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對應經研究(二)
《雜阿含經·人經》研究 [中]
王建偉 金暉
(三)
現在我們對《人經》形成的緣起作一些盡可能合理的推想。
第一階段:起於有部和犢子部之間有關“人”是否實有的問題的討論(最早的文字記載見於南傳巴利論藏中的《論事·補特伽羅論》)[1] 。有部和犢子部較早從上座部分出,因此那時的辯論應該繼續停留在口頭上。在論辯中,有部運用相關經文(如《重擔經》等)來證明“人”只是諸蘊和合的假名施設。
第二階段:在長期論辯中,《重擔經》等漸漸成為固定的經證。同時,由於說六處比說五蘊更適合闡明“人”的諸緣和合性,因此《重擔經》的五蘊說被六處說(說“眼、色”等二法)所替代。這樣,《重擔經》等逐步演化出《人經》的雛形,而用意所在又必然導致原四種“擔”譬最終淡出。
第三階段:又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原型中有關“人”的字句被漸漸擴增[2] ,“人”論成為核心,全經的主旨也被提到了“見法”的高度。同時部分阿毗達磨的用語也被融入經中。最後,正式形成《人經》。
在三個階段中,還有兩方面內容需要補充一下:
首先,《人經》中說“眼、色”等二法的文字,在巴利經藏《雜部·六處集》中有專講此法的經文,名《二法經》[3] ,對應《雜含》第275經(大213)[4] 。此經很可能是形成《人經》說“眼、色”等二法的來源。經文如下:
1、巴利《雜部》。
“諸比丘,我今當說二法。諦聽。諸比丘,何等為二?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諸比丘,是名二法。
“諸比丘,若有說言‘我捨此二法,別立二法’者,彼但有言說。問已不知,更生癡惑。所以者何?非其境界故。”[5]
2、漢譯《雜含》: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為汝等演說二法。諦聽,善思。何等為二?眼色為二,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為二,是名二法。若有沙門婆羅門作如是說:‘是非二者,沙門瞿曇所說二法,此非為二。’彼自以意說二法者,但有言說、問已不知、增其癡惑,以非其境界故。
“所以者何?緣眼色眼識生,三事和合緣觸,觸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若於此受集、受滅、受味、受患、受離不如實知者,種貪欲身觸、種瞋恚身觸、種戒取身觸、種我見身觸,亦種殖增長諸惡不善法,如是純大苦聚皆從集生。如是耳……鼻……舌……身……意法緣生意識,三事和合觸,廣說如上。
“復次,眼緣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緣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於此諸受集、滅、味、患、離如實知。如實*知已,不種貪欲身觸、不種瞋恚身觸、不種戒取身觸、不種我見身觸,不種諸惡不善法,如是諸惡不善法滅,純大苦聚滅。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法經》之於《人經》,儘管不能被視為原型經文,但它的引入,不僅加強了《人經》說法的力度,更為該經主旨立於“見法”的高度提供了理據。
其次,《人經》融入了原本僅用於論文的阿毗達磨用語,如《雜含·人經》中的“是則為想、是則為誌、是則言說”,《俱舍·人經》作“此唯名想、此唯自稱、但隨世俗假施設有”,《本母》作“唯有假想、唯假自稱、唯假言說”[6] ,《集異門足論》的相應文句中作“想、等想、假言說轉”、“諸想、等想、施設言說轉”[7] ,《瑜伽論》作“諸想、等想、假用言說”[8] 。這些原本都是有部阿毗達磨定義“有情”時所使用的文字[9] ,在《人經》形成的過程中則不可避免地連同“有情”等詞串一起被轉入經中。此類例證在《雜含》中還有,如《雜含》第456經(大335)[10] 的“俗數法”,《俱舍論》卷9(大·29·47c)作“法假(梵anyatra dharmasaṃketa)”,此經也是巴利經無對的後期增益經,專論“空”義,異譯經名《佛說勝義空經》[11] 。這種出現在經文中帶有鮮明論議語色彩的字句,在巴、漢經文比對中可以發現不少,如一些《雜含》經文在對應巴利經中沒有,卻一字不差地記錄在巴利經的注釋中。
總之,一部新經的產生,有其複雜的背景(緣起),現代人只能依據有限的文獻資料做出盡量合理的分析。希望能通過對一些帶有規律性的事物的歸納分析,來了解契經集的發展變化,並從中獲得一些有用的知識,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佛法、理解佛經發展的歷史,在浩瀚的法流中不失源頭真味。如《人經》,它既是在法義的論辯中應運而生的新經,又是一部依據根本經教、句義有本、不失原味的“了義經”(《俱舍》語)[12] 。
