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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汉书志第十五 五行三
五行传曰:「简宗庙,不祷祠,[一]废祭祀,[二]逆天时,[三]则水不润下.」[四]谓水失其性而为灾也.[五]又曰:「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六]厥咎急,[七]厥罚恒寒,[八]厥极贫.[九]时则有鼓妖,[一0]时则有鱼孽,[一一]时则有豕祸,[一二]时则有耳痾,[一三]时则有黑眚、黑祥,惟火沴水.」鱼孽,刘歆传以为介虫之孽,谓蝗属也.[一四] 和帝永元元年七月,郡国九大水,伤稼.[一]京房易传曰:「颛事有知,诛罚绝理,厥灾水.其水也,(而)[雨]杀人,陨霜,大风,天黄.饥而不损,兹谓泰,厥水水杀人.辟遏有德,兹谓狂,厥水水流杀人,已水则地生虫.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厥水寒杀人.追诛不解,兹谓不理,厥水五谷不收.大败不解,兹谓皆阴,厥水流入国邑,陨霜杀谷.」[二]是时和帝幼,窦太后摄政,其兄窦宪干事,及宪诸弟皆贵显,并作威虣虐,尝所怨恨,辄任客杀之.其後窦氏诛灭.[三] 十二年六月,颍川大水,伤稼.是时和帝幸邓贵人,阴有欲废阴后之意,阴后亦怀恚怨.一曰,先是恭怀皇后葬礼有阙,窦太后崩後,乃改殡梁后,葬西陵,徵舅三人皆为列侯,位特进,赏赐累千金.[一] 殇帝延平元年五月,郡国三十七大水,伤稼.董仲舒曰:「水者,阴气盛也.」是时帝在襁抱,邓太后专政.[一] 安帝永初元年冬十月辛酉,河南新城山水虣出,突坏民田,坏处泉水出,深三丈.是时司空周章等以邓太后不立皇太子胜而立清河王子,故谋欲废置.十一月,事觉,章等被诛.是年郡国四十一水出,漂没民人.[一]谶曰:「水者,纯阴之精也.阴气盛洋溢者,小人专制 权,妒疾贤者,依公结私,侵乘君子,小人席胜,失怀得志,故涌水为灾.」 二年,大水.[一] 三年,大水.[一] 四年,大水.[一] 五年,大水.[一] 六年,河东池水变色,皆赤如血.[一]是时邓太后犹专政.[二] 延光三年,大水,流杀民人,伤苗稼.是时安帝信江京、樊丰及阿母王圣等谗言,免太尉杨震,废皇太子.[一] 质帝本初元年五月,海水溢乐安、北海,溺杀人物.是时帝幼,梁太后专政.[一] 桓帝建和二年七月,京师大水.去年冬,梁冀枉杀故太尉李固、杜乔. 永兴元年秋,河水溢,漂害人物.[一] 二年六月,彭城泗水增长,逆流.[一] 永寿元年六月,雒水溢至津阳城门,漂流人物.[一]是时梁皇后兄冀秉政,疾害忠直,威权震主.後遂诛灭. 延熹八年四月,济北[河]水清.九年四月,济阴、东郡、济北、平原河水清.襄楷上言:「河者诸侯之象,清者阳明之徵,岂独诸侯有规京都计邪?」其明年,宫车晏驾,徵解犊亭侯为汉嗣,即尊位,是为孝灵皇帝. 永康元年八月,六州大水,勃海海溢,没杀人.是时桓帝奢侈淫祀,其十一月崩,无嗣. 灵帝建宁四年二月,河水清.[一]五月,山水大出,漂坏庐舍五百余家.[二] 中平五年,郡国六水大出.[一] 献帝建安二年九月,汉水流,害民人.是时天下大乱.[一] 十八年六月,大水.[一] 二十四年八月,汉水溢流,害民人.[一] 灵帝光和六年冬,大寒,北海、东莱、琅邪井中冰厚尺余.[一] 献帝初平四年六月,寒风如冬时.[一] 和帝永元五年六月,郡国三雨雹,大如鸡子.[一]是时和帝用酷吏周纡为司隶校尉,刑诛深刻.[二] 安帝永初元年,雨雹.二年,雨雹,大如鸡子.三年,雨雹,大如鴈子,伤稼.刘向以为雹,阴胁阳也.是时邓太后以阴专阳政. 元初四年六月戊辰,郡国三雨雹,大如杅杯及鸡子,杀六畜.[一] 延光元年四月,郡国二十一雨雹,大如鸡子,伤稼.是时安帝信谗,无辜死者多.[一] 三年,雨雹,大如鸡子.[一] 桓帝延熹四年五月己卯,京都雨雹,大如鸡子.是时桓帝诛杀过差,又宠小人. 七年五月己丑,京都雨雹.是时皇后邓氏僭侈,骄恣专幸.明年废,以忧死,其家皆诛. 献帝初平四年六月,右扶风雹如斗.[一] 和帝元兴元年冬十一月壬午,郡国四冬雷.