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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我说——郭良鋆基于巴利文献的原始佛教研究文选(二)

作者探寻 标签阿含 巴利 郭良鋆 南传佛教 原始佛 阅读次数:26

 

无我说

—— 郭良鋆基于巴利文献的原始佛教研究文选(二)

      【按:本文原载《佛陀和原始佛教思想·第三章原始佛教思想》(郭良著)。本博转载说明:1、原文个别汉巴错字径改;2、文中附本博按语。】

无我说是原始佛教的根本教义之一。《大智度论》卷32称:佛说三法印。所谓一切有为法无常印,一切法无我印,涅槃寂灭印。《三藏法数》引《法华玄义》称:诸小乘经,若有无常、无我、涅槃三印,印定其说,即是佛说。若无此三法印印之,即是魔说。也有四法印说,即《增一阿含经》卷18中所谓的四法本末一切诸行无常一切诸行苦一切诸行无我涅槃为永寂。当然,法印的概念是晚出的。实际上,放在印度古代宗教哲学背景中,最能显示原始佛教特征的三种教义是苦谛说、无常说和无我说。涅槃说是佛教和耆那教共有的。【按:这里的“共有”只是名称,并非同一概念的“共法”,即佛法中的“涅槃”是不与外道(其他宗教)所共有的法。】

现代学者一般都确认佛陀的无我说。但也有一些学者提出异议。印度学者拉达克里希南在《印度哲学》中指出:佛陀虽然没有明确说明自我是什么,但也明确告诉我们自我不是什么。……佛陀始终拒绝否认灵魂的真实。”英国学者里斯·戴维斯夫人在早期著作中确认佛陀的无我说,但在后期著作中改变看法,认为佛陀持有奥义书的自我观。她举出《杂尼迦耶》中佛陀向拘萨罗王念的一首偈颂:我们的思想漫游四面八方,没有发现何物比自我更可爱,既然自我对于他人如此可爱,请热爱自我者不要伤害他人。[1] 她认为这首偈颂类似《广林奥义书》中所说的因为爱自我而一切东西可爱。这些说明佛陀的无我说在理论上存在一定的复杂性,还需要我们认真考察和辨析。

无我,巴利文为anattā,梵文为nairātmya。在印度古代宗教哲学文献中,(巴利文attā,梵文ātman)除了作为人称反身代词外,还有其他衍生义。在《梨俱吠陀》中,具有呼吸本质等意义。在奥义书哲学思辨中,逐渐成为超越物质和精神现象的绝对实体,与Brahman)同一。奥义书哲学认为万物皆有生命jīva),而各种生命都是至高的(也就是)的体现。在奥义书哲学意义上,代表客观的宇宙本体,代表主观的个体灵魂。宇宙即梵,梵即自我,梵我同一,也就是宇宙本体和个体灵魂同一。

综观巴利语三藏,佛陀从不涉及奥义书哲学中的的概念。而的使用法大体分为三类:一、作为人称反身代词;二、作为个人(包括肉体和精神)的实体存在;三、作为超越或主宰个人的绝对实体存在或形而上学存在。前两者使用法可以译作自己或自我(self),只有第三类使用法,既可以译作自我,也可以译作灵魂(soul)。

首先,我们考察第一类使用法。从实际生活或日常用语的角度,佛陀并不否认作为个人的你、我、他的存在。因而,我们就不能随意将佛陀用作反身代词的自我或自己理解为形而上的自我或灵魂。例如,《法句经》第160偈颂中说道:“attā hi attano nātho ko hi nātho paro siyā.”(自己是自己的保护者,别人谁能成为保护者?)而对佛陀无我说持异议的论者按照奥义书哲学思想,将这首偈颂解释为我(大我)是我(小我)的主宰大我即梵,小我”即个体灵魂。这就歪曲了这首偈颂的原意。在这首偈颂中,是与别人相对而言的自己的这种用法与这种偈颂的前一首即第159首偈颂的用法完全一致:教导别人做什么,自己也应做什么,只有服己才服人,最难控制的是自己。

