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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原创]《论宝钗》(郑无极最新73万字红学专著)75

作者郑无极 标签钗黛形象的B面 红楼梦 林黛玉 论宝钗 人物形象 薛宝钗 阅读次数:9
也正由于黛玉、宝钗二人对于贾宝玉的爱情,分别归属于以占有欲为主导的“饿鬼爱”和非占有欲性质的“法爱”,所以在《红楼梦》中,曹雪芹又为钗、黛二人各自的先天之疾,开出了不同的药方。如上所言,癞头和尚为疗治宝钗愤世嫉俗的“热毒”之疾,给她送去的是“冷香丸”配方,以及警幻仙姑在太虚幻境的“放春山”和“灌愁海”中配制的一包药引子。而黛玉呢?癞头和尚认为除了化她出家以外,简直无药可救。而到了小说第28回中,作者则干脆借贾宝玉之口,以调侃、讽刺的口吻,为黛玉和薛蟠两个人共同开出了一副名为“暖香”的诡异药方。按,“暖香”一名,实际是脂砚斋所起:
   
   前“玉生香”回中颦云:“他有金你有玉;他有冷香你岂不该有暖香?”是宝玉无药可配矣。今颦儿之剂若许材料皆系滋补热性之药,兼有许多奇物,而尚未拟名,何不竟以“暖香”名之?以代补宝玉之不足,岂不三人一体矣。(甲戌本第28回回末总评)
   
   此一“暖香方”的具体成分,却是由第28回正文中的贾宝玉之口道出的:
   
   宝玉笑道:“这些都不中用的。太太给我三百六十两银子,我替妹妹配一料丸药,包管一料不完就好了。”王夫人道:“放屁!什么药就这么贵?”宝玉笑道:“当真的呢,我这个方子比别的不同。那个药名儿也古怪,一时也说不清。只讲那头胎紫河车,人形带叶参,【脂批:三百六十两不足。】龟大何首乌,千年松根茯苓胆,诸如此类的药都不算为奇,只在群药里算。那为君的药,说起来唬人一跳。前儿薛大哥哥求了我一二年,我才给了他这方子。他拿了方子去又寻了二三年,花了有上千的银子,才配成了。太太不信,只问宝姐姐。”(甲戌本第28回,“三百六十两不足”原误作正文)
   
   中医将同一组方剂中的不同药材分为“君”、“臣”、“佐”、“使”四类,其中起主要作用的称为“君”,起次要作用或辅助作用的分别称为“臣”、“佐”、“使”。《黄帝内经》中即有所谓“主药之谓君,佐君之谓臣,应臣之谓使”的说法。这里贾宝玉故意卖关子,先讲了“暖香方”中的“臣”、“佐”、“使”,留下“为君的药”未讲,准备用来吓人一跳。结果,王夫人反以为宝玉是在撒谎。于是,小说接下来就写凤姐出来给宝玉打圆场,说薛蟠的确找过她,要她头上戴过的珍珠来配药。到这时候,贾宝玉方和盘托出,告诉大家,那“为君的药”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凤姐说完了,宝玉又道:“太太想,这不过是将就呢。正经按那方子,这珍珠宝石定要在古坟里的,有那古时富贵人家装裹的头面,拿了来才好。如今那里为这个去刨坟掘墓,所以只是活人带过的,也可以使得。”王夫人道:“阿弥陀佛,不当家花花的!就是坟里有这个,人家死了几百年,这会子翻尸盗骨的,作了药也不灵!”(甲戌本第28回)
   
