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是会有极为类似的感觉的,这番冲积扇便着实感受到了这样的情形,来自于两年前夏天的苦闷在这样的秋天重又袭来,并阴魂不散地纠缠不去。无奈之下觉得只有将这种感知到的情况记录下来才是缓解其症状的最好办法:“若是不能与所在空间的人们有一定的交流,就会导致归属感的极度缺失,在夏日的午后坐在一个阳光充沛但冷气开得很强的大开间办公室里,看着被蓝色塑料板隔开的空格里偶尔透出来的人体和声响,感觉没有遮蔽的我仿佛暴露在真空之中的伤口和封闭在玻璃容器之中的苍蝇,感到浑身的不自在,往往会为自己的无所事事觉得惶恐,尽管旁边的人无非也都是在闲聊、看报、上网、拼凑句子和搜肠刮肚找感觉,甚至有位大姐为每月四张照片的任务而烦恼,像这样呆坐在办公室里的日子可真叫难受,当然如果那诸多的空格中有我一间又另当别论了。上午过得不错因为有位大叔提携我一道出去转了圈石门和河山,坐在车上和办公室里,听着毫无技巧和深度可言的采访,但至少我还见识到了地方党报的“乡镇报道平均主义”和所谓“套餐”的变相有偿新闻,拿到手的一包硬中华和吃下肚的一顿食堂的乡土菜于我也算是一次“洗礼”……”虽说这是当时在蹩脚的县城报社的经历,但除了层次之外,带给我的感受是类似的。

[这样的眼神:无所事事实在是苦闷的事情,内心茫然而空虚的鸭子伫立在马德里街头,对着站立身旁的读报人侧目而视,其惶恐和郁闷只有鸭子自己知道,起码冲积扇还有能走动的自由,而鸭子则只有日复一日的无奈]
最近看到一本叫做《在媒体中失去童贞》的书,作者王佩的言论让我颇以为然,尤其是“不用‘某’能死啊?”一段更是让冲积扇很有触动,不如编辑后贴出以飨众人:
“现在的新闻报道,最喜欢用的一个字就是‘某’。尤其是报道一些敏感新闻的时候,经常在新闻发生地或当事人前面冠以‘某’字。例如:《每日商报》去年九月份曾刊登过一条消息《浙江医疗事故鉴定人员首次出庭接受质询》,但提到涉嫌造成医疗事故的医院时,却用‘杭州某医院’代替。像这样的医患纠纷官司,公众有权利知道当事人的名字,以便做出判断。但如此重要的信息,让记者轻轻一下给‘某’掉了。同是《每日商报》,在今年五月份的报道工商局查处违规商贩时,却毫不犹豫地点了名。‘涉嫌卖病死猪肉的是这两个摊位:茅廊巷342号,近江561号’。同样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后者为什么不用‘某’呢?想来想去,只有一种解释,肉贩无权无势,指名道姓也不会对报社有什么影响。
“任何一本新闻教材都告诉我们,新闻应当具备5个W,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都应当交代清楚。除非为了保护当事人隐私、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或保守国家机密等特殊原因,才用‘某’之类的模糊词语。”
“可现在的问题是,媒体对‘某’字已经用上瘾了。如果是负面报道,当事人又多少有点来头,一般都用‘某’字来搪塞。个中原因,大概有两种:一是怕把当事人开罪,担心招来麻烦;二是想对当事人示好,期许得到好处。其实,大多数情况下,这两种担心都是多余的。就拿这个‘某医院’来说吧。你把它的名字曝光,它能把你怎么样?把你封杀?谅它没那个本事。把你当期的报纸统统收购?那是好事啊,发行量还能增长呢。最大的后果可能就是,它不给你投广告,这又有什么呢?报纸的短期利益可能受损,但公信力会慢慢建立起来,从长远来看,利益也会得到补偿。”
“可见,只要不违背国家法规和新闻道德,少用一些‘某’,天不会塌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