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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原创]《论宝钗》(郑无极最新73万字红学专著)73

作者郑无极 标签钗黛形象的B面 红楼梦 林黛玉 论宝钗 人物形象 薛宝钗 阅读次数:10
排开这些由于程高本的流行而带来的后世异说,我们还是重新回到曹雪芹的原文上来,不难看出,随着全书“以假混真”的总体设计的确立,钗、黛二人于书中地位也发生了一个升降陟黜的交错变化。简言之,跟“人石两分”时期的早稿相比,黛玉的地位已大为下降,丧失了原来独一无二之女主人公的位置。宝钗的地位却获得了极大的提升,不仅继黛玉之后,成为了全书情感主线又一个不可或缺的女主角,而且还越来越具有凌驾于前者之上的趋势。而跟这样一种变化的趋势相一致,作者对于林黛玉和薛宝钗进入贾府的时间和年龄,也作出了一种大幅度地的调整。确切地讲,就是黛玉初入贾府的年龄,被作者向后延迟了五、六年,而宝钗的出场时间,也就是她随母、兄进入荣国府的时间,却被曹雪芹向前提早了大约十余回的篇幅。以下我们就来具体说一说这种时序上的钗升黛降、薛陟林黜的现象。
   
   先说一说黛玉初入贾府的年龄是如何被作者向后推迟的。关于黛玉在初入贾府时的年龄,红学界历来有多种说法。如,六岁说、九岁说、十一岁说等等。其中,又以六岁说与十一岁说,支持者最多,也最相持不下。何以如此呢?实际上,这个六岁说十一岁说的冲突,也正是《红楼梦》的旧稿遗痕与新稿之间的矛盾。按小说第2回的交代,贾雨村因贪酷欺民,被罢官去职,乃游历淮扬地面,到盐政林如海家任教。于是,林黛玉开始师从于贾雨村。此时,她“年方五岁”。“堪堪又是一载的光阴”,黛玉之母贾敏去世。林如海乃遣贾雨村护送黛玉入京。若据此而论,黛玉第一次进贾府时,她的年龄也自然是六岁。然而,从小说第3回关于“林黛玉抛父进京都”的实际描写来看,此时的黛玉却远非六岁女童的形象。原文写明,黛玉初入贾府之时,她便“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惟恐被人耻笑了他去”。每路过一个院落,她都要在心中盘算一番,该院落的规模如何,其主人在府中的地位又是怎样。每进入一个厅堂,她都要在心中权衡,这个位置该谁坐,那个位置又该谁坐。一招一式,一茶一饭,她都无不留心。连脂砚斋也忍不住要反复提醒读者注意“黛玉之心机眼力”(甲戌本第3回侧批)。而一个六岁的女孩,有可能具有如此的心机吗?此其一也。其二,再来看作者对此时黛玉形貌的描写:“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早有论者指出,这怎么看也不像是六岁的幼女,而至少也应该有十一二岁的年纪。其三,黛玉初见宝玉时,她看到的宝玉,也已经是一个所谓“年轻公子”的形象。既曰“年轻”,不云“年幼”,那宝玉的年龄至少也该在十二三岁之间。这亦符合作者对宝玉相貌、情态的描写:“天然一段风骚,全在眉梢,平生万种情思,悉堆眼角”。据黛玉自云:“在家时亦曾听见母亲常说,这位哥哥比我大一岁,小名就唤宝玉”,黛玉此时的年龄,也就至少应该在十一二岁之间。其四,黛玉从苏州带来的贴身丫鬟名曰雪雁。作者说她是一个“十岁的小丫头,亦是自幼随身的”。而当时贾母却见雪雁“甚小,一团孩气”。连十岁的雪雁尚且“甚小,一团孩气”,如果黛玉此时只有六岁,她又如何能够变得那样有心机呢?无论如何,黛玉也都该比雪雁大个一两岁才行。况,按当时的惯例,小姐的贴身丫鬟,其年龄都应该比小姐本人略小才对。因为只有年纪小一点,才能陪小姐嫁到夫家,成为少奶奶的陪房或者姑爷的侍妾。因此,黛玉的年龄这时候也绝对不应该低于十一岁。只是如果我们把小说第2回的交代与小说第3回的实际描写结合起来,其效果则不免太滑稽了。黛玉离开苏州的时候,她是六岁。而当她到达京师,进入贾府的时候,就已经至少有十一二岁的年纪了。这短短的一路上,黛玉竟然“暴长”了五、六岁之多!那么,黛玉的年龄又为何会出现这种不伦不类的“暴长”的情形呢?究其根源,这还是作者对小说反复修改的结果。应该说,在旧稿中,黛玉确实是六岁就进入贾府的。所以,小说第2回才至今仍保留着黛玉“年方五岁”开始读书,“堪堪又是一载的光阴”,即随贾雨村进京的说法。然而,在曹雪芹最后的定稿中,作者却抛弃了原来的构思,将宝、黛初会的时间,由他们的幼年时推迟到了少年时。整个“林黛玉抛父进京都”的故事都被重新改写过。而作者却遗忘了对小说第2回的修改,如此才在黛玉年龄的问题上,造成了这种忽小忽大的“暴长”的情形。