關於《人經》的部派歸屬問題,最需要討論的是《成實》,其他如《雜含》、《俱舍》、《入論》等都是有部系的經、論,《成實》的情況則比較複雜。該論作者訶梨跋摩(梵harivarman)[13] 依有部出家,師從譬喻師(有部的一支,後轉為經部),後又往阿逾陀[14] 隨大衆系多聞部學習,著《成實論》[15] 。多聞部“開展了綜合性的學風”、“學說規模宏大,不拘守一宗一派之言”,這種風格在《成實論》中也得到了繼承[16] 。因此,作為一部綜合性的著作,《成實》所持論點和所引經文也不必拘泥於一宗所傳,故其歸為任何一宗似乎都不很恰當。當然,著作歸宗的不確定性,並不意味著所引經文也一定找不到相應的出處。就《人經》而言,論主既出身於有部,那麼他的著作引用有部系經文亦順理成章。如果說《成實》所引《人經》很可能來自有部的傳承,那麼綜合餘本,判《人經》為有部所誦經當屬不繆。
(四)
《雜含·人經》有兩篇,前篇廣說,後篇略說(末增重頌)。全經以問“見法”為緣起,並由說“二法”引出《人經》主體,最後以“如是知、如是見,則為見法”及重頌(應頌)作結。前篇在上文中已經錄出,後篇如下:
《雜含》第409經(大307)[17] 。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異比丘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作是念:“云何知、云何見名為見法?”思惟已,從禪起,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作是念:‘比丘云何知、云何見名為見法?’今問世尊,唯願解說。”
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有二法,眼色緣生眼識。”如上廣說。
尊者如所說偈:
“眼色二種緣,生於心、心法——
識、觸及俱生,受、想等有因。
非我非我所,亦非福伽羅,
亦非摩㝹闍,亦非摩那婆,
是則為生滅,苦陰 變易法。
於斯等作想,施設於衆生、
那羅、摩㝹闍,及與摩那婆,
亦餘衆多想,皆因苦陰生,
諸業愛無明,因積他世陰。
餘沙門異道,異說二法者,
彼但有言說,問已增癡惑。
貪愛息無餘,無明沒永滅,
愛盡衆苦息,無上佛眼說。”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含》兩篇《人經》,若略去說法緣起、二法說及重頌等,即相當於《俱舍》、《入論》二本經文。此二《人經》皆出自唐代大譯家玄奘之手,十分珍貴。可惜二經各有詳略,尚不能獨立流傳。所幸二者同出有部,且為奘師一人所譯,若參以《雜含·人經》,二經或可以通過互補得復原貌。
相比之下,《俱舍·人經》主體充實,唯缺《入論》末段“由此故苦……涅槃”。《入論·人經》恰恰相反,前半簡略,末段則收錄完整。今試以《俱舍·人經》為底本,以《雜含·人經》為依據,從《入論·人經》補缺,復原經文如下:
世尊告曰:“苾芻當知,眼及色為緣生於眼識,三和合觸俱起受、想、思。於中後四是無色蘊、初眼及色名為色蘊,唯由此量說名為人。即於此中隨義差別假立名想,或謂有情、不悅、意生、儒童、養者、命者、生者、補特伽羅。亦自稱言:‘我眼等見色等。’復隨世俗說:‘此具壽有如是名、如是種族、如是姓類、如是飲食、如是受樂如是受苦、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壽際。’苾芻當知,此唯名想、此唯自稱,但隨世俗假施設有。如是一切無常、有為、從衆緣生、由思所造。由此故苦,謂生時苦,住等亦苦。於此衆苦永斷無餘、除棄、變吐、盡、離染、滅、寂靜、隱沒,餘不續起、名永不生。此極靜妙,謂一切依除棄、愛盡、離、滅、涅槃。”
【校注】
1、世尊告曰:《俱舍》、《入論》無,今依《雜含》“世尊告彼比丘”轉、補。
2、有情、不悅、意生、儒童、養者、命者、生者、補特伽羅:《雜含》作“衆生、那羅、摩㝹闍、摩那婆、士夫、福伽羅、耆婆、禪頭”,《俱舍釋論》作“薩埵、那羅、摩㝹闍、摩那婆、弗伽羅、時婆、布灑、善斗”。又,梵本《俱舍》作sattvo naro manuṣyo mānavaś ca poṣaḥ puruṣaḥ pudgalo jīvo jantur iti。
3、我眼等見色等:《俱舍》作“我眼見色”,今依《雜含》“我眼見色、我耳聞聲、我鼻嗅香、我舌嘗味、我身覺觸、我意識法”(《本母》作“我眼見色乃至我意知法”),從《入論》作“我眼等見色等”。
4、復隨世俗說:《雜含》作“彼施設又如是言說”,《入論》作“發起種種世俗言論謂”。
