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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八 雜阿含經與相應部)【印順】
作者七叶树
标签阿含 巴利 佛经 原始佛教 杂阿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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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

八 雜阿含經與相應部

    部派所誦的『雜阿含』,現存說一切有部的『雜阿含經』,『赤銅鍱部』的『相應部』;其他部派,偶存一鱗一斑而已。試先作組織的對比觀察:『雜阿含經』全部,上座部各派,應該都是分為五誦(五篇)的(1)。『雜阿含經』先出長行的「修多羅」,『相應部』先立「有偈篇」,這是先偈而後長行的。化地部『五分律』說:「此是雜說:為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天子,天女說,今集為一部,名雜阿含」(2)。法藏部的『四分律』說:「雜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諸天,雜帝釋,雜魔,雜梵王,集為雜阿含」(3)。傳為雪山部(律與『四分律』相近)的『毘尼母經』。說:「與比丘相應,與比丘尼相應,與帝釋相應,與諸天相應,與梵王相應,如是諸經,總為雜阿含」(4)。以比丘、比丘尼、天、魔等相應(雜)為例,說明『雜阿含經』的內容,與『相應部』先立「有偈篇」相合。可能是飲光部的『別譯雜阿含經』,也是先有偈頌。所以,或以為『雜阿含』的原形,應該是偈頌在先的(5)。但『相應部』是赤銅鍱部本,與化地部、法藏部、飲光部等,同屬於上座分別說系的流派;同屬於一系而經典結構(先有偈頌)相同,是不能證明為『雜阿含』之原形的。在九分(十二分)教的成立過程中,先有「修多羅」而後「祇夜」,是佛教界所公認的。原始聖典的集出,應先為精簡的長行,適應通俗教化的偈頌,成立要遲一些。

「修多羅」長行的次第,『相應部』立「因緣」,「蘊」,「六處」,「大」(即「道品」)──四篇;『雜阿含經』作「五陰」(蘊),「六入處」,「雜因」,「道品」──四誦。次第雖不完全一致,而菩提分法都是在末後的,這可說是上座部誦本的原形。大眾部所傳,是舉長行為例的,如『摩訶僧祇律』說:「文句雜者,集為雜阿含,所謂根雜,力雜,覺雜,道雜,如是此(等)名為雜」(6)。所舉的例,顯然是菩提分法;以「道品」(長行)為首,表示佛法的重於實踐。「相應教」的原形,應該是大眾部誦本那樣的。如『中部』(一〇三)『如何經』說:當時共論的阿毘達磨,是如來自證而宣說的:「四念處,四正勤,……八聖道分」(7)。代表說一切有部的早期論書──『法蘊足論』(現存本已有過後人的補充),立二一品,也是先舉道品類,末後才說「處」,「蘊」,「界」,「緣起」的。上座部誦本以「道品」為後,「蘊」,「處」等在前,表示了重於事理分別的學風,與大眾部分化。至於「蘊」,「處」,「緣起」(界)──三誦的次第,由於經中有不同的次第,部派間各取一說,也就不能盡合了。以『雜阿含經』來說,佛命羅睺羅為眾說法,次第為「五受陰」,「六入處」,「尼陀那」(譯為「因緣」)(8),正與『雜阿含經』的誦次相合。

 

