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考证(改定稿)一(之二) - 胡适
作者:红米 标签:红楼梦考证 胡适 | 阅读次数:4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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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考证(改定稿)
胡适 著 一(之二) ---------------------------------------------------- 我且再举一条例来说明这种“索隐”(猜谜)法的无益。蔡先 生引蒯若木先生的话,说刘老老即是汤潜庵: 潜庵受业于孙夏峰(孙奇逢,清初的理学家)凡十年。夏 峰之学本以象山(陆九渊)阳明(王守仁)为宗,《石头记》 “刘老老之女婿曰王狗儿,狗儿之父曰王成。其祖上曾与凤姐 之祖、王夫人之父认识,因贪王家势利,便连了宗”,似指此。 其实《红楼梦》里的王家既不是专指王阳明的学派,此处似不应 该忽然用王家代表王学。况且从汤斌想到孙奇逢,从孙奇逢想到 王阳明学派,再从阳明学派想到王夫人一家,又从王家想到王狗 儿的祖上,又从王狗儿转到他的丈母刘老老,--这个谜可不是 比那“无边落木萧萧下”的谜还更难猜吗?蔡先生又说《石头 记》第三十九回刘老老说的“抽柴”一段故事是影汤斌毁五通祠 的事;刘老老的外孙板儿影的是汤斌买的一部《廿一史》;他的外 孙女青儿影的是汤斌每天吃的韭菜!这种附会已是很滑稽的了。最 妙的是第六回凤姐给刘老老二十两银子,蔡先生说这是影汤斌死 后徐乾学赙送的二十金;又第四十二回凤姐又送老老八两银子,蔡 先生说这是影汤斌死后惟遗俸银八两。这八两有了下落了,那二 十两也有了下落了;但第四十二回王夫人还送了刘老老两包银子, 每包五十两,共是一百两,这一百两可就没有下落了!因为汤斌 一生的事实没有一件可恰合这一百两银子的,所以这一百两虽然 比那二十八两更重要,到底没有“索隐”的价值!这种完全任意 的去取,实在没有道理,故我说蔡先生的《石头记索隐》也还是 一种很牵强的附会。 第三派的《红楼梦》附会家,虽然略有小小的不同,大致都 主张《红楼梦》记的是纳兰成德的事。成德后改名性德,字容若, 是康熙朝宰相明珠的儿子。陈康祺的《郎潜纪闻二笔》(即《燕下 乡脞录》)卷五说: 先师徐柳泉先生云:“小说《红楼梦》一书即记故相明珠 家事。金钗十二,皆纳兰侍卫(成德官侍卫)所奉为上客者 也。宝钗影高澹人,妙玉即影西溟(姜宸英)。……”徐先生 言之甚详,惜余不尽记忆。 又俞樾的《小浮梅闲话》(《曲园杂纂》三十八)说: 《红楼梦》一书,世传为明珠之子而作。……明珠子名 成德,字容若。《通志堂经解》每一种有纳兰成德容若序,即 其人也。恭读乾隆五十一年二月二十九日上谕:“成德于康熙 十一年壬子科中式举人,十二年癸丑科中式进士,年甫十六 岁。”(适按此谕不见于《东华录》。但载于《通志堂经解》之 首。)然则其中举人止十五岁,于书中所述颇合也。 钱静方先生的《红楼梦考》(附在《石头记索隐》之后,页一 二一至一三零)也颇有赞成这种主张的倾向。钱先生说: 是书力写宝黛痴情。黛玉不知所指何人。宝玉固全书之 主人翁,即纳兰侍御也。使侍御而非深于情者,则焉得有此 倩影?余读《饮水词钞》,不独于宾从间得(言斤,音“新”)合之欢,而尤于 闺房内致缠绵之意。