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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才及奴才之特征

作者sjgcl 标签集团 奴才 特征 重庆 主子 阅读次数:30

 如果你做一个有心人,认真观察周边的事,仔细琢磨周边的人,特别是看一看和想一想想古往今来发生的许多重大事件,也许就会情不自禁地产生这样一个感触:中国是一个盛产奴才的国度?!
  鼓足了很大勇气,冒昧说出心中的感触,恐怕会令众多的国人心中不快甚至耿耿于怀。然而,笔者无意与别人争议,只想提醒人们认真辨识“奴才及奴才之特征”,以免自己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了千夫所指甚至千古唾骂的奴才!
  也许因为中国太长太久的专制时代,对于奴才以及奴才哲学、奴才文化之类的东西,人们早已非常熟悉甚或心知肚明。何谓奴才?奴才之特征几何?笔者不想从故纸堆里去弄出一个什么教条式的定义来。只要人们回想一下那些皇帝身边的太监们,尤其是和坤之类的官员们,以及当代那些“土皇帝”手下的那些人,就自会有了“奴才”的鲜活形象。
  唯主子之思为思,这恐怕是奴才的第一大特征。奴才,几乎是没有自己独立的思想,没有自己独特的见解,没有自己独特的主张。主子所思所想,便是其所思所想。别看他身子上端也长着一个大大的肉疙瘩,那玩意儿只不过是一个“吃饭的家伙”,只不过是一个“听主子话”的东西。一切为主子效命,可能便是奴才唯一的思想与意识!即使主子死了,奴才也可能跟着去殉葬。
  唯主子之言是听,这恐怕是奴才的第二大特征。对奴才而言,唯有主子的话是千真万确的,主子的话是一句顶一万句。即使主子说的“屁话”,奴才也会当成“圣旨”,一切唯主子之言是听。如某领导在台上作报告,即使是读的上级层层照本宣科的千篇一律的稿子,其台下的某些奴才也会大唱什么“富有创新”、“符合本地实际”、“精彩动人”之类的赞歌。听其言,便能识别奴才腔。比如在“稷山文案”中,主子李润山(县委书记)颠倒黑白,把几位干部向上级反映情况的信件说成是“诽谤”。而那位公安局长听了主子的“圣旨”,便进一步发挥,说什么“举报信不仅是对李书记个人的攻击,而且是对稷山大好形势的攻击”。可见,这位掌握专政大权的公安局长,为了献媚争宠沦为奴才,何等地令人可笑,又何等地可耻!
  唯主子之命是从,这恐怕是奴才的第三大特征。不论是非黑白,甚至混淆是非、颠倒黑白;无视党纪国法,甚至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一切听从主子指挥,一切执行主子命令,这可能是奴才的行为特征了。发生“彭水诗案”的重庆市彭水县,发生“稷山文案”的山西省稷山县,两县公、检、法机关的某些“三长”们,恐怕应为奴才之列。如稷山县那位副检察长,把“诽谤案”本属自诉案也弄成公诉案,而且唯恐执行主子命令不力,便自己赤膊上阵自任“公诉人”。还有稷山县那位法院副院长,根本不是按国法条款判案,而是按主子李书记的命令判案,主子说重判就重判,主子说轻判就轻判。好一幅奴才嘴脸!
 唯主子之举则效,这恐怕是奴才的第四大特征。主子的言谈举止,是奴才唯一效法和模仿的榜样。有什么样的主子,便有什么样的奴才,这大概也是一条定律。对“鹿”、“马”的辨认,是检验奴才与非奴才的一个办法。只有奴才认主子,才会与主子保持绝对的一致。主子说要“打倒谁”,奴才就会不遗余力地去“打倒谁”,且踏上一只脚;主了说要搞什么“大革命”,奴才就会跟着大吼大叫搞一场什么“大革命”;主子说谁是什么什么“集团”、“死党”,奴才就会不惜出卖灵魂去收集“莫须有”的证据,就会将谁定成什么“集团”、“死党”。
  说起奴才,世人们往往是憎恶的。杂文家林默涵说过:对付奴才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给他几拳(见《中国杂文鉴赏》中《奴才的哲学》一文)。但是,谁去给奴才几拳?谁敢去给奴才几拳?对距离时代久远的奴才,且不去管他们了,而当代如彭水县、稷山县那些“奴才们”,至今还没见谁去给他们几拳呢!
  当然,主子与奴才,也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主子一旦垮台了,也可能会沦为奴才。奴才拼命为主子卖力,也是企图有朝一日变为别人的主子。因此,如果不彻底铲除滋生奴才的土壤,不彻底变革产生奴才的文化,奴才恐怕就会代代不绝!
本篇文章来源于 “围城杂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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