再来看作者又是怎样将宝钗的出场时间给大幅度地提前的。细心的读者一定不会忘记,在小说第20回中,贾宝玉对林黛玉的那一番“有名”的哄劝之语:
   
   “你这么个明白人,难道连‘亲不间疏,先不僭后’也不知道?我虽糊涂,却明白这两句话。头一件,咱们是姑舅姊妹,宝姐姐是两姨姊妹,论亲戚,他比你疏。第二件,你先来,咱们两个一桌吃,一床睡,长的这么大了,他是才来的,岂有个为他疏你的?”(第20回)
   
   这里姑且不讨论贾宝玉的这番表白,究竟有多少真心实意在里面。单从其叙述来看,似乎能给我们这样一个信息:即宝钗初进贾府的时间好象比黛玉要晚得多。不是吗?宝玉与黛玉自幼“一桌吃,一床睡”,一起长大。而宝钗却是“才来”的。而在小说第22回中,也还有一处文字,可以与这种“才来”之说相互支持:
   
   谁想贾母自见宝钗来了,喜他稳重和平,正值他才过第一个生辰,便自己蠲资二十两,唤了凤姐来,交与他置酒戏。(第22回)
   
   所谓“正值他才过第一个生辰”,这似乎也可以说明直到此时,宝钗来到贾府也没有满一年的时间。然而,如果我们把上面两段文字,同小说第3、4回中关于黛玉、宝钗初进荣国府的实际描写一对照,所谓“才来”一说却不免会显得十分地不合逻辑了。按小说第3、4回的实际描写,当初林、薛几乎是前脚跟着后脚进入贾府的。第3回,写了林黛玉进贾府。而在她进贾府的第二天,就听见了贾府诸人议论薛蟠人命案一事:
   
   次日起来,省过贾母,因往王夫人处来,正值王夫人与熙凤在一处拆金陵来的书信看,又有王夫人之兄嫂处遣了两个媳妇来说话的。黛玉虽不知原委,探春等却都晓得是议论金陵城中所居的薛家姨母之子姨表兄薛蟠,倚财仗势,打死人命,现在应天府案下审理。如今母舅王子腾得了信息,故遣他家内的人来告诉这边,意欲唤取进京之意。(第3回)

