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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壹阿含经》学记(二十)

作者探寻 标签阿含经 法次法向 修道 原始佛教 阅读次数:11

《增壹阿含经》学记 

能海上师 撰

(连载)

    增一阿含经学记五十卷

  五十二品

  苻秦三藏昙摩难提译

  比丘能海学抄及记

  卷十九
    等趣四谛品第二十七
  第一经
    佛告大众于四谛法,应当以无数方便而观察之,分别其义,广与人演,如是当亲近舍利弗比丘,舍利弗比丘,与诸众生,及四部众,分别其义,广与人演时,不可计众生,诸尘垢浄,得法眼浄,是故当亲近舍利弗比丘及目犍连比丘,承事供养,所以然者,舍利弗比丘,众生之父母也,生已长养令大者,目犍连比丘也(此佛教依心法也)。
    舍利弗教人说法,要成四谛。
    目犍连与人说法,要成第一义,成无漏行法。
    世尊再再作是语已,还入静室,尔时舍利弗,与大众广演四谛之义。
    苦谛者,八苦乃至五盛阴苦也。
    苦集谛者,爱结是也。
    苦尽谛者,欲爱永尽无余也。
    苦灭道谛者,八正道也。
    尔时,不可计众生闻此法时,诸尘垢尽,得法眼浄,是故四部之众,当求方便,行此四谛。
    复次本经之意者,佛欲令四部之众皆学舍利弗之智慧辩才,大目犍连之无漏行及第一义解,以此广宣四谛令正法久住流润未来。复有密意者,入法门之要,首重依止师相功德当如二尊者为模范,及行人自身亲近之行,不可忽也


    第二经
    佛在舍卫时,诸比丘入外道异学村。尔时外道与众说法,沙门瞿昙与我等有何等异处,有何等增减,彼说法我亦说法,彼教诲我亦教诲。诸比丘以此白佛,佛言汝当报语(内道中有此见者,亦以此法开晓之)。
    一\多究竟
    有\无欲究竟
    有\无恚究竟
    有\无痴究竟
    有\无爱究竟
    有\无受究竟
    以上五种究竟。
    是\非智者见
    是\非怒者见
    又谁究竟。
    于是佛说二种见,有见、无见。于此二见本末不知,便有欲心,有恚心,有痴心,有爱心,有受心。
    彼是无知,彼有怒心,不与行相应,不脱生老病死愁忧苦恼。
    如实而知者,便脱生死。今说苦之原本,如是有此妙法,斯名平等(无我),行不平等则有五见(由此五见而有四受)。
    佛言我今当说四受,欲受、见受、戒受、我受。
    此之四受,同时缘起,具足而起,非是孤起。然此四受,由爱而生,如是比丘,有此妙法,所应分别,如实知之,具足诸法,法行之本(以上摘经,以下记云)。
    一多究竟,究竟者决义,言论双方决定彼此承忍之要点,亦称为宗义,无改移义,名为究竟,但今此论点决定,为一决定,为多(非一也,异类也)决定耶,当言一乃决定,多则不定,可二可三,云何称定?故言唯一决定,敌我共许,以下立宗随敌忍许。
    有无欲究竟,欲者五欲,色声等五,或财色名等。此等欲境无论内外道应持应舍,以何决定究竟,当以无欲究竟是所共许。
    有无恚究竟,凡内外道,若欲修为,必然离欲,若不离欲,由欲有争,由争生恚,能克服为究竟,或不克服,当以无恚为究竟,双方共许。
    有无痴究竟,欲恚不明,名之为痴,亦名我爱,有此我痴,无此我痴,谁为究竟,当是痴无为胜,敌我共许。
    有无爱究竟,以上欲贪、瞋恚、愚痴依何而起,由爱发生,此等我爱,有为究竟,无为究竟,当以无为究竟,彼此共许。
    有无受究竟,苦乐等受,由爱生故,以此有取有舍,是故造业,受苦乐报,轮回牵连不息。当以无受为究竟,是所共许。
    论断决定此之五种,皆何而为究竟,是智者之所见、非怒者之所见,决定本末究竟。以上第一段竟。
    第二段:佛说二种见,是承上义立言,所谓有见无见。有见者,有五见,非智者之见。
    无见者,无五见,是智者之见(五见空无我正见)。
    如是二见,始终本末,如何生起(苦集)如何消灭(灭道),此二若不能知,还落五见之中。不脱生死,以愚怒故,不知苦集,与修行灭道,不相应故。
    若能如实而知四谛妙法者,知苦由集生,道能证灭,斯名平等。平等者,涅槃解脱也。
    第三段:佛言我今说四受,由受生爱,由爱生受,能受所受,又复二种,能受者亦称无明,所受者名色六入识等。
    佛言四者,皆显我爱为体,集集苦生。
    欲受者,我爱我受之对镜也。
    见受者,我之所见发生之沾附性(名色等)亦曰结。
    戒受者,见取禁戒取,法执之根源也,有、取二性。
    我受者,无明及现前爱取恃慢等之痴性也。
    此之四受,同时缘起,具足而生,非是孤起,然此四受,皆由爱生,爱由集集无明因缘而生四受,受复生取,故有轮回苦等不绝。若不修行此诸受者,则于法不平等,成为非法,非大觉之所说也。若成就此四受者,彼便不能起于诸受,以不起诸受,则不生恐惧,不生恐惧便般涅槃。
    第四段:佛言是比丘,有此妙法,所应分别,如实了知,具足诸法,法行之本,无有出此四沙门之上者,有此妙法者,指四谛妙法,消灭四受。修为次第者,分别抉择,如实了知其义,具足法行,法相互通,法随法行摄入八正道中,而为根本,必得究竟解脱。
    若灭欲受 得初沙门
    若灭见受 得第二沙门
    若灭戒受 得第三沙门
    若灭我受 得四沙门
    此为解行道中初中后之大要因果之次第也,更无出此之上故。
    力能胜此者,亦即以此教人,作大狮子吼也。
    复次,诸法义相,密意重重,自相共相,难得全分了解。佛示受等重点,分别善修,虽有不解之处,亦可由修行中自得了解津要,难处可通,名曰无师智,行者相应必得(此亦真正大乘自他二利之根本法也)。