即黛玉葬花一段,亦从其词中脱卸而出。 是黛玉虽影他人,亦实影侍御之德配也。 这一派的主张,依我看来,也没有可靠的根据,也只是一种 很牵强的附会。(1)纳兰成德生于顺治十一年(西历一六五四), 死于康熙二十四年(一六八五),年三十一岁。他死时,他的父亲 明珠正在极盛的时代,(大学士加太子太傅,不久又晋太子太师。) 我们如何可说那眼见贾府兴亡的宝玉是指他呢?(2)俞樾引乾隆 五十一年上谕说成德中举人时止十五岁,其实连那上谕都是错的。 成德生于顺治十一年;康熙壬子,他中举人时,年十八;明年癸 丑,他中进士,年十九。徐乾学做的《墓志铭》与韩(上艹下炎,音“坦”)做的 《伸 道碑》,都如此说。乾隆帝因为硬要否认《通志堂经解》的许多序 是成德做的,故说他中进士时年止十六岁。(也许成德应试时故意 减少三岁,而乾隆帝但依据履历上的年岁。)无论如何,我们不可 用宝玉中举的年岁来附会成德。若宝玉中举的年岁可以附会成德, 我们也可以用成德中进士和殿试的年岁来证明宝玉不是成德了! (3)至于钱先生说的纳兰成德的夫人即是黛玉,似乎更不能成立。 成德原配卢氏,为两广总督兴祖之女;续配官氏,生二子一女。卢 氏早死,故《饮水词》中有几首悼亡的词。钱先生引他的悼亡词 来附会黛玉,其实这种悼亡的诗词,在中国旧文学里,何止几千 首?况且大致都是千篇一律的东西。若几首悼亡词可以附会林黛 玉,林黛玉真要成“人尽可夫”了! (4)至于徐柳泉说的大观园 里十二金钗都是纳兰成德所奉为上客的一班名士,这种附会法与 《石头记索隐》的方法有同样的危险。即如徐柳泉说妙玉影姜宸英, 那么,黛玉何以不可附会姜宸英?晴雯何以不可附会姜宸英?又 如他说宝钗影高士奇,那么,袭人也可以影高士奇了,凤姐更可 以影高士奇了。我们试读姜宸英祭纳兰成德的文: 兄一见我,怪我落落;转亦以此,赏我标格。……数兄 知我,其端非一。我常箕踞,对客欠伸,兄不余傲,知我任 真。我时漫骂,无问高爵,兄不余狂,知余疾恶。激昂论事, 眼睁舌挢,兄为抵掌,助之叫号。有时对酒,雪涕悲歌,谓 余失志,孤愤则那。彼何人斯,实应且憎,余色拒之,兄门 固扃。 妙玉可当得这种交情吗?这可不更像黛玉吗?我们又试读郭 (左王右秀,音“秀”)参劾高士奇的奏疏: ……久之,羽翼既多,遂自立门户。……凡督抚藩臬道 府厅县以及在内之大小卿员,皆王鸿绪等为之居停哄骗,而 夤缘照管者,馈至成千累万;即不属党护者,亦有常例,名 之曰平安钱。然而人之肯为贿赂者,盖士奇供奉日久,势焰 日张,人皆谓之门路真,而士奇遂自忘乎其为撞骗,亦居之 不疑,曰我之门路真。……以觅馆糊口之穷儒,而今忽为数 百万之富翁,试问金从何来?无非取给于各官。然官从何来? 非侵国帑,即剥民膏。夫以国帑民膏而填无厌之溪壑,是士 奇等真国之蠹而民之贼也。……(清史馆本传,《耆献类征》 六十。) 宝钗可当得这种罪名吗?这可不更像凤姐吗?我举这些例的用意 是要说明这种附会完全是主观的,任意的,最靠不住的,最无益 的。钱静方先生说的好,“要之,《红楼》一书,空中楼阁。作者 第由其兴会所至,随手拈来,初无成意。即或有心影射,亦不过 若即若离,轻描淡写,如画师所绘之百像图,类似者固多,苟细 按之,终觉貌是而神非也。” ---------------------------------------------------- 输入者:阿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