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新荷提起没客大哥的无私的纯洁友谊,想起了这则故事。
故事发生在新刑法修改以前。
地处四川盆地某县城。
那时刑法规定有流氓罪,这个罪名学者叫它为口袋罪名,与此有关的行为,均以该罪名定罪量刑。比如偷看女人洗澡、比如在街角掏出自己的鸡鸡对着女生吹口哨、比如在夜深人静时用自己的鸡鸡敲女生宿舍的门等等。。。。。。
曾经有一段感人至深的故事毁于那残无人道的旧刑法。
故事的主人公是生在红旗下长在新社会的一对知识青年。
男主人公高中毕业后当上了城郊某乡的赤脚医生,女主人公高中没毕业就是城郊附近的工厂里顶替其父当了一名工人。
男女主人公都处于渴望友谊珍惜友谊的年龄。
男女主人公于是就有了一些友谊。
友谊就象春草被风吹过一样,疯长。
于是有一天女主人公来到男主人公的医务室时,女主人公就有点不舒服。
男主人公看着女主人公绯红的脸就也有点那个。
女主人公就呆呆地望着男主人公。
男主人公就问你到底怎么啦?
女主人公就紧紧地握着男主人公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前。
男主人公看着起伏的胸脯就问你胸闷吗?
女主人公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就将男主人公的手拉到腹部。
男主人公就急切地摸了摸腹部问,到底怎么啦?
女主人公急得哭了,很委屈地说人家就是说不出的不舒服。
男主人公象是刚刚想起自己是个医生,果断地说:“脱掉,我来帮你检查”
于是就脱掉。就检查。
良久。
男主人公说,不好了,你这是胃下垂。
女主人公说,那怎么办?
男主人公说,不要紧,就看你相不相信我。
女主人公终于豁出去了,我都听你的。赶紧想办法。
男主人公说,不要慌,看来只有我帮你顶上去。
“怎么顶?”
“你躺好。”
……
据说后来女人主公的胃下垂常复发,不过很简单的物理疗法就能好,每次复发时最多顶三四次就行。
复发据说不厉害,一周多时不过三四次。
后来女主人公就叫男主人公为雷锋哥哥。
男主人公叫女主人公为亲爱的病人妹妹。
卷宗里反映,当时的审判人员根本就不相信男女主人公说的那则故事。卷宗里有下面一段记录:
审:“你今年多大了?”
XXX(女犯:笔者注):“差两个月十八岁”
审:“什么文化程度?”
XXX(女犯):“差一个学期高中毕业。”
审:“你一个十八岁的高中生不知道胃下垂是顶不好的吗?”
XXX(女犯)(笑)
从后来的结果后,我知道,这两人为了友谊毁了一生,因为男主人公判了十二年。
我是因为男主人公才翻出这宗发黄的卷宗的,男主人公那年已经三十五了,刑满释放。
站在我面前的不是雷锋哥哥,甚至比雷锋叔叔还老许多。
因为他跟我说他亲爱的病人妹妹在他入狱不到一年就自寻了短见时,他眼睛里隐约可见的,是半
糊涂了。。。。。。。。。
没客。。。新荷。。。男主人公。。。女主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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