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奶无罪
作者:小人物创业 标签:清明 | 阅读次数: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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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帝国·小丫拍案之 二奶无罪
其实在“二奶”这个词出现之前,汉语的词汇库里面就有相应的称谓,诸如:情妇、姘头、第三者等等。但是当有人发明出“二奶”以后,其他的称呼就统统被冷落了,大家似乎对这个词语兴趣更加浓厚。发明这个词语的人不简单啊,“二奶”,简单的两个字就勾勒出一位年轻美貌、身材火辣、柔情似水的女人形象呈现在大家面前,准确、传神,令人浮想联翩······连党政机关的红头文件里面都出现“党员干部不得包二奶”的规定,“二奶”已经升格成为主流的用词了。 中国大地上,与二奶有关的新闻每天都在发生。搜索google,有174万条搜索结果,yahoo有288万条,百度有446万条结果。有调查公司专门负责帮弃妇们调查二奶的,有精明的商家推出“二奶车”的。还有,清明祭祖烧“二奶”孝敬老人的。这也难怪,古语早就说了,“饱暖思淫欲,饥寒起盗心”。我们什么时候听说过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兄弟和下岗工人包二奶啊。二奶现象的普遍存在,起码可以说明越来越多的人“饱暖”了。我真希望全国的男人(包括鄙人在内)都有实力去包二奶,使得二奶不再仅仅是商人和政客的私宠。 尽管“二奶”对于男人是一个极具诱惑力的词汇,但是,正如罂粟花,妖艳动人却是毒品,“二奶”却是一个充满贬义的称呼。在一般人看来,被冠以“二奶”的女人,都是虚荣的、淫荡的、无耻的、道德沦丧的、贪图享乐的、蛇蝎心肠的、不得好死的、千刀万剐都不解恨的。比起“小姐”来,“二奶”更是全体已婚女人的眼中钉、肉中刺,“小姐”不过是零售,尽管让自己的男人小小的破财,或者有染上性病的风险,但男人逢场作戏结束后,还是会乖乖地回到家里。而二奶就不一样了,那是批发,不但拿走原本应属于自己的很大一笔财产,还危及已婚女人的家庭。所以,二奶是全体已婚女人的公敌,必欲除之而后快,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前几年在四川某地有一个很著名的“二奶告大奶财产纠纷案”,央视《今日说法》报道了整个过程,这个案例甚至被编进了最高人民法院主编的《人民法院案例选》。说的是:某男死后留下一份遗嘱(经过公证),表示将他的全部财产连同抚恤金一起赠送给与他同居数年并生有一个四岁小孩的女子,并表示自己的骨灰由该女子负责安葬;在他死后,该女子凭遗嘱向法院起诉,要求死者的妻子将其占有的死者的财产交还给她。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开庭时听众多达1500多人,原告遭到群众的围攻谩骂,以至于在后面的三次开庭中被迫缺席。法院经过审理,最后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诉讼费用2700元由原告负担。判决宣告后,听众席上一片掌声。 最后的判决自然是大快人心的。但是,审判的程序和最后的结果却是与法律规定相违背的。这种涉及当事人隐私的案件,本应不公开审理,尤其是在发生旁听群众围攻一方当事人的情况后,法院更应出于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目的,将本案做不公开审理。但是,法院非但没有做出不公开审理的决定,反而把宣判放在当地最大的剧场进行。做秀的成分远远已经超出了审判的成分。法律已经退位,道德成为主持者。 于是,在“二奶告大奶财产纠纷案”中,公证过的遗嘱法院不认定其效力,死者与同居女子生育的女儿的权利被漠视,同居女子一直在病床前照料死者(而那位妻子在其临死前跑到医院大闹,要其交出存折)的事实被忽略,法院以“公序良俗”为由,判决该女子败诉。这一判决被编进《人民法院案例选》,极具指导意义。曾有几位“二奶”向丫律师咨询类似遗产问题,丫律师将此案讲给她们听后,无不黯然失色。毫无疑问,她们面临的,将是人财两空的结局! 女人啊,你的名字是弱者!无论是大奶还是二奶。在男人世界里,女人怎么可能是赢家? 而最悲惨的莫过于“二奶”。不管男人是出于精神空虚还是肉体需要,二奶为这个男人献出了自己的身体和青春,甚至献出了自己的尊严和自由。背负骂名,躲躲缩缩,美丽的青春笼罩在阴影之下,表面风光,内心凄凉。男人们享乐之后,有几个会真正的关心她们,善待她们,保护她们?她们确实有过错,但是罪魁祸首却是可恨的男人。为什么舆论和群众往往放过男人,拿这些弱女子开刀?谁来为她们主持公道,让她们也享有人的权利? 四川的判例原本已经让我对这个群体的命运不抱希望了。还好,深圳最近的一个案例让我重新拾起了一点信心。在深圳,一位给港人做了8年二奶的女子,因盗窃该男子26·5万元被提起公诉,一审判处10年有期徒刑,二审被改判无罪。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s/2006-07-15/09179466605s.shtml 二奶无罪,可能会刺激某些人的神经。但是她的确应该是无罪的。她已经为该男子提供了长达8年的性服务,还承担起做饭、接送小孩的义务,说得好听一些是二奶,其实也就是保姆。将近3000个日日夜夜,从23岁开始做保姆到最后委身此人,现在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年,一个女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被那个年过半百的老男人给占有了。26·5万元,说起来好像是一笔不小的数字,但是屈指一算,不过是两千多元一个月而已!在深圳,这不过是一个普通文员的工资!可恶的老头子居然要求她与另一个保姆和自己大被同眠,甚至把性病传染给了她!在忍无可忍之下,这位女子被迫取出一直由自己保管的存折里的26·5万元,离开该男子回老家治病。 如果我们的法律对这样一位女子处以刑罚的话,那么它就是一部没有人性的法律!如果哪个法官判决该女子有罪的话,我诅咒他家所有的女性生生世世都给人家做二奶! 还好,这样的判决结果,让我对中国的法律和法官有了一些期待。 小丫 2006-7-15 作者博客地址:http://lawyeryiru.blog.bokee.net/ 个人主页:http://yishenghua.fl365.com/ 电子邮箱:lawyeryiru@163.com 文章标签: 二奶 文章出处:请注明文章出处 该文章同时发表在 "lawyers"博客圈. 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