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手机版 | 三国演义 | 三国志 | 史将 | 背景 | 藏书阁
首页 -> 精彩文章 -> 《增壹阿含经》学记(十八)

《增壹阿含经》学记(十八)

作者探寻 标签阿含经 法次法向 修道 原始佛教 阅读次数:13

《增壹阿含经》学记 

能海上师 撰

(连载)


    增一阿含经学记五十卷

  五十二品

  苻秦三藏昙摩难提译

  比丘能海学抄及记

  卷十七
  四谛品第二十五 
有十经
    第一经
    佛告比丘,当修四谛法,以此得到彼岸。四谛云何。
    苦集二谛。义不可尽,义不可穷,说法无尽。
    灭道二谛。义不可尽,义不可穷(应说皆说)。
    苦谛者,八苦,要言五盛阴苦。注:八苦者,经云生苦、老苦、病苦、死苦、忧悲恼苦、怨憎会苦、恩爱别离苦、所欲不得苦,取要言之,五盛阴苦。
    苦集谛者,爱与欲相应,心恒染著。
    苦灭谛者,欲爱永尽无余,不复更造。
    苦出要谛者,贤圣八正道。
    谛者,真实不虚,如来最上之所证所说故。佛说偈云。

    今有四谛法 如实而不知
    轮转生死中 终不有解脱
    如今有四谛 已觉已晓了
    已断生死根 更亦不受有

    佛言若有四部之众,不得此谛,不觉不知,便堕五道。是故比丘,当作方便,成此四谛。此中方便甚多,如来随机,相应说法,法式复广,种种忍智分别。然依修行说,总摄十六行观,是加行之次第,见道近资粮。十六行观。观苦谛四相,一苦、二非常、三空、四非我。集谛四相者,一因、二集、三生、四缘。灭谛四相者,一灭、二静、三妙、四离。道谛四相者,一道、二如、三行、四出。云何修法耶。
    依此行相次第,对于五蕴法上,一一分别,抉择解了定义住理,智见不摇。此复云何。
    色是苦,有变易坏灭性故。
    色是无常,有所作性,刹那生灭故。
    色是空,过去已灭,未来未生,现在分析,无本体存在故。
    色是非我,无主宰故,不现见故,不自在故。
    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苦谛如是,集灭道等亦复如是。色如是观,余蕴处界等亦如是观。
    依次抉择了知,名为知法。法法相明者。最极抉择于事观中,机黠通达,审察聪睿,觉明慧行,名曰法法相明,亦曰谛观智观。

    第二经
    佛说四法,即是上经四谛修行明瞭之方便道也。比丘有此四法,多饶益人。(觉他方便)云何四法。
    一、当亲近善知识者。谓多闻实修四谛法要之人也。
    二、当闻法者。学修深入四谛之教语及理论,有所秉承,尊重师导。
    三、当知法者。了知三转十二行之意及十六行观等,次第修行。
    四、当法法相明者。此四谛法与蕴处界等及缘度等对观,有为无为、漏及无漏、常非常、我无我等一切诸法相对抉择、极抉择、最极抉择,而能解了、等了、近了,诸法自共二相如实知之,于应事禅修无漏时地境上,能黠慧通达,审观、聪睿、觉明慧行,以此自明饶益于他(经首有文)。

    第三经
    经云如来出现于世时,便有四未曾有法出现于世。
    一者,此众生类多有所著,若说不染著法时,亦复承受,念修行之,心不远离。是谓初。
    二者,虽轮转不住,恒在五道,正使欲说法时,亦复承受,心不远离。是谓第二。
    三者,此众生类,常怀骄慢,不去心首,若使说法,亦复承受,心不远离。是谓第三。
    四者,此众生类,无明所覆,设说有明法时,亦复承受而不忘失。若复阿难,说此有明无明法时,而心意柔和恒喜修行。是谓第四。
    复次若佛出世,便有此四法出现于世。若佛不出世,众生虽有贪著,造业轮回,常怀结使,有明无明,而不自知。亦复无知求知,茫茫荡荡,而度生死。
    复次有说佛法虽妙,闻者不尽度生死。答云,虽然不能尽度即度,然能了知生死乃至明无明理,便是世未曾有法。先瞭解已,乃堪修行,见道除惑证真,佛不出世则毫无所知。此显佛法难闻、难遇、难知难行,必当先修趣向欢喜发心,经云是故阿难当发喜心向如来所。集要云者。
    一者,现身遇佛闻法,能知能行,成就佛果。
    二者,他生进道熟路易行,成就佛道。
    三者他生闻法承受,心不远离,成就种子。
    如是发心向佛,得见佛闻法。亦是发菩提心始基,成菩萨行之要道,好大乘者勿忽。