    第三经
    佛教给孤独长者,施法之总要,布施之时,若好若丑,若多若少,当至诚用心,勿有增损,废後桥梁,彼若所生之处,饮食自然,七财具足,心恒乐著五欲之中(心得受用),正使有奴仆使人,听其教命,所以然者,由于中发欢喜心故,乃至佛说毗摩罗,以种种金银人马药食衣服百类布施,不如作一房舍布施,房舍不如施招提僧,施招提僧不如三自皈依,三皈不如受持五戒。如是等福不如弹指顷慈悲众生,福不可量。如是不如须臾间,起于世不可乐想。尔时婆罗门者,岂异人乎,即我身是也。长者当知,所作功德信心不断,不起著想,多少好丑,欢喜布施,自手布施,莫使他人,发愿求报,当获无穷之福。应如是学,前二经示入道成智之要门,此经示成佛之基本,本立而道生,智慧必依福力资助,是故佛道修福为首,但勿著想,施心不断为要。

    第四经
    佛以喻义,教诸比丘,逢佛出世得闻正法,除去暗冥,施主供给,得善知识引导说法,最为难遇,勿随小儿哀唤,舍去正法。大海之中,盲龟浮木,更难重逢,智人善知,愚者可惜。有人言佛道难入,于我无分,不如舍去,不想佛出世间,如日东升,普照万类,不舍一人。若具信念,必得光照,不可自弃。(以上示大乘发心之体,以下示能作之相)

    第五经
    弥勒问六度,佛唯说施度是六度之道始,又当知六六三十六故,施度注意之点有四。
    施浄食与人。经云:惠施佛辟支佛下及凡人,皆悉平均,不选择人。
    能施国财妻子头目髓脑。经云:欢喜惠施,不生著想,由如应死之人,临时还活,欢喜踊跃,不能自胜。
    普为一切不为己施。经云:普及一切不自为己,使成无上正真之道。
    法施无上。
    诸施之中,法施无上,具足六度,了诸法本(如初二经所说)。如何行相者,以诸根寂静,思惟禁戒,不兴瞋恚,修行慈心,勇猛精进,增其善法,恒若一心,意不错乱,具足辩才。法门终不越次,使此诸施,具足六度,成就檀波罗密。行此四法,疾成正觉,当发此愿,具足诸行。
    以法施人,身行必正,虽不口教人必行之。有说有教,自身不行,虽说无益,应观下经显佛无畏之德。

    第六经
    佛说自身,得四无畏,(能说能作,内外一致)劝诫弟子,学四无畏,此之无畏,非是大胆粗心,不怕一切,称为无畏,是小心细意,多闻求知,修身立行,内外一如,无可讥议,不畏人神,称为无畏。其义云何,依第一、二经深入修行,依第三经成就第一波罗密多,依第四经了知逢佛修道,难之又难。依第五经弥勒问六度,佛说发心利人之事相,为成佛之因相,此经正说佛果德之四无所畏,然未得四无畏以来,应当精进无畏,如何得此四无畏之行法。
    一者,作狮子吼,转梵轮无畏,必由断修慈悲多闻无畏上求得之。狮子吼非但是言说也。
    二者,诸漏已尽,不复生死无畏,由离欲浄垢三学解脱,解脱智见上求得之。
    三者,修行离无明,得明,永不复暗之无畏,由照见法自性,无我上(第二经)求得之。
    四者,成就贤圣出要之法,尽于苦际无畏,由贤圣入正道,离欲漏尽,苦自不生,涅槃体上求之。
    佛言如来四无所畏,在大众中,能狮子吼,转于梵轮,比丘当求方便,成就四无畏。梵轮者,清净洁白,初中后善,无害无恶,益人济世之法轮也。
    方便者,即上说因中四法之相,此是佛乘因果之总教也。又此方便者,下经复明之。

