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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原创]《论宝钗》(郑无极最新73万字红学专著)80
作者郑无极
标签钗黛形象的B面 红楼梦 林黛玉 论宝钗 人物形象 薛宝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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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进一步,《红楼梦》中的“薛宝钗”一名,不仅其本身就体现了女主人公“虽离别亦能自安”的法爱精神,而且跟作者为自己所拟定的“曹雪芹”的名号,还有着一层切割不断的内在联系。何也?因为“薛”通“雪”,作为“山中高士晶莹雪”的“雪宝钗”形象,正好是作者之“出世”理想的结晶!按,曹雪芹的“曹”字旧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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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曹”字明显由上面两个繁体的“東”字,下面一个“日”字构成。早在清乾隆晚期,就有周春等人看出,这么一个异体的“曹”字可以从中拆解出两个“木”字而合为一个“林”字。他的原话是:“林如海者,即曹雪芹之父楝亭也,楝亭名寅,字子清,号荔轩,满洲人,官江宁织造,四任巡盐,曹则何以廋词曰林?盖曹本作□(上“東東”,下“日”),与林并为双木。”(见周春《阅〈红楼梦〉随笔》)但这个旧写的“曹”字除了可以拆解出一个“林”字以外,还能分解出什么字样来呢?周春以降的各路拥林派评红者却始终绝口不提。而实际上,我们却很容易看出,此“曹”字在去除“双木”以后,还有三个“日”字,正好可以合为一个“晶”字。而这个“晶”字与“曹雪芹”名号中的下面一个“雪”字组合一下,不恰好就是作者用以形容宝钗的“晶莹雪”的意象吗?读者可不要以为这只是笔者的异想天开。其实,类似这样的拆字游戏,在清代小说家那里远不只是一个孤例。譬如,清雍正初年的长篇小说《姑妄言》,其作者的真实名号为“林钝翁”。而这位林钝翁就给自己起了一个笔名,叫做“曹去晶”。他的原话是这样说的:“予与曹子去晶,虽曰异姓,实同一体。自襁褓至壮迄老,如影之随形,无呼吸之间相离。生则同生,死则同死之友也。”(见林钝翁《姑妄言总评》)——二者从小到大,一直到老,都没有片刻的分离,乃至“生则同生,死则同死”。读者试想,这样的“朋友”,除了他自己以外,还能有谁?可见,“林钝翁”就是“曹去晶”,“曹去晶”也就是“林钝翁”!而既然一位姓林的小说家可以凭借拆字法的法则,将自己化身为“曹去晶”。那么,一位姓曹的小说家又何尝不可以反其道而用之,将自己的“曹”姓分解为书中最为重要的两位女主角呢?很明显,林黛玉就是《红楼梦》中的“曹去晶”,她是曹雪芹的人生经历,在去掉了其思想结晶以后,徒剩才貌与欲望的产物,因此她的身上缺少那种晶莹透亮的“出世”精神。反过来,被作者赞誉为“艳冠群芳”的“群芳之冠”的薛宝钗,却正好是《石头记》里的“曹中晶”!何也?因为面对人生的苦难,只有她才拥有那种“任是无情也动人”的法爱与气度。而事实上,在整部小说中,也惟有这位如同“晶莹雪”一般纯白的雪姑娘,才能够将作者内心中那些大彻悟、大悲悯精神加以浓缩、结晶,并凝合于一身,从而成为癞僧、跛道所相中的“出世”女性中的楷模!
   
