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章程
第一章:社团介绍
第一条:本社名称
本社全称为"The King of The Soul " 中文为“灵魂之王COS团体”,简称"S*K同盟"。
第二条:本社性质
本社是以cosplay为主,动漫原创为辅由武汉动漫爱好者组成的团体,迈向商业化路线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社宗旨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社员的一切合法利益。推动本土动漫发展,培养本土动漫新人。
第四条:本社由来
灵魂之王COS团体由SOUL工作室和KING社于2006年10月1日合并而成,以COSPLAY为主的新锐团体。由SOUL工作室的欧米和KING社的猫为社团负责人,与众多的COS爱好者聚集一起打造武汉本土COSPLAY新纪元。
第二章:社员须知
第一条:申请要求
申请加入本社的社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真心热爱COSPLAY以及动漫的忠实FANS。
2.年龄必须年满16周岁。
3.申请者必须是自由身,不能同时参加多个社团。
4.有责任心、集体荣誉感。
5.优先考虑此类特长生:化妆、道具制作、PHOTOSHOP、网站或论坛制作、摄影、剧本写作。
(具体要求:
摄影----有一定摄影基础,拥有一台400万像素以上的DC。
化妆----会多种妆类技巧。
后勤----吃苦耐劳,责任感强。
技术----会PS或者有过网站/论坛制作经验。
创作----有一定的绘画基础,画法不限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文体不限制。
道具----擅长动手能力,能够制作部分道具。)
详情请登陆:http://w0.5ilog.com/cgi-bin/bbs/fast11/v_all.aspx?j=0&id=5593670进行注册申请。
第二条 申请程序
社员申请加入的程序
(一)填写入社申请表,格式如下:
姓名
昵称
年龄
QQ
联系方式
特长
爱好
申请类型(请参照社员须知第一条)
所在区域
加入原因
对自己的评价
(以下COSER必填)
能接受的价位
身高
体形
照片(照片样式不限制,但必须是本人)
(二)经本社决策层讨论通过即可成为正式成员。
第三条 社员权利
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社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社组织的活动。
(三)获得本社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社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四条 社员义务
社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的合法利益。
(三)完成本社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五)社团聚会等集体活动一定要积极参加。
(六)向本社反映动漫或者其他相关活动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五条 退社须知
社员退社应书面通知本社,社员如果连续两次不续纳会费或不参加社团集体活动,视为自动退社。
第六条 社员须知
社员要遵守本社章程,积极参加本社活动,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本社声誉和形象,反对一切有损本社声誉的言行。凡有违以上规定行为或违反本社章程的行为,经决策层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组织机构
(一) 决策层:社长
(二) 管理层:coser主管
(三) 财务组:出纳、会计
(四) 执行层:原创创作组、摄影技术组、服装道具组、化妆后勤组、新人接待组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一条:经费来源
(一)社费:按照每人每半年(六个月)一交,十五元收取,全年共三十元。
(二)企事业单位赞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其他可能的意外收入,如投稿以社团名义,收入归社团;如果个人与社团联合投稿,或者作品在社团帮助下完成,所得收入与社团8:2分成,包括文章、cosplay等,个人独立作品不记在内。
第二条:社团支出
(一) 社团资讯、联谊录、宣传卡的印刷支出和社团承诺小物品的发放。
(二) 社团购置的基础器材,如cosplay部分服装、道具的改装工具,以及社团聚会开支等。
(三) 社团成员个人支出不计入社团公共消费部分,完全由个人负担。包括社团成员一切自我意向性消费:画集、漫画书、碟片、动漫杂志、周边产品、cosplay服装定做、布料购买、大宗道具材料、化妆工具等。具体内容请找财务部长咨询。
注:本社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社员中私自分配。
第五章 社团领导层
本社社长实行社长连任制,不换界不另外选举。
第六章 社团的奖罚制度
第一条:奖励
每年社团流动成员中,民意评选一名优秀社员和一名优秀干部,按社团财务状况给予奖励。
第二条:惩罚
(一)社员有违反社团规定的,或者做出有损本社名誉及成员关系的,根据情节,商定后给予增加会费或者开除。
(二)接了单子的COSER,事先未声明且中途退出者,其所定做的服装及道具归本社支配,属暂时没收,单子结束后归还。
(三)凡有损害本社名誉或恶意以言论、暴力等伤害他人的,一律定位恶劣行为,无论职务、贡献,一经核实,马上开除,并且永远不得申请加入。
(四)社员之间友好相处团结友爱,如果对某个成员不满,可找领导层反映,不要采取过激言论;如果有恶意诬告他人行为,一律严惩。
(五)所有退出本社的成员以及被开除者,所交会费一律不退。
(六)社团排练连续三次迟到(可以迟到的时间范围30分钟)或无故缺席者,取消其上场资格,情节严重者视自动退社处理。
(七)社团集体活动如聚会、聚餐等,无故不来或者伪报有事请假者,累计五次不参加的视为自动退社。
(八)连续两次不交社费的视为自动退社。
请社员自觉遵守,干部以身作则!!!!
欧米(weib2003)于 2007-1-2 13:28:14 编辑过本帖欧米(weib2003)于 2007-1-18 11:57:27 编辑过本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