   显然,跟宝钗“冷香丸”的神异、奇绝相比,此一“暖香方”更多了一层光怪陆离的诡异气息。那么,如此让人惊骇的一组药方,又有什么样的具体涵义呢?在开始解析这个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先来纠正一个在校读方面由来已久的误会。如上所言,“三百六十两不足”实为混入正文的脂批。理由有二:第一,重量远远超过十六两的东西,应当称若干斤才合适,如何仍称为“三百六十两”?况,重达“三百六十两”的人参用在一个药方里,也完全是轻重失衡。只有银子跟一般物件不同,“两”是其特定的价值单位。即使远远超过十六两,仍习惯呼为若干两,而不叫做若干斤。第二,“三百六十两不足”意思是花三百六十两银子,由于价值不足,还未必配得成这么一副“暖香方”。正好是针对前面贾宝玉说的“太太给我三百六十两银子,我替妹妹配一料丸药”。但过去的官方红学会却完全没有注意到这里的“三百六十两”是指银子,而非人参。于是,就免不了产生出各种自作聪明的解读。比如,由于“人形带叶参三百六十两不足”这一句不大通顺,就有周汝昌等学者干脆将“不足”二字跟下面一个“龟”字联在一起,合为一个词。又因为“不足龟”三字亦不通,于是周汝昌等人又干脆引经据典,从《大明会典》等古籍中“考证”出这“不足龟”三字应为“六足龟”云云。而实际上,只要我们清楚这里的“三百六十两不足”七字是脂批,而非正文,指的亦是银两,而非药物成分的剂量,就完全用不着去费尽心机考辨所谓的“不足龟”或者“六足龟”究竟是些什么东西了。
   
   那么,头胎紫河车、人形带叶参、龟大何首乌、千年松根茯苓胆这几味药,又究竟有着什么样的寓意呢?不难看出,“头胎”即谐音“投胎”。中医所说的“紫河车”就是胎盘,仍点一个“胎”字。“人参”即“人生”,“带叶”即“带业”。这两味辅药合起来,就是在讽刺黛玉:人生带业投胎。“龟大何首乌”,取其首尾二字,又依“首乌”之意,将“乌”字提到首位,即是“乌龟”二字。正好对应了同回中薛蟠《女儿酒令》里的“女儿悲,嫁了个男人是乌龟”的说法。“松根”,隐喻男子阳具,俗呼“鸡巴”者也。薛蟠《女儿酒令》亦云:“女儿乐,一根鸡巴往里戳。”“茯苓胆”,等于说“伏”一个“蛋”字。所以,后两味药又等于是在嘲骂薛蟠:就是挺着千年鸡巴,沾花惹草,四处“滥情”,也终将受老婆的拖累,而沦为乌龟王八蛋。而对于黛玉、薛蟠这样两个在男女情爱上占有欲极强,且“饿鬼”之相毕露的人来说,最好的治疗方法,就是将其同情欲世界隔离开来。所以,我们看到,这时候悄然登场的那一味“为君的药”,恰是古坟里骷髅所戴的饰品!为什么要用冢中枯骨戴过的东西?那不就是在警告黛玉、薛蟠其人,一品诰命、红粉佳人终究不过是一堆白骨么?又为什么薛蟠找不到古坟里的珍珠,用凤姐头上戴过的也行呢?请注意小说第12回中那个“风月宝鉴”的故事,此镜的正面不恰好就是凤姐在招手么?此镜的背面不也正好是一个骷髅立在里面么?所以,“暖香方”的终极涵义无非是说,对于黛玉、薛蟠这样的世俗欲念过强,已经无药可医的男女而言,惟有古坟骷髅一般的死寂,方可疗治其躁动不安的内心。而这跟癞头和尚对黛玉父母说的“既舍不得他,只怕他的病一生也不能好的了,若要好时,除非从此以后总不许见哭声,除父母之外,凡有外姓亲友之人,一概不见,方可平安了此一世”,实际上也就是同一个意思。
   