   如此一来,那块通灵宝玉背面十二个字的涵义,也洞然可解了。什么是“一除邪祟”呢?这明显是指小说第25回中癞僧、跛道“持颂”通灵,挽救宝玉性命一事。而这件事更深一层的含义则在于提醒读者:对于所谓“声色货利”的欲求,正是人生许许多多痛苦的根源。一个人若是过分地沉迷于“声色货利”,他甚至有可能会丧失起码的理智和仁爱。君不见那贾宝玉和王熙凤发病时的模样么?又是上蹿下跳,寻死觅活,又是拿刀弄杖,见狗就砍,见人就杀,还满嘴胡话,口内无般不说。而这样的丑态,不也正是红尘中无数痴儿蠢物的写照吗?显然,只有根除了这样的执迷,才能找到解除此类痛苦的途径。(参见拙著《红楼梦:钗黛形象的B面》中的论述。)什么又是“二疗冤疾”呢?我们必须首先弄清楚这里所谓的“冤疾”究竟是什么。那么,作为通灵玉之主人的贾宝玉又能够与什么人结“冤”呢?很显然,这个与他结“冤”的人,正是一度被他爱到了极点的那个林黛玉。而事实上,在小说中,作者通过贾母之口也确实把宝玉、黛玉称为了一对“小冤家”,还说出了“不是冤家不聚头”的话来(见第29回)。从《红楼梦》今稿“以假混真”的神话构思来看,作为顽石后身的贾宝玉与作为绛珠后身的林黛玉,他们之间又何尝不是一种“冤家路窄”的关系呢?绛珠(林黛玉)本来应该与神瑛(贾宝玉)相配。到头来,却被顽石(贾宝玉)横刀所夺。这样的“孽”何尝不大,这样的“冤”又何尝不深?反过来,既然是一场阴差阳错的误配,那绛珠(林黛玉)也最终免不了会以“冤”报“冤”,不仅以眼泪,而且以更大的猜忌来“回报”顽石。这样宝、黛双方也就不免会为“情”所困,陷入到越来越大的失望、无奈与痛苦之中了。故而,在这个意义上,那贾宝玉也确实是林黛玉命中的“天魔星”(第19回,林黛玉语)。那么,这样一种由阴差阳错的误配而带来“冤疾”,又该如何疗之呢?显而易见,最好的方法则莫过于再专门给顽石(贾宝玉)寻觅一个真配,为他安排一段真正的姻缘,这样才最能够帮助他尽快实现情感转折,从那种虚幻的“情迷”当中拔离出来。而实际上,在《红楼梦》的脂评本中,这样的真正姻缘,也就是癞头和尚专门为宝玉、宝钗设计的那个“金玉良姻”。而这块通灵宝玉正面的那八个字,正与宝钗金锁上的八字遥相配对,这又无疑是为这个“金玉良姻”的最终实现,起到了牵线搭桥的作用!或者,我们可以换句话说,那癞僧、跛道正是借助通灵宝玉与宝钗金锁可以配对成双的特性,帮助贾宝玉、薛宝钗成就了他们之间的“金玉良姻”,这样才疗治好了顽石(贾宝玉)因为陷入与绛珠(林黛玉)错位的“情误”之中而患上的所谓“冤疾”!最后,什么又是“三知祸福”呢?前面说过,按照“以假混真”、“人石合一”的构想,在《红楼梦》的新稿,那块通灵玉已经丧失了作为独立观察者和小说叙述人的地位,而变成了一个没有任何独立主体性,只能完全依附于贾宝玉的关于顽石遗蜕的标志。而这么一个看起来同一般的装饰品也并没有什么两样的小玩艺儿,它既不能说,也不能动,其大小也不过如“雀卵”一般,又究竟有什么样的“神力”可以让贾宝玉去“知祸福”呢?有人曾经猜想,在荣国府事败之前,那块通灵宝玉有可能会发出什么奇特的光色、声响或者异象,向宝玉示警,要他提前做好准备(见周汝昌《红楼夺目红》)。然而,这样的猜想却未免把曹雪芹想象得太简单、太浅薄了。要知道,用灌注了什么神仙法力的小物件来占卜休咎,诸如此类的情节,在明、清两代的那些带有神话色彩的小说中,简直成了一种被重复得不能再重复的俗套。天才的曹雪芹,也会在如此关键的问题上,抄袭别人的落卷吗?再者,就算通灵宝玉可以为贾府的遭祸而向贾宝玉发出什么预警,但那又有什么意义呢?难道贾宝玉竟然可以挽回总体的败势不成?即使说逃跑、转移,“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他又能逃到哪里去呢?根据脂批的提示来看,那宝玉后来还不是乖乖地进了狱神庙?关键在于,这些论者把这个“知祸福”三字给理解得太狭隘了。须知,这里的“知祸福”,根本就不是在什么具体的事件上预知祸福的意思,而应该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知祸福”——知晓人生祸福相倚、盛衰无常,而终究不过是一场虚幻的道理!正如道家所谓“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是也!那么,区区一块通灵玉,又如何能够让人明白“祸福无常,终归虚幻”的至理呢?这就回到了前面我们论述过的那个“甄宝玉送玉”一事之上。如前所述,贾宝玉的玉落到了甄宝玉手上,甄宝玉拿着通灵玉来找贾宝玉“兴师问罪”。这就必然会给贾宝玉带来一种巨大的刺激与惊愕。而妻子宝钗在一旁的及时点拨和充分指引,则无疑又会帮助贾宝玉把他眼前的这种惊愕,转化成一种领悟力:悟明白他的一生实属假扮的游戏,而人间的一切世俗的“祸”与“福”,都不过是人心痴迷所造出的幻象!——而这样一来,那癞僧、跛道制造“金玉”相配,并选择宝钗,而不是别的什么女子,来作为贾宝玉之真配的意义,也就再一次地在书中显现出来了。
   
   由此,我们便可以回到本章的标题之上来统观全篇了。正如我们在本书前面各章里所反复指出的那样,早在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第8回中,作者即以一首标题诗的形式,对着读者发出了如下的告诫:
   
   古鼎新烹凤髓香,那堪翠斝贮琼浆?
   莫言绮縠无风韵,试看金娃对玉郎!
   
   此处的“凤髓香”三字恰好点出了书中钗、玉二人的“金玉良姻”跟太虚幻境之间的联系。因为所谓“凤髓香”正好就是“麟髓之醅,凤乳之麯”的简称。在太虚幻境中,如此一种“清香甘冽,异乎寻常”的仙酒,就叫做“万艳同杯(悲)”。与此同时,在太虚幻境中,还焚烧有一种以“诸名山胜境内初生异卉之精,合各种宝林珠树之油所制”的奇香,叫做“群芳髓”。此处,脂砚斋亦点明说:
   
   群芳髓可对冷香丸。(甲戌本第5回眉批)
   
   根据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以上正文和脂批,不管是“古鼎新烹凤髓香”与“万艳同杯(悲)”的相关,还是“冷香丸”与“群芳髓”的相对,曹、脂诸人的做法都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将跟宝钗及其“金玉良姻”相关的象征物单独拿出来,同那些预示大观园群芳悲剧命运的意象作比较、作对照。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作者又为什么偏偏要将“群芳”、“万艳”一类的意象一再跟宝钗其人对应且又对立起来呢?其实,对于这个问题,书中的答案也是明摆在那里的:因为在金陵十二钗中,以至于《红楼梦》全书中,宝钗是唯一成功地接受了癞僧、跛道之点化的女性人物。也只有她才能够以“虽离别亦自安”、“香可冷得,天下一切无比可冷”的安然与洒脱,坦然地直面惨淡的人生,并以坚强的意志战胜世间一切艰难困苦,将“群芳”们、“万艳”们手中的苦酒,转化为醇香浓烈的“琼浆”!而事实上,也惟其如此,“金娃”(薛宝钗)与“玉郎”(贾宝玉)的相配才能克服来自狭儒人格和世俗观念方面的重重障碍,从而体现出一种“任是无情也动人”的独特的爱情“风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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