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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原创]《论宝钗》(郑无极最新73万字红学专著)37

作者郑无极 标签钗黛形象的B面 红楼梦 林黛玉 论宝钗 人物形象 薛宝钗 阅读次数:6
再谈一谈宝钗与她的胞兄薛蟠的关系。如果说宝钗之母薛姨妈的那种“无可无不可”的糊涂性子中尚且透露出为人随和可亲的一面的话,宝钗胞兄薛蟠则在母亲的溺爱纵容之下,养成了截然相反的另一种弄性尚气、横行霸道的脾气。薛蟠的生日是五月初三日。在《易经》中,“五”代表风,“三”代表火,五、三合起来就是六十四卦中的“五三风火家人”卦。古人曾经借这一卦的《象》辞提醒人们说:“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而这位“薛大傻子”却正好与之相反,不仅不学无术,品行亦多有恶劣的一面。具体来说,就是以下三点:

一曰无法无天。这薛蟠原是金陵城中的一霸,只因争夺一个女子,便纵奴打死冯渊。用作者的原话说:“人命官司一事,他竟视为儿戏,自为花上几个臭钱,没有不了的。”(第4回)用书中那个葫芦庙沙弥出身的门子的话说:“这薛公子的混名人称‘呆霸王’,最是天下第一个弄性尚气的人,而且使钱如土。”(第4回)这么一个连打死人命都不当回事的“呆霸王”,其目无法纪、蔑视各类社会道德的程度可想而知。

二曰无才无志。原文说:“如今这薛公子幼年丧父,寡母又怜他是个独根孤种,未免溺爱纵容,遂至老大无成,且家中有百万之富,现领着内帑钱粮,采办杂料。这薛公子学名薛蟠,表字文龙,今年方十有五岁,性情奢侈,言语傲慢。虽也上过学,不过略识几字,终日惟有斗鸡走马,游山玩水而已。虽是皇商,一应经济世事,全然不知,不过赖祖父之旧情分,户部挂虚名,支领钱粮,其余事体,自有伙计老家人等措办。”(甲戌本第4回)这还是他到贾府之前的情况。他到了贾府之后呢?书中写明:“谁知自从在此住了不上一月的光景,贾宅族中凡有的子侄,俱已认熟了一半,凡是那些纨绔气习者,莫不喜与他来往,今日会酒,明日观花,甚至聚赌嫖娼,渐渐无所不至,引诱的薛蟠比当日更坏了十倍。”(第4回)这里说的“老大无成”、“言语傲慢”,正好与前述《象》辞关于君子应当“言有物”,即有真才实学,不夸夸其谈的主张截然相反。

三曰无情无义。这里说的“无情无义”倒不是说薛蟠对人冷若冰霜,不懂男女之情。而是说这个人粗鲁少柔情,特别是爱一个丢一个,无恒心、无常情。这一点,在他对香菱的态度中就可以明显看出。当初,他为了抢得香菱,不惜纵奴打死冯渊。为了名正言顺地把香菱收归己有,他又不知向薛姨妈讨了多少次情。可一旦得手,没过多久,就忘在一边不稀罕了。用王熙凤的话说:“那薛老大也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这一年来的光景,他为要香菱不能到手,和姨妈打了多少饥荒。也因姨妈看着香菱模样儿好还是末则,其为人行事,却又比别的女孩子不同,温柔安静,差不多的主子姑娘也跟他不上呢,故此摆酒请客的费事,明堂正道的与他作了妾。过了没半月,也看的马棚风一般了,我倒心里可惜了的。”(第16回)到后来,薛蟠因为迷恋上夏金桂和宝蟾,更是在她二人的挑唆下,对着香菱大打出手:“至晚饭后,已吃得醺醺然,洗澡时不防水略热了些,烫了脚,便说香菱有意害他,赤条精光赶着香菱踢打了两下。香菱虽未受过这气苦,既到此时,也说不得了,只好自悲自怨,各自走开。……薛蟠更被这一席话激怒,顺手抓起一根门闩来,一径抢步找着香菱,不容分说便劈头劈面打起来,一口咬定是香菱所施。”(第80回)香菱从他眼中的宝贝到成为眼中钉,也不过数年的功夫而已。而薛蟠这样的转变,也恰好是《象》辞关于君子应当“行有恒”的反面。