   ——最多数月之后,薛氏全家就来到了贾府。如果说宝玉与黛玉是自幼一起长大的,那么,紧接着黛玉进入贾府的宝钗,又何尝不是跟着宝玉一起长大的呢?这又怎么能说什么“他是才来的”呢?反过来,如果宝钗可以说是什么“才来”的,那么,黛玉也不过是比她先到几个月而已,也可以说是没在贾府呆多长时间。而这又怎么可能与宝玉“一桌吃,一床睡”,一起“长的这么大”呢?显而易见,上面第20回和第22回中的这么两段文字,都应该是小说旧稿中所残留下来的遗痕!在旧稿中,宝钗首次出场的时间的确相当地晚。从时序上看,大约相当于今本第16回的前后。这样的话,她才能在第22回中,赶着过她到了贾府以后的第一个生辰。然而,在曹雪芹最后的定稿中,宝钗首次出场的时间,却显然被大幅度地提前了。——由第16回前后提前到第4回,并紧接在黛玉进京之后进入贾府。只是作者却并没有来得及将旧稿中的那些遗痕全部删除,所以,才留下了这些看上去似乎自相矛盾的纰漏之处。
   
   而非常有意思的是,曹雪芹对于薛蟠年龄的含糊其词,欲言又止的交代,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宝钗乃至薛氏一家初入贾府的时间,确实是被作者给大幅度地提前了。我们不妨比较一下《红楼梦》的不同版本,在第4回,薛蟠出场的时候,对于其年龄的交代。以曹雪芹生前定稿的三脂本——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分别为例:
   
   (1)这薛公子学名薛蟠,表字文龙,今年方十有五岁,性情奢侈,言语傲慢。(甲戌本第4回)
   
   (2)这薛公子学名薛蟠,表字文起,五岁上就性情奢侈,言语傲慢。(己卯本第4回)
   
   (3)这薛公子学名薛蟠,字表文起,五岁性情奢侈,言语傲慢。(庚辰本第4回)
   
   在所有版本中,甲戌本对于薛蟠的这么一段简介,应该说是最完美的。其学名、表字、年龄、性格、言语特点,皆一气贯通,非常自然。其年龄的数目字,也一点不含糊,就是“今年方十有五岁”。而庚辰本中的这一段交代,在排除了由于抄手疏忽造成的语病之后,其文意则与己卯本大体相同。但恰恰是后两个晚出的版本,反而把薛蟠的年龄搞得一塌糊涂!什么叫“五岁上就性情奢侈”?这无非是告诉读者,薛蟠的毛病由来已久而已。虽然是勉强说了一个岁数(“五岁上”),却又不是薛蟠现在的实际年龄。说了等于没说,甚至还不如不说。想想看,所谓“五岁上就性情奢侈,言语傲慢”,一个五岁的小孩,他又能“奢侈”到哪儿去?又能对谁“傲慢”?好端端的一段人物简介,反倒被作者自己的遮遮掩掩、欲言又止,给搞得不成个样子了。然而,换一种思路来考察,作者之所以最后放弃甲戌本本中关于薛蟠“今年方十有五岁”的说法,采取含糊其词的态度,却也是颇有一番情由在里面的。而归根溯源,其本质的原因,还是在于宝钗乃至薛氏一家初入贾府的时间被作者给大幅度地提前了。想想看,假如薛家是在今本第16回的前后进入贾府的,那薛蟠年方15岁的说法,就简直是一个完美的交代了。薛蟠在这一年15岁,四年以后的第79回,也就是《红楼梦》的“基准三年”,19岁的薛蟠娶17岁的夏金桂为妻。一切都是那样顺理成章。而现在,宝钗乃至薛氏一家初入贾府的时间,却一下子被提前到了小说的第4回,时序上的矛盾冲突便不可避免地爆发了出来。从现行脂评本的第4回到第16回,其间至少间隔了“刘姥姥一进荣国府”(第6回)、“贾天祥正照风月鉴”(第12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第13回)、“林如海捐馆扬州城”(第14回)、“秦鲸卿夭逝黄泉路”(第16回)等一系列的事件,少说也应该有个四五年的时间。以四年计,如果薛蟠早在今本第4回的时候,其年龄就已经达到了15岁,那么,到第79回(即《红楼梦》的“基准三年”),薛蟠也就应该在23岁的年纪上才娶亲。这在那个普遍盛行早婚的时代,已经堪称是男子的“晚婚模范”了。而根据小说交代,宝钗比薛蟠小两岁,到《红楼梦》的“基准三年”,宝钗也应该有21岁的年龄。而她居然还住在大观园中,丝毫不见有婚嫁的动静,这在女子普遍十七八岁就出嫁的时代,不是就更加奇怪了么?——很明显,当作者为迁就宝钗,而把薛家的故事从整体上由第16回搬到第4回的时候,他就必然不能再继续坚持关于薛蟠“今年方十有五岁”的说法了。那么,曹雪芹是否能够把薛蟠首次出场的年龄改小四五岁,来适应这样的整体搬迁呢?实际上,这也是不能够的。试想一下,如果薛蟠首次出场的年龄只有11岁,这么小的年龄就抢一个女孩子来作妾,甚至纵奴打死小乡宦冯渊,那不简直如儿戏一般么?可见,含糊其词,索性回避年龄上的矛盾,这几乎也就是曹雪芹在叙述上的唯一选择。而反过来,作者为了让宝钗能够提前进入贾府,竟不惜冒时序混乱的风险,甚至不得不付出用语模糊的代价,也要对旧稿进行大规模的调整。这也足可以证明,他的目的是何等明确了。
   
