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袭人“守节” - - 雍容
作者:红米 标签:袭人 | 阅读次数: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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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艰难惟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这句话责备“贤士大夫”可也,责备袭人 则不可。清代人尚且懂得说:“袭人为宝玉妾,妾身未分明也。宝玉潜逃,袭人无 节可守。嫁与琪官,夫优妇婢,非凤随鸦也,又何足怪。”这句话虽有浓重等级思 想,但是起码指出了,袭人“守节”,于理无据。聂绀弩先生说得更明白:“封建 伦理要求的守节,是对妻而言,对于妾,几乎没有什么要求,这叫做‘礼不下庶人’。 妾是买来的,也可以卖出或赠人(这种事见诸记载的多得很),无从要求她们有什 么贞操或志节,除非她们是不可以买卖或赠送的。但妾,还是有了明确的合法地位 的人,对她们尚且如此,至于所谓‘通房丫头’,根本连妾的地位也未获得,更谈 不上有什么要求……要求袭人‘守节’,这是比历史上所实有的封建还封建百倍的 封建。”──想不到今天,竟然有人还要求袭人“一死追随宝玉”,由“节”而 “烈”。这样千倍封建的话,出诸新世纪大好青年之口,呜呼! 袭人守节,于情不合。袭人和宝玉之间,本来就不是在平等基础上的产生的爱情关 系。宝玉于她,是粮仓饭票;她于宝玉,是保姆女奴。尽管他们之间有一些感情, 也不会改变他们关系的本质。一个女奴去了,宝玉还会有其他女奴;一张饭票没了, 袭人自然也该另找一张,无可厚非。宝玉爱黛玉,黛玉死了,他就失去了尘世间安 排灵魂的唯一处所,所以悬崖撒手,弃世如敝履。但宝玉不爱袭人,那有什么理由 倒过来要求袭人为宝玉守节殉情? 人,只能苛求自己而不能苛求他人。如果你是袭人,你可以选择殉情,那是你的自 由意志和高贵权力;但你不是袭人,你就不能要求袭人殉情。袭人最可厌可悲之处, 乃是她的十足奴性,你却认定她陷入奴隶状态还不够:“作为一个奴仆,本该死心 蹋地地侍主伺爷”。甚至“恨不得杀了”,在你貌似对爱情忠贞的褒扬、对不贞者 的贬斥中,实际上隐藏着是极度的自私和占有心态。最起码的,亦是不尊重生命, 不尊重女性。就宝玉自己,何尝会希望袭人为他“殉情”? 末了,你可以看看张爱玲的《红楼梦魇》。高鹗为什么贬斥袭人不遗余力呢?他自 己有一个“下堂妾”,和袭人身份经历仿佛。他把他的怨愤不满,都倾泻到袭人身 上了,一改再改,形容不堪(不单是续书,亦有对前八十回的篡改)。 曹雪芹对袭 人亦有贬斥,但用笔含蓄温厚,更不会糟蹋她。袭人如果纯乎一小丑,也就不是袭 人了。就像黛玉、晴雯是作者最爱,偏偏明明白白写出缺点来。高鹗的胸襟境界才 华,与雪芹相去远甚。 转自北京网易(标题为转贴者所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