如果将薛蟠的上述恶行归纳一下,不难看出,这实际上就是他那种无可遏抑的占有欲所导致的后果。按说薛家是豪富之家,薛蟠什么都不缺,他还能有什么占有欲呢?答案却是有的。只不过,他想占有的是人——既包括漂亮的女人,也包括俊俏的男人。因为他有“龙阳之兴”,便不吝“银钱吃穿”,千方百计要把“香怜”、“玉爱”等小学生哄到手。同样也是“龙阳之兴”,让他误以为串戏的柳湘莲是“风月子弟”,结果反遭一顿毒打。为抢得香菱,薛蟠打死了冯渊。后来为了讨好金桂,占得宝蟾,他又屈打了香菱。总而言之,都是占有欲惹的祸。而我们现在知道,在《红楼梦》中,林黛玉也是这么一个占有欲很强的女子。黛玉为了确保自己“宝二奶奶”之位的万无一失,惟恐贾宝玉与史湘云等其他贵家小姐“也做出那些风流佳事来”,以至于“由小物而遂终身”,乃不惜长期跟踪、监视宝玉的行动。为了获得出人头地的风光,贾母、元春等家长或权贵一来,她就马上把自己平时标榜的“孤标傲世”丢在了一边,以最殷勤的表现去争取“何幸邀恩宠”的结果。因此,曹雪芹多次将薛蟠与黛玉这两个人联系在一起。一是宝玉、凤姐中了魇魔法,在众人的忙乱中,薛蟠瞥见了林黛玉,并为之酥倒:“别人慌张自不必讲,独有薛蟠更比诸人忙到十分去:又恐薛姨妈被人挤倒,又恐薛宝钗被人瞧见,又恐香菱被人臊皮──知道贾珍等是在女人身上做功夫的,因此忙的不堪。忽一眼瞥见了林黛玉风流婉转,已酥倒在那里。”(第25回)二是宝钗开玩笑地提出要林黛玉应该嫁给薛蟠,做自己的嫂子:“我哥哥已经相准了,只等来家就下定了,也不必提出人来,我方才说你认不得娘,你细想去。”(第57回)三是连薛蟠与林黛玉的姓氏也有相互对映之处:“薛”下一“子”为“孽”字,薛蟠也正好是薛家的一个“孽”子。“林”下一“女”为“婪”字。《说文》曰:“婪,贪也。”林黛玉也恰是贪图“双瞻御座引朝仪”、“鳌背三山独立名”之类世俗荣耀的一个“婪”女!四是薛蟠、黛玉还共用同一种药方——“天王补心丹”,都需要找古坟里死人头上的珍珠宝石来充当为“君“的药(第28回)!过去,一部分拥林派评红者在解读《红楼梦》的时候,判定书中的人物属黛玉“至雅”,薛蟠“至俗”(见李书磊《重读古典》),但他们显然对书中薛蟠与黛玉这么多特殊联系而感到百思不得其解。但结合薛蟠与黛玉占有欲都异常强烈这一点来看,这个问题并不难回答。很简单,正由于薛蟠与黛玉都脱离不了占有欲的牵引和控制,因此“至雅”也好,“至俗”也好,都是大俗范围内的“雅”和“俗”,并不是真正的“大雅”,而只能构成“薛氏之子是为孽”和“林氏之女是为婪”的尴尬对称!