    第四经
    前之三经说四谛根本教法,及趣入之方便四法,及辅导增进之法已。今经示实行趣入之首要,修行解脱之主点,正见正治正行等之大道也。
    佛告比丘有四法,所谓担,持担人,担因缘,舍离担。
    云何为担,谓五盛阴,色受想行识取境也。
    云何持担人,人身是也。字某名某、如是生、食如是食、受如是苦乐、寿命长短,是持担人也。
    云何持担因缘者,爱著因缘是。与欲共俱,心不远离,是担因缘也。
    云何当舍离担,谓能使彼爱永尽无余,已除已吐,是为舍担。
    此教用四谛十六行观方便与五阴联摄,次第修行。依现人身为所缘,而观苦乐(常无常等)。更观苦等之因,由爱与欲共,能生诸苦。脱苦之道,断爱离欲,别无方便。佛言此诸如来所应行者,我  今已办,汝等应知,若于树下,空处露地,常念禅观,莫行放逸,应修应证。
    复次若能依法久修次第正入十六行观,亦名有觉有观离生喜乐,亦名照见五蕴皆空,正知正见无我,而度自他一切苦厄也。佛示偈云。
    当念舍重担 更莫造新担
    担是世间病 舍担第一乐
    担者现在之五取蕴。照见五蕴皆空正知正见无我,及五取蕴后来之担莫取,担即是苦,应度苦厄之病,即得无病之乐。

    亦当除爱结 及舍非法行
    尽当舍离此 更不复受有

    以慧除根本我爱,以戒遮止非法业行。此爱取尽离,则后有不生,涅槃解脱之道也。
    第五经
    初经说修四谛能得解脱。第二说趣入四谛之方法。第三说四未曾有显正法难闻难知,于佛生欢喜。第四经示入修之始终体相。担即是病,持担者病人,病因是欲爱,舍担者是离爱欲,亦曰无生。此第五者,佛说四生,教人离四生,四生即是苦担。註:四生,卵、胎、湿(又名因缘生)、化。离生之方便者,依四谛法门。经云:诸比丘,舍离此四生,当求方便成四谛法。
    复次有生皆苦,因是欲爱集惑。无生之道者,消灭欲爱。如何消灭,行八正道。

    又更说方便者。
    一、观四生六道各各苦相,心生怖畏。
    二、四生之因,由烦恼结使造业所致。
    三、应知断结灭苦。
    四、修八正道,是为方便。断不断结,在能知不知,此下经尊者舍利弗与尊者大目连共论。应学应修。

