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书阁 史将 特技
背景 三国演义 PC版
首页 -> 精彩文章 -> 文章
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九 雜阿含經論會編)【印順】
作者七叶树
标签阿含 巴利 佛经 原始佛教 杂阿含
阅读次数:5

 

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

 

九 雜阿含經論會編

 

    『雜阿含經』在四部阿含集成中的地位,全經的部類等,上面都已說到了,現在要說『雜阿含經論會編』所有的種種問題。

    一、『瑜伽論抉擇分』所抉擇的「事契經」,是『雜阿含經』。經文是隨機散說的,論義是抉擇貫通全經宗要的。如先舉經文,次列論文,這樣的經論合編起來,對於『雜阿含經』義的理解,應該是一項有力的方便。宋譯的術語,有些比較晦澀,如與唐譯對比,也會明白得多。例如經說:「如習近,如是繫著,如是味,如是鄰聚若使受持繫著我所求欲淳濃不捨」(1),不容易點斷,也不知以「習近」為例的,到底有多少,如參照論文,就明白得多,這是「經論會編」的主要意義。在比對會編中,知道一部分論義,是抉擇『中阿含經』、『長阿含經』等的,一一的加以注明,以便讀者去參考『中阿含』等經文。論文的抉擇契經,是先立攝頌的,所以在每一段論文初,標出攝頌,以便對照。抉擇契經的論文,共一四卷;所抉擇的經文,共二二卷。屬於「五陰」的,「六入處」的,「雜因」的,都是五卷經,四卷論,為十與八之比。屬於「道品」(菩提分)的,經文七卷(佚失了一卷),論文僅有二卷,簡直不成比例!這因為有些論義,已在「陰」、「處」等說過;而有關「道品」的,主要是已在『瑜伽論』「聲聞地」說過了。如說:「此中安立四念住為初,道支為最後,三十七種菩提分法,若略若廣,如聲聞地應知其相」(2)。所以,將「聲聞地」中,有關「道品」及修「出入息念」等論文,也引述而附編於中,以便讀者了解論義的全貌。這樣的「經」「論」合計,約有三十七卷;沒有論義的「祇夜」與「記說」部分,共二八卷(佚失了一卷)。『雜阿含經』與抉擇的論文合編,雖然一部分沒有論義,以少從多,定名為『雜阿含經論會編』。

    二、宋譯『雜阿含經』,分為五〇卷。唐以前,我國的經書,是捲成一軸一軸的,所以名為「卷」。分為多少卷,不是印度經論的舊制,分多少卷,主要是每卷的字數相近,如依經論的內容,一卷終了,不一定成一段落。如有關摩訶迦葉的,共一一經,而九經在卷三一(舊誤編為卷四一),二經在卷三二。有關阿難的一一經,也是四經在卷二〇,七經在卷二一。這是為分卷(的字數)所局限,而不可免的情形。本編依印度舊例,約內容來分類(卷數附注於下,以便對照舊本)。依『瑜伽論攝事分』,『雜阿含經』是分為三類的:「能說」是「弟子所說」與「如來所說」──「記說」;「所為說」是「八眾」,也就是有偈的「祇夜」;「所說」,依『攝事分』分為「行擇攝」,「處擇攝」,「緣起食諦界擇攝」,「菩提分擇攝」,也就是「修多羅」的四品。這一分類,與『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所說相合,如『雜事』卷三九(大正二四四〇七中)說:「五蘊相應者,即以蘊品而為建立。若與六處、十八界相應者,即以處界品而為建立。若與緣起、聖諦相應者,即名緣起而為建立。若聲聞所說者,於聲聞品處而為建立。若是佛所說者,於佛品處而為建立。若與念處,正勤,神足,根,力,覺,道分相應者,於聖道品處而為建立。若經與伽他相應者,(於伽他品處而為建立):此即名為相應阿笈摩」。

