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美学概论(第8节)
作者:美心飞翔 标签:美学 | 阅读次数: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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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 辩证法
认识到认识自身的本性即是辩证法,认识到认识仅仅指向必陷入矛盾,必自己否定自己,必回归到纯粹的自己,从而达到美,这一根本的见解,就构成了美学辩证法的主要研究课题. 辩证法是指向认识自身的产物(指向认识是指尚未达到对象,与对象同一的认识).它虽出现于认识与对象的分离意识之中,但辩证法的目的,并非主张认识与对象的分离.相反,辩证法的出发点,就在于保证认识与对象同一.人们常常说要讲辩证法,即是指要认识与所指对象同一(一致);辩证法的真义,就是要通过研究认识(方法),使认识与对象达到同一. 辩证法发展到今天,已经相当完备,但是很奇怪,辩证法好象与美学无关.在许多人心目中,甚至美学研究者的心目中,辩证法乃是理性认识的产物,因而它也只适用于理性认识,与感性认识,艺术欣赏等不相干.这实质上是一种误解,就好象在他们的心目中,感性认识不是认识似的.其实一切认识都是要讲究辩证法的,不讲辩证法的认识都是表面的,肤浅的.我们在前面所讲的认识的阶段理论,就是美学认识要讲辩证法的明证.辩证法的真义,就是要使认识达到对象,达到真与美. 在前面,我已经就认识怎样与对象达到同一,进行了初步的探讨,我相信,这也正是辩证法的概述.有关这一内容是这样描述的:认识,须从最简单的感知开始,依次经过记忆,抽象,概括等阶段,才能最终把握到对象,从而达到美.在这一过程中,认识穿行于其自身的各个阶段,其中每一阶段在实现其自身时,本身也一同化解了,结果转变成它的否定----从而发展到一个更高的阶段.这样,它不断通过自身的否定来推动自身的发展,直至最终把握到对象本身,回归到自己真纯的自身----它的终结,最高的内在性,真与美. 因此,为了获得这种科学的进展,达到真与美,唯一重要的事,就是要理解以下的命题:否定即是肯定;或者说,自相矛盾的东西并不化解为零,化解为虚的无,而是仅仅化解为它的特定内容(有限)的否定;或者说,这样一种否定并非是全盘否定,而是自己化解的被规定事物的否定,因而是规定了的否定---由于它被规定,它就有了一个新的内容,它就成为一个全新的概念,但比先前的概念更高,更丰富;因为它包含着先前的概念,它是它和它的否定的同一.认识正是这样争取前进的,并且是在一个纯粹的,不可抑制的自身进程中完成的. 简言之,辩证法的基础是否定,它通过连续不断的否定来获得终极意义上的肯定(肯定把握对象,与对象同一,达到真与美),因此,我们也可以说,辩证法的基础是肯定,这两种说法没有区别.让我们用简略的语言来描述一下辩证法的进程:有限认识(否定)---否定有限认识(否定之否定)---回归到肯定认识,就可以证明上述的看法.它的意义是,初始的认识是有限的,而辩证法就是要指出它的有限,否定它的否定,这样,我们的认识便可深入进展下去,直至达到对象,与对象同一,达到真与美.我们完全可以说,没有一种美的认识不是遵循这种认识的模式,不是适合它这单纯的节奏的,因为它就是对象自身的进程,因而也就是美的认识自身的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