    第七经
    佛说聪明勇悍无畏,博古明今,法法成就,众中第一。以此勉励四众,戒德多闻,具信成就,说法无畏。

    第八经
    佛说四生之龙者,三界一切具毒之有情也。此诸有情,皆供一切四生中之无常苦等之金翅鸟王之所吞食,其中亦有能食不能食者,显诸果上修行之力也。唯有事佛修四等心者,鸟不能食,指示禅观行持之要点也。然未出生死以来,在轮回中能作救拔者,谁耶,佛也。慈悲喜护之心也。是故三界有情,必须依赖勿离,则不为金翅鸟王之所衔捉食啖故也。此显行人虽能发心修行六度,持戒多闻,博古明今,然终不免无常苦等金翅鸟王之所逼害。逼害者,谓修行中之违缘业障中断病害死亡等。于此之时,当依如来大慈及自心养成之慈悲喜护之四等心,作大依怙,然临事时便忘失此意,必平时善修乃能有用。

    第九经
    佛说,若善知识惠施之时,有四种功德应知。一知时而施,二自手惠施,三常洁净施,四极微妙施(不有秽浊)。具此四种功德获大福业,得甘露灭(重点在此)。犹如海水,不可以斗量称计,此显智道由福力生,堕入恶道由于罪业,福尽之故。佛意修行人皆获善利、四缘自然丰、聚。习久自受,不思反复(报恩),福德日减。于修行境事之上,发生中断违缘,灾害病苦,法缘不顺,乃至自怨怪人,放舍本修,思寻别道,虽久修之人,亦不免此情境,或得三学善利,以福不能胜故,亦生违缘中断,而不自知所以然之故。虽知谛理,解无我,向佛道,发大心,无畏多闻,博古明今而缺慈施之福事,福灯无油自灭,智光变暗,劳心弃道,余处求明,而不自知自灯加油,便能发放光明,普照万象,当依佛示四法,实修真践,则违缘消除,智道现前。然无智缺福之人,亦难了解此意也


    第十经
    佛告比丘,有四种人,可敬可贵,世之福田,所谓持信,奉法,身证,见到。
    持信人者,受教不疑,有信于如来及其教法,然亦信外道之说法,恒信他语,不任己智。
    奉法人者,是人能分别于法,有无虚实,此是如来语,应当奉行,此是外道语,便能远离。
    身证人者,自身作证,身作经历,不信他说,及佛说诸尊所说,契经言教,但任己性而游。
    见到人者,有人断三结(身见、戒取、疑)成须陀洹,不退转法。彼有此见,便有惠施,有善恶之报,有今后世,有父母,有阿罗汉,我等受教者,身信作证,而自游化(摘取经文)。
    无信不能深入法要,无法不能坚固信行开展法义,信不依法,便成迷信,法不信心,邪见横行,信法相资,是始终之修要,然当依教随法实践身证。
    复次虽有身证,有信有法,然不能断惑,或有邪见,亦无教授教者,皆是佛除上三人之流类不可依也。必依佛示弟子四人而为正范,应念应修。

    等趣四谛品十经略义
    第一经求见道者,四谛是其主要学修,欲得学修快讯,无错不倒者,必当有辅导,故佛教依二尊者及照依止之法,如父母观,应善体佛意。
    第二经者,佛示对外方法,用佛教中论理方式推寻正理抉择一定,内外道中,诸有谬见,悉并治之,主要在依四谛之理,深入于灭谛,了知世间万法,从爱而生,依受而起,因缘相生,实无自性,亦复无我,无我难言,应在四受上抉择体察而通达之。深细觉观,则得了解,开示悟入般若之门也。
    此上二经,悉是明教修观之重点,生智得果入菩提道之大路也。但虽有智修之路,无粮不能远行,福德之资,必先积聚(下经明示)。
    第三经,佛教清净法施,指事说法,显施道之次第及分别重点,开示成就佛道之基本事义,保持慧行之栏杆,增长慧行之风帆也。
    第四经者,佛说田间四喻,显示佛世难逢,正法难闻,善知识难遇,是增修之要,以防沉退而预设保险度难之方便也。又令心向如来,生起欢喜敬爱,为成佛之胎藏。但修行中必当加修观佛相好及观念功德本行之事
    第五经者,弥勒问六度,佛唯说施度,以一度中皆具足六度故,施度注意之点。复有四法。四法之中,更以法施为胜,法施行相尤不可忽,又成就檀波罗密及此四法,是真正成就觉道之乐速通行之路也。
    第六经者,佛说自身成就四无所畏,教弟子亦当成就四无畏,及此成就因果之相,是佛成就佛乘之总教也。
    第七经者,佛示成就四无畏,及得二智之善巧方便者,戒德、多闻、具信,是其纲要。
    第八经者,降伏三界无常之金翅鸟王,不为彼所吞食者,必平时善修归佛及成就四等心勿离也。指示中殊胜福田及慈力故。
    第九经者,再示成就福力为慧行之基本,消灭违障之特效方便也。
    第十经者,持信、奉法、身证、见到,四人可贵而以断三结为能得见道之最要之点应学应知。
   (等趣四谛品竟)

(摘自多宝讲寺通讯总第九十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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