    『雜事』分『雜阿含經』為七品。以處、界為一品,那是順於阿毘達磨論義的;然『雜阿含經』(『相應部』)舊義,界是應該與緣起合為一品的。「弟子所說」即「聲聞品」;「如來所說」即「佛品」。「與伽他相應者」,脫落了「於伽他品而為建立」一句,即「伽他品」。七品的分立,與『攝事分』是一致的。上來曾一再說到:『雜阿含經』與『相應部』,本來都是分為五品(五誦、五篇)的,「記說」附於「修多羅」四品之下。「修多羅」與「記說」不同,所以說一切有系,「記說」雖附於「修多羅」,而將「弟子所說」與「如來所說」,從「修多羅」四品中分別出來。宋譯『雜阿含經』,已別立「弟子所說誦品」;『雜事』已類集「如來所說」為一聚,名為「佛品」。「記說」,在說一切有系中,或列於最前,或位於「因緣」與「道品」的中間。本編依「修多羅」,「祇夜」,「記說」的次第而敘列,雖不同古說,而實更為合理,合於經典結集的次第。如「弟子記說」,「如來記說」部分,已解說『波羅延那』,『義品』,「八眾誦」的偈頌,「記說」原是比「祇夜」遲一些的。這樣的敘述,不致於誤會為,修多羅的成立,比「祇夜」為遲。『雜阿含經論會編』,就依此內容與次第,分為七誦(七品),再分為五一「相應」。相應的分立,上面已經說到,這裏總列如下:

 

   ┌─一、「五陰誦」───── 一相應

修多羅┤ 二、「六入處誦」──── 二相應

   │ 三、「雜因誦」───── 三……六相應

   └─四、「道品誦」───── 七……一六相應

祇夜───五、「八眾誦」───── 一七……二七相應

   ┌─六、「弟子所說誦」─── 二八……三三相應

記說─┴─七、「如來所說誦」─── 三四……五一相應

 

    三、『雜阿含經』是集眾多短篇而成的,到底有多少經,從前沒有人提到過。『大正藏』編次為一三六二經,如除去有關阿育王的三經──六〇四,六四〇,六四一,實得一三五九經。對於檢查引用,是非常適用的!赤銅鍱部誦本──『相應部』,古代傳說為「七千七百六十二修多羅」(3)。日譯的『南傳大藏經』,『相應部』開端,赤沼智善的『相應部總說』,僅二八七五經。經數的繁多,從『雜阿含』與『相應部』去了解,是:一、結集的經文,來源不同,文句相同,或佛為阿難說,或佛為異比丘說的,或佛為比丘眾說的,或佛問比丘而後說的,一律保留下來,一經就成為二經或三經。『雜阿含經』與『相應部』,都有這種情形,表示了原始結集的忠實性。二、如無常、苦、無我(『雜阿含經』多作無常、苦、空、無我),可以別別的說,也可以結合的說。五陰;六內入處,六外入處等;因緣十一支;念處,正勤等道品,也是這樣。所以同一內容的文句,如分別的說起來,經數就不少了。三、遲一些,佛教進入「類集」階段。如『大正』一九五,一九六經:「佛告諸比丘,一切無常」。次說:「如說一切無常,如是一切苦,一切空,……一切魔,一切魔勢,……皆如上二經廣說」。那是以「一切無常」二經為例,「一切苦」等也都這樣有二經。『相應部』(三五)「處相應」(五品六品),三三──五二經,非常相近。煩惱的類集,如『大正』二〇一經,與『相應部』「六處相應」的五三──五九經相當。這是以一經為例,而其餘同性質的,都這樣說而成更多的經。四、如『相應部』(四三)「無為相應」,『南傳大藏』本作四四經。其實,第一品修身念、止觀、……八支聖道以達無為,共一一經。第二品,從止,觀,六種三昧,三十七道品(即前品止觀等後十法的分別),共四五種達無為之道。無為;與無為同一內容(異名同實)的,如終極,無漏,……到彼岸,共三三。一一修四五道,實得一四八五經,加第一品的一一經,應該共有一四九六經。又如(一二)「因緣相應」第九──「中略品」,說如實知老死……行(十一支),當求(大)師,學,……不放逸等十二法。『南傳大藏』作一二經,其實攝頌明白的說:「百三十二經」(4)。那是老死等每一支,修不放逸等十二法,分別說明,一一乘一二,就是一三二經。「中略品」第九,在第八品末,不但有第八品的攝頌,也有「因緣相應」八品的總頌,如說:「佛陀,食,十力,……沙門婆羅門」(5)。可見「因緣相應」,起初只有八品,「中略品」是以後附入的。又如(四五)「道相應」,前四品四〇經,與『雜阿含經』相同的很多;四一經以下,及五──八品,為一獨到的組織,是『雜阿含經』所沒有的。這部分的內容,為:

 

異學廣說([八經]

日輪廣說──遠離依止([七經]貪欲調伏([七經]

一法廣說──遠離依止([七經]貪欲調伏([七經]

一法廣說二──遠離依止([七經]貪欲調伏([七經]

恆河廣說──遠離依止([一二經]貪欲調伏([一二經]

