有何“夫荣妻贵”之有?所以,恰恰相反,惟有爱宝玉胜过于计较自己的利害得失的人,才会顶着误解与谩骂,将逆耳忠言讲到这种程度!而更进一步,正如我们在本书前面一章里所分析的那样,宝钗之所以会爱上宝玉这么一个在世俗眼中除了出身富贵和容貌英俊以外便一无是处的“废物”,恰恰是因为她看中了宝玉身上坚决不肯与黑暗官场同流合污的纯洁心灵!而在一个读书做官的男子,普遍皆是“读了书,倒更坏了”、“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的社会里,对这种纯洁心灵的爱护和坚守,这本身就是跟佛家所讲的“怜愍众生故有法爱”的精神相一致的。故此,我们说,薛宝钗对贾宝玉的爱情还正好位于“非占有欲的爱情”与“法爱”这两个概念的交叉点上,是一种化身为少男少女之情的“如来之大悲”、“无上之真爱”!那么,由此看来,癞僧、跛道特意选中“淡极始知花更艳”的宝钗来做宝玉的新娘,而不选其他任何女子,特别是林黛玉这样“机谋深远”的“情小姐”来做贾宝玉的配偶,那必定是经过了一番深谋远虑的。我们不妨来作这样一种设想:假设黛玉后来真的嫁了宝玉。当宝玉尘缘将近,一说到一个“走”字的时候,那黛玉又会作何反应呢?一哭二闹三上吊,那肯定是少不了的。等到宝玉稍稍一心软,他还走得掉吗?事实上,也惟有将宝钗嫁给宝玉,她才会不计较自己的利弊得失,不在乎自己作为宝玉之妻所必然作出的牺牲,而毅然决然地引导宝玉走上“悟道”之路!所以,按照小说第7回和第8回的补叙,当年癞头和尚刚刚为宝钗送上“冷香丸”配方,为其疗治所谓的“热毒”之疾,又马上设计出一个金锁,为宝钗日后的婚姻预作安排,那都是顺理成章的情节。读者若不能明了其中的壼奥,反以种种丑语相诋,那就真真是辜负了作者的苦心孤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