「修多羅」四誦的主體,『雜阿含經』有:「陰」;「入處」;「因緣」,「諦」,「界」,「受」;「念處」,「正勤」,「如意足」,「根」,「力」,「覺支」,「聖道分」,「安那般那念」,「學」,「不壞淨」──一六相應。『相應部』與之相當的,是(一二)「因緣」,(一四)「界」;(二二)「蘊」;(三五)「六處」,(三六)「受」;(四五)「道」,(四六)「覺支」,(四七)「念處」,(四八)「根」,(四九)「正勤」,(五〇)「力」,(五一)「神足」,(五四)「入出息」,(五五)「預流」(與「不壞淨」同),(五六)「諦」──一五相應。『相應部』沒有「學相應」,那是編入『增支部』了。這部分,有可以比較討論的,如「諦」,『雜阿含經』在「因緣」與「界」之間,屬「雜因誦」,而『相應部』屬於「大篇」(「道品」)。考『雜阿含經』說:「慧根者,當知是四聖諦」;「若比丘,苦聖諦如實知,苦集聖諦(如實知),苦滅聖諦(如實知),苦滅道跡聖諦如實知,是名慧根」(9)。『相應部』的「根相應」,也是這樣說的(10)。諦是聖諦,是聖者如實知的,所以『相應部』屬於「大篇」。考說一切有部的阿毘達磨,『法蘊足論』與『品類足論』的「千問品」,「聖諦」都在「念住」與「靜慮」之間(11)。『發智論』立四十(二)章:四諦與四靜慮等,同為「功德類」而不是「境界類」(12)。聖諦屬於道品類,實為上座部的古義。後人以四諦為世出世間因果,屬於「雜因誦」,是作為因果事理去理解了!如「受」,說一切有部的古說,沒有說到「受相應」。但『雜阿含經』與『瑜伽論攝事分』,都在「界」以下說「受」。『相應部』是屬於「六處篇」的。六受依六觸而起,六觸依於「六處」,「受」是可以攝屬「六處」的。但「受」依於六觸,而六觸於六內處(根)、六外處(境)、六識(即十八界)──三和合而有,那末屬於「雜因誦」的「界相應」,也是很合理的。

 

「祇夜」部分,『雜阿含經』與『相應部』,可說是非常相近的;唯一不同的,是「比丘相應」。『雜阿含經』,「比丘相應」在「八眾誦」(「祇夜」)初,這與化地部,法藏部,『毘尼母論』,『別譯雜阿含經』,都是一致的。不知赤銅鍱部,到底依據什麼理由,將有偈的「比丘相應」,不與有偈的合編一處,而編入「因緣篇」中?這是不適當的!「記說」部分,似乎差別較多。『相應部』的(二〇)「龍相應」,(三〇)「金翅鳥相應」,(三一)「揵闥婆相應」,(三七)「女人相應」,是『雜阿含經』所沒有的,不過這可能在佚失的卷二二中。『雜阿含經』的「馬相應」,「摩訶男相應」,「業報相應」,『相應部』沒有,那主要是編入『增支部』去了。「病相應」,主要為分散在『相應部』的各相應中,而『雜阿含經』卻集為一聚。『雜阿含經』卷二三(舊誤編為卷三一),包含了『相應部』的(三二)「雲相應」,(三四)「禪定相應」,(四三)「無為相應」,(一三)「現觀相應」,(二五)「入相應」,(二六)「生相應」,(二七)「煩惱相應」──七種相應。所以,『相應部』立五六相應,『雜阿含經』今判為五一相應,「修多羅」(主體)與「祇夜」部分,可說是大同小異的。「記說」部分的差別大些,主要也還是組集分類的不同。其中也有非常不同的,那是上座部再分化,各部自為結集補充的,到論究經數多少時,再為說明。從組織來說,『雜阿含經』與『相應部』,僅有先長行或先偈頌的重要差別。然依說一切有系的古老傳承,知道全部為「修多羅」,「祇夜」,「記說」──三部分的綜合,似乎『雜阿含經』要接近古上座部些。

 

