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得很“玉米”
作者:修缘 标签:超级女声 李宇春 生活感悟 休闲娱乐 | 阅读次数: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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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狂热地迷恋着一个远在异国他乡的摇滚乐手,那是个红发的叛逆男子。我甚至远赴香港专程去寻找他的CD和写真集。天哪,那是如何的崇拜,虽然明知这一生连看他的演唱会都是不可能的梦,却痴痴地追寻他的一点一滴。始终盼望有一天口袋里钱多时,可以到日本去亲眼看看这个人,一个真正活在面前的血肉之躯。 我曾奉为精神领袖的HIDE。在1998年我生日的前几天,突然死了。 这一生的狂热,就在那个人弃世而去时化为乌有,冰冰凉凉散落一地,心空了,梦醒了,才发觉世间悲哀的莫过于此--在你想要珍惜时,早已经失去。就算如今有能力去到日本,也只能看看纪念馆,走走横须贺的海滩,静静缅怀那个逝去的灵魂。 我在粉色蜘蛛的歌声里流泪,终于发现,这只粉色蜘蛛,也是矛盾而痛苦的,甚至是挣扎堕落的。 那个人的古怪哲学对我影响太大了,他对音乐的执著和对友人的情义,都是深而且重的。我爱这纯粹的灵魂,无关国籍无关历史无关其他,请爱国者不要愤慨,我爱,只为了地球上千亿个灵魂中,这是最最吸引我的一个。 那一年,我20岁。 以为今后的一生,就会平静冷漠地过下去了。我遂了父母的心意,结婚,生子,过常人的生活。日子是油盐酱醋锅碗瓢盆,除了上网,除了唱歌,我爱四处旅行,在行走中让时间流过。 后来某一年,Leslie也选择了弃世,经历了HIDE的死,这次我连泪也流不出来。只觉得,上天对于他最宠爱的人总是最先召唤回去,我们这些凡人只有无语。 20打头的年月已过去大半,我已经学着做个主妇,疼爱自己的丈夫和孩子,我把曾经的年少痴狂都埋葬了。不过我还是学不会和七大姑八大姨家长里短地唠嗑,学不会巴结讨好上司,学不会麻将桌上过夜,学不会追看任何一部肥皂剧。在外人眼中我太清高冷僻。我自己坚信,话不投机半句多,我在这世间只追寻彼此相似的灵魂,只要一生知己有斯人,就是最大的圆满。 一直认为全国的综艺节目渐趋恶俗,让人不忍卒睹。已经多年不曾认真地看完过一场电视节目。只在某天饭间看了黄雅莉唱《杀破狼》,觉得还算不那么倒胃口。但却没吸引我去追看比赛。我依然固步自封,拒绝“超女”来袭。却不知道险些错过一个宝。 比赛完了,我在网上偶然看到张靓影唱我也爱唱的《don’t cry for me Argentina》,想认真看看她唱的怎样,这个女孩子很不错,如果我认真在唱歌的道路发展下去,会和她很相似。歌路,外形,甚至性格。为了看张靓影,追到成都决赛的那一场,一个不小心,撞见了某人。 和所有玉米相似,震撼、被电的感觉一样不少。我太喜欢那个造型了。恍惚中,那个向后梳理的发型很眼熟,让我看见Hide的回魂。但几乎是立刻,我就知道那是错觉。这个头发蓬松,白皙修长的女孩子,绝没有一丝叛逆的眼神。她太乖了。乖到没有音乐给予力量时,显得有丁点谦卑。完全不同的人,是另一个出奇纯粹的灵魂。我不该在她身上找旁人的影子。 继续追寻她的点点滴滴,渐渐入了魔道――或是玉米的必经之路?我追回梦幻般的初夏,那个清瘦修长的身影,她的一个眼风,就教人醉倒。 我钟情于音乐,而她整个人,就是音乐。当她舞动,当她吟唱,我便忘记了那个人不过是比自己还小几岁的妹妹而已。 这个孩子,在唱着不是自己选的歌时、同其他人合唱时,着实乏善可陈,除了笑容清新可人外。但轮到她自己喜欢的歌,她开始泄露神采。眼波流转,不可一世。 一点点妖异,一点点魅惑,一点点清丽,一点点疯狂。 够了,已经足够了,我明白她的可爱和魅力所在,即使她不完美。我清楚看见她对音乐的信仰――她有时几乎是依赖着音乐的,音乐给她生命力,让她强大,给她快乐。她还年轻,音乐的道路还漫长呢,日后历经沧桑的她会变成什么样子?天晓得,但今天这个人出现,我终于觉得“天纵奇才”,“惊才绝艳”了。 音乐的大门为她敞开了,虽然还不老练,却已悟得几分“道”。 喜欢重情重义的女子。很“哥们儿”的女子。“有些人值得一生珍藏。”我爱听她的这句话,和我喜欢的“一生知己有斯人”异曲同工。最跌眼镜的是这个很“哥们儿”的女子,一样会柔柔浅浅地笑,杀人不见血的温柔一刀,摧毁我的心防只需两秒而已。看她的比赛和幕后,从头至尾,就是今夏最精彩的青春励志大戏,起起落落,好看得不得了。在她身上似乎有一种可称为“风骨”的东西,还有一种似乎是“风流”。只要站在那儿,就是一个风景,怨不得我花痴,遇上这么个主儿,天下玉米都有几分了。 我不会像崇拜Hide那样崇拜宇春。那是因为Hide是我所永远无法完全了解的,永远神秘,永远遥不可及。宇春却是如此贴近,如此真实,甚至五月时我曾懵然不知地自她校门前走过!她的笑和泪都很坦率,玲珑剔透水晶心。这个孩子太难得了,应该被人好好地疼。 第一次和喜欢的人生活在同一个时空中,呼吸同样的空气,该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再也不要错过什么而终生遗憾,我要亲眼看看她。就这样想着,我快乐地决定发疯一次,带上我正在培养的三岁小玉米,威逼利诱老公一起飙车800公里到成都去看她的演唱会――哦,不对,是超女演唱会。这辈子就这一次,急切地想看某人的演唱会。以后应该也不会再有了。我急切是因为不知道她会留在生命中多久,太美的东西通常都因珍贵而易碎。 红颜易老,我自觉生命到了这个点上突然水流湍急,节奏鲜明地奔放起来。 冥冥中注定了人会在尘世间出其不意地发现似曾相识的灵魂,他/她的一切都与我灵魂契合,恍然熟悉到觉得:早就应该相识,世上本来就有这样一个人,而遇到了,一切才复活了。 花会香,鸟会叫,天会蓝到极致……我爱这个复活的感觉,当我重新拾起青春的狂热,这种刻骨铭心的感觉真好! 这个夏天,我并没有错过。 我选择很“玉米”地活着。 爱小宇,爱音乐,爱生命中的美丽瞬间。 修缘(benmimimao)于 2005-11-1 12:39:02 编辑过本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