   简而言之,癞头和尚送给宝钗的“冷香丸”配方,体现的是一种历尽磨难,苦修成道的崇高精神。作者借贾宝玉之口,给黛玉、薛蟠同时开出的“暖香丸”药方,却等于告诉世人,黛玉、薛蟠的贪占之欲,除了让他们走进骷髅般的死寂以外,简直无可救药。那么,这也就意味着,书中凡是具备预知未来之能力的仙幻人物,都是不可能站在宝、黛假“木石姻缘”一边的,而只会站在钗、玉二人的“金玉良姻”一边。换言之,在曹雪芹的原著中,排开宝玉与钗、黛这三个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不论,“金玉良姻”的外围支持者可分为仙、凡两类,而“木石姻缘”的外围支持者却只有俗人这一类!按,在贾府及其相关的几大家族当中,明确表态支持金、玉婚姻的,有元春、王夫人、薛姨妈这三个人物。明确表态支持宝、黛成婚的,有贾母、凤姐二人。除此而外,还有一个极度偏爱黛玉,对宝钗却没有什么好印象的贾政,也是假“木石姻缘”的潜在的有力支持者(按,贾政对宝钗的印象是:“小小之人作此词句,更觉不祥,皆非永远福寿之辈”,对黛玉所拟的大观园题额却印象极好,如第76回黛玉自己所言:“凡我拟的,一字不改都用了”)。这些人当然都是出于各自利害与偏好,才会在贾宝玉的婚姻抉择问题上作出自己的选择的。从世俗的实力对比的角度去看,贾母乃是荣国府中的最高统治者,她的地位和权势自然高于王夫人。同时,按照儒家“夫为妻纲”的原则,在关键时刻,王夫人还得听命于贾政。惟有一个元春,虽然贵为皇妃,但贾宝玉的婚姻毕竟属于荣国府内部的家事,而非涉及皇家和朝廷的国事,所以也不大可能绕过贾母来直接插手。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木石姻缘”所获得的外部支持,应当远大于“金玉良姻”。然而,在曹雪芹的笔下,钗、玉二人的“金玉良姻”,不仅有元春、王夫人、薛姨妈这些世俗权贵和家长的推动,还获得了天界人物的一致赞成。如前所述,除了有癞僧、跛道直接为宝钗送去“冷香丸”配方和金锁以外,宝钗“冷香丸”配方的那一包药引子,还是出于警幻仙姑的太虚幻境,也就是说,即使亲手为神瑛、绛珠挂过号的这位警幻仙姑,实际上也是“金玉良姻”的支持者!而这种仙、凡两界的合力显然是贾母、贾政们的权势以及凤姐辈的机谋所无法抗衡的。毕竟,红尘中再不可一世的统治者,都是没那个能耐去跟癞僧、跛道这一对“双真”所预言的真理相对抗的!

再深入一步,在《红楼梦》中,癞僧、跛道以及警幻仙姑之所以要摒弃林黛玉,而选中薛宝钗来做贾宝玉在红尘中的引导者和拯救者,这又是跟宝钗、宝玉、黛玉三人在“悟道”之路上所处的三种不同的精神境界密切相关的。笔者曾经在《红楼梦:钗黛形象的B面》一书的注释部分中指出过,按大乘佛教,特别是禅宗的观点,所谓“悟道”,有着从低到高的三种境界。一曰:“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二曰:“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三曰:“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在曹雪芹的笔下,林黛玉、贾宝玉、薛宝钗实际上就分属于这三个层面。林黛玉是“看山是山,看水是水”,即未悟道者。虽然她也有着天资聪颖的慧心灵性,但无奈嗜欲太重,总因“慧刀不利,未斩毒龙之故”,最终仍跳不出情迷的苦海。贾宝玉是“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即虽已悟道,却还少不了外力戒持的人。一方面,他需要自己的”山中高士”、美女“菩萨”来指点迷津,另一方面也需要出家为僧这种形式,来保证自己不会重新堕入凡尘。薛宝钗则是“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即彻底悟道之人。她已不需任何外力戒持,能够做到“随心所欲而不逾矩也”,故表面上反与凡人无异。对于这种彻悟者来说,出家只不过是一种可有可无的形式,即使出家也未必非得远离红尘。从佛经自身所记载的故事来看,被释迦牟尼本人所高度尊崇的,倒是维摩诘(一译“维摩诘琐”)这样的“在世出世”之人!(见《维摩诘琐说经》)如《黔南会灯录》中一位“昌霞老宿谕”所赞:“昔维摩大士作人天师,谈不二法门,不是在家菩萨耶?”故慧能与神秀不同。神秀主张“身似菩提树,心如明镜台”,要求信众严格按照宗教仪轨修行,反而被认为是破了“我执”,却未破“法执”,并非佛学的最高境界。而慧能则干脆彻底悟“空”:“菩提本非树,明镜亦无台”,把一个“空”字,也贯彻到佛教本身的行为中去,甚至发展到可以自行“呵佛骂祖”的地步,倒反而被认为是破除了“法、我二执”,是真正的大彻大悟的表现!因而,薛宝钗虽引导贾宝玉出家为僧,她却实在没有那个必要一同去当尼姑。而这种由“我执”到“法执”,再到破除“法、我二执”的进程,反映到脂评本的后三十回佚稿中,于是又有了“情榜”对于宝钗、宝玉、黛玉三人的不同评价。根据脂批,我们可以知道,在曹雪芹的原稿最后一回中,有一张“警幻情榜”。而林黛玉和贾宝玉在“情榜”上的评价分别是“情情”与“情不情”。什么是“情情”呢?就是说林黛玉特别喜欢在男女情事上格外用心、格外留情,由于她自己看那些才子佳人争婚夺爱的故事入了迷,所以也特别喜欢用这种阴暗心理去揣测、算计他人(包括贾宝玉,也包括薛宝钗、史湘云这样的贵家小姐)。曾经有人将黛玉的“情情”解释为“对爱自己的人有情”,但这种解释面对以下这条脂批,明显是讲不通的:
   