    第六经
    二尊者论如何是结。能断不能断,在能知不知。分别有四种人。
    初二人与结相随,内有结。而不知之,最下,不知则无方便。如实知之,上妙,了知
    心行虽有结而可破。
    次二人不与结相随,内无结。如实不知,最下,不求方便更进。如实知之,上妙,净更求净。
    此四人者,有铜器喻应观。
    复次云何名结者,于恶不善法,起诸邪见故,复举事以明之。
    一者。有人作是念,如来问我义已,然后与诸比丘说法,不问余比丘,问我,于是便生慢心、贡高心,起诸恃我心,功德增上无人能及,于余比丘起下劣想。更作诳谄,生诸邪见颠倒,忘失正知,是名不善。或复因此不善,更生增上贪欲,名誉利养,伪现有德,起诸邪命之行,名有贪欲。或此二俱全。以此不治能生无量烦恼,而不自知。如是分别故说与结相随,不知者下劣,知者上妙,知则能改故,不知者与惑随增,结不可解,故云下贱。
    二者。或复有时,如来语余比丘而说法,而不语我,为他说法,尔时便生嫉妒,或余比丘是我怨敌,彼有光荣颜面,我当受人轻视,人不敬重,心含不忍,转生种种恶不善法,是名不善。又我失人敬信,妨我名利,起贪欲想计执得失,心不自安,故名贪欲。如是知与不知亦同上论。
    三者。或复有时,比丘作是念,我是上座,耆旧有德,我恒在众人前行入村乞食受请,或时有余比丘在我前行,我不在众前行,其时心生不忍,与余前行比丘较量功德,位次高下,生嫉视心,意态不安,转起种种恶不善法,是名不善。又复计想我今后行入于村家,便失恭敬利养之类,是名贪欲。如是知与不知,悉同上论。
    四者。先坐后坐,先食后食,多少,胜劣。
    五者。说法不说法。
    六者。园中与长贵人说法不说法。
    如是等起心动念,既有不善又有贪欲,能知不知悉同上论。
    此是但举数端观心自照之法,应推知在一切行动上,何时何地,皆能事事自觉自观,自知结使发动、随转善恶、有贪无贪,是用心法,是法、心、受等念处,又名照隐暗魔,亦名除微障,亦名对治金刚细惑。此下更观虚伪之我痴我见覆盖之相
    一者。是人作是念,我今犯戒,欲使人不知,或复有时,诸比丘知我犯戒,便作覆藏,由覆藏故,便生种种身口恶不善法,又虑退失名闻利誉,复生贪欲,又怕人知我犯戒者,生三种念,一计执覆藏,二不发露,发露不真不尽,三无内愧悔心,仍然更巧为恶。是为不善,执持名闻利誉,又有贪欲。
    二者。我今犯戒,如何不使余比丘举发我,言我犯戒。或复有时,余比丘举我,言我犯戒,我当如何使人不作举,或作覆藏不忍罪,或推人,或于当事人说好行秽,乃至种种恶法行为。是名不善,又恐失名闻利誉,又有贪欲。
    犯戒已为人所举发者,覆藏不忍罪,巧辩推他反责,露轻藏重,出生种种恶不善法,恐失名闻利誉,又有贪欲。
    三者。或有比丘作如是念,我今犯戒,使清净比丘告我,使不清净比丘告我,我当何如,发不发露,忍罪不忍,如何推讬,或避重就轻,等等不善,及隐恶彰善,为名利故,既有不善,又有贪欲。
    四者。我犯戒,若告我当在屏处,不在大众,或复有时在大众告语不在屏处。在屏处者,欲令大众不知,屏处灭罪,顾颜面故,别有功德可恃故。
    在大众不在屏处者,怪众不慈,或小视我,或于我有仇恨,及余不善乃至贪欲等同上。总此四项八条之事,皆显行人虚妄,无诚实忏罪之心,作覆藏之事,常人多如此也。
    经云目连当知,此诸法之本,兴起此行者,名为结使。
    下立四喻,如经不赘。总显内有结使,发动行为,恶不可掩,众目难逃。
    虽云我行阿练若,在闲静处,正使著五纳衣,恒行乞食,不择贫富,行不卒暴,往来住心,坐起动静,言语默然。此人自念,我今如是行持,四众当尊重我,供养于我。但内藏结使不去不灭,人皆见闻念知。以铜器喻四则,应观寻实事体会,能如实知者为妙,不知者下劣
   大目犍连赞舍利弗尊者言,所说观察性行已,而修治之。彼老工师,甚怀欢喜。行者闻知庄严,更增庄严。余如经说(此说观心,下经观行)。
    第七经
    佛说生熟果喻,以有比丘专意心法念处,失于身行口德,虽能自照光不照他。佛教应内外俱明,自他二利,所谓熟而似熟,此复云何。若有比丘,持禁戒,限出入,行步不失时节,看视不失威仪,然极精进,修行善法,威仪礼节,悉皆成就,见小非法,便怀恐怖,况复大者,是谓熟而似熟。诸比丘当学此人。