       不死究竟([一二經]趣向涅槃([一二經]

不放逸品([一〇經])(一一經有四,實為四〇經)

力所作品([一二經])(例上應為四八經)

尋覓品 ([一一經])(實為四〇經)

瀑流品 ([一〇經])(例)

 

    「道相應」這一部分,『南傳大藏』計算為一四〇經,實際上應有二六六經。這樣的組合,如(四六)「覺支相應」,(四八)「根相應」,(五〇)「力相應」,都以「道相應」為例而簡略些。從「恆河相應」起,到「瀑流品」,共五品,約「遠離依止」與「貪欲調伏」來分別,每一相應約一一〇經左右。(四七)「念處相應」,(四九)「正勤相應」,(五一)「神足相應」,(五二)「靜慮相應」,這四種相應,大大的簡化了,雖也分五品,卻不分「遠離」與「調伏」,每一相應為五四經。其實,都應該如「道相應」那樣廣說的,都是『雜阿含經』所沒有的。『雜阿含經』中,也有類似的情形,如「斷知相應」(卷七下),主要為無常(分為八類)的五陰,應斷,應知,......應沒(共八類),當求大師(六〇類),應修四念處,......止觀(十類,實為五五法)等:這樣的分別組成,可得一萬餘經;這正是『相應部』所沒有的。這是類集纂組,決非早期集成的形態。因部派而所說不同,方法卻是一致的,富有初期阿毘達磨論者,分別,類集,組合的特色。『雜阿含經』與『相應部』經數的眾多,原因就在這裏。『雜阿含經』到底有多少經?『大正藏』所編列的,據可見(「五陰誦」)的攝頌,顯然每與經不合。如初頌十經,『大正藏』計為六經。如頌說:「受與生及樂,亦說六入處,一一十二種,禪定三昧經」(6)。受,生,樂,六入處──四經,一一都有「十二種」,就共有四八經了,但『大正藏』只計為四經。如依經文而計算確實數目,不但便於檢查,對經文類集組合的意義,也能更明白的表示出來。本編分全經為七誦、五一相應。每一經文,上列在某一相應中的經數次第;中列全經次第的經數,下在( )中,編入『大正藏』所編列的經數,以便查對。全經共計為一三四一二經,與日本『國譯一切經』所計,略有出入。

    四、『雜阿含經』本是眾多短篇所集成的。每一篇經文,本來是沒有名目的。在現存『雜阿含經』中,僅絕少數有經名的。如『第一義空經』,『有因有緣有縛法經』,這是『相應部』所沒有的。如『法鏡經』,『轉法輪經』,『四品法經』,『大空經』,『相應部』雖有經文,卻沒有稱之為什麼經。惟有經名『清淨乞食住』,『六六法經』,『六分別六入處經』,赤銅鍱部編入『中部』的,也有經的名稱。此外,如『篋毒蛇喻經』,『尸婆修多羅』,『差摩修多羅』,『鬱低迦修多羅』,那都是指述以前所已有的。總之,一篇篇的經文,本沒有名目。其後,較長的或較重要的經文,(主要為「記說」),為了引述的便利,稱之為什麼經。『南傳大藏經』的『相應部』,似乎每一經都有名,其實名目是從攝頌來的。編集的攝頌,或取說經的地點,如「波陀」;或取說者與問者,如「阿難」;或取法義,如「無常」;或取經文的譬喻,如「泡沫」。摘取經的一、二字,代表該經而集為攝頌;後來就以攝頌的那一、二字,代表該經而演化為經名。如屬長篇或特別著名的,這是沒有問題的;如『雜阿含經』(『相應部』)那樣多的經篇,就不免有問題。如『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中,名「無常」的有七經;名「味」的有六經;名「阿難」的也有四經。試想,在『相應部』全部中,該有多少同名的!這樣的經名,必須說某某相應,某某品第幾經,否則,引用經名,是不能明了到底是那一經!以『雜阿含經』來說,攝頌僅存五卷;即使以『別譯雜阿含經』攝頌來補充,也不到一半。所以本編雖採用「相應」與全經的數目,而沒有仿照『相應部』那樣的列舉經的名目,因為這是徒勞而沒有實用的!