是时皇子数不遂,皆隐之民闲.是岁,宫车晏驾,殇帝生百余日,立以为君;帝兄有疾,封为平原王,卒,皆夭无嗣.[一] 殇帝延平元年九月乙亥,陈留雷,有石陨地四.[一] 安帝永初六年十月丙戌,郡六冬雷.[一] 延光四年,郡国十九冬雷.是时太后摄政,上无所与.太后既崩,阿母王圣及皇后兄阎显兄弟更秉威权,上遂不亲万机,从容宽仁任臣下.[一] 桓帝建和三年六月乙卯,雷震宪陵寝屋.先是梁太后听兄冀枉杀李固、杜乔. 建安七八年中,长沙醴陵县有大山常大鸣如牛呴声,积数年.後豫章贼攻没醴陵县,杀略吏民.[一] 灵帝熹平二年,东莱海出大鱼二枚,长八九丈,高二丈余.明年,中山王畅、任城王博并薨.[一] 和帝永元四年,蝗.[一] 八年五月,河内、陈留蝗.九月,京都蝗.九年,蝗从夏至秋.先是西羌数反,遣将军将北军五校征之. 安帝永初四年夏,蝗.是时西羌寇乱,军觽征距,连十余年.[一] 五年夏,九州蝗.[一] 六年三月,去蝗处复蝗子生.[一] 桓帝永兴元年七月,郡国三十二蝗.是时梁冀秉政无谋宪,苟贪权作虐.[一] 延熹元年五月,京都蝗.[一] 灵帝熹平六年夏,七州蝗.先是鲜卑前後三十余犯塞,是岁护乌桓校尉夏育、破鲜卑中郎将田晏、使匈奴中郎将臧旻将南单于以下,三道并出讨鲜卑.大司农经用不足,殷敛郡国,以给军粮.三将无功,还者少半. 光和元年诏策问曰:「连年蝗虫至冬踊,其咎焉在?」蔡邕对曰:「臣闻易传曰:『大作不时,天降灾,厥咎蝗虫来.』河图秘徵篇曰:『帝贪则政暴而吏酷,酷则诛深必杀,主蝗虫.』蝗虫,贪苛之所致也.」是时百官迁徙,皆私上礼西园以为府.[一] 校勘记 三三0五页一0行 夏五月辛(卯)[亥]郊 据汲本、殿本改. 三三0六页一二行 东郡以北伤水 按:「东」原鬭「来」,迳改正. 三三0六页一三行 弘农都尉治(折)[析]为水所漂杀 据集解本改.按:校补谓据前书地理志音义正.又校补引钱大昭说,谓前志弘农有析县,续志析属南阳,然前志弘农无都尉,析下亦不言都尉治,建武六年已省诸郡都尉,不应弘农独存.且本纪但云「是夏连雨水」,亦无车驾亲往行水之事.疑古今注误.又按:「所」原鬭「沂」,迳改正. 三三0六页一五行 建武八年闲郡国比大水 按:汲本、殿本「比」皆作「七」. 三三0七页 一行 传其法於有根 按:「根」疑当作「汉」,然各本皆作「根」,聚珍本东观记亦作「根」,惟严可均辑全後汉文作「汉」,殆严氏以意改也. 三三0七页 一行 故以殷氏六族分伯禽 按:左传「氏」作「民」.校补谓「殷氏」与下「怀姓」对文,自属传本之异. 三三0七页 四行 邑里无营利之家 按:「营」原鬭「管」,迳改正. 三三0七页 五行 追观往法 按:「观」原鬭「即」,迳改正. 三三0七页 五行 是以皆永享康宁之福 按:「以皆」原鬭倒,迳乙正. 三三0七页 六行 亦所以消散其口救 按:「救」疑「数」之鬭. 三三0七页 八行 (狃)[狙]猱之意 据何焯校改. 三三0七页 八行 曼延无足 按:校补谓案文「足」当作「定」. 三三0七页 九行 令得复昌炽从横 按:「令」原鬭「合」,迳改正. 三三0七页一0行 溃徙离处 按:「徙」原鬭「从」,迳改正. 三三0七页一一行 言性不相害 按:「相」原鬭「用」,迳改正. 三三0七页一六行 尚修正弭灾 殿本「正」作「政」.按:正政通. 三三0八页 四行 其水也(而)[雨]杀人 校补谓以前志校之,「而」乃「雨」之鬭,各本皆未正.今据改. 三三0九页 六行 郡国三十七大水 按:校补谓纪「大水」作「雨水」. 三三0九页一0行 不立皇太子胜 按:张森楷校勘记谓皇子胜未尝为太子,「太」字衍,下卷大风条同讹. 三三0九页一二行 妒疾贤者 按:「妒」原鬭「治」,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三三0九页一五行 京师及郡国四十(有)[大]水 校补谓「有」乃「大」之鬭,本纪可证,各本皆失正.今据改. 三三0九页一五行 嘉收葬客死骸骨 集解引惠栋说,谓案范书周嘉传,乃嘉弟畅也,注所据乃司马书.按:校补谓详观此注,实即约举本书独行传周嘉传文,「收葬」上「嘉」字盖本是「因」字,後人妄改,未见本传耳.既系约举,原不必定详收葬者何人.惠氏补注因此一字之疑,遂谓注所据为司马书.