而正因为薛蟠这个人,身上有上面所说的由占有欲而导致的这么多品行恶劣的记录,所以红学界对他历来不乏口诛笔伐的声音。当然了,也有例外,亦有一部分评红者在薛蟠的问题上持与之相反的观点。沈治钧在《红楼梦成书研究》一书中就曾经提到:

笔者私下里不止一次听一位红学家说“薛蟠是个好哥们儿”,听起来可乐,却也颇有同感:“呆霸王”坏也坏得天真烂漫,不像贾珍贾蓉父子那么龌鹾。(见沈治钧《红楼梦成书研究•红楼时间体系纵横谈》)

此外,拥林派红学的鼻祖——清人涂瀛,对于薛蟠这个人物也反倒是持赞赏有加的态度:

薛蟠粗枝大叶,风流自喜,而实花柳之门外汉,风月之假斯文,真堪绝倒也。然天真烂漫,纯任自然,伦类中复时时有可歌可泣之处,血性中人也,脱亦世之所希者与?晋其爵曰王,假之威曰霸,美之谥曰呆,讥之乎?予之也。(见涂瀛《红楼梦论赞•薛蟠赞》)

沈治钧针对涂瀛的这番溢美之词评论说:“以今人的眼光看,这话自然摆不上台面,呆霸王手里毕竟还有一条人命债呢。”(见沈治钧《红楼梦成书研究•红楼时间体系纵横谈》)不过,平心而论,薛蟠的性格言行也确非那种一无可取、龌鹾到极点的表现,甚至他手里的这条人命债也不是全无可恕之处。毕竟,打死冯渊那件事,原本是人贩子先把英莲卖给了冯渊,然后又收了薛蟠的银子,把人也交给了薛蟠。结果这个冯渊不先告官,反而去“找拿卖主,夺取丫头”,带人去找薛蟠抢人,薛蟠自然不肯,结果是冯渊反被薛家的豪奴打失了手,闹出人命来,并不像贾赦、贾雨村陷害石呆子那样,是主动地去陷人以罪、夺人之物。正如周锡山先生评价薛蟠杀人一案所说的那样:

薛蟠两次杀人,也都有不同程度的误伤成分,犯的不是故意杀人罪。他本人原也应该不是一个专想作弄、侮辱、侵害、迫害人家的恶人歹徒,所以他碰到河东狮夏金桂这样的恶妇,反倒没有办法,不敢骂,不敢打,更不敢杀。(见周锡山《红楼梦的人生智慧•误打误撞的呆霸王薛蟠》)

所谓“薛蟠两次杀人”,一次就是我们现在讨论的冯渊一案。另一次是程高本第85回的“薛文龙复惹放流刑”,不在我们的讨论之列。但周锡山先生评价仍然是很有道理的。因此,这就可以理解前面沈治钧等学者为什么会说薛蟠“坏也坏得天真烂漫”了。

除此而外,薛蟠的性格中也存在一些值得肯定的闪光点。这就是重亲情和有担当。前面说薛蟠有无情无义的一面,那主要是针对香菱等被他视为玩物的女性的。对于自己家的亲人,尤其是对宝钗这么一个同胞所出的妹妹,这位“呆兄”却也有爱护、关照的一面。前面说过,当宝玉、凤姐中了魇魔法,在众人的忙乱中,薛蟠的担心之一就是:“又恐薛姨妈被人挤倒,又恐薛宝钗被人瞧见。”(甲戌本第25回)薛蟠过生日,古董商程日兴给他弄来了“这么粗这么长粉脆的鲜藕,这么大的大西瓜,这么长一尾新鲜的鲟鱼,这么大的一个暹罗国进贡的灵柏香熏的暹猪”,他除了孝敬自己母亲,孝敬贾母、贾政、王夫人以外,还特意请宝钗一起尝鲜。直到宝钗表示“我知道我命小福薄,不配吃那个”,他才想到跟表弟贾宝玉一道分享(第26回)。更重要的,薛蟠有时侯比贾宝玉还更有担当。当他犯了错,冤枉了宝钗以后,知道用实际行动来弥补。第34回,薛家兄妹因为宝玉挨打一事而争吵了起来,薛蟠只想着拿话来堵宝钗的嘴,便不顾轻重,乱嚷了起来:

