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钗之十二数考
作者:虾皮 标签:香菱 | 阅读次数: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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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本文引用了如下诸红学研究观点: 1、此书为脂砚斋的自述,为曹雪芹披阅删改的。脂砚斋即为曹[兆页],曹雪芹为其子 或侄。 2、此书为以虚写实,隐含以曹家被抄一事导至没落为终的事件。 3、林黛玉、薛宝钗为秦可卿的化身,以二人影秦可卿兼美之说。 4、秦可卿为皇室之亲(胤[衣唐]或其它相当层次之人物的亲属。) 以上的文章可见胡适先生、俞平伯先生及其他诸位红学家的相关文章。 引述 《红楼梦》一名《金陵十二钗》,是说书中诸多女子,“觉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 上。” 作者在第五回写判词时,点判十五位,其余诸人则隐于书中。我原本对此不解过, 但与朋友说时,朋友说我太也求疵。自己也觉得确也如此,总不能让作者把三十六人皆 罗列,而不留一点遐思空间于读者。但心中一直隐隐觉得,为何副钗只点香菱,又副钗 只点袭人、晴雯,而正钗均点到了呢。作者难道就是为了重于取舍么?恐怕并非完全如 此。 在看了黛玉、宝钗、可卿为一人论述的相关文章后,这种感觉便更加强烈了。 作者点判十五人中,又副钗为袭人、晴雯,副钗为香菱,正钗为黛、钗,元、迎、 探、惜,妙玉、李纨、巧姐,熙凤,湘云,可卿。若按可卿、黛、钗为一人,那么正钗 便只剩十人,总判变成十三人了。这便肯定不合理了,若说副钗择其要者书明尚可,而 若正钗不书全,例不该如此,作者也决不会如此。答案只能于其中求,我求得的结果 是,那又副、副册三人,其实是十二钗之正选,为了不着迹于读者,不使读者一下看明 十二钗中,原有几人为一人之分化,故弄出副及又副之说。 副册及又副甚至又又副,也曾在别的评红之著中见过,虽说分的挺好的,但如此把 人分成三六九,我却不赞同,而且人是那么易于分的吗?纵观全书而论,作者之正钗也 并非按其好恶,或其在书中的轻重而分的,例如巧姐。 这样,便出现了十三钗。肯定其中有一人同于钗、黛、卿一样,与别人是一身而 化。故十三人实为十二人。那么此人是谁呢—— 香菱 一、从香菱的身世说起 香菱原名英莲,看过红楼梦的都知到其为甄士隐的女儿。甄士隐先失了女儿,后失 了火,至一败涂地。这便是第一回的重点。从此士隐不见诸于后文,只英莲换名至于贾 府。 这便留个大大的问号于读者,难道这大大的一段头版头条,只是为了表明此文是 “真事隐去,假语存焉”?难道仅仅是为了贾府一个丫头就如此费心,作者如此费墨就 为这个? 绝对不是,这里面一定隐个极大的内幕。我们从书中可见一斑。 甄家(暗指曹[兆页]的真家),是因英莲的失踪(亦可隐喻为死)而祸起(霍 启),接着因某事(书中云为葫芦庙炸供)而毁家。从此便没落了。那是什么样的事 呢,能至使曹家这样一个四次接驾,富贾数省的望族一下没落了呢?这个人一定比曹家 势力强许多,权力大许多,谁有这样的权力呢,自然是皇上了。这证据就在书里。 二、从香菱的判词说起 在甲戌脂评本中,香菱的判词及脂评如下:(【】中为脂评,余同不注) 只见画着一株桂花,下面有一池沼,其中水涸泥干,莲枯藕败,后面书云: 根并荷花一茎香,【却是咏菱妙句。】 平生遭际实堪伤。 自从两地生孤木,【拆字法。】 致使香魂返故乡。 宝玉看了仍不解.【世之好事者争传推背图之说,想前人断不肯煽惑愚迷,即有此说, 亦非常人供谈之物。此回悉借其法,为儿女子数运之机。 无可以供茶酒之物,亦无干 涉政事,真奇想奇笔。】 此段文字。最初引起我怀凝的不是判词,是脂评。 脂评中,避讳谈政事两字,在此判后的脂评中,说了“不涉政事”之语,如果脂评 不提,谁能从此判词中看到一丝政事来,那么红楼梦由他来写将比曹雪芹更合适了。