   那么,曹雪芹又为什么要在时序上对钗、黛进行这么一番升降陟黜的交错调整呢?说到底,这还是由于对全书神话框架的重塑的需要。很显然,随着顽石“以假混真”之构想的确立,钗、黛对于贾宝玉而言,就分别代表了一种出世和入世的力量。确切地讲,林黛玉将贾宝玉拉向凡尘,使其在情欲之海越陷越深,而薛宝钗却引导贾宝玉拨离红尘,从种种情迷嗜欲之中脱离出来。因此,两者只有在形式上得到一种对称性的描写,才能于书中构成一左一右的内在张力。可按照原来“人石两分”时期所遗留下来的写法,黛玉早在幼年时代就进入了贾府,跟贾宝玉完全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关系。而宝钗却不折不扣地是贾宝玉生命历程中的一个后来者。前者系小说女主角,后者却不过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配角。两者当然全然构不成那种入世与出世的对称张力的。故此,只有将黛玉初入贾府的年龄大幅度向后延迟,由“妾发初覆额”的年纪,推迟到青春豆蔻年华,才能釜底抽薪地消除读者心目中关于宝、黛相配如何如何天经地义的印象。同样地,也只有将宝钗出场的时间尽可能地向前提早,变成跟黛玉前、后脚相继进入荣国府,使宝钗成为了书中除了黛玉之外的又一位极具份量的女主角,这样才能彰显出癞僧、跛道一心想要拯救、度化顽石的慈悲心肠。想想看,当顽石(贾宝玉)刚刚陷入跟绛珠(林黛玉)之间的错讹情缘的时候,那位癞头和尚为其安排的引导者和解救者——薛宝钗就紧接着来到了他的身边。这不正是书中最大的“苦海慈航”(第18回,贾元春语)吗?也恰恰是基于这一层的思虑,我们看到,曹雪芹又巧妙地将宝钗对宝玉的引导跟后三十回佚稿中所谓“甄宝玉送玉”一事联系了起来。熟悉《红楼梦》情节的读者都知道,第18回元春省亲时,在大观园里一共点了四出戏:第一出是《豪宴》,第二出是《乞巧》,第三出是《仙缘》;  第四出是《离魂》。其中,针对第三出戏——《仙缘》,庚辰本有脂批云:
   
   《邯郸梦》中伏甄宝玉送玉。(庚辰本第17、18合回双行夹批)
   
   点明后三十回佚稿中的“甄宝玉送玉”一事,是跟汤显祖的《邯郸梦》有着密切联系的。而无独有偶,第63回中预示宝钗引导宝玉出家的那一支《赏花时》,也是汤显祖《邯郸梦》中何仙姑的唱辞:
   
