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辰本校注拾零——邓遂夫(第二十二回)
作者:yupeng信箱 标签:邓遂夫 庚辰本 庚辰本校注拾零 红楼梦 | 阅读次数: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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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
[朱眉]将薛、林作甄玉、贾玉,看书则不失执笔人本旨矣。﹡ 丁亥夏,畸笏叟(第二十二回) 此语在俞辑、朱辑、陈辑中皆录作:“将薛、林作甄玉假玉看书,则不失执笔人本旨矣。”而此前许多研究者征引此批,则录作:“将薛、林作甄玉假玉看,书则不失执笔人本旨矣。”二者皆有不妥。此处之校订法,与过去其他专家辑录征引的差异,看起来只是一个标点符号的移前移后问题,实则语意之悬殊不可道里计也。望读者明察。 (一○三) 又办什么酒戏?既高兴,要热闹,就说不得自己花上几两——巴巴的找出这霉烂的二十两银子来做东西﹡,这意思还叫我赔上?(第二十二回) “东西”,除梦稿、甲辰本作“东道”,各本皆同。“做东西”者,即通常谓之“做酒”、“操办酒席”也。梦稿、甲辰改作“东道”,看似通畅,实则不妥——自己家里的老人出钱筹办晚辈生日宴,怎么说是“作东道”呢?后来的程本及以程本为底本的各种通行印本径依梦稿、甲辰之妄改,自然不奇怪;如今以庚辰本为底本的新校本亦因袭此妄改,则实在说不过去。 (一○四) 一面说,一面拉起他来,携手出去吃了饭﹡。(第二十二回) “携手出去吃了饭”,新校本将句末“吃了饭”三字提行至下段句首,与“点戏时”合为一句,作“吃了饭点戏时”。看似可通,实则不妥。上段宝、黛文字,正为描写宝玉催促黛玉“起来吃饭去”,最后“拉起他(黛玉)来,携手出去”,若不紧连上“吃了饭”三字,怎能算结束呢?而后段纯写点戏、看戏,平白加上一个“吃了饭点戏时”,既无必要,又显语句突兀,有违作者原意。 (一○五) [墨夹]是贾母眼中之〔态,心〕内之想。﹡(第二十二回) 此批蒙府、戚序、戚宁本作:“是贾母眼中。”或亦因“内”字前有明显夺漏而删改。然此本在形态上更近原文,则是无疑的。今拟补“态”、“心”二字,供参考。 (一○六) [朱眉]湘云、探春二卿,正“事无不可对人言”之(原误方)性。﹡ 丁亥夏,畸笏叟(第二十二回) 此一朱眉批原误之“方”字,尚有另笔所添“艹”字头,使成“芳”字,是过录者错上加错。原抄“方”字,当为“之”字草书形近而讹。然此批系独有,无从参校,故俞辑、朱辑、陈辑乃至历来学者征引,皆信其一误再误之“芳”字而不疑。“芳性”二字连文,生涩无稽,不足为训。也有学者校“芳性”为“方信”的,意即作批者从湘云、探春身上方信了“事无不可对人言”这句话。但如此一来,意思倒是可解了,却使整个这条批语更加不通。所以,相比之下,将原误“方”字判作“之”字形讹,无论从字形字义及整个语义上都更合情理。另,此批所引“事无不可对人言”,是承接脂砚的前一条朱旁批所引此语而来。此语原出清初硕果山人《训蒙增广改本·附偶语五十七联》中的“书有未曾经我读,事无不可对人言”一联。溯其更早的出处,,则为《宋史·司马光传》:“平生所为,未尝有不可对人言者。”或许是因为此联与最早的《增广贤文》中“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等语有牴牾之故吧,所以不论是以前的《增广贤文》,还是在硕果山人所编《训蒙增广改本》的正文中,均不收此联(改本虽在附录中收入,亦标明此附录中文字“有关痛痒者,有不关痛痒者”)。直到清同治年间再由周希陶按平上去入四韵编《重订增广》时,始将此联一并收入正文。但从脂砚、畸笏在批语中熟引此语的情况看,当初硕果山人的附录文字,显然已经在康、雍、乾时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一○七) [墨夹]何便无言可辩?真令人不解。前文湘云方来,“正言弹妒意”一篇中,颦、玉角口,后收至“褂子”一篇,余已注明“不解”矣。回思自心、自身:是玉、颦之心,则洞然可解,否则无可解也;身非宝玉,则有辩有答,若宝玉,则再不能辩不能答。何也?总在二人心上想来。﹡(第二十二回) 此墨夹批所谓“前文……余已注明‘不解’矣”,乃指第二十回中对“难道你就知你的心,不知我的心不成”二句所作长批:“此二语不独观者不解……”。另,此批后半之断句及标点符号,甚有讲究;稍不留意,便致不通。如:“回思自心、自身:是玉、颦之心,则洞然可解,否则无可解也;身非宝玉,则有辩有答,若宝玉,则不能辩不能答。”本来是“心”与“身”分而述之,条分缕析,语意畅达的。然过去专家征引,均按俞辑(后之陈辑、朱辑亦如是)断作:“回思自心自身是玉颦之心,则洞然可解,否则无可解也。”云云。将“自心”等同于“玉颦之心”固可,将“自身”亦谓之“玉颦之心”,则如脂批所云“无理不通之甚”也。 (一○八) [墨夹]诗筒,身边所佩之物,以待偶成之句草录暂收之,其归至窗前不致有亡也。或茜牙成,或琢香屑,或以绫素为之,不一。想来奇特,事从不知也。﹡(第二十二回) “想来奇特,事从不知也。”俞辑录作:“想来奇特事从不知也。”陈辑、朱辑则录作:“想来奇特事,从不知也。”皆不妥。因为,对一般人而言,自古便闻“诗囊”一物,却不曾听说有宫庭所制“或茜牙成,或琢香屑,或以绫素为之”的“诗筒”,那是很正常的。可是对于像脂砚斋这样曾和作者有着共同生活经历的人来说,如果也是在看了此书之后才知道有此“奇特”之物,便会让人感到有些意外了。然而此种情况,如果想象成是那些虽然生活在这样的家庭,却不常吟风弄月,尤其是像书中史湘云那样大大咧咧不近风雅的女性,则又在乎情理之中。所以脂砚作批时,除了为读者着想而写明有可能是从作者口中获知的该物形制外,仍在末句老老实实地写道:“想来奇特,事从不知也。”“想来奇特”,是指诗筒;“事从不知也”的“事”,则指宫中曾赠诗筒给作者家中之往事。二者实不能混为一谈。这和本回朱眉批“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原误聊聊)也”所提及的作者所写乃旧时实有之往事的感叹,如出一辙。区别只在于,一是“知者寥寥”,一是连作批者自己亦“从不知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