   “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故颦儿谓“情情”。(庚辰本第31回回前总评)
   
   史湘云显然并非爱恋林黛玉的人,可林黛玉一发现贾宝玉、史湘云各有一枚金麒麟,就惟恐他们“由小物而遂终身”或者“也做出那些风流佳事来”。足见,曹、脂等人所说的“情情”绝非指林黛玉“对爱自己的人有情”,而恰恰是指林黛玉对于那些世俗之情、肉体之情格外在意,格外留情!而贾宝玉的“情不情”,相对而言则大踏步地上了一个台阶。关于“情不情”,脂批中也有相应的解释:
   
   按警幻情榜,宝玉系“情不情”。凡世间之无知无识,彼俱有一痴情去体贴。今加“大醉”二字于石兄,是因问包子、问茶、顺手掷杯、问茜雪、撵李嬷,乃一部中未有第二次事也。袭人数语,无言而止,石兄真大醉也。(甲戌本第8回眉批)
   
   “撕扇子”是以不情之物供娇嗔不知情时之人一笑,所谓“情不情”。(庚辰本第31回回前总评)
   
   根据以上释义可知,贾宝玉的“情不情”的意思乃是,他对于世间可爱之物或者他所偏爱之人,哪怕对方是无知无识之物或者不知人情之人,他也“俱有一痴情去体贴”。比如,第19回,贾宝玉能够在众人抢着看戏的热闹场景中,忽然想到贾珍小书房里有张仕女图,那画上的美人亦会“寂寞”,“须得我去望慰他一回”。这就是所谓“情不情”的典型一例。跟林黛玉的“情情”相比,贾宝玉的“情不情”显然更多了一种付出、给予,而不是占有的精神。但一个人如果连无知无识之物或者不知好歹之人都要滥加体贴,则免不了“爱博心劳”。心力交瘁之际,又不免会生出一种不负责的怨毒,正所谓“情极之毒”(脂砚斋语)是也!因此,贾宝玉“情不情”的另外一层含义就是说,他“情”又“不情”,虽爱心广博,却终达不到“怜愍众生”的“如来之大悲”!而脂评本原著中,惟一能达到如此境界的女子,则非宝钗莫属。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宝钗在“警幻情榜”上的断语又是什么呢?现存的脂砚斋批语虽然没有直接告诉我们这个答案,但有一条脂批却为我们间接地提供了相关的重要线索:  
   有得宝卿奚落,但就谓宝卿无情,只是较阿颦施之特正耳。(庚辰本第17、18合回双行夹批)
   
   从以上批语中可知,在“末回情榜”中,宝钗所获得的评语中必定含有“无情”二字,但整句评语的意思又绝非说宝钗如何如何“无情”,相反,恰恰是强调了宝钗对宝玉的至情至爱是“施之特正”,更符合天道和正义原则的。而我们知道,宝钗在第63回的群芳花名签上所获得的一句评语恰恰是:
   