薛蟠见宝钗说的话句句有理,难以驳正,比母亲的话反难回答,因此便要设法拿话堵回他去,就无人敢拦自己的话了;也因正在气头上,未曾想话之轻重,便说道:“好妹妹,你不用和我闹,我早知道你的心了。从先妈和我说,你这金要拣有玉的才可正配,你留了心。见宝玉有那劳什骨子,你自然如今行动护着他。”话未说了,把个宝钗气怔了,拉着薛姨妈哭道:“妈妈你听,哥哥说的是什么话!”薛蟠见妹妹哭了,便知自己冒撞了,便赌气走到自己房里安歇不提。这里薛姨妈气的乱战,一面又劝宝钗道:“你素日知那孽障说话没道理,明儿我叫他给你陪不是。”宝钗满心委屈气忿,待要怎样,又怕他母亲不安,少不得含泪别了母亲,各自回来,到房里整哭了一夜。(第34回)

过去,很多拥林派红学家喜欢拿薛蟠的话来论证宝钗对“宝二奶奶”之位如何如何有“野心”,但这明显是讲不通的:若宝钗真的有这种心思,她会不屑于元春的赏识,甚至反以宝玉被黛玉缠住为“幸”么?更不用说宝钗还有过“更香谜大扫贾政兴”、“蘅芜苑开罪史太君”的举动。世界上有哪个“野心家”会“蠢”到以个性得罪当权者的地步?因此,薛蟠不过是气头之上的一通乱喊。正因为那是对宝钗无中生有的栽赃,宝钗毫无思想准备,她才会气得“到房里整哭了一夜”!如果拿薛蟠的话来诋毁宝钗,那就等于是比薛大傻子还傻了!

言归正传,虽然薛蟠在气头之上冤枉了自己的妹妹,但隔天以后,他马上就后悔了。知道以实际行动来向妹妹表达歉意,以弥补自己的过失。于是,我们就看到了下面这么一幕既滑稽可笑,又让人颇感家庭温馨的文字:

且说薛宝钗来至家中,只见母亲正自梳头呢。一见他来了,便说道:“你大清早起跑来作什么?”宝钗道:“我瞧瞧妈身上好不好。昨儿我去了,不知他可又过来闹了没有?”一面说,一面在他母亲身旁坐了,由不得哭将起来。薛姨妈见他一哭,自己撑不住,也就哭了一场,一面又劝他:“我的儿,你别委曲了,你等我处分他。你要有个好歹,我指望那一个来!”薛蟠在外边听见,连忙跑了过来,对着宝钗,左一个揖,右一个揖,只说:“好妹妹,恕我这一次罢!原是我昨儿吃了酒,回来的晚了,路上撞客着了,来家未醒,不知胡说了什么,连自己也不知道,怨不得你生气。”宝钗原是掩面哭的,听如此说,由不得又好笑了,遂抬头向地下啐了一口,说道:“你不用做这些像生儿。我知道你的心里多嫌我们娘儿两个,是要变着法儿叫我们离了你,你就心净了。”薛蟠听说,连忙笑道:“妹妹这话从那里说起来的,这样我连立足之地都没了。妹妹从来不是这样多心说歪话的人。”薛姨妈忙又接着道:“你只会听见你妹妹的歪话,难道昨儿晚上你说的那话就应该的不成?当真是你发昏了!”薛蟠道:“妈也不必生气,妹妹也不用烦恼,从今以后我再不同他们一处吃酒闲逛如何?”宝钗笑道:“这不明白过来了!”薛姨妈道:“你要有这个横劲,那龙也下蛋了。”薛蟠道:“我若再和他们一处逛,妹妹听见了只管啐我,再叫我畜生,不是人,如何?何苦来,为我一个人,娘儿两个天天操心!妈为我生气还有可恕,若只管叫妹妹为我操心,我更不是人了。如今父亲没了,我不能多孝顺妈多疼妹妹,反教娘生气妹妹烦恼,真连个畜生也不如了。”口里说着,眼睛里禁不起也滚下泪来。薛姨妈本不哭了,听他一说又勾起伤心来。宝钗勉强笑道:“你闹够了,这会子又招着妈哭起来了。”薛蟠听说,忙收了泪,笑道:“我何曾招妈哭来!罢,罢,罢,丢下这个别提了。叫香菱来倒茶妹妹吃。”宝钗道:“我也不吃茶,等妈洗了手,我们就过去了。”薛蟠道:“妹妹的项圈我瞧瞧,只怕该炸一炸去了。”宝钗道:“黄澄澄的又炸他作什么?”薛蟠又道:“妹妹如今也该添补些衣裳了。要什么颜色花样,告诉我。”宝钗道:“连那些衣服我还没穿遍了,又做什么?”一时薛姨妈换了衣裳,拉着宝钗进去,薛蟠方出去了。(第35回)