說到義理方面,雖是原始佛教的聖典,而到底已是部派的誦本;『雜阿含經』與『相應部』,都已集入自部特有的見解。如說一切有部主三世實有,所以『雜阿含經』有「云何一切有」經(13)。肯定說:「以有過去色故」,「以有未來色故」(14),並到處說:「如當說,如是(實)有及當知,亦如是說」。這是三世有說,是『相應部』所沒有的。同樣的,赤銅鍱部主現在實有,所以『相應部』說「四十四智」時,說法智與類智,類智是知過去未來的(15);『雜阿含經』沒有說到法智與類智。依三世而有言說,『相應部』有「言路」經,廣說現在現有,過去曾有,未來當有(16),『雜阿含經』缺。說一切有部明依三世而有言說,見於『中阿含』的『說處經』,說三世有而不加簡別(17)。此經,赤銅鍱部編入『增支部』,也分別說過去曾有與未來當有(18):這是現在有說。部派的根本異義,都已載入自部聖典,當然不是原始佛教所固有的。又如「名色」的「名」,『相應部』解說為:受、想、思、觸、作意(19),是論(類集成的)義,『雜阿含經』解說為:「四無色陰:受陰,想陰,行陰,識陰」(20)。反之,『相應部』解說「無明」為:於苦,集,滅,道的無知(21),極為簡要!而『雜阿含經』廣列:「不知前際……染污清淨,分別緣起,皆悉不知」(22),十足是論師的分別廣說。又如『相應部』處處說無常、苦、無我;『雜阿含經』處處說無常、苦、空、無我,或以為「空」是說一切有部所增的。然『雜阿含經』說:「此五受陰勤方便觀: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23)。與此相當的『相應部』經,這樣說:「如理思惟;五取蘊無常、苦、病、癰、刺、痛、病、他、壞、空、無我」(24)。病……壞,都是說明苦的;可見無常、苦、空、非我,顯然也是『相應部』所曾說的。結集的經說,「有聞必錄」,不是千篇一律的。到了部派分化,偏重某一說,於是不免與別部差異了。原始聖典的文句,經部派分化而長期流傳,多少會有些增減的。『瑜伽論攝事分』所依經本,與宋譯『雜阿含經』,也有多少出入呢!

 

宋譯『雜阿含經』,譯出的時代遲了些,而譯者求那跋陀羅,是一位唯心大乘師,所以譯文中偶有大乘的名義。如一、佛為阿難說「正法律乘」,說到了「大乘」(『瑜伽論』無論義);與此相當的『相應部』,是沒有「大乘」字樣的(25)。二、『雜阿含經』說:「於如來所起淨信心,根本堅固,……世間無能沮壞其心者,是名信根」(26),這是『阿含經』本義。又說:「若聖弟子,於如來(初)發菩提心,所得淨信心,是名信根」,「菩提心」是大乘所說。『相應部』只說:「於如來之菩提起信」(27),菩提是如來證得的菩提。『瑜伽論攝事分』解說為:「由思擇力如理作意,思惟諸法,乃於涅槃得正信解」;「若依諸佛無上菩提所得正信」(28)。信根是信佛的菩提、涅槃,與『相應部』的意義相通,可見「菩提心」是後代所增附的。三、『雜阿含經』論到盡法、滅法、變易法時,說到「無常者,是有為行,從緣起」;『攝事分』解說為:無常、有為、思所造、緣生(29)。『雜阿含經』說到:「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攝事分』解說為:「諸業煩惱之所造作(這是有為的原始意義),及由先願之所思求」。與之相當的『相應部』說:「無常、有為、緣起所生」(30)。思願緣生的意義,『雜阿含經』多處譯為:「無常、有為、心緣生法」,「無常、有為、心緣生」;「無常、有為、心緣起法」(31)。「心緣生」,「心緣起」,與大乘的唯心緣起,不是容易混淆嗎?『瑜伽』的『攝事分』,也沒有說「心緣起」,「心緣生」的。『雜阿含經』說灰河喻,「菩薩摩訶薩」發心、修行、成佛,化度眾生;『瑜伽論』說是「後有菩薩」(32)。『相應部』沒有此經。「菩薩摩訶薩」的稱呼,受到了大乘的影響。不過,每成立一部派,就有部派所審定集成的經典,在傳承的同一宗派中,是不可能大事更張的。『雜阿含經』的「修多羅」部分,與『攝事分』所依經本一致,即可以證明。當然,經典在長期流傳中,會因時因地而有多少差別的。求那跋陀羅為唯心大乘師,所譯『雜阿含經』,就偶有一二大乘名義,然如依此而說宋譯『雜阿含經』,是大乘佛教時代所完成的,那就誤謬不經了!經典在誦習流傳中,不免有些出入的。如說一切有部所誦『雜阿含經』與『中阿含經』,在說到未成佛以前,總是說:「我憶宿命,未成正覺時」,「我本未覺無上正盡覺時」(33);而赤銅鍱部所誦的『相應部』與『中部』,卻說:「我正覺以前,未成正覺菩薩時」(34),插入了「菩薩」一詞(35)。現存的『雜阿含經』與『相應部』,都屬於部派的誦本,從此以探求原始佛法,而不是說:經典的組織與意義,這一切都是原始佛法。

