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说过,所谓“早卒”说和“宝湘”说除了有这些牵强附会的伪“内证”以外,还有历史上关于所谓“旧时真本”的不少记述作为其“外证”。对此,我们不妨将这些材料亦搜集整理一番,择其要者辑录于下:
(1)蒋瑞藻《小说考证》卷七引甫塘逸士《续阅微草堂笔记》:戴诚夫曾见一旧时真本,“后数十回文字皆与今本绝异。”荣宁籍没后皆极萧条,宝钗亦早卒,宝玉无以作家至沦为击柝之流,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仍成夫妇。
(2)扈功《记传闻之红楼梦异本事》引画家关松房述陈弢庵言:光绪初曾见南京刻版旧本,宝钗产后病死,湘云寡,再醮宝玉。宝玉曾沦为看街人,住堆子中。北靖王路过,未出侍候,为仆役捉出,将责打,王闻宝玉呼辩,认出声音,延入王府。作者自云当时也在府中,同住宾馆,遂得相识,闻述身世,乃作此书。
(3)赵之谦《章安杂记》(咸丰十一年稿本)引“涤甫师”言:《红楼梦》尚有四十回,至宝玉作看街兵,史湘云再醮与宝玉,方完卷。想为人删去。
(4)褚德彝《跋幽篁图》(曹雪芹画像题记,传抄本):宣统年间在京见端方藏红楼梦抄本,宝玉湘云有染,及碧痕同浴处,多媟亵语。八十回后黛死娶钗同今本;但婚后家计日落,流荡益甚,逾年宝钗以娩亡,宝玉更放纵,至贫不能自存。欲谋为拜堂阿,以年长格于例,充任拨什库。湘云新寡,穷无所归,遂为宝玉续弦。蒋玉菡脱乐籍后拥巨资,在外城设质库,宝玉屡往告贷,终欲令铺兵撵逐,袭人斥之方罢。一日大雪,市苦酒羊胛,与湘云纵饮赋诗赏雪,强为欢乐。九门提督路过,以失仪为从者所执,视之乃北靖王也。王念旧,赒赠有加,送入銮仪卫充云麾使,迄潦倒以终。
(5)一九四二年冬,日籍哲学教授儿玉达童告北大文学系学生张琦翔云:日本有三六桥百十回红楼梦,内容有宝玉入狱,小红探监;小红与贾芸结褵;宝钗难产而卒,宝玉娶湘云;探春远嫁——“杏元和番”;妙玉为娼;凤姐被休弃。
关于宝玉贫穷后赖以谋生的职业,上述材料(1)声称贾宝玉“沦为击柝之流”,材料(2)说宝玉“沦为看街人,住堆子中”,材料(3)宣称贾宝玉后来当了“街兵”,材料(4)则说贾宝玉后来“充任拨什库”一职,即充当了佐领旗下掌管登记档册发饷并兼事糊饰宫殿、扫雪除草等杂役的兵丁,亦跟更夫、街兵、看街人差不多。关于宝钗的结局,上述材料(1)只笼统地说是“早卒”,材料(2)、材料(4)和材料(5)则异口同声地明确说是“产后病死”、“以娩亡”和“难产而卒”。关于湘云的结局,上述五个材料均说史湘云再醮与宝玉为续妻。此外,材料(2)和(4)还共同记载了贾宝玉因失仪而被“北靖王”(按,应当为“北静王”)的随从抓获、责打,而后又被“北靖王”延入王府当差一事。综合起来,这些情节上的高度相似性,足以说明上述五个材料实际上所讲的都应该是同一个版本系统的《红楼梦》。也就是说,戴诚夫所见过的“旧时真本”、陈弢庵所见过的“南京刻版旧本”、涤甫师所称的后四十回的《红楼梦》、褚德彝所见过的“端方藏红楼梦抄本”,还有日本人儿玉达童所见过的“三六桥本《红楼梦》”,均是同源同祖的东西。追根溯源,应该均出自一人之手。这种现象一方面说明了在清代晚期,社会上的确存在并流传过这么一种结局迥异于程高本的《红楼梦》全本,但另一方面,恰恰是这些材料在情节上所具有的高度重合的特点,足以说明这样一种所谓的“旧时真本”绝不可能是曹雪芹的原作,甚至也不可能是出自脂砚斋、畸笏叟等“圈内人”之手!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此本作者的欣赏口味跟曹、脂等人实在是相去甚远!
