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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N连跳”引发的一名共产党员的思考

作者sjgcl 标签富士康 共产党员 顾春雷 思考 跳楼 阅读次数:42

    

 

    就在郭台铭开完“11连跳”记者会离开富士康公司不久,26日晚,富士康龙华园区一员工坠楼身亡。这是今年发生在富士康的第12起员工跳楼事件。如此频繁的跳楼事件震惊了世界,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值得每个地球人一起深思。
   关于跳楼的原因,众说纷纭。
    总裁如是说--5月26日,郭台铭在亲自赶往深圳了解跳楼事件的更多详细情况后表示,目前最担心是有隐性自杀倾向的员工,并且承认厂区内的爱心不够。
    地方政府如是说--深圳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李平表示,虽然政府、企业等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富士康员工坠楼事件问题的复杂性、严峻性,并未能有效防止坠楼事件的连续发生。对此,我们感到十分遗憾和不安。富士康科技集团发生的员工连续坠楼事件,是快速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转型期出现的特殊问题,有些深层的原因,涉及员工个体、企业和社会多个方面的因素,情况比较复杂。
    网友如是说--多数都是针对公司方的,认为是“因公司加班过重才导致员工轻生”,称富士康为“赴死坑”、“血汗工厂”、“富士康,赴死康”,有网友为富士康推出最新广告词“今天你跳了吗?”
    版主如是说--选择跳楼自杀不排除员工个人情感和人生观偏差所致,但是在这频繁的跳楼事件背后折射出的不外乎是政府监管缺位、党组织监督缺位、企业管理人性缺失。
    首先说政府监管缺位。早在2006年6月14日,英国《星期日邮报》发表报道称:目前苹果公司主打产品iPod主要是由富士康工厂的女工生产出来的,而且每个女工每个月的工资收入只有27英镑(约人民币300余元),工作时间却长达每日15小时之久。同年8月18日,苹果公司公布了其针对富士康的劳工调查报告。结果显示,富士康深圳工厂员工工作时间超过了行为准则的许可,已经过度超标。而且,苹果公司最终确认了曾有员工被严厉罚站的事实。富士康中国深圳总部发言人李宗此前曾公开承认公司员工每月工作时间约80小时,达到了法定的最高时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雇员每月仅能额外加班36小时。至今未见有关劳动监察部门给予过富士康相应的处罚。“12连跳”再次拷问政府责任和社会公德,尽管跳楼都被定性为“自杀”,地方政府也采取了积极措施,仍然没有有效遏制悲剧的一再发生,甚至连一再标榜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会组织有没有站出来为员工说句暖心话。如果富士康不是内地最大的“世界工厂”,如果不是台资企业,换了一家别的企业发生了如此严重的事件,我们的政府还会如此“波澜不惊”吗?难道非要总书记和总理有了批示之后,才会“迅速反应”吗?
    其次,党组织监督缺位。富士康科技集团党委成立于2001年12月,是深圳市首家台资企业党委,目前全国各园区共有党委5个,党支部405个,党员(含流动党员)13000多名。2008年7月起,集团党委围绕企业“安康、稳定、发展”的要求和构建“幸福企业”的目标,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了学习活动150余次。还组织开展了为已婚女性员工免费进行健康普查等系列关爱员工活动,帮助解决了10个员工关注的民生问题,化解员工间矛盾纠纷50余宗,成功帮助4对夫妻走出婚姻危机。2009年6月27日,集团公司党委召开“七一”表彰会,表彰了254名优秀共产党员和147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试问,这个党委是不是属于中国共产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竟然会对公司内员工存在每月加班超过80小时的现象置若罔闻,有没有尽到“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职能?如果我们的党委、支部仅仅是“花瓶”和“摆设”,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仅仅是一场“秀”,平常时候看不出,关键时刻站不出了,这样的组织不建也罢。我们党历来提倡走群众路线的,如果我们最基层的组织都没有与最底层的群众打成一片,长此以往,离心离德地背后就会出现执政危机。
