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手机版 | 三国演义 | 三国志 | 史将 | 背景 | 藏书阁
首页 -> 精彩文章 -> 私募股权投资中律师应发挥作用

私募股权投资中律师应发挥作用  
 
 
·      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 Investment)是指投资于私募股权由其对非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进行的股权投资形式,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包括发展资本(Development Finance),夹层资本(Mezzanine Finance),基本建设(Infras-tructure),管理层收购或杠杆收购(MBO/LBO),重组(Restructuring)和合伙制投资基金(PEIP)等。翻译的中文有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资本投资、产业投资基金、股权私募融资、直接股权投资等形式.。在广义含义下,私募股权投资与风险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含义相近或类似,这时,也就被称为房地产投资信托计划(REIT)或创业风险投资基金(Venture Capital,简称:VC)。
·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强劲走势,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十分迅猛,由最初的制造业、采矿业、房地产业扩展至教育培训、传媒、电子商务等创新公司,并自沿海向内地寻找投资领域。根据清科研究中心的资料及其他资料,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市场呈现如下特点。
        其一,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中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扮演主要角色,远超过本土基金规模及投资总额,2006年至2007年第二季度已有72只可投资中国大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
       其二,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完成、中小企业板的开设、已海外上市的中国企业的全面“海归”、创业板及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构建及呼之欲出,中国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日趋活跃,正进入中国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最好时期与快车道,活跃在北京、上海、深圳等经济快速发展的大城市,
       其三,出于对股权投资的流动性、透明度和募集资金数量的考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投资的企业大量海外上市,成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退出渠道,2006年至2007年第二季度,在45个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案例中,以公开发行上市渠道(IPO)方式退出的有41个,占91.11%。而目前国内私募的投资目标是有可能在创业板上市的中小公司。
     其四,在国内外私募股权投资良好业绩及经济预期的推动下,各类金融机构纷纷进军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包括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等,这些金融机构纷纷成立直接投资部门、私募股权投资管理部门或全资子公司,其参与身份有的作为基金管理人介入,有的则作为基金持有人参加。
     其五,地方政府对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市场表现出高度的积极性。
 
     私募股权投资涉及到广泛的法律及政策问题,尤其是金融监管、公司治理运作、项目许可、行业准入、税收等,因此,律师应发挥重要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律师可积极参与:
    其一,尽职调查。帮助投资者进行法律方面的调查,了解企业是否涉及纠纷或诉讼、土地和房产的产权是否完整、商标专利权的期限等问题。大部分引资企业是新兴企业,经常存在一些法律问题,在项目考查过程中应逐步清理并解决这些问题。
       二、拟定投资方案、达成一致后签署法律文件 - 投资方案设计包括估值定价、董事会席位、否决权和其他公司治理问题、退出策略、确定合同条款清单并提交投资委员会审批等步骤。由于投资方和引资方的出发点和利益不同、税收考虑不同,双方经常在估值和合同条款清单的谈判中产生分歧。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法成立合法融资的法律审查,股权退出及清算的法律业务。在实践中就发生上市公司法人股收购转让行为合法性的争议。
   四、基金内部管理机制。私募股权投资在中国是非基金型的,不具备法人的地位,基金法也把他们踢在外面的,所以一般实行有限合伙的出资方式,出钱的人不用管事,管事的人不用太多的出钱。那么就带来责任问题、约束机制和利益分配等问题需要律师帮助解决。
 
 
中国私募股权法律顾问中心 
手    机:13366666148(北京)
网    址:http://www.tianxia148.com      
博    客:http://bj148.blog.bokee.net   
邮    箱:tianxia148@126.com     

做最专业的私募股权投融资律师,出具最权威的私募股权投融资法律意见书,打造
最具影响力的私募股权投融资平台



浙ICP备0602015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