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好友点评】林俊明写莫康孙
作者:adman 标签:创意 广告公司 老莫 林俊 麦肯 | 阅读次数: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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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老莫
林俊明 莫康孙是我的美指,我是他的文案,那是从一九八一年开始,至一九八三年。老莫是素描快枪手,我是说故事脚本的能手,我俩都天生工作狂,创意触觉敏锐。而最重要的,还是臭味相投,心有灵犀,做起事来总是快人一步,百发百中,既受客户赏识,更受老板珍惜。 一起拍挡时候的老莫,总是文质彬彬,笑脸迎人;比起我这个在殖民地教育系统下,修读英文学校的港胞,书香时代的他,文学修养实在好得多。年轻的我是个好胜又没耐性的莽夫,我得罪了同事,由他打圆场,我俩合作多年,在工作上他从未抱怨过,印象中他好像只给我发过一次脾气。在生活上,他总是很为他人着想,尤其是碰到我这个冒失鬼。 两个人合作无间,也会有无形的竞争,年轻的时候大家都向往出国工作和生活。我和老莫都希望有一天能到麦肯纽约,加入精英汇聚的麦肯国际创意队,所以大家都努力争取好表现。当老莫被调升到新加坡,成为该公司第一位华人创意总监时,他已是向纽约踏出了第一步。三年后,老莫成为第一位加入了纽约麦肯国际队华人。我是那样的羡慕和妒忌他。 我俩都颇缅怀过去,还记得一九八一年,我俩趁中环香港会旧会所拆卸的前一天,跑到那里拍照留念,去年,我们兴至,联袂再到中环香港会现时的会所前面,同一位置拍照,背景和周边环境真是人面全非,照片里竟然是一老一少!他妈的,老莫究竟你何时愿意长得老一点? 我在广告公司点石成金的日子,老莫说过很羡慕我,我曾问他何不离开麦肯,到别家公司闯闯,他当时的答覆,跟数天前给我的答覆是一样,「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理由要离开麦肯。」老莫的创作修为,是越老越辣,这么多年来,他一直都在鞭策自己要做得更好,更不停鞭策下属要做得更好。所以,曾更他工作的下属分为两个阵营:敬佩他的,和痛恨他的。 老莫是香港插图社的创办人之一,从拍档年代到今天,我都非常欣赏他一手好灵,(我偷偷收藏了年青莫康孙的广告插话和版画多年,当我还在广告公司当领导,有一个比篮球场细少许的办公室时,老莫的画就摆放在我那数不清的大小创意奖牌旁边。) 年青的老莫很喜欢一边听那白发斑斑的法国小提琴爵士乐手演奏,一边呷红酒。今天的老莫,可没有太多闲情盐爵士乐演奏,红酒也只是轻尝浅酌。 我当然没有老莫家人那么了解他,但我也熟识老莫的喜恶,除了一样东西:TOMAZ,我从没有听过你高歌。何时?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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