宝钗说:“你不用做这些像生儿。”这里的“像生儿”,就是今天北京人说的相声。薛蟠的这几句言辞虽然也如相声一般滑稽搞笑,却也是一片悔过的真心。如立松轩所言,这个地方是“一写骨肉悔过之情,一写本等贞静之女”(蒙府本第34回侧批)。比较一下,贾宝玉跟金钏调笑,害得金钏挨骂受训,宝玉自己却“一溜烟跑了出去”,跟个没事人似的。贾宝玉跟林黛玉吵了嘴,只知道“打叠起千百样的款语温言来劝慰”。薛蟠还知道“叫香菱来倒茶妹妹吃”,知道问问宝钗的项圈“只怕该炸一炸去了”,问问宝钗自己:“妹妹如今也该添补些衣裳了”。比贾宝玉的甜言蜜语来得实在,比贾宝玉的一溜烟逃跑,更有担当。一句话,这位“呆兄”有时侯比起那位娘娘腔的“宝哥哥”,还更是一位“纯爷们儿”的好哥哥!

正因为在薛蟠的身上同时存在着好与坏、善与恶的两面,所以宝钗对她哥哥的态度始终存在一种看似矛盾,实则统一的“佯谬”状态之中。简言之,就是他们之间很有兄妹亲情,但对于薛蟠的那些恶劣品行,宝钗又深深地恨其不改!对宝钗来说,前者是人类血缘亲情的自然流露,后者则是宝钗既割不断血缘亲情,又始终要把正义原则放在第一位,从而导致的痛苦渊薮。正如贾宝玉在初见薛蝌时所感叹的那样:“谁知宝姐姐的亲哥哥是那个样子,他这叔伯兄弟形容举止另是一样了,倒象是宝姐姐的同胞弟兄似的。”(第49回)薛宝钗对她这位亲哥哥实在是有着哀其不肖、恨其不改的意思!

关于宝钗与她哥哥的兄妹亲情,读者不妨参看作者写宝钗送薛蟠出门经商时的一段文字:

诸事完毕,薛姨妈宝钗等连夜劝戒之言,自不必备说。至十三日,薛蟠先去辞了他舅舅,然后过来辞了贾宅诸人。贾珍等未免又有饯行之说,也不必细述。至十四日一早,薛姨妈宝钗等直同薛蟠出了仪门,母女两个四只泪眼看他去了,方回来。(第48回)

注意,作者用了“泪眼”二字!这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此外,等薛蟠回来以后,将送给宝钗的礼物开箱,一样一样地拿了出来。此处,在“简本”系统的第67回中也有一小段描写,颇有些意思,亦可供读者参考:

母女二人看时,却是些笔、墨、纸、砚、各色笺纸、香袋、香珠、扇子、扇坠、花粉、胭脂等物;外有虎丘带来的自行人、酒令儿,水银灌的打筋斗小小子,沙子灯,一出一出的泥人儿的戏,用青纱罩的匣子装着;又有在虎丘山上泥捏的薛蟠的小像,与薛蟠毫无差错。宝钗见了,别的都不理论,倒是薛蟠的小像,拿着细细看了一看,又看看他哥哥,不禁笑起来了。(梦稿本第67回)