    再次,企业文化人性缺失。企业文化是企业在生产经营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并遵守的、带有本组织特点的使命、愿景、宗旨、精神、价值观和经营理念,以及这些理念在生产经营实践、管理制度、员工行为方式与企业对外形象的体现的总和。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是推动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富士康的企业文化是如何标榜的?2000年郭台铭写了一篇文章《未来世纪,智者的盛宴》,总结富士康的企业文化有四个特征。第一是辛勤工作的文化,每个人都要脚踏实地、辛勤工作;第二是负责任的文化,工作交给你,你就应该把事情做好;第三是团结合作并且资源共享的文化,就是同仁工作时团结合作,但又彼此分享资源;第四是有贡献就有所得,也就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企业文化。而据媒体披露,富士康职工的工作压力和精神压力都很大,人与人之间没有良好的沟通,工作有疏漏时,就要挨罚,而企业对生产线的管理理念亦强调劳动效率为主,职工的人性得不到重视和保护。员工在富士康内最怕“三种人”-“老大(主管)”、“保安”和“人资”,尤其怕保安,因为保安有权体罚和开除员工,员工普遍缺乏安全感和幸福感。“12连跳”不是一句“厂内的爱心文化不够”就可以一笔带过,尊重生命、维护人的尊严是一个企业家不能回避的社会责任和良知。
     发生在富士康的N起跳楼事件,还有许多地方值得大家讨论与反思。在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究竟是为了什么?建立之后应该做些什么?一个企业应当崇尚怎样的企业文化?一个成功的企业家怎样承担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社会,政府应当充当怎样的角色?让所有劳动者都能“体面劳动”、都能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政府与企业各当承担怎样的责任?
     带着诸多疑问与不解,我的心情与正在深圳富士康工作的42万员工一样沉重。但愿悲剧不再上演。
附:
 富士康十二连跳(记录事件:2010年1月——2010年5月)
    ●第十二跳:2010年5月26日晚11点,富士康深圳龙华厂区大润发商场前发生第12起员工跳楼事件,死者是C2宿舍一位男性。
  ●第十一跳:2010年5月25日凌晨,富士康科技集团观澜园区华南培训中心一名员工坠楼死亡。
  ●第十跳:2010年5月21日凌晨4时许,富士康一名21岁的男员工从宿舍跳楼,伤重不治身亡。
  ●第九跳:5月14日,龙华厂区男工梁某从宿舍楼7楼坠地身亡,21岁。
  ●第八跳:5月11日,龙华厂区女工祝晨明从9楼出租屋跳楼身亡,24岁。
  ●第七跳:5月6日,龙华厂区男工卢新从阳台纵身跳下身亡,24岁。
  ●第六跳:4月7日,观澜樟阁村,富士康男员工身亡,22岁。
  ●第五跳:4月7日,观澜厂区外宿舍,宁姓女员工坠楼身亡,18岁。
  ●第四跳:4月6日,观澜C8栋宿舍女工饶淑琴坠楼,仍在医院治疗,18岁。
  ●第三跳:3月29日,龙华厂区,一男性员工从宿舍楼上坠下,当场死亡,23岁。
  ●第二跳:3月17日,富士康龙华园区,新进女员工田玉从3楼宿舍跳下,跌落在一楼受伤。
  ●第一跳:1月23日,富士康19岁员工马向前死亡。警方调查,马向前系“生前高坠死亡”。
  ■2010年前的富士康员工死亡事件不完全统计:
  ○2009年8月20日 23岁员工郑鑫崧在游泳池溺水身亡
  ○2009年7月15日 25岁员工孙丹勇跳楼自杀
  ○2008年3月16日 28岁员工李某猝死在出租屋内
  ○2007年9月1日 21岁的刘兵辞工两小时后突然死亡
  ○2007年6月18日 一名侯姓女工在厕所上吊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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