又如,在《长尼迦耶》第16《大般涅槃经》中,佛陀教导阿难说:“attadīpā viharatha attasaraāanaññasaraādhammadīpādhammasaraā anaññasaraā.”(你们要以自己为岛屿而安住,以自己为庇护,不以别人为庇护;以法为岛屿,以法为庇护,不以别人为庇护。)[2] 这部巴利文佛经相当于汉译《长阿含经》第2《游行经》,其中相关段落汉译为当自炽燃,炽燃于法,勿他炽燃;当自归依,归依于法,勿他归依。巴利文中的dīpa,既可解作灯,也可解作岛。这个句子中的动词为viharatha(住),所以dīpa读作岛屿更贴切。佛陀的意思是说在他涅槃后,比丘们要依靠自己,依靠佛法,而不要依靠其他人。汉译《长阿含经》在这里将译作,也是将理解为有别于他人自己。而现代有的论者将这里的视为奥义书哲学意义上的(或灵魂),即理解为为明灯,以为归依,显然是不恰当的。

对佛陀无我说持异议的论者还举出《大品》(1.14)中的一个例子:有三十个富家子弟(bhaddavaggiya)搜寻一个偷走他们财物的妓女,见到坐在树下的佛陀,询问是否看见有女人路过。佛陀问明事情经过后,说道:现在请你们考虑,青年们!怎样为好?是寻找一个女人呢?还是寻找你们自己呢(attānam gaveseyyāmā)?青年们同意寻找他们自己。于是,佛陀为他们说法。听完佛陀说法,他们皈依佛门。佛陀的说法中并没有涉及(或灵魂)的问题,因此,佛陀所谓的寻找自己的意思是告诫这些青年迷途知返。

对于上述里斯·戴维斯夫人所举的例子,偈颂中提到的自我,也可以理解为一般意义上的自己,而不是奥义书哲学意义上的(或灵魂)。那是佛陀顺着拘萨罗王的提问,按照实际生活中的表达方式,宣传不要伤害他人的伦理道德思想。

关于的第二类使用法,是指作为个人(包括肉体和精神)的实体存在。对于这样的,佛陀是明确否认的。否认的理论依据是无常说和缘起说。佛陀认为万物无常,刹那生灭,不存在可以名之为的固定不变的实体。人由五蕴组成:色、受、想、行、识。色蕴相当于肉体,包括眼、耳、鼻、舌、身五种感官(五根)。它们由四大(即地、水、火、风)元素组成。受蕴是眼、耳、鼻、舌、身接触外界而产生的感受。想蕴是概念活动。行蕴是意志活动。识蕴是知觉活动。受、想、行、识四蕴也统称为。佛经中经常使用名色nāmarūpa)这个复合词作为五蕴或物质和精神的总称。

在《杂尼迦耶》第23《罗陀集》中,罗陀问佛陀:人们说无常,无常,请问世尊,什么是无常佛陀回答说:色无常,受无常。同样,想、行和识也无常。罗陀又问佛陀:人们说无我,无我,请问世尊,什么是无我佛陀回答说:色无我,受无我。同样,想、行和识也无我。[3]

佛陀也经常结合苦谛说,宣传无我说。在《杂尼迦耶》第22《蕴集》中,佛陀指导五位弟子说:身体()不是我。如果身体是我,身体就不会陷入苦,人们就可以说让我的身体这样,让我的身体别那样。可是,身体不是我,所以身体陷入苦,人们不能说让我的身体这样,让我的身体别那样同样的道理,受、想、行、识也都不是我。接着,佛陀又指出:身体无常。对于任何无常的、不幸的、脆弱的事物,都不宜作如是观:这个是我的;我是这个;这个是我的同样道理,受、想、行、识无常,对于受、想、行、识,也不能作如是观。[4]

根据佛陀的缘起说,万物皆由种种因缘和合而成。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5] 任何事物都依赖种种条件忽生忽灭,并无独立存在的实体。人也如此,由五蕴和合而成,处在变化不停的十二因缘之中。《杂尼迦耶》第5《比丘尼集》中记述摩罗和女尼婆吉罗的对话。摩罗问道:人(satta)由谁创造?创造人者在哪儿?人从哪儿产生?人在哪儿灭亡?婆吉罗回答道:你怎么还说satta)?摩罗啊!你的见解有误。那不过是一堆sakhāra),不存在什么。正如各个部件凑在一起,便出现这个词。这样,五蕴和合,通常称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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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2da6600102vw9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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