然注先举本纪,即范书本纪也;次举周嘉传,又未别言,是本传也. 三三一0页 九行 (临)[流]水化为血[不流] 「临」汲本、殿本作「流」.今据改.又集解引惠栋说,谓「血」下脱「不流」二字.今据补. 三三一0页一0行 占曰泣血道路涉苏於何以处 按:「占」殿本作「名」.「何」汲本作「河」.校补谓「涉苏於何以处」,亦属误文,不可强通. 三三一0页一三行 杀(十)[千]余人 据汲本、殿本改. 三三一一页 四行 漂害数(千)[十]万户 校补引钱大昭说,谓朱穆传、桓帝纪并云数十万户,「千」当作「十」.今据改. 三三一一页 四行 怀容水泽 按:「怀」原鬭「坏」,迳改正. 三三一一页 七行 太白经天 按:「经」原鬭「绝」,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三三一一页 八行 盗贼略平[民] 校补谓案文「平」下当有「民」字,或亦唐人因避讳去之.今据补. 三三一一页一三行 济北[河]水清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济北」下脱「河」字.又校补引钱大昭说,谓据本纪作「济阴、东郡、济北河水清」,是「济北」上亦脱四字.今按:纪志所记,容有不同;「济北」下则明脱「河」字,今补. 三三一二页 七行 四年夏郡国三水 按:校补谓纪作「七大水」. 三三一二页 九行 中平五年郡国六水大出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帝纪作「七大水」. 三三一三页 八行 和帝永元五年六月郡国三雨雹大如鸡子 按:聚珍本东观记作「郡国大雨雹,大如雁子」. 三三一三页一一行 房囏之内 按:「囏」原作「任」,迳依汲本、殿本改. 三三一三页一一行 施而不博 按:「博」原鬭「传」,迳改正. 三三一三页一一行 阴精凝而见(灭)[成] 据汲本、殿本改. 三三一三页一二行 抑贤不扬 按:「扬」原鬭「易」,迳改正. 三三一四页 三行 三年雨雹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纪作「京师及郡国四十一雨水雹」. 三三一四页 五行 大如杅杯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杅杯」东观记作「芋魁」. 三三一四页 八行 尹敏传是岁河西大雨雹如斗安帝见孔季彦问其故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季彦事今在孔僖传,或司马彪书以季彦附尹敏传.校补谓此注引季彦事,亦明为范书孔僖传文,当由尹敏同列儒林传,遂至误载. 三三一四页一一行 顺帝永建五年郡国十二雨雹 按:汲本、殿本「五」作「三」. 三三一五页 八行 光武建武七年辽东冬雷 按:汲本、殿本「七」作「十」. 三三一五页一0行 石(以)[与]雷陨俱者 据汲本、殿本改. 三三一五页一一行 於是为(长)[常] 据汲本、殿本改. 三三一五页一四行 恤幼孤 按:「恤」原鬭「率」,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三三一六页 九行 延光四年郡国十九冬雷是时太后摄政 按:和熹崩于建光元年,安得延光四年复言太后摄政?「是时」疑是「先是」之误. 三三一六页一三行 东莱冬雷 按:汲本、殿本「冬」作「大」. 三三一七页 四行 山(亡)[土]崩 据汲本、殿本改. 三三一八页 二行 二十八年三月郡国八十蝗 按:校补谓光武时郡国九十三,如八十蝗,蝗几篃全国矣.桓、灵之末,无此奇灾,况中兴盛时,何宜有此.「八十」盖是「十八」误倒. 三三一九页 五行 是时梁冀秉政无谋宪 按:校补谓「宪」疑是「虑」之鬭. 三三一九页一0行 听不聪之祸也 按:汲本、殿本「祸」作「过」. 三三二0页 三行 (居)[屈]省别藏 据汲本、殿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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