   翠凤毛翎扎帚叉,闲踏天门扫落花。您看那风起玉尘沙。猛可的那一层云下,抵多少门外即天涯。您再休要剑斩黄龙一线儿差,再休向东老贫穷卖酒家。您与俺眼向云霞。洞宾呵,您得了人可便早些儿回话;若迟呵,错教人留恨碧桃花。(庚辰本第63回,“闲踏天门”原作“闲为仙人”,据列藏本所改)
   
   我们已经不止一次地指明,这一首《赏花时》是出自《邯郸梦·扫花》。而《邯郸梦》这部作品本身就含有强烈的劝人遁世的目的。吕洞宾领命下凡之前,由何仙姑嘱咐他莫要留恋人间的酒、色、财、气。在吕洞宾下到凡间以后,又是以枕中一梦的形式,化解了卢生的功名富贵之心。在此剧的最后一幕——《仙缘》中,卢生随了吕洞宾升入天界。且看众仙是怎样棒喝此人的:
   
   汉钟离:甚么大姻亲?太岁花神,粉骷髅门户一时新。那崔氏的人儿何处也?你个痴人!
   曹国舅:甚么大关津?使着钱神,插宫花御酒笑生春。夺取的状元何处也?你个痴人!
   铁拐李:甚么大功臣?掘断河津,为开疆展土害了人民。勒石的功名何处也?你个痴人!
   蓝采和:甚么大冤亲?窜贬在烟尘,云阳市斩首泼鲜新。受过的凄惶何处也?你个痴人!
   韩湘子:甚么大阶勋?宾客填门,猛金钗十二醉楼春。受用过的家园何处也?你个痴人!
   何仙姑:甚么大恩亲?缠到八旬,还乞恩忍死护儿孙。闹喳喳孝堂何处也?你个痴人!
   
   这不又是一首《好了歌》么?稍微熟悉一点中国文学史、戏剧史的读者都知道,《赏花时》所在的《扫花》,乃是《邯郸梦》全剧中的第一出。而前面已经说过,《仙缘》又是《邯郸梦》全剧中的最后一出。这一首一尾的遥相呼应,显然是在提醒读者:当“甄宝玉送玉”,来到贾宝玉的面前的时候,以顽石自身的“悟性”,他是不可能马上明白内中的深刻含义的。恰恰是妻子薛宝钗的从旁点拨,才能使他彻底明白自己一生所痴迷的这些儿女情长,终究不过是一场虚幻!如果说“甄宝玉送玉”一事在贾宝玉的“悟道”之路,所起到的仅仅是临门一脚的殿尾作用,那么,薛宝钗对于贾宝玉的引导和启发,则实实在在地功居“群芳之冠”!

非常有意思的是,随着对书中“木石前盟”和“金玉良姻”的重新定位,曹雪芹在小说第1回里,继顽石神话和神瑛神话之后,还增设了第三个颇具神秘色彩的寓言故事。这就是贾雨村的《咏怀一联》:
   
   玉在匮中求善价,钗于奁内待时飞。
   
   据小说交代,贾雨村,姓贾,名化,表字时飞,别号雨村,胡州人氏。“贾化”即“假话”也,“时飞”即“实非”也,“胡州”即“胡诌”也。由此可知,书中的贾雨村一定是一个善于弄虚作假的权诈之人。而对联中的“价”,旧写作“價”,用拆字法,就是“贾”、“人”二字。“善价”,即“善贾(假)人”也。由此,我们很容易看出,这首《咏怀一联》的上、下联正好是巧妙地嵌入了这位贾雨村贾大人的姓氏(贾)、表字(时飞)和性格(善假人)。
   
   而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脂批的提示,《咏怀一联》的上、下联也同样地镶嵌进了小说两位女主人公——林黛玉与薛宝钗的名字。在甲戌本中,脂砚斋是这样说的:
   
   表过黛玉则紧接上宝钗。(甲戌本第1回侧批)
   