 

【註解】

[ 208.001]律的原始結集,也是分為五篇的(拙作『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一三二──一三八)。

[ 208.002]『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三〇(大正二二一九一上)。

[ 208.003]『四分律』卷五四(大正二二九六八中)。

[ 208.004]『毘尼母經』卷三(大正二四八一八上)。

[ 208.005]前田惠學『原始佛教聖典之成立史研究』(六五九──六六〇)。

[ 208.006]『摩訶僧祇律』卷三二(大正二二四九一下)。

[ 208.007]『中部』(一〇三)『如何經』(南傳一一上三一一──三一六)。

[ 208.008]『雜阿含經』卷八(大正二五一上──中)。

[ 208.009]『雜阿含經』卷二六(大正二一八二中、下)。

[ 208.010]『相應部』(四八)「根相應」(南傳一六下六、一〇──一一)。

[ 208.011]『阿毘達磨法蘊足論』總頌(大正二六四五三下)『阿毘達磨品類足論』卷一〇(大正二六七三三上)。

[ 208.012]『阿毘達磨發智論』卷五(大正二六九四三中)。『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九〇(大正二七四六六中)。

[ 208.013]『雜阿含經』卷一三(大正二九一中)。

[ 208.014]『雜阿含經』卷三(大正二二〇上)。

[ 208.015]『相應部』(一二)「因緣相應」(南傳一三八三──八六)。

[ 208.016]『相應部』(二二)「蘊相應」(南傳一四一一一──一一五)。

[ 208.017]『中阿含經』卷二九(大正一六〇九上)。

[ 208.018]『增支部』「三集」(南傳一七三二〇)。

[ 208.019]『相應部』(一二)「因緣相應」(南傳一三五)。

[ 208.020]『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八五上)。

[ 208.021]『相應部』(一二)「因緣相應」(南傳一三五)。

[ 208.022]『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八五上)。

[ 208.023]『雜阿含經』卷五(大正二三五中)。

[ 208.024]『相應部』(二二)「蘊相應」(南傳一四二六二──二六四)。

[ 208.025]『雜阿含經』卷二八(大正二二〇〇下)。『相應部』(四五)「道相應」(南傳一六上一四五)。

[ 208.026]『雜阿含經』卷二六(大正二一八二中)。

[ 208.027]『雜阿含經』卷二六(大正二一八四上)。『相應部』(四八)「根相應」(南傳一六下七)。

[ 208.028]『瑜伽師地論』卷九八(大正三〇八六三中──下)。

[ 208.029]『雜阿含經』卷三(大正二二〇中)。『瑜伽師地論』卷八七(大正三〇七九二上)。

[ 208.030]『雜阿含經』卷一〇(大正二六五下)。『瑜伽師地論』卷八六(大正三〇七八〇上)。『相應部』(二二)「蘊相應」(南傳一四三八──三九)。

[ 208.031]『雜阿含經』卷九(大正二五八中)。又卷八(大正二五四上)。又卷二(大正二一四上)。

[ 208.032]『雜阿含經』卷四三(大正二三一七上)。『瑜伽師地論』卷九一(大正三〇八一九下)。

[ 208.033]『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七九下)。『中阿含經』卷五六(大正一七七六上)。

[ 208.034]『相應部』(一二)「因緣相應」(南傳一三一三)。『中部』(二六)『聖求經』(南傳九二九四)。

[ 208.035]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一四〇──一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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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雜阿含經論會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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