第一、所谓的“旧时真本”实际上是一种诋毁史湘云清誉的下流作品。尽管拥湘派论者最喜欢引用历史上这些有关“旧时真本”的记述来增加所谓“宝湘成婚”一说的说服力,但根据上述材料(4),此书写的却是“宝玉湘云有染,及碧痕同浴处,多媟亵语”。要知道,《红楼梦》第32回曹雪芹为表现林黛玉的心理阴暗、多心多疑,还专门写了林黛玉因怀疑贾宝玉“同史湘云也做出那些风流佳事来”,乃不惜跟踪、偷听一事。结果,事实证明,贾宝玉与史湘云之间清清白白,什么嫌疑也不存在。此外,小说第5回《红楼梦组曲》之《乐中悲》还如此赞美湘云:“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面对如此一个“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的清白女子,任何负责任的作家都必然不会用“媟亵语”辱及其身。而所谓的“旧时真本”却丝毫不顾原作者对于史湘云的品格定位,堂而皇之地肆意篡改、污蔑。足见,它绝不可能是出自曹雪芹、脂砚斋等人所共有的这个创作圈中!
第二、所谓的“旧时真本”对于蒋玉菡的定位也跟脂批截然相反。上述材料(4)说蒋玉菡因厌恶贾宝玉屡屡借钱,而“欲令铺兵撵逐,袭人斥之方罢”。等于是将这位琪官描绘成一个负心人。但甲戌本第28回脂批却明说:
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见甲戌本第28回回末总评)
曹雪芹原稿中的琪官乃是一知恩图报的义人,他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何尝有过像“旧时真本”中的那种忘恩负义之举?况,按照材料(4)的说法,贾宝玉找到蒋玉菡夫妇借贷是他再娶湘云之后。其时,宝钗已经“以娩亡”。而既然如此,琪官与袭人还如何能够“供奉玉兄宝卿”?哪怕仅从时间节点上看,所谓的“旧时真本”跟脂评本的后三十回佚稿也是水火不相容的两套故事!
第三、对照以脂评本,材料(2)的记述就更可笑了:“作者自云当时也在府中,同住宾馆,遂得相识,闻述身世,乃作此书。”在脂评本中,曹雪芹讲的清清楚楚,全书的整个故事是空空道人从那块“无材补天,幻形入世”的顽石上抄录下来的,再经过他的手“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以后,便被拿出去“问世传奇”了。若是他本人来收结全书,岂能再说什么他于北静王府的宾馆之中结识了贾宝玉其人,听来了后者的经历这种自相矛盾的鬼话?况,根据甲戌本第26回的一条脂批——“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我,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脂砚斋等人分明是将书中贾宝玉跟曹雪芹本人看作了一体。若所谓“旧时真本”当真是出自曹、脂“圈内人”之手,他又岂能不知贾宝玉即作者之化身的道理?