应该指出的是,“简本”第67回很可能是在曹雪芹破碎残稿即“繁本”第67回的基础上,经过了高鹗或其他人加工、润色过的晚出文字。不过,上述描写所透露出来的浓厚的家庭气氛,还是跟前面宝钗对薛蟠“泪眼”相送的亲情对映得上的。因此,笔者相信,如果曹雪芹自己有机会对“繁本”第67回来进行润色、修改的话,在这一小段情节上,最后的结果应该与“简本”的描写相去不远。

但宝钗对她这位“呆兄”却又有着恨铁不成钢,既怒其不正,又怨其不改的一面。因此,宝钗对薛蟠的种种行为又不乏言辞激烈的批评和反对。在前面提到的宝钗诤谏薛姨妈的那一段引文中,我们已经论及,宝钗一是批评薛蟠:“咱们家无法无天,也是人所共知的”,二是认定她哥哥横行霸道惯了,就是应该多吃几个亏才能改好,至少是收敛一些:“他又不怕妈,又不听人劝,一天纵似一天,吃过两三个亏,他倒罢了。”除此而外,还有一个地方可以看出宝钗对她哥哥的失望和怨怒。这就是第45回“金兰契互剖金兰语”一节中,宝钗与黛玉的一段对话。当黛玉表示自己是“无依无靠投奔了来的”,这时候,宝钗说她的情况跟黛玉也有相似之处:

宝钗道:“这样说,我也是和你一样。”黛玉道:“你如何比我?你又有母亲,又有哥哥,这里又有买卖地土,家里又仍旧有房有地。你不过是亲戚的情分,白住了这里,一应大小事情,又不沾他们一文半个,要走就走了。我是一无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纸,皆是和他们家的姑娘一样,那起小人岂有不多嫌的。”宝钗笑道:“将来也不过多费得一副嫁妆罢了,如今也愁不到这里。”黛玉听了,不觉红了脸,笑道:“人家才拿你当个正经人,把心里的烦难告诉你听,你反拿我取笑儿。”宝钗笑道:“虽是取笑儿,却也是真话。你放心,我在这里一日,我与你消遣一日。你有什么委屈烦难,只管告诉我,我能解的,自然替你解一日。我虽有个哥哥,你也是知道的,只有个母亲比你略强些。咱们也算同病相怜。你也是个明白人,何必作‘司马牛之叹’?你才说的也是,多一事不如省一事。我明日家去和妈妈说了,只怕我们家里还有,与你送几两,每日叫丫头们就熬了,又便宜,又不惊师动众的。”黛玉忙笑道:“东西事小,难得你多情如此。”宝钗道:“这有什么放在口里的!只愁我人人跟前失于应候罢了。只怕你烦了,我且去了。”黛玉道:“晚上再来和我说句话儿。”宝钗答应着便去了,不在话下。(第45回)

按,司马牛名耕,字子牛,系孔子的弟子,春秋时宋国人,相传为宋国大夫桓魋的弟弟。因桓魋参与宋国叛乱,失败后逃跑,司马牛也被迫离开宋国,逃亡到鲁国。故在《论语》中有所谓“司马牛忧曰:‘人皆有兄弟,我独亡(通“无”)’”的记载。林黛玉因为父母双亡,幼弟也早已夭折,所以一直耿耿于怀,叹息自己孤苦无依。而宝钗虽然有薛蟠这么一个哥哥,却不仅担当不起顶门立户的责任,反而不断地招惹出是非,其作用完全是负的。有兄亦如无兄,就如宝钗自己所说的:“我虽有个哥哥,你也是知道的”。因此,宝钗要黛玉不必作“司马牛之叹”,不要觉得就只有她自己没有兄弟,她们两个实际是一样的。这件事,我们换一个角度来看,宝钗明明有兄,而此时她却竟然觉得自己跟黛玉算是“同病相怜”,虽有个哥哥,也等于没有,这就更足以说明宝钗对薛蟠素不学好的怨恨和不满是何等之深、何等之强烈了!

