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战系统——合纵连横
作者:我爱三国 标签:盟战 外交 | 阅读次数:28 |
![]() ![]() ![]() |
| ![]() ![]() ![]() |
占领据点的联盟可以结盟,结盟后据点战和平时都无法相互攻击。
结盟规则 已经占领据点的联盟,可以对其他之一据点发动结盟。开始后, 在3天内,必须捐献被进攻据点双倍资源、兵装和3倍宝物。 如果无法完成,声望减1。 完成后,被结盟方,如果接受,则双方结盟,共享科技。 如果拒绝,则必须3日内,捐献据点双倍资源、兵装和1倍宝物。 如果完成,则结盟被拒绝。 如果无法完成,依然结盟。 解盟规则 解盟方解盟后,必须3日内捐献本据点双倍物资。 完成后,双方解盟。 注意:结盟后,无法通过联盟中的[外交管理]修改关系。 只能通过据点解盟。据点被夺取,结盟关系即终止。 另结盟后,武斗中还可请求盟友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