第四、材料(5)声称探春的结局是“杏元和番”,更是违反基本常识。选用女子和亲,向来被认为是一种屈辱的对外政策。曹雪芹生活的年代正值清代全盛时期,清廷对蒙古准噶尔部的战争,军事上节节胜利,哪里用得着和亲手段?就是在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中,曹雪芹也宣称“当今之世,大舜之正裔,圣虞之功德仁孝,赫赫格天,同天地日月亿兆不朽,所以凡历朝中跳梁猖獗之小丑,到了如今竟不用一干一戈,皆天使其拱手俛头缘远来降”。到时候弄出个“杏元和番”出来,岂不是自打耳光?有清一代,清宗室与亲近蒙古贵族倒是有正常的通婚关系(并非屈辱的“和番”),但关于探春,金陵十二钗的图册上却画的是“两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如果探春嫁了这些蒙古王爷,又如何出现在“一片大海,一只大船”上?为避免尴尬,后来CCTV拍摄的87版电视剧《红楼梦》只能把探春远嫁的目的国笼统地说成是“西海沿子”。但在鸦片战争以前,清朝哪里与“海外”诸国搞过“和番”?不要说清代没这样的例子,就是整个中国历史上也没有这样的先例。只有等到1840年以后,清廷屡屡遭遇泰西诸国的重创,才会有人重拾当年汉唐和亲的故伎,想到拿探春冒充公主,出洋“和番”。由此可见,包括蒙古人三六桥所收藏的这种《红楼梦》抄本在内的这些所谓的“旧时真本”,不仅不是什么“真本”,甚至相对程高本都不可能是一种“旧本”。它的成书不会早于道光、咸丰时期。
综上所述,所谓的“旧时真本”不仅跟脂评本后三十回佚稿的相关信息多有龃龉之处,而且即使相对于程高本来说,它也是一种更“新”更“假”的伪续之作,不过是出自清代晚期的某位好事者之手罢了。考虑到有关“旧时真本”的记述多涉及满语词汇,如“拜堂阿”、“拨什库”等等。它的一些有名有姓的收藏者也是端方(清末大臣,属满洲正白旗籍)、三多(即蒙古人三六桥,属蒙古正白旗籍)这样的旗人,故而似可以推定它的作者亦是一位旗人。又鉴于其收藏者当中,又以端方其人名气最大,有关端方所藏《红楼梦》抄本的记述亦最为详尽,所以我们可以将所谓的“旧时真本”统一正名为“清末端方藏本”。而很显然,“清末端方藏本”绝非曹雪芹的原稿,甚至不是一种“旧”稿。因此,拥湘派企图引用有关“清末端方藏本”的记述来论证所谓的宝钗“早卒”说和“宝湘成婚”说,那终究是徒劳无益的,跟缘木求鱼别无二致!
所谓的“入宫为妃”说,最早也是由俞平伯老先生在《红楼梦辨》一书中提出的说法。不过,俞平伯甫一提出此说,又旋即表示他自己亦不甚相信,还是宁可认定宝钗的结局当在“嫁宝玉而宝玉出家”的这一大项之中。再仔细一看,所谓的“入宫为妃”一说,其实不过是建立在对小说第4回原文的一种想当然的错解之上的想法。按,在原著第4回中,曹雪芹其实写的清清楚楚:
近因今上崇诗尚礼,征采才能,降不世出之隆恩,除聘选妃嫔外,凡仕宦名家之女,皆亲名达部,以备选为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薛蟠素闻得都中乃第一繁华之地,正思一游,便趁此机会,一为送妹待选,二为望亲,三因亲自入部销算旧帐,再计新支,实则为游览上国风光之意。(第4回)
宝钗所参选的乃是“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这是“除聘选妃嫔外”的另一种选拔,目标是选择那些名门望族的女孩子去充任普通的宫中女官,负责陪伴和照顾公主、郡主,有点类似于李贵之于贾宝玉的那种关系,属于仆人兼伴读的地位。只是由于涉及皇家,所有的差事都要体面、风光得多而已。这根本就不是很多人所臆想的为皇帝自己“选秀女”、“选嫔妃”。因此,曹雪芹方才敢于称之为“今上崇诗尚礼,征采才能,降不世出之隆恩。”不然的话,皇家每过若干年就要例行一次的选妃活动,又如何能够用上“不世”二字?很显然,宝钗根本就不曾参加什么“选妃”、“选秀女”,所谓“入宫为妃”一说,其荒谬一望可知,这也就用不着我们再多费口舌了。