所 以,唯一解释是,脂砚斋是要我们不要拘泥于字面,这条判词要往政事上想,要用推背 图的理论去思考此判,方能得出正确的结果。 如果按这个思路去想,香菱的判词便不是我们通常所得到的结论了,而应是: “根并荷花一茎香”——取与当今皇上本是同根生之意。 “平生遭际实堪伤”——直解,这一生遭际任谁都该可怜。皇上相煎何急。 “自从两地生孤木”——这条,原来的解释按拆字法拆为桂字,意指夏金桂。但现在即 然认为是皇上所为,那就决不是夏金桂了。同是拆字法,但拆法不同而己。 我的拆法为: 两地暗合双土,生孤木,暗指其二土之上的一个“木”字,应该是一个事件的年月的 “天干地支”即“木土木土”。查阅当时的天干地支,与之相合的,只有“甲辰年甲戌 月”即雍正二年九月,这该是对“香菱”及曹家非常重要的一个时间。 反过来再探“夏金桂”其名,亦不难得出相似的结果,夏即“下”,夏金,意“下 金”。五行中金下为“木”,再加上桂之拆开为“木土土”与判词之谓相同。 “致使香魂返故乡”——因了上述的事件,香菱被赐死。怎么死的,是皇帝的一条“香 绫”绞死。(香菱) 这样的死法,不正是皇族中最常用的赐死女子的所为吗。 三、四位一体说的论证 如果上述的推理成立,那么很自然的能想到秦可卿与香菱何其相似。 1、香菱活脱脱的一个可卿,书中,她从宝钗身上仿来“停机德”,又师黛玉学得“咏 絮才”。而且作者用暗示的手法,先虚写与可卿于太虚境的闺阁之娱,后写出了来世愿 与香菱同结连理的意愿。“憨湘云醉眠芍药(衣因),呆香菱情解石榴裙”一回有: “香菱见宝玉蹲在地下,将方才的夫妻蕙与并蒂菱用树枝儿抠了一个坑,先抓些落 花来铺垫了,将这菱蕙安放好,又将些落花来掩了,方撮土掩埋平服。香菱拉他的手, 笑道:“这又叫做什么?怪道人人说你惯会鬼鬼祟祟使人肉麻的事。” 2、两者的死法死期相一致,秦可卿是吊死的,按香菱的名字,当为香绫绞死的隐喻。 秦可卿为立春后春分前死的,而香菱是在正月十五失踪的。两者皆因血中有病而死(应 是暗指因血统的原因)。 3、作者在书中,也多处暗示香菱即为秦可卿之影。第七回有最直接的说明: (周瑞家的说)“倒好个模样儿,竟有些象咱们东府里蓉大奶奶的品格儿。”金钏儿笑 道:“我也是这们说呢。” 这明示香菱即可卿,可卿是香菱的化身, 这样,书中提及的“林如海捐馆扬州城”是在“九月三日”应为暗指导致香菱之死 的根由,所以作者在秦可卿丧事期间提及此事。似无边际,却有实指。 四、由可卿的丧事想到的 如上一解释,便有许多问题都可解了。 1、秦可卿将死前托凤姐(第十三回)之后有一偈: 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 以前大家都往元、迎、探三春身上打主意,而如今可认定为实指,是指“木土年木土 月”(雍正二年)。三年后曹家被抄之事(雍正五年)。借可卿之口,说出而已。 2、秦可卿丧事之规格,不是一般人能享用得起的,连王爷八公都要设路祭,这怎么可 能是个贵族中孙子辈份的女子所能得到的规格。 3、我甚至想,死后封的“龙禁尉”其实是作者在提醒,龙(皇上)禁(禁止)尉(谓, 谈及之意)。就是说这事皇上不让谈及。而脂砚斋是否为“有旨戒言”之谓(脂,即 “旨”,斋即“戒”砚即“言”)。似乎牵强了些,想到那便写到哪了! 五、十二钗之属合数 如果把上述的四位一体说,应用于第五回之判,则十二钗便一个不多一个不少了。 所谓可卿、黛玉、宝钗,为虚构,必用三人填其空缺,而且是二重的虚构。方引出副 钗、又副钗之说。而这四位一体的一钗,却是分别写其身世,遭际和与作者的关系的分 写。 作者把真正的事件隐在了幕后。而分别用四个人去写一件事,秦可卿是写死的原因 及其葬仪的规格。林黛玉、薛宝钗是其平时的性情和作者对之的感情的写照。香菱是写 其身世和其在曹府隐姓埋名的际遇。作者如此煞费苦心,可见此事关系的重要。遗憾的 是,我没有找到更多的材料,不能确知那年那月(甲辰年甲戌月)到底发生了怎样的事 情。 (完) 虾皮 2000-0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