    五、『相應部』是『雜阿含經』的別部誦本。比對起來,有同有異,到底相同的很多;有些次第也是前後或相近的,表示了二本根源的同一,這是比對同異的重要部分。『大正藏』的『雜阿含經』,注出與『相應部』經的相同或相近;並注出與漢譯經及巴利藏與『雜阿含經』相當的經、偈,這是便於對照研究的。本編對於異部經偈的對同,漢譯的有『別譯雜阿含經』,『中阿含經』,『長阿含經』與『增壹阿含經』。巴利藏的(依日譯本)有『相應部』,『中部』,『長部』,『增支部』,『小部』中的『經集』。至於『律』、『論』所說,及『雜阿含經』的別品異譯,一概從略。本編與『相應部』等對同的,也有與『大正藏』所注不一致的,讀者應更為比對,而採取更合於實際的!

    六、『雜阿含經』譯於宋元嘉年間,到宋代的雕刻印刷,已有五百多年了。長期的展轉抄寫,以致佚失了二卷,次第有錯誤,字句當然也不免有訛誤。如『雜阿含經』的『轉法輪經』,各種藏本一致說:「尊者憍陳如!知法未?拘鄰白佛:已知,善逝」(7)!憍陳如與拘鄰,同是kauṇḍinya的音譯,在同一經的上下文中,怎能譯作憍陳如,又忽而譯作拘鄰呢?這是絕對不可能的!原來「拘鄰」是漢代古譯,一定是古代的抄寫者,將熟悉習用的拘鄰,代替憍陳如了。又如「苦集滅道」,古譯或作「苦習滅道」。『雜阿含經』當然是譯作「苦集滅道」的,但也偶有作「苦習滅道」的,這又是古譯誤入本譯了。而且,古代寫經,是不禁行草的,容易引起訛誤。所以從譯出,經展轉傳寫到刻版印刷,即使是早期的宋藏本,高麗藏本,字句的訛誤,也是不能免的。『大正藏經』以麗藏本為底本,用各種藏本來校勘同異,是極有價值的工作!本編依『大正藏』的麗藏本,不在乎各種藏本的對勘,而是捨短從長,希望能校成一較正確的本子。這又分為二類:一、依各種藏本來校正:凡麗本而意義可通,不違經義的,一概依麗本。如不及各本而是訛誤的,依各本改正,下注「依某本改」──凡各本同於宋本的,作「依宋本改」;如取元本、明本所同的,作「依元本改」;但依明本的,作「依明本改」;或取日本所藏聖語本的,作「依聖本改」(以下「補」與「刪」,均依此例)。如認為麗本脫落了的,依各本增補,下注「依某本補」。或文字有多餘的衍文,刪去了,下注「依某本刪」。以上,都是依各種藏本(『大正藏』所勘校)來校正麗藏本的。二、長期傳寫,宋本、麗本等,都不免偶有訛誤。依經文意義,經文前後比對,覺得應該校正的,也有三類:屬於寫訛而加以改正的,下注「今改」。如有所脫落而補字的,下注「今補」。也有補一二字,文義更為顯了,在補字上下,加以(),表示這是補入而非原文所有的,也就不加「注」了。或有多餘的衍文,可刪而沒有刪去的,加〔 〕;刪去了的下注「今刪」。這是本編校改的凡例。還有值得附帶說到的:一、經文很長,寫經的也不是一人,所以全經用字,每不能一致。如麗本的「閡」字,宋本多作「礙」;偶有麗本作「礙」,而宋本卻又作「閡」的。像這樣的前後不一致,也只能不一致,未能改成一律。二、『大正藏』是排印本,即使校對精確,總不免有誤失。所以,如『大正藏』沒有校勘,而文字顯然有誤的,如「身八勇猛」(8),我手頭沒有麗本可校,只能認為『大正藏』的錯字,依通用的木刻本,而改為「身心勇猛」了。三、有些字,宋本與麗本不同,也不易決定訛與正,只能下注「宋本作某字」,以備研考!

 

【註解】

[ 209.001]『雜阿含經』卷九(大正二五九中)。

[ 209.002]『瑜伽師地論』卷九七(大正三〇八五九上)。

[ 209.003]『善見律毘婆沙』卷一(大正二四六七六上)。『一切善見律註序』(南傳六五二三、三六)。

[ 209.004]『相應部』(一二)「因緣相應」(南傳一三一九四)。

[ 209.005]『相應部』(一二)「因緣相應」(南傳一三一九〇)。

[ 209.006]『雜阿含經』卷三(大正二一八上)。

[ 209.007]『雜阿含經』卷一五(大正一一〇四上)。

[ 209.008]『雜阿含經』卷七(大正二四六上)。

---------------------------------------------------------------

 

來源:《雜阿含經論會編(上)》

 



浙ICP备0602015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