在关于宝钗结局的所有异说当中,最晚出现、观点也最为荒诞的则又莫过于所谓的“改嫁”贾雨村一说。这种说法产生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是由吴世昌、朱淡文等一部分极端拥林派论者率先提出来的。这种说法的主要依据就是贾雨村的《咏怀一联》:
玉在匮中求善价,钗于奁内待时飞。
按小说交代,贾雨村其人,姓贾,名化,表字时飞,别号雨村,胡州人氏。据此可知《咏怀一联》的下联明显是嵌入了贾雨村的表字。又加上脂砚斋在这个地方连续提示说:“表过黛玉则紧接上宝钗。”(甲戌本第1回侧批)“前用二玉合传,今用二宝合传,自是书中正眼。”(甲戌本第1回双行夹批)于是,吴世昌、朱淡文等人便自作聪明地认定,所谓的“钗于奁内待时飞”就意味着宝钗后来是“改嫁”了贾雨村。为增强自己观点的说服力,这些极端拥林派论者还煞有介事地进一步“论证”说:“薛宝钗与贾雨村在思想感情上有许多共同之处,他们在一起还可以共同谈讲些经济仕途的学问”云云。然而,诸如此类的说法,却实在是太过于荒谬了!即使在拥林派观点占主导地位的官方红学会内部,对于这种说法也是赞成的少,反对的多。在曹雪芹的脂评本原著中,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宝钗始终是以贾雨村为代表的这些世俗官僚的强烈抨击者和精神死敌。第32回,宝钗对贾雨村热衷于投机钻营的行为,给予过尖刻的讽刺:“这个客也没意思,这么热天,不在家里凉快,还跑些什么!”第38回,“薛蘅芜讽和螃蟹”,宝钗“借蟹讥权贵”,她所痛骂的也是贾雨村这种人。第42回,宝钗更向黛玉表示,如今那些读书做官的男人竟无一个好的,全都是“读了书倒更坏了”的小人。等于一竿子扫倒了当时所有读书做官的男子。这其中当然也包括贾政,包括贾雨村。由此而言,宝钗与贾雨村之间不仅没有任何思想感情上的“共同之处”,反而在思想上和情感上处处表现出势如水火、冰炭不容的态势。这样截然对立的两个人又如何能够走到一起“共同谈讲些经济仕途的学问”呢?只怕宝钗见了贾雨村这种人就只有冷嘲热讽、誓死不从的份儿!这个姑且不去说它。单看《咏怀一联》的上联,以吴世昌、朱淡文等人为代表的这一部分极端拥林派论者就难以自圆其说。按,如果将下联“钗于奁内待时飞”强行解释为宝钗“改嫁”了贾雨村,那么,以同样的逻辑,上联“玉在匮中求善价”,又该作何解释呢?这个“玉”,显然不可能是指贾宝玉,因为宝玉从来就没有过什么“待价而沽”的思想。它只能是指渴求名利的林黛玉。而这是不是意味着林黛玉后来竟沦落风尘,在妓院里等待着嫖客出高价来“梳栊”她呢?或者,林黛玉在妓院里等着贾雨村或者孙绍祖一类的花心的赃官,来高价娶她回去做妾呢?更进一步,上联“求善价”的这个“价”字,原写作“價”,用拆字法解之,就是“贾”、“人”二字。“贾”又谐音为“假”。“善价”就是“善贾(假)人”也!这便更为巧妙地嵌入了贾雨村的姓氏及其品格、为人。试想一下,“贾化”者,“假话”也。“时飞”者,“实非”也。“胡州”者,“胡诌”也。天下还有谁比这位满口假话,尽说胡诌之言的贾雨村大人更加善于弄虚作假,更称得上是一位“善贾(假)人”呢?很显然,贾雨村的《咏怀一联》,不仅将宝钗的出场与这位贾知府挂上了钩,它也同样把黛玉的命运同这位善于弄虚作假、投机钻营的贾老师给栓在了一起!那么,这是否就意味着林黛玉后来嫁给了贾雨村呢?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学着吴世昌、朱淡文等人的样子,进一步论证说:林黛玉与贾雨村在思想感情上更有许多共同之处,而且二人还有师生之谊,林黛玉自己又成天念念不忘什么“邀恩宠”、“独立名”一类世俗荣耀,林黛玉嫁给贾雨村,他们岂不是更可以在一起共同谈讲些官场上投机邀宠的学问?为了避开这种显而易见的尴尬,吴世昌、朱淡文等人只好将上联中的“玉”字强行解释成贾宝玉,说是宝玉被关在狱神庙中,等着被人赎身。