5、此唯名想、此唯自稱,但隨世俗假施設有:《雜含》作“是則為想、是則為誌、是則言說”,《俱舍釋論》作“唯名為量、唯言為量、唯傳為量”,《本母》作“唯有假想、唯假自稱、唯假言說”,《入論》作“此唯有想、唯有言說”。又,梵本《俱舍》作saṃjñāmātrakaṃ evaita dvyavahāramātrakaṃ evaitat。
6、無常、有為、從衆緣生、由思所造:《雜含》作“無常、有為、思願、緣生”,《法蘊足論》[18] 作“是無常、是有為、是所造作、是緣已生”,《俱舍釋論》作“無常、有為、故意所造、由因緣生”,《入論》作“無常、有為、緣生”。又,梵本《俱舍》作anityāḥ saṃskṛtāś cetitāḥ pratītyasamutpannā。
7、由此故苦……涅槃:《俱舍》無,今依《雜含》相應文句從《入論》補。
奘譯本《人經》譯文典雅、大氣,用語準確、規範,是一篇很好的學習、誦讀的經本。希望復原後的奘譯本《人經》,一如《緣起經》、《緣起聖道經》[19] 、《五蘊皆空經》、《三轉法輪經》、《無常經》[20] 、《法印經》、《勝義空經》[21] 等《雜含》之名篇、名譯,為世所重、長傳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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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釋】[1] 在犢子部從上座部分出後,至阿育王時,有上座部長老目犍連子帝須(巴Moggaliputta-tissa)撰輯《論事》,其中《大品·第一章 補特伽羅論》就是批駁犢子部“補特伽羅實有”觀的專論。有部《人經》中的“眼見色”、“有情”、“命”、“無常”、“有為”、“滅盡”等文,論中都已出現,並加詳解。該論體現了阿育王時期上座部有關“補特伽羅”問題討論的實況,而從有部《人經》的產生過程來看,這場討論一直延續到了後世,而有部在這場討論中是非常得力的一派。參見南傳巴利論藏《論事·大品·第一章 補特伽羅論》(Kathā-vatthu, I Mahāpaṇṇāsaka, 1Mahā-vagga, 1 Puggala-kathā)。
[2] 有部早期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法蘊足論》中已經出現“有情、人、意生、儒童、命者、生者、養者、士夫、補特伽羅”的詞串,多用於討論有情之事。這一當時僅作為論文用語的詞串(很可能是承續上座部阿毗達磨的舊文),在後期逐漸轉入新出《人經》中。參見《集異門足論》卷5(大·26·386b)、《法蘊足論》卷1(大·26·455c)。
[3] 參見巴利本(S.35.92 Dvayaṃ[1])。
[4] 參見《校釋》第一冊P273-274。
[5] 本經據緬甸第六次結集版巴利三藏漢譯。
[6] 參見《瑜伽論》卷92(大·30·824c)。
[7] 參見《集異門足論》卷5(大·26·386b)、卷17(大·26·437c)。
[8] 參見《瑜伽論》卷50(大·30·577a)。
[9] 《集異門足論》卷5(大·26·386b)云:“由想、等想、假言說轉謂為有情、那羅、意生、儒童、命者、生者、養者、士夫、補特伽羅。”
[10] 參見《校釋》第一冊P445-447。又,此經對應《增壹含•六重品》[7]。
[11] 此經也是後期論著建立勝義、世俗二諦說的經文依據。參見《瑜伽論》卷92(大·30·826b-c)。
[12] 參見《俱舍論》卷29(大·29·154b)。
[13] 《翻譯名義集》卷1(大·54·1066a)云:“訶梨跋摩,宋言師子鎧(苦亥)。佛涅槃後九百年出中天竺國,婆羅門子,初依薩婆多部出家,造《成實論》。”
[14] 一說在華氏城。參見《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印順著,正聞出版社,1992.10.七版)P575。
[15] 參見《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四》P2140。
[16] 參見《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四》P2140。
[17] 參見《校釋》第一冊P417-418。
[18] 參見《法蘊足論》卷11(大•26•505a)。
[19] 以上二經,唐玄奘譯。
[20] 以上三井,唐義淨譯。
[21] 以上二經,宋施護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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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续)
来源:阿含学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