    生而似熟者,久则看破,人所贱也,不能利人。
    熟而似生者,虽有内德,不具外形,人所不取,不能摄取于他。
    熟而似熟,内甘外美,人所争取,能成二利。
    生而似生,内著五欲,外行非法,根败之人,不堪修饰。
    第八经
    第六经修心。第七经修外行。与内修并重。外行者总以威仪摄之,是当重视。何以故,利他获教之正方便也。诸大乘人,必体佛意。经云。
    佛告比丘,今日空中,有随岚风,吹杀彼鸟,三衣六物各在一处。今日者,显有前后日,天天日日皆有岚风,此风正喻八风,所谓利衰毁誉称讥苦乐,从无生有,能使行人舍离禁戒做白衣行,三衣六物不能自持,禁行绝命。治此风者。当观风大者,动性也,别无实体。此有三法能不怕岚风,有如山物之重体存在风不能动,谓正信与法念一也,身居凹藏、不自高显法忍在心二也,多人如法团聚、六合共住三也。如是三法随行,能避岚风,保持三衣六物能随身转、终身不离。
    复次,前第七经教示护持威仪,此经教示威仪之要,三衣六物随身勿离,莫今随风吹散,是此经重要之义也。
    第九经
    佛教四鸟之喻,教化比丘,要声好,形好。
    声好者,多闻受法,得法不忘,初中后善,修诸善法,善讽诵读。
    形好者,颜貌端正(守诸根也),出入行来,著衣持缽,精进善法,见小非法,尚怀恐惧,何况大者。
    声好形不好,或形好声不好,皆难于施教益人,大乘人应知,二俱不好者,圣教之败类也,刻刻自检为妙。
    第十经
    佛说雷雨之喻,教诸比丘,若缺教相声又不好,不能如法欢喜教人,是曰不雷。具足教相,复有好声,无悲愿微,不喜教人,是曰不雨。随缺一种,不能宏化利他。
    佛言,或有一人,颜色端正,出入行来进止之宜,亦悉具知,好喜学问,所受不失,亦好与他说法,劝进他人,令使承受,是谓亦雷亦雨。
    此是如来教化示利他之德,自进导人之方乐大乘人,应当善思善学。方便复三
    一者,常读此经,四种人之相,各各会解,观察自行
    二者,能作雷之次第纲要必依经一一求全,自修有得
    三者,以悲心正愿及方便善巧,摄化利人不倦,有始有终
    若不依此经意善学方便,号称大乘,但雷无雨,有雨不雷,或不雷不雨,苗将枯槁,无利利他,大乘者何为。
    复次雷者,能惊蛰醒睡,警动愚迷,开发花苞树芽,得正知见。雨者,润泽田苗,林木花果,药草万类,增长不枯,最后成果。雷雨并施,自他二利,不可略忽。
    总结此品十经大意。
    第一经者,佛教了解四谛,不知四谛终无解脱。
    第二经者,指示修入四谛之方便四法,依此得知谛义。1、亲近善知识 2、闻法 3、知法 4、法法相明。
    第三经者,说四未曾有法,显南洲人之特性也,亦名自性法宝。但佛不出世,不说法,人不闻法,此未曾有法永久埋藏而不自知,如来以此大事因缘出现世间,开示悟入佛之知见,正是显明此未曾有法,是故当发喜心向于如来,善利无边
    以上三经,总显佛世难遭,正法难闻,应当精进。
    以下四、五、六三经,提示修要。
    第四经者,显示修什么,谁在修,何故要修,应如何修。
    第五经佛说离四生。修行人多在四生中修,不绝情想,不识和合因缘变化之理,终无解脱之可言。此则总显舍担之法门也。
    第六经者,由舍利弗尊者开示结使,显明上二经之意,结使即入四生之根本也,又示修行入手用心之法,而重在知与不知。
    以上六经,皆是坚稳自行之道,以下四经示随顺利他之法。
    第七经者,学修既成更当实事行为,教相威仪,诸根如律。
    第八经者,于威仪中摄持三衣六物,表彰教仪,勿为岚风吹散。
    第九经者,教语教仪俱善,容易接引,四鸟之喻善知。
    第十经者,教法教相俱好,如雷,更加悲愿之语足以利他。
    如是十法是见道前后修行之要点也。四谛品竟。

(摘自多宝讲寺通讯总第九十一期)

     ----------------------------------------------------------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2da6600100da0g.html


 



浙ICP备0602015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