   前用二玉合传,今用二宝合传,自是书中正眼。(甲戌本第1回双行夹批)
   
   很明显,上联中的“玉”是指林黛玉,下联中的“钗”是指薛宝钗。这就叫做“表过黛玉则紧接上宝钗”。因此,从字面上讲,整个一联的意思就是说,宝钗、黛玉均在深闺中静待着或者渴求着贾雨村的出现。而脂砚斋又告诉我们,上联“玉在匮中求善价”在书中是用来构建“二玉合传”的,下联“钗于奁内待时飞”在曹雪芹的今稿中是用来构建“二宝合传”的。故有“前用”、“今用”一说。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二玉合传”也好,“二宝合传”也好,这跟贾雨村又有什么关系呢?曾经有吴世昌、朱淡文等人据下联猜测说,后文中薛宝钗可能是“改嫁”了贾雨村。诸如此类的说法,当然是荒唐可笑的。我们还将在本书第十九章里具体分析这种谬论究竟错在何处,这里我们就只需要将此类无知妄言轻轻抛在一边即可。那么,贾雨村与钗、黛又到底有何关联呢?其实,我们只要看一看贾雨村这个人物在小说结构上的作用,问题的答案自不难理解。应该说,贾雨村这个人物在《红楼梦》中,自有其独立的意义。不过,曹雪芹塑造这样一个人物,也同样让他承担了小说结构方面的使命。贾雨村是小说多条线索的集结点。这一点,在《红楼梦》的前四回中,表现的尤为突出。而事实上,书中的两位女主角——钗、黛的故事,也都是由贾雨村的活动而牵引出来的。在小说第2回,作者借贾雨村的贪污犯罪被革职,引出了林氏一族,并让贾雨村一路护送林黛玉进京。在小说第4回,作者又借贾雨村的起复上任,审理命案,引出了薛氏一家,并由此开启了宝钗进京的一段文字。可以说,《红楼梦》中的两位女主角——薛宝钗与林黛玉,都是由贾雨村这个人物引出,并“送”入荣国府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贾雨村正是宝玉与钗、黛的这两段情缘的“大媒人”!所谓“玉在匮中求善价,钗于奁内待时飞”,其含义根本就不是什么钗、黛后来“嫁给”了贾雨村,而是说钗、黛均在深闺之中,静待着,甚至渴望着贾雨村的出现,来将她们送入贾府,同顽石(贾宝玉)相会并结缘!过去吴世昌、朱淡文等人所炮制出来的所谓的“改嫁”说,那恰恰是把钗、黛跟贾宝玉之间的“大媒人”,给误当成了她们未来的“丈夫”,那当然是根本性地搞错了对象!
   
   而更进一步,曹雪芹又为什么一定要让贾雨村来充当钗、黛与宝玉之间的“大媒人”呢?这就必须要注意到那条脂批的提示了:“表过黛玉则紧接上宝钗。”(甲戌本第1回侧批)而事实上,我们现在已经知道,在曹雪芹的早稿中,薛宝钗的出场和进入贾府并不是“紧接”在林黛玉初进荣国府之后的。两者大约有十余回的时差,相当于书中五、六年的时间。但这种“人石两分”时期遗留下来的陈旧写法,早已经不能适应“以假混真”的框架之下,作者对于宝、黛情缘和钗、玉姻缘的重新定位了,尤其不能适应曹雪芹以“金玉良姻”来匡正、取代假“木石前盟”的匠心。因而,在今稿中,曹雪芹又急需将宝钗登场的时间大为提前。怎么办呢?让贾雨村同时成为薛、林两条线索的汇集点,让他在引出黛玉之后,又“紧接”着引出宝钗,就不失为一种相当高明的小说技法了。而实际上,这一写法,也得到了脂砚斋的大力支持和推崇。比如,“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一节文字,今人阅读时往往更多地着眼于其政治方面的意义,但脂砚斋所再三强调的却是作者通过贾雨村其人来引出宝钗及薛氏一家的小说结构方面的意义。比如,甲戌本第3回,在正文叙及贾雨村赴金陵“择日上任”处,脂砚斋即提笔评曰:
   