   任是无情也动人。
   
   既含有“无情”二字,整句话的意思又恰好是在突显宝钗对于宝玉的至爱感天动地。因此,笔者以为,宝钗在“情榜”上的断语,既不是有些人断章取义抠出来的“无情”二字,也不是另外一些人所猜测的什么“情时”或者“冷情”,而恰恰就是“任是无情也动人”这句唐诗!很显然,按一般世俗的观点,宝钗这个做妻子的,居然主动地劝丈夫出家当和尚,这应该是非常“不情”之举了。可宝玉深知,宝钗的这种看似“不情”之举,却恰恰是出于对他的至爱,一种感天动地的至爱!宝玉自己亦深深地为之感动。故而,当宝玉一听到《赏花时》这支曲子的唱辞,口内便不由自主地反复念叨起“任是无情也动人”几个字来了。而我们在本书前面的章节里,亦多次提及,宝玉及钗、黛在某种意义上其实也象征了作者自己。林黛玉代表了曹雪芹过去的一个“我”,贾宝玉代表了他现在的一个“我”,薛宝钗则代表了他理想中“高山仰止”的一个趋于完美的“我”。而毫无疑问,这三个“我”由低到高地连接起来,这正是一个先痴迷于“我执”,再破除“我执”而逐步走入“法执”,再到“法、我二执”皆破的过程。故曰:“情情”、“情不情”、“任是无情也动人”!
   
   而特别让人拍案叫绝、惊叹不已的是,对于这种抽象意义上的“悟道”三境界,曹雪芹在书中还专门设置了一种宝、黛生旦倒置的现象,来具象地加以说明。何也?留心于《红楼梦》细节的读者可能早就知道,在涉及宝、黛二人的性格对比之时,作者是很喜欢将他二人的性别特点反转过来进行比较的。具体地说,就是特别喜欢将林黛玉比做小生,比做准备读书仕进的公子哥儿。贾宝玉则多被比做旦角,比做女性。比如,第40回写潇湘馆的陈设布置,作者借刘姥姥之口道出的感受就是:“这必定是那位哥儿的书房了”、“这那象个小姐的绣房,竟比那上等的书房还好”。第41回写刘姥姥醉卧怡红院,她又问袭人:“这是那个小姐的绣房,这样精致?我就象到了天宫里的一样。”第58回写贾府因遭遇国丧,只能将众女伶遣散,分派到各房服侍。贾母也恰恰是“将正旦芳官指与宝玉,将小旦蕊官送了宝钗,将小生藕官指与了黛玉”。如果放在别的小说中,这种生旦倒置的现象无非是说男主角如何如何有女儿气质,女主角又如何如何有男子气概。可我们知道,在《红楼梦》里,贾宝玉恰恰是有严重的“尊女抑男”的倾向的。他说过:“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第2回)如此一来,这种生旦倒置的现象无疑就对林黛玉其人构成了一种尖利的讽刺,等于强调这个女子由于过度地醉心于名位,而染上了如同做官男子一般的污浊气息。再进一步,如上所言,作者是将贾宝玉比做“正旦”。在昆剧中,正旦多指已婚妇女。而众所周知,贾宝玉对很多已婚女性也是不屑一顾的。第59回,春燕转述宝玉的话说:“女孩儿未出嫁,是颗无价之宝珠;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的不好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死珠了;再老了,更变的不是珠子,竟是鱼眼睛了。分明一个人,怎么变出三样来?”第77回,宝玉又愤恨于周瑞家的等人:“奇怪,奇怪,怎么这些人只一嫁了汉子,染了男人的气味,就这样混帐起来,比男人更可杀了!守园门的婆子听了,也不禁好笑起来,因问道:“这样说,凡女儿个个是好的了,女人个个是坏的了?”宝玉点头道:“不错,不错!”——如此一来,这就对贾宝玉自身也构成了一种反讽。他是“正旦”,不是“小旦”,也算了染了些混帐气息的人。事实上,我们看到,当“正旦”贾宝玉被“小生”林黛玉所迷惑之际,他不也正是一副好歹不分、错认知己的混帐模样么?而在昆剧的众多旦角之中,跟正旦相对的是小旦。清·李斗 《扬州画舫录·新城北录下》中有云:“小旦谓之闺门旦。”可知小旦是专门扮演未出嫁的闺阁少女的。那么,在《红楼梦》中,谁人又真正符合“小旦”或者“闺门旦”的纯洁气质的呢?我们看到,作者正通过一个蕊官,将宝钗同“小旦”这个概念绾结在了一起。毫无疑问,在脂评本原著中,“小生”林黛玉与“小旦”薛宝钗正好是一左一右的两端,将“正旦”贾宝玉夹在中间。前者代表了一种将贾宝玉拉入凡尘,使其“粉渍脂痕污宝光”的迷陷性力量。而惟有后者才能够凭借自身的纯洁不染,以一种崇高的精神,引领顽石拔离红尘,重新恢复其质朴的本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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