过去,笔者在论及宝钗始终将正义感放在首位的时候,一部分拥林派论者总喜欢拿宝钗对待薛蟠的例子进行反驳,但这些拥林派论者显然从未注意过上面我们提到的宝钗对薛蟠也照样有很深的怨怒和强烈不满的细节!当然了,在这些论者的眼中,宝钗的这些怨怒和强烈似乎也不算什么。在他们看来,宝钗仿佛只有千方百计地大义灭亲,让薛蟠为冯渊偿命,才算是伸张正义。但诸如此类的说法,显然脱离了当时的社会环境。须知,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前,中国古人所说的“大义灭亲”,从来都是父亲“大义灭子”、兄长“大义灭弟”,却几乎从未有儿子“大义灭父”、弟弟“大义灭兄”的。因为那时候的中国人信奉的是“百善孝为先”,任何一种对正义的理解,都不可能脱离“孝”的范围。正如网友“江上小堂”所言:

传统社会中的“大义灭亲”往往是“大义灭子”或“大义灭妻”,就是为了君王的利益臣民可以牺牲自己的子女和妻妾,例如程婴舍子救孤,刘安杀妻供食等不胜枚举。对这种行为,传统社会的主流价值是予以肯定、赞赏和鼓励的。而“大义灭父”这样的事例却很少。假如刘安把他的老爸或老妈杀了供刘备饱餐一顿,时人会如何评价呢?我想就会大不一样,肯定会遭到时人的谴责和唾弃。缘由何在?这是因为还有“孝”的价值存在。在传统社会中,虽然“忠”高于“孝”,但却必须以“孝”为基础。所以,即便当“忠孝”出现冲突时,“忠”也不能完全剥夺“孝”。故李密呈《陈情表》而能得晋武帝的嘉许,徐庶得老母之命竟舍皇叔而去。明清更建有官员有“丁忧”之制。(见江上小堂《“大义灭亲”:从“大义灭子”到“大义灭父”》)

俗话说,长兄如父,薛蟠作为宝钗的长兄,在伦理上也就是父权的代行者。尽管薛蟠并不一定具有代行父权的能力和责任心,但在理论上他具有这样的身份。假如宝钗真的按照那些拥林派论者所要求的那样,一定要千方百计地致兄长于死地,为冯渊报仇偿命,按当时的儒家伦理只能算“不孝不悌”,如何称得上“正义”?更何况,她母亲薛姨妈只有薛蟠一子,薛蟠若死了,又等于置薛姨妈于何地?这就更是双重“不孝”和“不义”了。因此,宝钗作为妹妹,能够对她哥哥有很深的怨怒和强烈的不满,这就已经是难能可贵的了,是在符合当时伦理道德的前提下,将正义感放在首位的最合理的表现。除此之外,她还能怎么样呢?更不要说,薛蟠虽然品行恶劣,却也并不完全是无可救药,如前面沈治钧所言,他实际上是“坏也坏得天真烂漫”。这样的话,那些拥林派读者硬要宝钗去行“大义灭兄”之事,就更属于毫无道理的苛求了。同样地,我们在比较一下,贾宝玉、林黛玉在这方面的表现。贾宝玉时常跟薛蟠一起喝酒、取乐,也未见前者对后者有什么特别的憎恶。但这又影响了宝玉对贾雨村之流的痛恨了吗?说起来,宝玉虽然也有着较为强烈的正义感,但强烈的程度还不如宝钗呢!林黛玉就更加不堪了。尽管俗语中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说法,可林黛玉跟贾雨村毕竟没有血缘关系。而林黛玉别说有“大义灭师”,消灭贾雨村之流的想法,她对后者连一点异议或不满的言论都没有!相比之下,宝钗敢于批评其兄“无法无天”,敢于反对母亲“倚着亲戚之势欺压常人”,主张宁可让其兄长“吃过两三个亏,他倒罢了”,也不要为亲情而行不义之事,足见宝钗心中的正义感仍然比黛玉要强烈个几百倍!如果硬要说宝钗的行为还不算将正义感放在首位的话,依同样的标准,那黛玉的行为就简直可以说正义感荡然无存了!只是不知道那些拥林派读者又是否愿意接受这样的结论呢?他们恐怕是不会承认黛玉正义感全无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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