   因宝钗故及之,一语过至下回。(甲戌本第3回侧批)
   
   而到了“下回”,也就是小说第4回,在读完了贾雨村判案的那一段文字以后,脂砚斋也有两段批语,对其进行了总结:
   
   盖宝钗一家不得不细写者。若另起头绪,则文字死板,故仍只借雨村一人穿插出阿呆兄人命一事,且又带叙出英莲一向之行踪,并以后之归结,是以故意戏用“葫芦僧乱判”等字样,撰成半回,略一解颐,略一叹世,盖非有意讥刺仕途,实亦出人之闲文耳。(甲戌本第4回眉批)
   
   又注冯家一笔,更妥。可见冯家正不为人命,实赖此获利耳。故用“乱判”二字为题,虽曰不涉世事,或亦有微词耳。但其意实欲出宝钗,不得不做此穿插,故云此等皆非《石头记》之正文。(甲戌本第4回眉批)
   
   显然,脂砚斋是非常清楚的:作者之所以要写下这么一个“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并不是要简简单单地“揭露”什么“封建政治的腐败、黑暗”等等(那应该是《官场现形记》一类的小说的主题),其更主要的目的,还是在于要借此引出宝钗及薛氏一家,让宝钗尽可能地提前进入贾府,以完成宝玉、宝钗的“金玉良姻”对宝玉、黛玉之假“木石前盟”的补救和匡正!恰所谓“但其意实欲出宝钗,不得不做此穿插”是也!所以,后人对“乱判葫芦案”本身的内容,无论怎样地刻意拔高,也改变不了其“非《石头记》之正文”的地位。
   
   再回到《咏怀一联》本身上来,其神秘预言的具体含义,也就可以为我们所洞悉了。作者究竟想借贾雨村之口告诉我们一些什么呢?实际上,这个《咏怀一联》的存在,它正预示了在作者最后的新稿中,宝钗及其“金玉良姻”的意义和作用的巨大变化:宝钗的地位将大幅度地提高,她首次出场的时间也将大幅地提前——提前到“紧接”在黛玉进京的故事之后,而最重要的,整个宝玉、宝钗的“金玉良姻”,将作为一种拯救性的力量,最终帮助和引领顽石(贾宝玉)从那个假“木石前盟”的困局中拔离出来!那么,从这个意义上看,作者先借贾雨村的贪酷革职,带出“二玉合传”,再借贾雨村的启复上任,引出“二宝合传”,那当然“自是书中正眼”了。
   
   而同样耐人寻味的是,作者为贾雨村设计的这首《咏怀一联》,在很大程度上还启发了脂砚斋,改变了他(她)原来对于《红楼梦》全书的印象,让他(她)更好、更快地理解到了曹雪芹在创作思路上的最新变化。我们知道,脂砚斋在最初读到神瑛与绛珠的神话之时,他(她)的说法是这样的:
   
   余不及一人者,盖全部之主惟二玉二人也。(甲戌本第1回侧批)
   
   而现在,他(她)的批语却说:
   
   表过黛玉则紧接上宝钗。(甲戌本第1回侧批)
   
   前用二玉合传,今用二宝合传,自是书中正眼。(甲戌本第1回双行夹批)
   
   毫无疑问,所谓“余不及一人”,已经被“表过黛玉则紧接上宝钗”一句给否定了,所谓“全部之主惟二玉二人”,也已经被“前用二玉合传,今用二宝合传”的新概括给否定了。而事实上,曹、脂等人的这种自我修正、自我否定,也正好为我们打开了一扇门,使我们得以窥见作者之创作思路的变化过程,并且更进一步地看出,小说中宝钗与宝玉的“金玉良姻”又究竟是怎样被作者设计和创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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