但这样一来,这些极端拥林派论者的解说就更加滑稽搞笑了。试想,若当真是一个人被关在狱中,等着被人赎走,他还会“求善价”么?他只会盼着赎金越低,越容易被人赎走,以求尽快恢复自由才对。哪里有求着、盼着自己的赎身价被狱方层层抬高的道理?另外一些极端拥林派见这种解释讲不通,于是又换了一种说法。他们倒是承认上联中的“玉”字是指林黛玉,却在“善价”二字上下功夫,试图将其解释为“善良的贾姓之人(即贾宝玉)”。但这种说法若是放到《红楼梦》的原文之中,也照样脱不了碰壁不通的结果。因为书中的贾雨村是绝不会将贾宝玉当做是什么“善良的贾姓之人”的。事实上,就在小说第2回中,作者即借贾雨村之口向读者交代了贾宝玉实为禀正、邪二气而生的本质:“在上则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为大凶大恶。置之于万万人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既然贾宝玉“在上则不能成仁人君子”,同时又有“乖僻邪谬不近人情”的一面,在贾雨村的眼中,他又如何能是“善良的贾姓之人”?若硬要从“善良”的意义去解释这个“善贾人”,小说第9回中的那个族人贾兰(并非李纨之子贾兰,程高本改作“贾蓝”)不是比贾宝玉更有君子仁爱忍让之风吗?因此,作者是断不会将贾宝玉简单地定性为“善良的贾姓之人”的,即使要表现贾宝玉的善良的一面,他也断不会借贾雨村之口将其呼为“善贾”。故而,这些极端拥林派论者要想在诬蔑、贬损宝钗的同时,又使黛玉摆脱嫁给贾雨村的尴尬,这终究还是免不了会徒劳无功的。
其实,只要我们换一个角度来看,由贾雨村《咏怀一联》带来的这些困惑和疑虑,根本就不成其为问题。正如我们在本书第十八章里所分析指出的那样,曹雪芹在处理钗、黛初入贾府的时间问题上,原本就有一个升降陟黜的变化过程,即黛玉初入贾府的年龄,在早稿中是六岁,在今本中却被作者向后延迟了五、六年,变成了十一二岁的年纪;而宝钗的出场时间,也就是她随母、兄进入荣国府的时间,在早稿中是相当于现在第16回左右的位置,在今本中却被曹雪芹向前提早了大约十余回的篇幅,变成了第3回黛玉刚一进贾府,第4回宝钗一家就紧接着住进了梨香院。黛玉与宝钗的故事原来谈不上“紧接”,而今本中曹雪芹却巧妙地让贾雨村充当了这两条线索的集结点和穿针引线之人。在小说第2回,作者借贾雨村的贪污犯罪被革职,引出了林氏一族,并让贾雨村一路护送林黛玉进京。在小说第4回,作者又借贾雨村的起复上任,审理命案,引出了薛氏一家,并由此开启了宝钗进京的一段文字。可以说,《红楼梦》中的两位女主角——薛宝钗与林黛玉,都是由贾雨村这个人物引出,并“送”入荣国府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贾雨村正是宝玉与钗、黛的这两段情缘的“大媒人”!所谓“玉在匮中求善价,钗于奁内待时飞”,其含义根本就不是什么钗、黛后来“嫁给”了贾雨村,而是说钗、黛均在深闺之中,静待着,甚至渴望着贾雨村的出现,来将她们送入贾府,同顽石(贾宝玉)相会并结缘!因此,脂砚斋才会对着贾雨村的这首《咏怀一联》大发感慨,连续批云:“表过黛玉则紧接上宝钗。”(甲戌本第1回侧批)“前用二玉合传,今用二宝合传,自是书中正眼。”(甲戌本第1回双行夹批)所谓“紧接”是指作者通过贾雨村将钗、黛二人的故事绾结在一起。所谓“前用”是指上联“玉在匮中求善价”在书中是用来构建“二玉合传”的。所谓“今用”是指下联“钗于奁内待时飞”在曹雪芹的今稿中是用来构建“二宝合传”的。而当初吴世昌、朱淡文等人丝毫不顾这两条脂批的完整文意,一心从诬蔑、诋毁宝钗的角度,炮制出所谓的“改嫁”一说,那恰恰是把钗、黛跟贾宝玉之间的“大媒人”,给误当成了她们未来的“丈夫”,那无疑是根本性地搞错了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